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七卷(29-1)〈瓶沙王與優陀夷爭二受三受・世尊依義說一受乃至百八無量受〉——(四八五前段)
——(四八五前段)
前一經,尊者阿難把「見第一、聞第一、樂第一、想第一、有第一」重新收攝到「次第盡諸漏」,提醒修行人不要只停在境界名稱,而要看是否真正走向漏盡。
到了(四八五),經文又從「受」展開更細密的辨明。瓶沙王與尊者優陀夷,一位主張世尊說三受,一位認為正應只有二受,彼此都不能使對方接受自己的說法,於是共同來到世尊面前請問。世尊並沒有只回答「二受」或「三受」,而是直接開示:依不同的法義施設,受可以說一、二、三、四、五、六、十八、三十六、百八,乃至無量。
(四八五)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瓶沙王詣尊者優陀夷所。稽首作禮。退坐一面。時。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言。云何世尊所說諸受
這一經發生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瓶沙王來到尊者優陀夷住處,稽首作禮之後,向尊者請問:
「云何世尊所說諸受?」
問題看起來很簡單。
世尊究竟怎樣說「受」?
但後面很快就會看見,若只執著一種分類方式,就可能因為同一個「受」而生起不同理解,甚至彼此諍論。
法義分類是為了幫助我們如實理解諸法,不是讓我們抓住一個數目或名相,再以自己的理解排斥其他依法而說的施設。
優陀夷言。大王。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尊者優陀夷回答得很清楚:
世尊說三受。
樂受。
苦受。
不苦不樂受。
這三受在前面的經文中已經多次出現。
所以優陀夷所說並不是隨意自立,而是依自己所知,直接以三受回答瓶沙王。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是世尊說受的一種完整分類;問題不在「三受」本身,而在若把其中一種說法執為唯一說法,就容易失去佛法隨義施設的完整性。
瓶沙王白尊者優陀夷。莫作是言。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正應有二受。樂受.苦受。若不苦不樂受。是則寂滅。
瓶沙王不同意。
他對優陀夷說:
不要說世尊說三受。
正應只有二受:
樂受。
苦受。
至於不苦不樂受,瓶沙王說:
「是則寂滅。」
於是,同樣談世尊所說的「受」,兩邊出現了不同理解。
瓶沙王主張二受,優陀夷主張三受;此時經文先把兩種不同理解完整呈現,真正如何辨明,仍要等待世尊親自開示。
這裡很值得修行人留意。
有時候我們讀經,只記住其中一句。
後來再看到另一處經文用了不同分類,就可能立刻認為:
前後怎麼不一樣?
究竟哪一個才對?
(四八五)接下來正是在處理這個問題。
佛法中的數量分類,要連同它所說的法義與觀察角度一起理解;只抓數字,不看所依義理,很容易把本來可以相通的法說成彼此矛盾。
如是三說。優陀夷不能為王立三受。王亦不能立二受。俱共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
兩人不是只說一次。
經文說:
「如是三說。」
但是三次往返之後,仍然沒有結果。
優陀夷不能使瓶沙王接受三受。
瓶沙王也不能使優陀夷接受二受。
於是兩人共同來到佛所。
稽首佛足。
退住一面。
彼此不能決定法義時,兩人沒有讓爭論無限延續,而是共同來到世尊面前求法;這本身就是面對法義歧見時很值得學習的態度。
這一段很平實,卻很有修行意味。
不知道,就再問。
不能確定,就回到法。
不是一定要讓自己的說法贏。
也不是因為已經說了三次,就非得堅持到底。
學法不是護住自己的答案,而是求明白法;願意在不能決定時重新請問,才能讓「我要證明自己是對的」轉成「我要知道法究竟怎麼說」。
時。尊者優陀夷以先所說。廣白世尊。我亦不能立三受。王亦不能立二受。今故共來具問世尊如是之義。定有幾受
到了佛前,尊者優陀夷把先前的情形完整稟告世尊。
他沒有遮掩:
「我亦不能立三受。」
也如實說:
「王亦不能立二受。」
所以現在兩人共同來問:
「定有幾受?」
究竟有幾種受?
這個「定有幾受」,正是整段法義轉折的關鍵。
如果只在二和三之間選一個答案,就仍然停在原來的爭點。
但世尊接下來的回答,直接把這個問題打開。
當我們執著「一定只能有一個分類」時,問題會變成二或三誰對誰錯;世尊接下來則讓人看見,依不同法義施設,同一個受可以有多種說法。
佛告優陀夷。我有時說一受。或時說二受。或說三.四.五.六.十八.三十六。乃至百八受。或時說無量受
世尊的回答非常直接。
我有時說:
一受。
有時說:
二受。
也有時說:
三受。
四受。
五受。
六受。
十八受。
三十六受。
乃至百八受。
甚至有時說:
無量受。
所以問題並不是「世尊究竟只說二受還是只說三受」。
世尊自己明白指出:
可以依不同法義而有種種說受。
二受與三受並不是世尊說受的全部;佛明說有時說一受、二受、三受乃至百八受、無量受,顯示理解法義不能離開它所依的分類角度。
這裡開始,就要一項一項看。
為什麼可以說一受?
