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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五卷(14)〈不如實知四聖諦不得脫苦・如實知者見法作證而究竟解脫〉——(三九○~三九二)

學僧 釋慧照

——(三九○~三九二)

前一篇,世尊以大醫王為譬,指出如來之所以能根本療治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正在於對四聖諦如實知。

到了這一篇,經文把這個法義再往前推進:若對四聖諦不如實知,即使外表名為沙門、婆羅門,也不能真正證得沙門義、婆羅門義,更不能解脫於苦;反過來,若能如實知見四聖諦,才真正能見法作證,乃至究竟越苦、脫苦。

(三九○)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沙門.婆羅門於此苦聖諦不如實知。此苦集聖諦不如實知。此苦滅聖諦不如實知。此苦滅道跡聖諦不如實知。此非沙門之沙門。非婆羅門之婆羅門。彼亦不於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世尊先從反面說。

若對苦聖諦不如實知,

對苦集聖諦不如實知,

對苦滅聖諦不如實知,

對苦滅道跡聖諦也不如實知,

那麼即使名為沙門、婆羅門,也還不能成為真正具足沙門義、婆羅門義的人。

重點不在外在名稱。

而在有沒有「如實知」。

若四聖諦仍未明白,

就不能見法自知作證: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所以修行的真實標準,不在身分,而在是否真正證入法義。

外在名為沙門、婆羅門,不等於已具足沙門義、婆羅門義;若四聖諦尚未如實知,就還不能說已見法、已作證、已盡生死。

若沙門.婆羅門於此苦聖諦如實知。此苦集聖諦如實知。此苦滅聖諦如實知。此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於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接著世尊從正面說。

若能如實知:

苦聖諦,

苦集聖諦,

苦滅聖諦,

苦滅道跡聖諦,

那麼才真正能稱為沙門之沙門、婆羅門之婆羅門。

也才能在沙門義、婆羅門義中,

「見法自知作證」。

這裡的關鍵仍是:

如實知。

不是只聽過。

不是只會說。

不是只會分別名相。

而是法真正被看見。

苦怎樣是苦,

集怎樣生起,

滅怎樣止息,

道怎樣修行,

都真正如實知見。

是故。比丘。於四聖諦無間等當起增上欲。精勤堪能。方便修學。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

所以世尊最後勸勉比丘:

對四聖諦的無間等,

應當起增上欲。

精勤堪能。

方便修學。

也就是說,

知道四聖諦很重要,還不夠。

還要勤修,直到無間等。

這裡再次顯示:

真正的佛法不是只停在理解。

要走到通達。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九○已把「名」與「實」分得很清楚。

下一經三九一,以更簡略的方式再重說一次。

(三九一)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廣說如上。差別者。於四聖諦不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非沙門數.非婆羅門數。於四聖諦如實知者。是沙門數.是婆羅門數。乃至

這一經原典直接說:

「廣說如上。」

並指出差別:

於四聖諦不如實知,

非沙門數,

非婆羅門數。

於四聖諦如實知者,

是沙門數,

是婆羅門數。

原典既以「廣說如上」「乃至」承接,就照原文保留,不自行補展。

這也再次提醒我們:

真正的歸屬,不在稱號。

在法。

是不是入於真正的沙門、婆羅門之數,不取決於外在名目,而取決於四聖諦是否如實知見。法義若未入心,名相再多,也不能代替修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到了三九二,世尊把重點直接收攝在「脫苦」。

(三九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不如實知。苦集聖諦不如實知。苦滅聖諦不如實知。苦滅道跡聖諦不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不得脫苦。

這裡說得非常直接。

四聖諦若不如實知,

就不得脫苦。

不是因為佛法在設一道門檻。

而是因為:

若不知道苦,

不知道苦從哪裡來,

不知道苦可以滅,

也不知道通往苦滅的道路,

自然無法真正離苦。

所以四聖諦不是一套理論。

而是脫苦本身的地圖。

若沙門.婆羅門於苦聖諦如實知。於苦集聖諦如實知。於苦滅聖諦如實知。於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解脫於苦

反過來,

若能如實知:

苦,

苦集,

苦滅,

苦滅道跡,

那麼便能解脫於苦。

這裡沒有多餘的轉折。

就是:

不知,不脫。

如實知,則解脫。

四聖諦在這裡顯得非常根本。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接著原典把「不解脫/解脫」延伸到多組相對法義。

如於苦不解脫.解脫。如是捨惡趣不解脫.解脫。堪能捨戒退減。不捨戒退減。能自說得過人法自證。不能自說得過人法作證。能於此外求良福田。不能於此外求良福田

這一段以連續對舉,顯示四聖諦如實知與否,所牽動的不只是「知道多少」。

而會影響:

