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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七卷(25-2)〈如實知緣緣集滅與集滅道跡・方成沙門婆羅門現法自知作證〉——(四八一後段)

學僧 釋慧照

——(四八一後段)

前一篇,世尊從半月坐禪後的思惟開始,開示「諸有眾生。生受皆有因緣。非無因緣」,並從欲、覺、觸的寂滅與不寂滅,一路說到邪見乃至邪智、正見乃至正智,顯明眾生生受皆在因緣中而有。

到了這一段,世尊先把前面的「寂滅因緣」與「不寂滅因緣」收攝起來,接著再把法義推進到「緣緣、緣緣集、緣緣滅、緣緣集道跡、緣緣滅道跡」。最後仍回到一個非常嚴謹的判準:能不能真正如實知,關係到沙門、婆羅門是否成就其義,乃至能否現法自知作證。

若彼欲不得者得.不獲者獲.不證者證生。以彼因緣故。眾生生受。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是名不寂滅因緣。眾生生受。寂滅因緣。眾生生受

世尊繼續說:

「若彼欲不得者得.不獲者獲.不證者證生。」

依這樣的因緣,眾生生受。

接著又說:

「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

這就承接前面一路所說的欲、覺、觸,以及邪正諸法。

最後世尊收攝:

「是名不寂滅因緣。眾生生受。」

「寂滅因緣。眾生生受。」

世尊把前面的層層分別收回因緣法:眾生生受,不論依不寂滅因緣或寂滅因緣,都不是無因而有。

這裡也再次提醒我們:

不要一看到「受」,就立刻把它當成一個固定不變的「我」。

有受,就有它相應的因緣。

因緣不同,所生之受也隨之而有。

修行若能從「我現在怎麼這麼苦」慢慢轉成「這個苦受依什麼因緣而生」,心就開始從執取退回觀察。

從「這是我的苦樂」轉向「這是依因緣而生的受」,不是逃避感受,而是開始如實看見感受的生起條件。

而且經文不只說「不寂滅因緣」。

也說「寂滅因緣」。

所以不能簡單把修行理解成:

有受就是不好。

沒有受才是修得好。

世尊在這裡要我們看的,是「因緣」。

修行的重點不是先替受判斷好壞,而是知道它依何因緣而生;因緣看得清楚,才知道自己的心正往哪個方向走。

接著,世尊從「眾生生受皆有因緣」再向前一步:

不只要知道有因緣。

還要如實知這些因緣的集、滅,以及集滅的道跡。

若沙門.婆羅門如是緣緣.緣緣集.緣緣滅.緣緣集道跡.緣緣滅道跡不如實知者。彼非沙門之沙門.非婆羅門之婆羅門。不同沙門之沙門.不同婆羅門之婆羅門。非沙門義.非婆羅門義。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這一段與前面的(四八○)有很清楚的呼應。

(四八○)說的是:

若不能如實知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就不能成就真正的沙門、婆羅門之義。

到了這裡,世尊把觀察再推進:

「緣緣。」

「緣緣集。」

「緣緣滅。」

「緣緣集道跡。」

「緣緣滅道跡。」

同樣必須「如實知」。

知道「一切有因緣」還不夠;還要如實知因緣本身如何集、如何滅,以及什麼道路令它走向集、什麼道路令它走向滅。

這對我們很實際。

例如一個瞋心生起。

知道:

「它有因緣。」

這已經比直接說「我就是脾氣不好」更進一步。

可是還可以再觀。

什麼使這個因緣聚集?

是不是一直回想對方說的話?

是不是一直認定自己受了委屈?

是不是反覆餵養同一個念頭?

又是什麼,使這些因緣開始止息?

看見因緣之後,還要看因緣如何被自己繼續餵養;能看見「集」,才有可能在集的地方停止加重。

世尊接著說:

若沙門、婆羅門對這些不能如實知,

「彼非沙門之沙門.非婆羅門之婆羅門。」

乃至:

「非沙門義.非婆羅門義。」

經文再次把真正的修行,從外在名稱帶回實際的法義。

修行的名稱不能代替對因緣的如實知;若連煩惱如何集、如何滅都沒有照見,就仍要回到自己的身心繼續學習。

原典接著說到:

「現法自知作證。」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這裡所說的不是一般理解上的「我好像懂了」。

而是現法自知作證。

因此,我們讀到這裡,也更應知道自己修行所在的位置。

還沒有作證,就不把理解當成證量。

還有貪瞋癡,就繼續如實觀察。

懂得因緣的道理,不等於已經現法作證;佛法愈深入,愈要分清聞、思、修與證,不把理解提前說成成就。

這也讓「如實知」三個字更有分量。

不是我們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而是依正在發生的法,如實觀察。

苦受生,就知苦受。

因緣集,就知因緣集。

因緣滅,就知因緣滅。

心仍有染著,也如實知道仍有染著。

如實知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欺騙自己;有就是知有,無就是知無,未證不作已證想,才能一步一步走在正法上。

若沙門.婆羅門於此緣緣.緣緣集.緣緣滅.緣緣集道跡.緣緣滅道跡如實知者。當知是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同沙門.同婆羅門。以沙門義.婆羅門義。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現在世尊從「不如實知」轉到「如實知」。

同樣是:

緣緣。

緣緣集。

緣緣滅。

緣緣集道跡。

緣緣滅道跡。

若能如實知,世尊說:

「當知是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

「同沙門.同婆羅門。」

「以沙門義.婆羅門義。」

最後仍然落到現法自知作證。

真正成就沙門、婆羅門之義,不在名稱,而在如實知因緣及其集滅道跡,乃至現法自知作證。

把(四八一)前後合起來看,次第就很清楚。

一開始:

