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六十卷(2)〈梵志求博戲兒認同,愛生之論展轉入宮;王遣使問佛,佛以至親命終與夫婦俱死證明愛生愁苦。〉
《中阿含經》第六十卷(2) 〈梵志求博戲兒認同,愛生之論展轉入宮;王遣使問佛,佛以至親命終與夫婦俱死證明愛生愁苦。〉
爾時。勝林於其門前有眾多市郭兒而共博戲。梵志遙見已。便作是念。世中若有聰明智慧者。無過博戲人。我今寧可往彼。若與瞿曇所共論者。盡向彼說。
世中若有聰明智慧者。無過博戲人。
梵志離開佛所後,遠遠看見勝林門前有眾多市郭兒正在博戲,心中竟認為:世間若有聰明智慧的人,沒有勝過這些博戲者的。
他剛剛不接受佛所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現在便想找別人來判斷,看看誰的說法與自己相合。
我今寧可往彼。若與瞿曇所共論者。盡向彼說。
所以他決定前往,把自己與佛之間所談的一切全部告訴那些博戲兒。
此時他的心仍然抓住原有見解:愛應該生喜心樂,不應說愛能生愁苦。
他不是先重新檢查自己喪子後的實際經驗,而是先尋找能贊同自己的人。
於是。梵志往至眾多市郭兒共博戲所。若與世尊所共論者。盡向彼說
若與世尊所共論者。盡向彼說
梵志真的把與世尊所共論的內容全部說出。
他並不是只說一句「佛說愛生苦」,而是把自己與佛的問答帶到博戲兒面前,希望從他們那裡得到判斷。
佛三次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梵志也三次堅持「若愛生時,生喜心樂」。如今這場爭論離開佛所,進入世俗人群之中。
眾多市郭博戲兒聞已。語曰。梵志。何言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耶。梵志。當知若愛生時。生喜心樂
何言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耶。
博戲兒聽完後,果然與梵志一樣,不認同「愛生愁苦」的說法。
若愛生時。生喜心樂
他們所看到的,也是愛現前時令人喜歡、令人快樂的一面。
所愛的人在身邊,確實令人歡喜;所愛的物得到手,也確實能使心愉快。
但若只看到愛所帶來的眼前喜樂,而沒有把「所愛必有變易」一起看進去,便仍未看見佛所指出的全部因果。
梵志自己正因獨子死亡而不能飲食、不著衣裳、不塗香,只往墳塚哭泣;可是當博戲兒說出與他相同的話,他便立刻接受。
梵志聞已。便作是念。博戲兒所說。正與我同。頷頭而去
博戲兒所說。正與我同。
梵志聽見博戲兒與自己的看法相同,便認為這正好證明自己沒有錯。
他關心的不是「此說是否能解釋自己正在承受的苦」,而是「誰和我站在同一邊」。
頷頭而去
得到認同後,他點頭離去。
他尚未明白:意見相同,並不等於法義真實;人數相同,也不能改變愛著與無常相遇時會生苦的事實。
於是。此論展轉廣布。乃入王宮。拘薩羅王波斯匿聞沙門瞿曇作如是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此論展轉廣布。乃入王宮。
梵志與佛之間的一次問答,經人口耳相傳,愈傳愈廣,最後連王宮都聽見。
拘薩羅王波斯匿聞沙門瞿曇作如是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波斯匿王聽到的正是佛所說的這句話。
可是王此時也尚未親自理解其中因果,因此先把自己聽到的話告訴末利皇后。
語末利皇后曰。我聞瞿曇作如是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我聞瞿曇作如是說。
