《雜阿含經》第十八卷(16-4)〈為法出家志求涅槃聞罪如飲甘露・諂曲為命出家者則難受教授〉——(四九七後段)
——(四九七後段)
前一篇,舍利弗說明即使被人實舉其罪,也不應因此生起瞋恨;若連鋸解身之苦都應安忍,何況日常的小苦、小謗,更應守護其心,斷不善法、修諸善法。
到了這一段,舍利弗再往根本處追問:究竟什麼樣的比丘,一聽到別人舉罪就會瞋恚?又是什麼樣的比丘,聽到舉罪反而歡喜頂受,如飲甘露?佛陀最後也明白判別:哪一類人難受教授,哪一類人能修梵行而應當教授。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若舉他比丘罪。實非不實.時非不時.義饒益非非義饒益.柔軟非麤澀.慈心不瞋恚。然彼被舉比丘有懷瞋恚者
舍利弗先提出一個很尖銳的問題。
假使自己舉罪完全符合前面五法:
所舉是真實的,
時機是適當的,
有義饒益,
語氣柔軟,
內心出於慈心而非瞋恚,
但對方仍然瞋恚。
那麼問題就不再主要出在舉罪方式,而要進一步看被舉者本身的內在狀態。
當勸誡已經真實、適時、柔軟而且出於慈心,對方仍然瞋恚,就更應回頭觀察被舉者內心是否有更深的障礙。
佛問舍利弗。何等像類比丘聞舉其罪而生瞋恚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若彼比丘諂曲幻偽.欺誑不信.無慚無愧.懈怠失念.不定惡慧.慢緩.違於遠離.不敬戒律.不顧沙門.不勤修學.不自省察.為命出家.不求涅槃。如是等人。聞我舉罪。則生瞋恚
舍利弗列出一整串內在狀態:
諂曲,
幻偽,
欺誑,
不信,
無慚無愧,
懈怠失念,
不定惡慧,
慢緩,
違於遠離,
不敬戒律,
不顧沙門,
不勤修學,
不自省察,
為命出家,
不求涅槃。
這些都不是單一表面行為,而是在說一個人的修行方向已經偏離。
如果出家不是為法,不是為斷煩惱,不是為求涅槃,那麼別人一指出過失,很容易感到自己被冒犯,而不是得到幫助。
人若不求法、不求涅槃,又不自省察,聽到舉罪時就容易先護自我,而不是護持修行。
佛問舍利弗。何等像類比丘聞汝舉罪而不瞋恨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若有比丘不諂曲.不幻偽.不欺誑.有信.慚愧.精勤正念.正定智慧.不慢緩.不捨遠離.深敬戒律.顧沙門行.尊崇涅槃.為法出家.不為性命。如是比丘聞我舉罪。歡喜頂受。如飲甘露。
接著,舍利弗說相反的一類人。
不諂曲,
不幻偽,
不欺誑,
有信,
有慚愧,
精勤,
正念,
正定,
智慧,
不慢緩,
不捨遠離,
深敬戒律,
顧沙門行,
尊崇涅槃,
為法出家,
不為性命。
這樣的比丘聽到別人舉罪,不但不瞋,反而「歡喜頂受,如飲甘露」。
這句話很深。
因為他的真正目標是修法、改過、趣向涅槃。
只要有人指出自己看不到的過失,就等於幫自己清除障礙。
真正為法而修的人,最在意的不是面子,而是自己還有哪些過失可以被看見、被改正。
譬如剎利.婆羅門女。沐浴清淨。得好妙華。愛樂頂戴。以冠其首。
舍利弗又用一個很美的譬喻。
如剎利女、婆羅門女沐浴清淨之後,得到美妙花鬘,歡喜地戴在頭上。
真正能受教的人,聽到如法舉罪也是如此。
不是覺得受辱,
反而覺得這是一種利益。
因為那一句指出過失的話,可以幫助自己看見原本看不見的地方。
對真心修行者而言,如法指出過失不是羞辱,而像一朵能莊嚴自己的妙華。
如是。比丘不諂曲.不幻偽.不欺誑.正信.慚愧.精勤正念.正定智慧.不慢緩.心存遠離.深敬戒律.顧沙門行.勤修自省.為法出家.志求涅槃。如是比丘聞我舉罪。歡喜頂受。如飲甘露
舍利弗再一次把真正可受教的條件說清楚。
其中有兩點特別值得注意:
「勤修自省」
以及
「為法出家.志求涅槃」。