「諸有眾生。生受皆有因緣。非無因緣。」

接著一層一層觀察:

欲。

覺。

觸。

邪見乃至邪智。

正見乃至正智。

然後再收攝為:

不寂滅因緣。

寂滅因緣。

最後更進一步:

緣緣。

緣緣集。

緣緣滅。

緣緣集道跡。

緣緣滅道跡。

這一經不是只告訴我們「萬事都有原因」,而是教我們繼續追問:因緣如何聚集、如何止息,我現在又正在走哪一條使它集或使它滅的道路。

這樣修,觀察就不會停在表面。

例如貪欲起來。

第一層:

知道有貪。

第二層:

知道它有因緣。

第三層:

知道自己正在怎麼讓因緣繼續集。

第四層:

知道怎麼不再餵養它,使它轉向滅。

從「知道煩惱」進一步到「知道煩惱的因緣、集、滅與道路」,修行才真正開始從結果回到根本。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世尊說完此經,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八一)從世尊半月坐禪開始,到最後諸比丘歡喜奉行,整經的脈絡至此完整。

世尊先親自安住禪思。

再從禪思中開示受的因緣。

最後諸比丘聞法奉行。

所以這一經也讓我們看見:

思惟。

觀察。

聞法。

奉行。

不能彼此分開。

聞到因緣法之後,仍要回到自己的受、自己的見、自己的念與行中奉行;真正的因緣觀,不只是理解,而是能在因緣正要聚集時開始覺察。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挑一個自己反覆出現的煩惱。

不需要挑最嚴重的。

例如:

有人一句話不合自己的意思,就容易不高興。

今天不要只說:

「我又生氣了。」

試著往前看。

剛才有什麼觸?

心裡原本有什麼期待?

聽到那句話以後,又想了什麼?

哪一個念頭讓苦受開始加重?

今天先不要急著消滅煩惱,先把它的「緣緣」看清楚;能看清一個因緣,就少一分「它莫名其妙就發生」的無明。

然後再看「集」。

是不是一直重播那句話?

是不是一直想:

「他不應該這樣。」

「我一定要討回來。」

「下次我要怎麼回他。」

如果一直想,因緣就在繼續集。

很多煩惱不是第一念就那麼大,而是後面一念接一念不斷餵養;看見自己正在「集」,就是很重要的修行轉折。

接著試著不再餵。

先不回嘴。

先不急著傳訊息。

先讓心回到正念。

知道身體現在緊。

知道心裡現在有苦受。

知道瞋正在起。

只是知道。

不要再替它增加新的故事。

「滅」可以從不再增加下一個染著因緣開始;少餵一念,便少一分繼續集起的力量。

這就是把:

緣緣。

緣緣集。

緣緣滅。

慢慢帶回生活。

至於真正的集道跡與滅道跡,仍要依正法繼續聞、思、修,不急著把一次觀察當成究竟。

今天能清楚看見一次「它怎麼集起來」,再清楚看見一次「我不再繼續餵它」,就是把因緣觀真正放進自己的身心。

## 《慧照心得》

讀完(四八一),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前面那一句:

「諸有眾生。生受皆有因緣。非無因緣。」

但是讀到後半段才知道,佛不是只叫我們知道「有原因」。

還要繼續觀:

緣緣。

緣緣集。

緣緣滅。

緣緣集道跡。

緣緣滅道跡。

這樣就深很多。

知道「有因緣」只是第一步;真正用功,是開始看見因緣如何聚集,又如何因不再續行而走向止息。

我自己也會想到:

有些煩惱,好像每次都是別人讓我生起。

可是如果靜下來看,就不完全只有外面的境界。

同一句話。

今天心很平靜,可能沒事。

哪一天自己很累、很執著、很在意,就很容易受傷。

所以外面的觸是一個因緣。

自己的欲、覺、見、念,也都在裡面。

只看外境,就容易一直怪別人;開始看自己的因緣,才真正找到可以修的地方。

前一篇讀到邪見乃至邪智、正見乃至正智,我覺得和這一段放在一起就更清楚。

因緣不是只有外在發生什麼。

自己的見是不是正。

自己的念是不是正。

自己的語是不是正。

自己的行為是不是正。

都會繼續成為因緣。

所以修行不是等事情發生才臨時處理。

平常就在培養。

平常培養什麼,遇境時就容易現起什麼;正見、正念平時多一分,境界來時就多一分不被受牽走的力量。

而這一經最後又說到:

「現法自知作證。」

這也提醒我不能因為今天稍微懂了一點因緣法,就覺得自己已經證到了什麼。

知道自己的位置,很重要。

懂多少,就依懂的去修。

看見多少,就如實看見多少。

還有煩惱,就繼續修。

佛法不是讓我們把自己說得愈來愈高,而是讓我們對自己的貪瞋癡看得愈來愈真。

這樣一路修,或許今天只看見:

「原來這個苦受有因緣。」

下一次看見:

「原來我一直在讓它集。」

再下一次,在它正要集起來時,就能早一點知道。

這樣慢慢從緣看到集,從集再學習向滅。

(四八一)從「生受皆有因緣。非無因緣」一路展開欲、覺、觸與邪正諸法,再收攝為不寂滅因緣、寂滅因緣,最後進入緣緣、緣緣集、緣緣滅及其集滅道跡。世尊明示,真正的修行不只知道一切有因緣,更要如實知因緣如何聚集、如何止息;不以沙門、婆羅門之名代替實證,而是在現前身心中依正法觀察、修習,漸向真正的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