王只是把傳聞轉述給末利皇后。
此時他知道「佛曾如此說」,卻還沒有從自己的生命經驗去驗證這句話。
所以接下來末利皇后如何回答,就成為王進一步理解的因緣。
末利皇后聞已。白曰。如是。大王。如是。大王。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如是。大王。如是。大王。
末利皇后沒有猶豫,而是直接說:正是如此。
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她完全接受佛所說的因果。
但波斯匿王聽到她與佛說法一致,第一個反應並不是重新思考,而是懷疑她只是因為身為佛弟子,所以跟著師父說。
拘薩羅王波斯匿語末利皇后曰。聞師宗說。弟子必同。沙門瞿曇是汝師。故作如是說。汝是彼弟子。故作如是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聞師宗說。弟子必同。
王認為,弟子自然會跟著老師說,所以末利皇后的回答不足以作為證明。
沙門瞿曇是汝師。故作如是說。汝是彼弟子。故作如是說。
他的意思很清楚:佛這樣說,你是佛弟子,所以你當然也這樣說。
王此時把末利的認同理解為「師弟立場相同」,而不是先考察這個說法本身是否真實。
這與前面梵志尋求博戲兒認同形成對照:梵志因別人與自己相同便接受;王則因末利與佛相同而懷疑。
可見「誰與誰相同」仍不是判斷法義的根本。
末利皇后白曰。大王。若不信者。可自往問。亦可遣使
若不信者。可自往問。亦可遣使
末利皇后沒有與王爭辯,也沒有要求王一定相信自己。
既然王認為她只是隨師而說,那就直接去問佛,或派人去問。
這樣便能把傳聞重新帶回說法者本人,不再停在「我聽某人說」的層次。
於是。拘薩羅王波斯匿即告那利鴦伽梵志曰。汝往沙門瞿曇所。為我問訊沙門瞿曇聖體康強。安快無病。起居輕便。氣力如常耶。作如是語。拘薩羅王波斯匿問訊聖體康強。安快無病。起居輕便。氣力如常耶。
王於是派那利鴦伽梵志前往佛所。
為我問訊沙門瞿曇聖體康強。安快無病。起居輕便。氣力如常耶。
王先交代使者向佛問候身體康強、安快無病、起居輕便、氣力如常。
即使是為了辨明法義,仍先具足禮敬問訊,不因自己有疑就失去恭敬。
沙門瞿曇實如是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耶。
沙門瞿曇實如是說。
王真正要確認的是:佛是否確實說過這句話。
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耶。
這一次不再依轉述,而是由使者直接向佛求證。
那利鴦伽。若沙門瞿曇有所說者。汝當善受持誦。所以者何。如是之人。終不妄言
若沙門瞿曇有所說者。汝當善受持誦。
王特別囑咐使者:佛若有所說,要善加受持、記誦,不可聽過便忘,也不可轉述失真。
如是之人。終不妄言
雖然王對「愛生愁苦」尚未理解,但他對佛的人格已有信任,知道佛不是妄語之人。
所以他的疑問不是「佛會不會騙我」,而是「佛為什麼會這樣說」。
這使王的疑問仍有開解的可能:他雖未懂法義,卻願意讓使者完整聽取佛說。
那利鴦伽梵志受王教已。即詣佛所。共相問訊。卻坐一面。白曰。瞿曇。拘薩羅王波斯匿問訊聖體康強。安快無病。起居輕便。氣力如常耶。
那利鴦伽受王命後來到佛所,先依王所囑問訊佛的身體起居。
拘薩羅王波斯匿問訊聖體康強。安快無病。起居輕便。氣力如常耶。
他把王的問候如實轉達,沒有省略。
沙門瞿曇實如是說。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耶
沙門瞿曇實如是說。
問候之後,使者直接提出王真正想知道的問題。
