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卷(5)〈五受陰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本是無常滅法故彼法可滅〉——(二六○)
《雜阿含經》第十卷(5)〈五受陰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本是無常滅法故彼法可滅〉——(二六○)
前一經說到,從未證聖果直到阿羅漢,修行都不離對五受陰的如實觀察;即使已證阿羅漢,仍然可以安住於見法樂住。
到了(二六○),問答轉到另一個很關鍵的法義:什麼叫作「滅」?
舍利弗向阿難提出這個問題。阿難的回答沒有離開五受陰,而是指出: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它們本來就是無常、滅法,因此彼法滅時,便名為滅。
(二六○)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舍利弗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卻坐一面
時。尊者舍利弗問尊者阿難言。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
阿難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
這一經的場景來到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舍利弗前往阿難所在之處,彼此問訊後,舍利弗向阿難請法。
前面幾經多是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到了這裡,換成舍利弗問阿難。
這也讓我們看見,聖弟子之間並不是固定誰只能問、誰只能答,而是彼此依正法請問、相互印證。
真正重視的,不是誰的地位高低,而是法義能不能如實明白。
舍利弗言。阿難。所謂滅者。云何為滅。誰有此滅
舍利弗問得很直接:「所謂滅者,云何為滅?誰有此滅?」
這個「滅」,不是單純指一件東西消失。
如果只把滅理解成「沒有了」,就還沒有真正看見佛法所說的生滅法則。
所以舍利弗從根本處問:究竟什麼叫滅?
修行說「滅」,不是只看結果消失,而是要看清:這個法本來就是依因緣所成,本來就在無常、生滅之中。
阿難言。舍利弗。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阿難回答: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
而這五受陰,本來就是無常、滅法。
彼法滅故,名為滅。
這裡很重要。
五受陰不是一個固定不動的「我」。
它是因緣所成。
既然因緣所成,就一定隨因緣而變。
既然會變,就不可能永遠保持原樣。
所以它的滅,不是後來才忽然多出來的一個性質,而是它本來就具有的法性。
五受陰既是因緣所成,就不是常住實體;它本來就是無常、滅法,因此不應把它執成永遠不變的我與我所。
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阿難先從色受陰說起。
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
它是無常,也是滅法。
所以當它滅時,這就叫作滅。
身體最容易讓我們感覺「這就是我」。
但色身從出生開始,就一直在變。
年齡在變。
氣力在變。
容貌在變。
健康也在變。
我們雖然習慣把這個身體當成一個連續不變的自己,但實際上,它每一刻都在因緣中成立,也每一刻都朝向變異與滅壞。
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不只是色,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感受不是固定的。
想法不是固定的。
心行不是固定的。
識境也不是固定的。
它們同樣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同樣是無常、滅法。
所以我們今天感覺非常強烈的一個情緒,並不會永遠保持同樣強度。
現在牢牢相信的一個想法,也可能隨因緣而改變。
一個看似很真實的心境,過一段時間再回頭看,可能已經完全不同。
這些都在告訴我們:受、想、行、識本來就在生滅之中。
若能在受、想、行、識現前時就知道「此亦是無常、滅法」,心就比較不容易把一時的感受與念頭誤認為永遠的自己。
舍利弗言。如是。如是。阿難。如汝所說。此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舍利弗聽後,印可阿難所說:「如是,如是。」
這不是單純表示同意而已。
而是再次確認:五受陰確實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
因此,彼法滅故,名為滅。
這個確認讓法義更穩固。
修行人若真正接受五受陰是滅法,就不會再一面知道無常,一面又要求它永遠不變。
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舍利弗又把五受陰完整重述一次。
色如此。
受如此。
想如此。
行如此。
識也如此。
這種重述不是多餘。
它讓我們反覆確認:沒有哪一陰可以例外。
不是只有身體無常,心也無常。
不是只有痛苦感受會滅,快樂感受也會滅。
不是只有不喜歡的念頭會變,喜歡的念頭也會變。
五受陰,全都在生滅法中。
真正的無常觀,不是只在自己不喜歡的事物上承認「它會變」,而是在一切五受陰上都如實看見:凡因緣所成,皆不能常住。
阿難。此五受陰。若非本行所作.本所思願者。云何可滅。
舍利弗接著提出一個反問。
如果五受陰不是本行所作、不是本所思願,不是因緣所成,那又怎麼可能會滅?
這一句很有力量。
正因為是所作、所成,所以才會變。
正因為依因緣而有,所以因緣離散時,它就不能繼續保持原來的樣子。
這也說明,能滅,本身就證明它不是一個常住不變的實體。
凡能滅者,就不是永恆自立的實體;正因五受陰是因緣所作,所以它必然隨因緣而變、隨因緣而滅。
阿難。以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
舍利弗最後把整個法義收束起來。
五受陰之所以能滅,正因為它本來就是因緣所成。
既是所成,就不是常住。
既不是常住,就一定會變。
既然會變,就必然走向滅。
所以「滅」不是可怕的例外,而是五受陰本來的法則。
看見這一點,修行人便能慢慢放下那種「一定要維持不變」的執取。
理解滅,不是悲觀地認為一切都會失去,而是如實知道:五受陰本來就是無常、滅法,因此不必再把生滅之法抓成永恆依靠。
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兩位尊者彼此聞法後,歡喜而去。
這一經看似只是回答「什麼叫滅」,其實把五受陰的因緣性說得很深。
因為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所以不是自有、不是永恆。
因為不是永恆,所以是無常。
因為是無常,所以是滅法。
修行若能把這一點真正帶回身心,就不會總在每一次變化中感到驚訝。
因為變,本來就是它的本性。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件自己很不想它改變的事。
也許是身體。
也許是一段關係。
也許是一個習慣。
也許是一個喜歡的感受。
也許是一個「我認為自己就是這樣的人」的想法。
然後問自己:
它是不是因緣所成?
如果是因緣所成,它有可能永遠完全不變嗎?
如果它本來就是無常、滅法,我現在為什麼還要求它一定不能改變?
這樣觀,不是叫自己變得冷淡。
而是讓心從不合理的要求中鬆開。
能接受「所作之法必有變滅」,心就不必每逢變化都當成世界出了錯;這正是無常觀帶來的清醒與柔軟。
《慧照心得》
讀這一經,我很有感受的一句,是:
「若非本行所作.本所思願者。云何可滅。」
這句很簡單,卻很深。
凡是會滅的,就表示它不是永遠固定的。
凡是因緣所成的,也就一定會受因緣影響。
我們平常很多苦,其實就是明明生活在因緣法中,卻一直要求因緣不能變。
希望身體不要老。
希望感情不要變。
希望別人的心一直跟從前一樣。
希望自己的情緒永遠穩定。
甚至希望修行之後,從此都不要再有波動。
可是這一經提醒我:
五受陰本來就是所作法。
既然是所作法,就有成立,也有變化。
有生,也有滅。
所以修行不是要求世界不要變,而是訓練自己的心,能夠在變化中看見法。
如果今天感受不好,知道這是滅法。
如果今天心情很好,也知道這是滅法。
如果身體有變化,也知道這是滅法。
如此一來,喜歡的境界來時,不必抓得那麼緊。
不喜歡的境界來時,也不必以為它永遠不會過去。
我慢慢體會到:
知道一切會滅,不是讓生命失去希望。
反而是讓我們不再被某一個當下困住。
因為既然是滅法,就表示苦境也不是永遠。
執取也不是永遠。
煩惱也不是永遠。
只要如實看、如實修,心就有鬆開的可能。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