如果一個人平常就會自省,也真心把涅槃當作修行方向,那麼別人指出過失,就會被他看成助道因緣。
不是因為被說很好受,
而是因為他知道:
過失被看見,才有機會斷。
能歡喜受教的人,不是因為沒有自尊,而是因為他把求法、改過、志求涅槃放在自我之前。
佛告舍利弗。若彼比丘諂曲幻偽.欺誑.不信.無慚無愧.懈怠失念.不定惡慧.慢緩.違於遠離.不敬戒律.不顧沙門行.不求涅槃.為命出家。如是比丘不應教授。與共言語。所以者何。此等比丘破梵行故。
佛陀最後對第一類人作出明確判斷。
若比丘諂曲、幻偽、欺誑、不信、無慚無愧、懈怠失念、不定惡慧、慢緩、違於遠離、不敬戒律、不顧沙門行、不求涅槃、為命出家,
佛陀說:
「如是比丘不應教授。與共言語。」
原因是:
「此等比丘破梵行故。」
這一句很重。
可見能不能受教,不只是個性問題,而與修行根本是否已經偏離有關。
若一個人根本不求涅槃,也不敬戒律、不願自省,問題就不只是難溝通,而是修行方向本身已經偏離。
若彼比丘不諂曲.不幻偽.不欺誑.信心.慚愧.精勤正念.正定智慧.不慢緩.心存遠離.深敬戒律.顧沙門行.志崇涅槃.為法出家。如是比丘應當教授。所以者何。如是比丘能修梵行。能自建立故
對第二類人,佛陀則說:
「如是比丘應當教授。」
因為這樣的人:
能修梵行,
能自建立。
這裡的「應當教授」,不是因為他已經沒有問題,而是正因為他有信、有慚愧、精勤、正念、智慧、遠離心、敬戒律、志求涅槃,所以他能把勸誡真正轉成修行。
能受教,本身就是修行根器的一部分。
真正值得教授的人,不是沒有過失的人,而是有信、有慚愧、肯自省、敬戒律、志求涅槃,能把勸誡轉成修行的人。
佛說此經已。尊者舍利弗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九七)到這裡完整收束。
從舉罪五法,
到不實與實的辨別,
到被實舉罪不得生瞋,
再到最後辨明何者能受教授、何者難受教授,
整經其實都在說同一件事:
修行人能不能面對自己的過失。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自己一件很實際的事:
當別人指出我的問題時,我第一個念頭是什麼?
「謝謝你提醒我」?
還是:
「你自己又有多好?」
如果是後者,也不用急著責怪自己。
只要看見:
原來我現在最想保護的是「我」。
再問一句:
如果這句話真的能幫助我少一個過失,我願不願意接受?
能不能受教,是很直接的修行鏡子;一聽過失就瞋,往往不是因為法難懂,而是自我不肯退。
### 《慧照心得》
讀完(四九七)這整段,我覺得佛陀和舍利弗其實一直在教一件很根本的事:
修行人要能被說。
不是什麼話都照單全收,
也不是誰說什麼都認錯。
前面已經把標準講得很清楚:
要實,
要適時,
要有義利,
要柔軟,
要慈心。
但如果這五樣都具足了,我還是不願意聽,那問題就很可能在我。
這時不是對方太嚴,
而是我太想保護自己。
我很喜歡「如飲甘露」這句。
一個真正為法而修的人,聽到別人指出自己的過失,竟然可以像喝甘露一樣歡喜。
這境界離一般人的習氣很遠。
但也正因如此,更值得拿來照自己。
我今天若被人提醒,能不能少一分防衛?
能不能先問:
「這裡有沒有我可以改的地方?」
若有,就改。
修行其實就是這樣一點一點建立。
不是把自己包裝成沒有過失,
而是讓自己越來越能看見過失、接受過失、改掉過失。
這樣才真正是「為法出家,志求涅槃」。
諂曲、欺誑、無慚無愧、不敬戒律、為命出家而不求涅槃者,聞舉罪易生瞋恚;有信慚愧、精勤正念、敬戒自省、為法出家志求涅槃者,聞罪能歡喜頂受如飲甘露,因此能修梵行、能自建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