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耶
現在問題重新回到佛前。
佛接下來沒有只回答一句「是,我確實這樣說」,而是讓那利鴦伽從真實人生中理解這句話為何成立。
世尊告曰。那利鴦伽。我今問汝。隨所解答。
我今問汝。隨所解答。
佛改以提問引導那利鴦伽。
不是要求他先接受結論,而是讓他依自己所理解、所見的事實回答。
這樣得到的理解,不再只是「佛說如此」,而是從日常生命中親自驗證。
那利鴦伽。於意云何。若使有人。母命終者。彼人發狂。心大錯亂。脫衣裸形。隨路遍走。作如是說。諸賢。見我母耶。諸賢。見我母耶。
佛先以母親命終為例。
若使有人。母命終者。彼人發狂。心大錯亂。
有人深愛母親,母親一旦死亡,悲傷可能強烈到精神失常、心大錯亂。
脫衣裸形。隨路遍走。
他連平常應有的行止都不能維持,赤裸著身體到處奔走。
悲苦已完全壓過平日的羞恥、分寸與自制。
諸賢。見我母耶。諸賢。見我母耶。
母親明明已命終,他卻仍到處詢問:「你們看見我母親嗎?」
心不肯接受所愛已失,仍在尋找那個再也找不到的人。
母子之愛原本能生親近與喜樂;正因愛深,死亡一到,才會出現如此劇烈的錯亂。
那利鴦伽。以此事故可知。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以此事故可知。
佛不是只用理論證明,而是說:從這件事情本身就可以知道。
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若對母親毫無愛念,母親的死亡不會造成如此巨大的心亂;正因深愛,當所愛變易時,愁苦才如此猛烈。
佛要指出的不是「愛當下沒有喜樂」,而是愛著本身使心與一個必變的對象緊密相繫,所以分離時苦隨之而生。
如是父.兄.姊.妹也。
如是父.兄.姊.妹也。
佛不只說母親。
父親、兄長、姊姊、妹妹,也同樣如此。
只要是心所深愛之人,發生死亡與分離時,就可能引起同樣的愁苦。
這使前面的例子不只是一個特例,而是擴及各種至親關係。
兒婦命終。彼人發狂。心大錯亂。脫衣裸形。隨路遍走。作如是說。諸賢。見我兒婦耶。諸賢。見我兒婦耶。
佛又說兒婦命終。
兒婦命終。彼人發狂。心大錯亂。
所愛的兒婦死亡,同樣可能使人精神錯亂。
脫衣裸形。隨路遍走。
痛苦使其失去平常自持。
諸賢。見我兒婦耶。諸賢。見我兒婦耶。
明知已死亡,心卻仍四處尋找。
佛再次使用同樣的行為描寫,讓「愛而失去」造成的心亂具體顯現,不讓人把愛生愁苦只當作抽象法義。
那利鴦伽。以此事故可知。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以此事故可知。
再一次,佛要求從已知的人事經驗來看。
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如果只看「愛時生喜心樂」,就只看到所愛尚未變異時的一面;當死亡來臨,另一面也同時顯現。
所以佛不是否認喜樂,而是讓人不要把愛的後患從觀察中刪掉。
那利鴦伽。昔有一人。婦暫歸家。彼諸親族欲奪更嫁。彼女聞之。即便速疾還至夫家。語其夫曰。君。今當知我親族強欲奪君婦嫁與他人。欲作何計。
接著佛說另一件事。
前面的例子都是所愛之人死亡,現在則說所愛可能被人奪走。
婦暫歸家。彼諸親族欲奪更嫁。
一名女子暫時回到娘家,親族卻想強行把她從丈夫身邊奪走,另嫁他人。
彼女聞之。即便速疾還至夫家。
女子聽見這個消息,立即趕回丈夫家中。
她不願與丈夫分離,所以急著把事情告訴丈夫。
我親族強欲奪君婦嫁與他人。欲作何計。
女子說得很直接:我的親族想強行奪走你的妻子,把我嫁給別人,你要怎麼辦?