為什麼又可以說二受、三受?
數量雖然不同,並不是任意變動。
每一種數目都有它所依的法義。
數目可以不同,法義卻各有所依;真正要學的是每一種分類正在從哪個角度觀察受,而不是只把數字背下來。
云何我說一受。如說所有受。皆悉是苦。是名我說一受。云何說二受。說身受.心受。是名二受。云何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世尊首先解釋一受、二受、三受。
怎樣說「一受」?
「所有受。皆悉是苦。」
從這個法義來說,名為一受。
怎樣說「二受」?
身受。
心受。
這就是二受。
怎樣說「三受」?
樂受。
苦受。
不苦不樂受。
這就是三受。
一受、二受、三受各有不同的觀察所依:一受從「所有受皆悉是苦」而說,二受依身受心受而說,三受則依樂、苦、不苦不樂而說。
到了這裡,前面的爭論已經被放到更大的法義架構中。
優陀夷所說的三受,世尊確實說。
但世尊也確實說二受。
甚至還說一受。
所以不能因為自己熟悉其中一種,就把其他說法排除。
自己所知道的一種法義是真的,不代表其他依法而立的說法就是假的;若只守住自己熟悉的一角,就容易把完整佛法縮成自己的理解。
云何四受。謂欲界繫受.色界繫受.無色界繫受。及不繫受。云何說五受。謂樂根.喜根.苦根.憂根.捨根。是名說五受。云何說六受。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
接著世尊說四受、五受、六受。
四受是:
欲界繫受。
色界繫受。
無色界繫受。
不繫受。
五受則是:
樂根。
喜根。
苦根。
憂根。
捨根。
六受則依六觸而說:
眼觸生受。
耳觸生受。
鼻觸生受。
舌觸生受。
身觸生受。
意觸生受。
四受依所繫而分,五受依樂喜苦憂捨五根而分,六受則依眼耳鼻舌身意六觸生受而分;分類不同,是因為所觀察的法義層面不同。
六受這一層,也和前面受相應的經文連得很緊。
眼根接觸色境。
耳根接觸聲境。
乃至意根接觸法境。
觸生,受隨之而生。
所以修受,不能只等到苦樂已經很強烈才知道。
也可以從根、境、觸的當下開始觀察。
受不是無因無緣忽然出現;能在六根接境、觸生受起之時漸漸看清,便能更早知道自己的心正如何被境界牽動。
云何說十八受。謂隨六喜行.隨六憂行.隨六捨行受。是名說十八受。
六根對境之後,還可以再依喜、憂、捨來分。
六喜行。
六憂行。
六捨行。
六乘三,就是十八。
所以名為十八受。
同樣是六根接境,心可以隨喜而行、隨憂而行、隨捨而行;十八受讓我們更細地看見,受生之後,心正在朝哪一種感受方向而轉。
平常修行也可以這樣觀察。
同樣看見一個人。
有時生喜。
有時生憂。
有時生捨。
同樣聽到一句話。
也可能喜。
可能憂。
可能捨。
境界是一回事。
心怎樣受,又是一回事。
修行不只觀察外境發生什麼,更要回頭知道:同一個六境現前時,我的心正在隨喜、隨憂,還是隨捨而行。
云何三十六受。依六貪著喜.依六離貪著喜.依六貪著憂.依六離貪著憂.依六貪著捨.依六離貪著捨。是名說三十六受。
十八受再往下分,成為三十六受。
喜,有:
依六貪著喜。
依六離貪著喜。
憂,也有:
依六貪著憂。
依六離貪著憂。
捨,同樣有:
依六貪著捨。
依六離貪著捨。
合起來就是三十六受。
喜憂捨不能只看表面感受,還要進一步辨明它是依貪著而生,還是依離貪著而生;這使對「受」的觀察從感覺本身,更深入到心是否染著。
這和前一經所說的方向也能互相照見。
不能只說:
我今天很喜。
所以很好。
或者:
我今天很捨。
所以一定清淨。
還要看:
這個喜是不是依貪著?
這個捨是不是依貪著?