能不能脫苦,

能不能離惡趣,

修行會不會退減,

是否真正有自證,

是否還向外尋求究竟依止。

原典在這裡一組一組展開,我們只依原文把方向看清楚。

核心仍是:

四聖諦有沒有如實知。

能於此外求大師。不能於此外求大師。不能越苦。堪能越苦。不堪能脫苦。堪能脫苦

這一段再進一步收攝到:

能不能越苦。

能不能脫苦。

四聖諦若如實知,

便不是只在苦中求一點安慰。

而是真正具有越苦、脫苦的能力。

如實知四聖諦,不只是增加知見,而是使人真正有能力越苦、脫苦;若四諦不明,修行便容易停在依賴、退減與反覆受苦之中。

如是上諸經重說悉繼以偈 若不知苦者 及彼眾苦因 一切諸苦法 寂滅永無餘 若不知道跡 能思一切苦 心解脫於苦 慧解脫亦然 不能越眾苦 令苦究竟脫

接著經文以偈頌重說。

若不知苦,

不知眾苦之因,

不知一切諸苦如何寂滅,

也不知道跡,

即使有所思惟,也不能真正越過眾苦,使苦究竟解脫。

偈頌把前面的長文再次收攝。

修行真正要完成的是:

知苦。

知苦因。

知苦滅。

知道跡。

缺一不可。

若如實知苦 亦知眾苦因 及一切諸苦 永滅盡無餘 若復如實知 息苦之道跡 意解脫具足 慧解脫亦然 堪能越眾苦 究竟得解脫

反過來,

若如實知苦,

也如實知眾苦之因,

如實知一切諸苦永滅無餘,

又如實知息苦之道跡,

便能:

意解脫具足,

慧解脫亦然,

堪能越眾苦,

究竟得解脫。

這一偈把整篇法義收得非常完整。

四聖諦的終點,

不是「懂」。

而是「解脫」。

不是知道苦的結構而已。

而是究竟越苦。

知苦、知苦因、知苦滅、知道跡,最後所成就的是意解脫、慧解脫與究竟越苦。四聖諦若不能走到解脫,就仍只是所聞;真正如實知見,必然指向離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九○到三九二合起來看,法義非常清楚。

三九○說:

不如實知四聖諦,不能真正成就沙門義、婆羅門義。

如實知四聖諦,才能見法作證。

三九一再說:

是否真正入沙門、婆羅門之數,也以四聖諦如實知與否為準。

三九二最後直接說:

不如實知,不得脫苦。

如實知者,解脫於苦。

最後偈頌再收攝到:

意解脫。

慧解脫。

究竟越苦。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一個苦時,可以先不要問:

「為什麼偏偏是我?」

先改成問:

這個苦,我真的看清楚了嗎?

它的因在哪裡?

是愛?

是取?

是期待?

是無明?

如果這個因不再繼續,苦會不會減少?

我現在所做的,是真正走向苦滅,

還是只是暫時逃開?

這樣一問,

四聖諦就開始進入日常。

不是只在經裡讀到。

而是在苦現前時,真的拿來用。

《慧照心得》

這幾經讓我很深地感受到:

佛法真的不看外表。

是不是沙門,

是不是婆羅門,

真正的標準不是名稱。

而是:

有沒有如實知四聖諦。

這一點很直接,也很嚴格。

因為我們很容易被外在身分騙到。

穿什麼衣服。

有什麼稱呼。

懂多少經典。

說得多好。

可是經中一直把標準拉回來:

苦真的知了嗎?

集真的看見了嗎?

滅真的相信並靠近了嗎?

道真的修了嗎?

如果沒有,

那修行還沒有走到實處。

我也很喜歡三九二那句:

「不得脫苦。」

「解脫於苦。」

沒有繞很多。

不知四諦,

就不能真正脫苦。

如實知四諦,

才有脫苦的可能。

所以佛法不是要我們變得會說。

而是要我們真的少苦。

真的少愛。

真的少取。

真的少被煩惱拖著走。

最後偈頌說:

「意解脫具足,慧解脫亦然。」

我覺得這很重要。

不是只想得開。

也不是只有一點平靜。

而是心與慧都走向解脫。

心不再被綁。

智慧也真正看清楚。

這才是四聖諦要帶我們去的地方。

四聖諦如實知與否,決定修行是否真正落在法上:不如實知,便不得脫苦;如實知,方能見法作證、越苦脫苦。真正的沙門義與婆羅門義,不在名稱,而在知苦、知集、知滅、知道,乃至意解脫、慧解脫究竟具足。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