所愛尚未真正失去,光是「可能被奪走」就已使兩人的心陷入巨大恐懼。
於是。彼人即執婦臂。將入屋中。作如是語。俱至後世。俱至後世。
彼人即執婦臂。將入屋中。
丈夫聽完後,抓住妻子的手臂,把她帶進屋內。
此時他的心沒有走向理性處理,而是被「不能失去妻子」的執取完全推動。
俱至後世。俱至後世。
他反覆說:「一起到後世去,一起到後世去。」
表面上像是愛得極深、不願分離,實際上這分愛已被執取與恐懼扭曲,開始朝傷害發展。
愛若沒有智慧,不但會使自己受苦,也可能傷害所愛的人。
便以利刀斫殺其婦。并自害己。
便以利刀斫殺其婦。并自害己。
丈夫最後用利刀殺死妻子,也殺死自己。
他原本正是因為「太怕失去妻子」,最後卻親手使兩人的生命都終止。
這使「愛生苦」不只停在悲傷、哭泣,更顯出愛著一旦與占有、恐懼相合,甚至可能發展成害人與自害。
佛所指出的因此不只是失戀、失親後的情緒,而是執取如何把心一步步逼入極端。
那利鴦伽。以此事故可知。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以此事故可知。
佛第三次用具體事實證明所說。
前面是至親死亡後的瘋狂尋找。
此處則是害怕分離而導致殺妻、自害。
若愛生時。便生愁慼.啼哭.憂苦。煩惋.懊惱
愛著所生的後患,不只在「已經失去」時才出現。
當心強烈要求所愛必須屬於自己、不可以改變、不可以離去,光是分離的威脅,就可能生起愁、苦、恐懼,乃至做出極端行為。
由母親命終,到父、兄、姊、妹,再到兒婦命終,最後到夫妻因恐懼分離而俱死,佛把「愛生愁苦」從不同生命情況一一顯明。
那利鴦伽梵志聞佛所說。善受持誦。即從坐起。繞三匝而去。
聞佛所說。善受持誦。
那利鴦伽沒有像前面的梵志一樣立即否定。
他把佛所說的例證與法義好好受持、記誦。
這也正符合波斯匿王先前的交代:佛若有所說,要「善受持誦」。
即從坐起。繞三匝而去。
聽聞完畢,他起身繞佛三匝離去,準備回去向王完整轉達。
至此,王原本只聽見一句「若愛生時,便生愁苦」,現在已經有了佛親自說明的多個事例。
下一步仍要看波斯匿王是否能真正從自己的生命中理解。
因為別人的母親、父親、兒婦與夫妻之事,固然能作證;但對王而言,最有力量的證明,終究還是自己所愛的大將、大臣、象、童女、國土,以及末利皇后本身。
《今日修行觀照》
可以觀察自己在意見不同時,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是不是很快去找支持自己的人?
是不是只要有人說「我也這樣想」,心就立刻覺得自己對了?
梵志正是如此。
博戲兒一說「若愛生時,生喜心樂」,他立刻想到:「正與我同。」
可是同意的人再多,也不能消除他失去獨子後的悲痛。
也可以觀察自己的愛。
當所愛的人還在時,是不是覺得:「因為愛,所以很快樂。」
這沒有錯。
但要再多問一步:
如果他改變呢?
如果他離開呢?
如果他病、老、死呢?
如果有一天不能再照自己的期待相處呢?
心能不能接受?
若一想到可能失去就極度恐慌,這表示愛中已混有很深的抓取。
《慧照心得》
前一篇梵志不接受佛說。
這一篇,他做了一件很像我們平常也會做的事:
找一個跟自己想法一樣的人。
博戲兒一聽,果然說:
「若愛生時。生喜心樂。」
梵志馬上覺得:
「正與我同。」
然後點頭走了。
可是法的真假,不會因為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改變。
他失去兒子後不能吃飯、不能正常生活、天天到墳塚哭,這個事實還在。
後來波斯匿王也懷疑佛的說法。
末利皇后一認同佛,王就說:
佛是你的老師,你是他的弟子,所以當然說一樣的話。
末利沒有繼續爭。
只說:
如果不信,可以自己去問,也可以派人去問。
這很乾淨。
法不怕問。
真的事情,也不怕驗證。
佛最後沒有只說「我說的是對的」。
佛讓那利鴦伽看人間的事。
母親死了,有人發狂,到處喊:
「見我母耶?」
父親、兄、姊、妹,也是如此。
兒婦死了,也有人發狂亂走。
再說一對夫妻。
妻子可能被親族強迫改嫁,丈夫因為不能接受失去她,竟說:
「俱至後世。俱至後世。」
最後殺了妻子,也殺了自己。
這已不是單純的愛。
是愛裡加上了占有。
加上了「你不能離開我」。
加上了「如果不能屬於我,就一起死」。
所以學僧讀到這裡,會覺得佛不是在教人不要有感情。
佛是在教人看見:
愛如果沒有智慧,很容易和占有混在一起。
愛如果不能接受無常,就會生恐懼。
恐懼若再加深,甚至可能傷人,也傷自己。
真正慈悲的愛,應該讓對方得安穩,而不是把對方抓住。
真正有智慧的愛,知道相聚可貴,也知道因緣終會變。
所以能珍惜。
也能尊重。
更能學習在分離時不讓愛變成傷害。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