甚至憂,也要辨明它所依的是什麼。
修受不是簡單地追求喜、排斥憂、保持捨,而是如實辨明喜憂捨背後是否有貪著,讓心逐漸從貪著轉向離貪著。
云何說百八受。謂三十六受。過去三十六.未來三十六.現在三十六。是名說百八受。
三十六受再依三世展開:
過去三十六。
未來三十六。
現在三十六。
合起來,就是百八受。
這讓我們看到:
受不只在現在這一刻被心執取。
人也會追憶過去。
期待未來。
並在現在境界中生起種種受。
百八受把三十六受放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中觀察;修行因此不只看當下境界,也要知道心是否正在追逐過去、預想未來、染著現在。
我們日常很多苦,正是這樣延續。
事情已經過去了。
心還一直回想。
事情還沒發生。
心已經先憂慮。
現在正在發生的,又立刻抓住不放。
如果能知道:
這是受。
這是依因緣而有的受。
心就開始有機會不再完全跟著它走。
過去已過、未來未至、現在亦在變化;若能於三世受中如實知受,而不是一再追逐與抓取,心便開始有離著的空間。
云何說無量受。如說此受彼受等。比如是無量名說。是名說無量受
最後,世尊說「無量受」。
「如說此受彼受等。」
像這樣,可以有無量名說。
所以名為無量受。
從一受開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十八。
三十六。
百八。
最後到無量。
經文至此已經清楚顯示:
佛說「受」,可以依不同法義作不同的分類與施設。
從一受直到無量受,並不是彼此互相否定,而是依不同角度如實施設;若懂得所依之義,就不必把不同數目的法說變成彼此衝突。
這也回應了本經一開始瓶沙王與優陀夷的爭論。
一個守著二受。
一個守著三受。
到了世尊這裡,問題不再只是:
到底二對?
還是三對?
而是進一步學會:
世尊為什麼有時這樣說,有時那樣說?
每一種說法所依的是什麼法義?
學佛若只記名相,很容易在「數字不同」時起疑起諍;若能進入每一種分類所依的法義,就會看見不同說法各有其位置。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讀(四八五前段),可以先觀察自己學法時的一個習慣:
當別人說的和自己記得的不一樣,我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立刻反駁?
急著證明自己正確?
還是先問:
「他現在是依什麼法義在說?」
遇到不同說法時,先辨明彼此所依的法義,再決定是否真的相違,比急著爭一個輸贏更接近如法學習。
再把這個方法用回自己的「受」。
今天苦受生起,可以知道:
這是三受中的苦受。
若身體疼痛,也可以再辨明:
這是身受。
若心因而憂苦,又可以知道:
心受也隨之而起。
同一個經驗,可以從不同法義角度觀察。
分類不是為了讓修行變複雜,而是幫助我們把原本混成一團的身心經驗看清楚;看得愈清楚,就愈不容易只剩下一句「我現在很苦」。
也可以觀察六根。
今天看到一個可愛境,喜生起。
先知道:
眼觸生受。
再看看:
這份喜是依貪著喜?
還是離貪著喜?
這樣就從「我喜歡」再向裡看一層。
真正有用的觀受,不只是替感受命名,而是藉著受看見自己的染著;知道貪從哪裡生,才有可能在那裡學習離貪。
最後也看看三世。
今天的心是不是一直活在昨天?
是不是還沒發生的事情,已經想了很多遍?
是不是現在一點順逆境,就讓心整天跟著轉?
過去、未來、現在都有受可觀;修行不是消滅所有感受,而是在受現前時如實知道,不再任由貪著把一個受延長成更多苦。
## 《慧照心得》
讀這一段,我覺得世尊的回答很有力量。
優陀夷說三受。
瓶沙王說二受。
兩個人說了三次,誰也不能說服誰。
最後共同去問佛。
如果世尊只回答:
「三受對。」
或者:
「二受對。」
這場爭論很快就結束了。
可是佛沒有這樣回答。
佛直接說:
一受。
二受。
三受。
四受。
五受。
六受。
十八受。
三十六受。
百八受。
無量受。
世尊不是只替爭論的一方作證,而是把兩人的視野打開:原來自己所抓住的那一種說法,只是完整法義中的一個角度。
這對我自己學經也很重要。
有時候看到佛經一處說三個。
另一處說五個。
又一處說六個。
如果只是記數字,很容易愈讀愈亂。
但若去看:
為什麼這裡分三?
為什麼那裡分六?
它正在觀察什麼?
法義就慢慢清楚了。
佛法的數目不是拿來死背而已;每一個數目背後,都在幫助我們從不同角度看清同一個身心法。
我也很受「依六貪著喜、依六離貪著喜」這一層提醒。
因為平常我們很容易只看:
今天心情好不好。
但修行不能只停在「好不好」。
還要看:
這個喜有沒有貪?
這個憂有沒有貪?
這個捨有沒有貪?
原來連看似平靜的捨,都還可以再辨明是依貪著還是離貪著。
修行不是把自己的感受整理成「喜就是好、憂就是不好、捨就是最好」,而是更深地觀察每一種受中,心究竟正在染著還是離著。
所以我讀這一段,會提醒自己:
不要急著守住自己知道的那一點。
佛法很深。
自己今天懂的,可能只是其中一個角度。
願意再聽。
再看。
再依經文前後辨明。
很多原本以為互相衝突的地方,也許就會慢慢看見它們各自所依的法義。
(四八五前段)由瓶沙王與優陀夷爭論二受、三受開始,世尊進一步開示一受、二受、三受、四受、五受、六受、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乃至無量受。種種數目各有所依:或依苦、身心、樂苦捨、所繫、五根、六觸、喜憂捨、貪著離貪著及三世而分。真正學法,不應執一種分類排斥其他法說,而應如實理解每一種施設所依之義。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