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四卷(5-4)〈盜密出家聞法轉說罪過深重・自見自知悔過而終得漏盡意解〉——(三四七後段)
——(三四七)
前一段,須深由世尊開示十二因緣,真正得見法住,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而真正見法之後,他沒有把過去的不正動機掩藏起來。
相反地,他主動向佛發露:
自己當初並不是為了正法而來,而是受外道所託,盜密出家,想把佛法學回去轉說給他們。
見法之後,第一件事不是自滿,而是悔過。
這一段,也正把須深從最初的「盜法者」,一路帶到真正面對自己的過失,乃至漏盡意解。
爾時。須深見法得法。覺法度疑。不由他信。不由他度。於正法中心得無畏。稽首佛足。白佛言。世尊。我今悔過。我於正法中盜密出家。是故悔過
須深在得法眼淨之後,已經「見法得法,覺法度疑」。
不再只是依靠別人告訴他什麼是真的。
也不是由別人替他解脫疑惑。
他自己已經在正法中得見、得知,因此心中無畏。
也正因如此,他開始真正看見自己的過失。
於是向佛稽首,主動說:
「我今悔過。」
這很重要。
真正見法,不會讓人更會隱藏自己。
反而會讓人更誠實地看見:
哪些地方是不善? 哪些地方曾經欺誑? 哪些地方需要真正改正?
見法之後,不是先看自己多有成就,而是先看自己過去哪裡顛倒、哪裡不正;能自見過失,才真正開始從過失中轉身。
佛告須深。云何於正法中盜密出家
佛問須深:
你所說的「在正法中盜密出家」,究竟是怎麼回事?
佛並不是不知道。
前面經文已經說,世尊早已知須深心之所念。
但現在仍讓須深自己說出來。
這表示悔過不能只停在模糊一句「我錯了」。
要真正看清自己做了什麼,為什麼做,又錯在哪裡。
須深白佛言。世尊。有眾多外道來詣我所。語我言。須深當知。我等先為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餘世人恭敬供養。而今斷絕。悉共供養沙門瞿曇.聲聞大眾。
須深開始把事情完整說出。
外道原本受到國王、大臣、長者、居士與世人恭敬供養。
如今這些供養斷絕,世人轉而供養佛陀與聲聞大眾。
須深沒有刪掉那些不光彩的部分。
他把事情的起點完整說出。
這就是悔過的重要態度:
不美化自己,也不修改事實。
汝今密往沙門瞿曇.聲聞眾中出家受法。得彼法已。還來宣說我等。當以彼聞法教化世間。令彼恭敬供養如初。
外道對須深說:
你暗中進入沙門瞿曇的聲聞眾中出家受法。
等取得佛法之後,再回來宣說給我們聽。
我們就可以用你所學來的法教化世間,使世人重新恭敬供養我們。
這裡把「盜法」的本質完全說清楚。
不是單純偷聽幾句話。
而是進入僧團、受法、持法,卻把正法當成取得利養的工具。
真正錯的,不只是一個形式上的欺騙。
而是心對法的態度已經顛倒:
不是讓法來改變自己,而是想拿法去成就自己的欲望。
是故。世尊。我於正法.律中盜密出家。今日悔過。唯願世尊聽我悔過。以哀愍故
須深最後坦白:
正因如此,我在正法、律中盜密出家。
今天我悔過。
願世尊哀愍,接受我的悔過。
這一句非常真誠。
前面他是帶著目的進來。
現在卻自己揭露那個目的。
這表示法已經真正開始轉變他的心。
佛告須深。受汝悔過。汝當具說。我昔愚癡.不善.無智。於正法.律盜密出家。今日悔過。自見罪.自知罪。於當來世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
佛接受須深的悔過。
但不是只說一句「沒關係」。
而是教他應當完整承認:
我昔日愚癡、不善、無智。
在正法、律中盜密出家。
如今悔過。
自見罪,自知罪。
這裡把悔過的核心說得非常清楚:
不是只求別人原諒。
而是自己要真正看見、真正知道。
能自見、自知,後面才有律儀成就、功德增長、不退減的可能。
悔過不是把過去抹掉,而是如實承認、如實自見、自知,從此在律儀中重新站穩。
所以者何。凡人有罪。自見.自知而悔過者。於當來世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
佛接著說明原因。
凡人若有罪過,能夠自己看見、自己知道,並真正悔過,未來就能使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
這不是說有過失本身就是好事。
而是說:
真正危險的,不只是犯錯。
更危險的是不承認、不看見、不願改。
一個人若還能如實知錯,回頭就仍然有路。
佛告須深。今當說譬。其智慧者。以譬得解。
佛接著說:
現在我要說一個譬喻。
有智慧的人,可以藉譬喻而理解。
接下來的三百矛譬喻,是整段最強烈的警策。
譬如國王有防邏者。捉捕盜賊。縛送王所。白言。大王。此人劫盜。願王處罪。王言。將罪人去。反縛兩手。惡聲宣令。周遍國中。然後將出城外刑罪人處。遍身四體。劖以百矛。
佛先說一個被捕的盜賊。
被綁送國王面前後,王命人把他反綁雙手,惡聲宣布罪狀,遍行國中,再帶到城外刑罰之處。
然後,在全身四體刺入百矛。
這個譬喻非常嚴厲。
佛要須深真正明白:
「盜」不是一件輕微的事。
尤其當所盜的是正法,罪過更不能輕看。
彼典刑者受王教令。送彼罪人。反縛兩手。惡聲宣唱。周遍城邑。將出城外刑罪人處。遍身四體。劖以百矛。
執行刑罰的人依王命而行。
把罪人帶出城外,在全身刺入百矛。
佛再次完整描述刑罰,不是為了渲染恐怖。
而是要讓須深確實感受到:
肉身受苦已經如此劇烈。
接下來佛還要再說,盜密正法的苦果更加深重。
日中。王問。罪人活耶。臣白言。活。王復敕臣。復劖百矛。至日晡時。復劖百矛。彼猶不死
到了中午,國王問:
那個罪人還活著嗎?
