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四卷(9)〈不如實知法集滅道非真沙門・如實知十二緣起方能自知作證〉——(三五二)
——(三五二)
前一經,尊者殊勝以井水為譬,清楚分辨了「如實知見有滅、寂滅、涅槃」與「諸漏已盡」之間的差別。
到了這一經,世尊進一步把判準說得更清楚:
真正的沙門、婆羅門,不只是有名、有身份,也不只是口中談法。
關鍵在於:
對法要如實知。 對法集要如實知。 對法滅要如實知。 對法滅道跡也要如實知。
若這四個面向都沒有真正知見,就還不能說已經成就沙門、婆羅門所應成就的義。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這一經轉到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世尊直接為諸比丘說明:
什麼才是真正的沙門、婆羅門之義。
這不是從外相判斷。
而是從是否如實知法開始。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沙門.婆羅門於法不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彼非沙門.沙門數。非婆羅門.婆羅門數。彼亦非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世尊先從反面說。
若沙門、婆羅門對法不如實知,對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也不如實知,那麼就還不能算真正成就沙門、婆羅門之義。
即使外在有沙門、婆羅門的形貌與稱呼,內在若沒有如實知見,仍不等於真正成就。
而且,也不能因此自稱: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這裡把修證的判準拉回法本身。
不是身份證明自己。
而是知見與作證證明自己。
真正的沙門、婆羅門,不在名稱與外相,而在是否如實知法、知集、知滅、知道。
云何法不如實知。云何法集不如實知。云何法滅不如實知。云何法滅道跡不如實知。
世尊接著直接追問:
什麼叫對法不如實知?
什麼叫對法集不如實知?
什麼叫對法滅不如實知?
什麼叫對法滅道跡不如實知?
這四個問題非常重要。
因為它們把修行從籠統的「懂佛法」拆成四個明確方向:
法是什麼? 它怎麼集起? 它怎麼滅? 通往它滅的道路是什麼?
若其中任何一面缺失,知見都還不完整。
謂於老死法不如實知。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不如實知。
佛先從老死說起。
若對老死本身不如實知,
又對老死的集、老死的滅、老死滅的道路不如實知,
那麼對法的認識就還沒有真正建立。
這與前面幾經的緣起觀完全相應。
不是只知道「人會老、人會死」。
而是要知道:
老死從哪裡來? 老死如何止息? 又依什麼道路走向止息?
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不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不如實知。
世尊接著把觀察從老死一路往前帶到:
生。 有。 取。 愛。 受。 觸。 六入處。
這裡原典依次總攝,不逐一展開。
但法義很清楚:
每一支都要如實知。
不只是知道它存在。
還要知道它如何集、如何滅,以及怎麼走向滅。
緣起因此不只是十二個名稱。
而是一整套可觀、可知、可斷的法。
緣起每一支都不能只停在「知道它有」;還要進一步知道它的集、它的滅,以及通往滅的道路。
如是諸法不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
世尊在這裡總結:
若對這些法都不如實知,
對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也不如實知,
那麼仍然只是停在不完整的理解。
修行真正困難的地方,往往不是完全不知道。
而是只知道一部分,就以為自己已經知道全部。
只知道苦,卻不知道苦集。
只知道苦集,卻不知道苦滅。
只知道苦滅,卻不知道如何走到苦滅。
這樣都還不夠。
若諸沙門.婆羅門於法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沙門之沙門數.婆羅門之婆羅門數。彼以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接著,佛從正面說。
若沙門、婆羅門對法、法集、法滅、法滅道跡都如實知,
那麼才真正可以說是沙門、婆羅門之數。
也就是說:
不只是有名稱。
而是真正成就了相應之義。
這樣的人,才能在見法之後自知作證: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這裡把「自知作證」與「如實知法」直接連在一起。
不是憑感覺宣稱。
而是建立在完整知見上。
何等法如實知。何等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
世尊再一次反問:
什麼叫法如實知?
什麼叫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
同樣四個面向,現在從正面重新建立。
這也顯示佛法中的知見不是模糊的。
必須具體地知道:
法、集、滅、道。
謂老死法如實知。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如實知。
對老死,要如實知。
對老死的集,要如實知。
對老死的滅,要如實知。
對老死滅的道路,也要如實知。
修行不是只停在「接受老死」。
而是進一步看見老死的因緣與止息。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超越對老死的無明與恐懼。
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如實知。
同樣地,
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都要如實知。
尤其六入處,又要進一步知道:
六入處集。 六入處滅。 六入處滅道跡。
這樣,才不是只在緣起末端看苦。
而是能一路回到六根與境界接觸之前後,真正看見苦怎麼被建立。
如是諸法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
世尊最後再次總攝:
如是諸法如實知,
法集如實知,
法滅如實知,
法滅道跡如實知。
這四者合起來,才是完整的知見。
不是只懂一個道理。
而是從生起看到止息,從現象看到道路。
如實知法,不只是知道現象;真正完整的知見,必須連同集、滅、道一起看清,才能由見法走向作證。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說完這一經,諸比丘歡喜奉行。
整經的判準非常清楚。
不是問:
你是不是叫沙門? 是不是叫婆羅門? 是不是穿著修行人的衣服?
而是問:
你對法如實知嗎?
對集如實知嗎?
對滅如實知嗎?
對滅道跡如實知嗎?
若這些真正建立,才談得上見法、自知、作證。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挑一個最常出現的煩惱,用「法、集、滅、道」四個方向來看。
例如瞋心。
第一,法:
現在這個瞋到底是什麼樣子?
身體有沒有緊?
心是不是排斥?
語氣是不是開始變重?
第二,集:
它從哪裡起?
是不是因為一個觸?
一個不舒服的受?
一個「他不應該這樣」的執取?
第三,滅:
如果不再抓住那個想法,瞋會不會減弱?
第四,道:
我現在可以怎麼做?
先不說話?
先正念呼吸?
先如實看受?
先停止反覆思量?
這樣修,佛法就不只是名相。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想到:
修行人最容易犯的一個錯,就是太早覺得自己懂了。
懂「老死」。
懂「緣起」。
懂「愛取」。
懂「涅槃」。
可是佛這一經問得非常細:
法如實知了嗎?
法集呢?
法滅呢?
法滅道跡呢?
如果只知道一個名稱,其實還不夠。
就像知道「瞋心不好」,不代表我知道瞋怎麼生。
知道瞋怎麼生,也不代表我知道怎麼讓它滅。
知道它可以滅,也不代表我真的會走那條路。
所以佛法裡的「知」,其實很深。
不是會說而已。
而是能把一個法從生起看到止息。
也因此,我更能理解為什麼佛說:
若這些都不如實知,就還不能真正成就沙門、婆羅門之義。
修行人的外相很容易建立。
真正難的是內在知見。
真正見到法、見到集、見到滅、見到道,才有可能說:
這條路我真的走過。
這個煩惱我真的知道怎麼起、怎麼滅。
那時候「自知作證」才不是一句話。
真正的修行,不以身份與名稱為證明;對法、集、滅、道皆能如實知,才是由聞法走向見法、由見法走向自知作證的根本。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