臣下說:
還活著。
王又命再刺一百矛。
到傍晚,又再刺一百矛。
總共三百矛,而罪人仍未死。
這個譬喻刻意把痛苦推到極端。
正是要讓人明白:
有些行為的果報,絕不能因為當下看起來「只是學法、轉說」就輕忽。
佛告須深。彼王治罪。劖以三百矛。彼罪人身寧有完處如手掌不
佛問須深:
被刺三百矛之後,那個人的身體還能有一塊像手掌這麼大的完好地方嗎?
這不是抽象問題。
而是要須深直面那種遍身破壞、無處不痛的狀態。
須深白佛。無也。世尊
須深回答:
沒有,世尊。
全身被三百矛所刺,已無完好之處。
復問須深。時彼罪人。劖以三百矛因緣。受苦極苦劇不
佛又問:
那個人因三百矛所受的苦,是不是極重?
須深白佛。極苦。世尊。若劖以一矛。苦痛難堪。況三百矛。當可堪忍
須深回答:
極苦,世尊。
即使只刺一矛,痛苦都已難以忍受。
何況三百矛?
這時候,須深已完全理解譬喻中的身苦有多重。
佛告須深。此尚可耳。若於正法.律盜密出家。盜受持法。為人宣說。當受苦痛倍過於彼
佛最後說出真正要警誡的重點:
即使三百矛之苦,尚且「此尚可耳」。
若在正法、律中盜密出家,盜受持法,又為人宣說,所受苦痛更超過於彼。
這句話非常嚴厲。
也直接指出:
正法不能被當成工具。
受持法,也不能離開正確動機。
若以欺誑心入法,以利養心取法,再把法拿去成就自己的目的,這不是單純的知識挪用,而是嚴重扭曲了對正法的關係。
正法不是可以偷取、利用、包裝成名聞利養的工具;若以欺誑心受法、持法、說法,傷害的不只是他人,更是自己與正法之間最根本的關係。
佛說是法時。外道須深漏盡意解。
就在佛說這段法時,須深「漏盡意解」。
前面他先得法眼淨。
到了這裡,又進一步漏盡意解。
整個故事從盜法開始,最後卻真正走到解脫。
這個轉變非常深。
須深不是靠掩飾過去而解脫。
反而是因為見法之後,願意完整面對自己的過失,真正悔過,再由佛進一步警策,終於漏盡。
佛說此經已。尊者須深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須深聽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從最初受外道所託,到暗中出家;從懷疑慧解脫,到見法得法;從見法後主動悔過,到最後漏盡意解——
須深這一經的轉折非常完整。
真正的正法,不只是讓他學會更多。
而是一路把他原來錯誤的動機、知見與行為翻轉過來。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自己面對過失時的第一個反應。
是掩飾?
找理由?
推給別人?
還是願意承認:
「這裡我真的做錯了。」
若看見過失,不必一直自責。
更重要的是三件事:
自見。 自知。 悔過。
再進一步問:
我下一次要如何守住律儀,不再重犯?
真正的悔過,不只是難過。
而是讓未來的身、口、意開始不同。
《慧照心得》
須深這一段,讓我很深地感受到:
真正見法的人,會更誠實。
不是更會替自己辯解。
須深前面得法眼淨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自己說:
「我今悔過。」
他沒有等佛揭穿。
也沒有說:
「反正我後來已經學佛了,過去就算了。」
他把自己最初為什麼來、外道怎麼交代、自己如何盜密出家,全部說清楚。
我覺得這就是「見法」真正落到自己身上的樣子。
因為當心開始明白,很多以前可以合理化的事情,就再也騙不了自己。
佛也沒有只說一句「你知道錯就好了」。
佛要他「自見罪、自知罪」。
這兩句很重要。
過失若只是別人說你錯,心還可能不服。
但若自己真正看見、真正知道,那個轉變才會從裡面發生。
後面的三百矛譬喻很重。
也正因為很重,才讓人知道:
正法不是可以拿來利用的東西。
如果把佛法當成名聲、供養、利益、操控他人的工具,表面上是在說法,實際上卻可能正在離法。
對我自己而言,這也提醒:
每一次寫佛法、說佛法、分享佛法,都要回頭問:
我是為了讓法利益人,還是想讓自己被看見?
我是敬重經法,還是把經法變成自己的東西?
這個心差一點,方向就可能差很多。
須深最後漏盡意解,更讓我看到:
人曾經走錯,不代表永遠沒有路。
真正可怕的不是過去有錯。
而是明知有錯,還不肯看、不肯改。
只要能見法、見罪、知罪、悔過,再回到正法中真實修行,路仍然可以重新打開。
見法之後能自見罪、自知罪、真實悔過,才不是把佛法拿來遮掩自己;正法若真正入心,會使人放下欺誑、重新守護律儀,乃至由悔過而走向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