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五十六卷(6)〈五欲可愛可樂,凡夫染著如野鹿落獵師網;聖弟子見災患、見出要,不染不著而脫魔纏。〉
《中阿含經》第五十六卷(6) 〈五欲可愛可樂,凡夫染著如野鹿落獵師網;聖弟子見災患、見出要,不染不著而脫魔纏。〉
於是。世尊復告彼曰。五比丘。有五欲功德可愛.可樂.可意所念。善欲相應。
佛已向五比丘說明欲樂與自苦兩邊皆非道,並以八正道指出中道。現在再直接從五欲說起,使他們看清眾生究竟如何被欲所縛,又如何從欲中解脫。
有五欲功德可愛.可樂.可意所念。善欲相應。
五欲之所以難離,正因它們對凡夫確實呈現可愛、可樂、合意、令人想念的一面。
佛沒有否認欲境有可愛之處,而是先如實說出眾生為何會被吸引。
如果欲完全不可愛,眾生也不會反覆追逐;正因眼前有樂、有意、有所念,心才容易接近、染著,最後被它所縛。
云何為五。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
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
五欲依五根而起:眼對色、耳對聲、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
日常生活中最直接的欲樂,大多就從這五種接觸進入。
眼見可愛色,耳聞可意聲,鼻嗅香,舌嘗味,身受柔軟舒適之觸,心若沒有正見與防護,很快就從「接觸」走到「染著」。
所以佛後面真正要辨的,不是五根完全不接觸境界,而是接觸之後,心怎樣面對。
五比丘。愚癡凡夫而不多聞。不見善友。不知聖法。不御聖法。
佛先說愚癡凡夫面對五欲時,缺少哪些根本條件。
不多聞。
不多聞正法,就不知道欲的過患,也不知道何者是出離之道。
見到可愛境界時,只容易依習氣判斷:喜歡就追,不喜歡就排斥。
不見善友。
沒有親近善知識,也缺少能提醒、教導自己的人。
欲念生起時,若周圍的人都鼓勵追逐,便更難看清自己正在被什麼牽引。
不知聖法。不御聖法。
不知道聖法,也不能依聖法調御自己。
「知」還不夠,必須能以所知之法實際御心。若知道欲有患,遇境時仍完全隨欲而轉,聖法就還沒有真正成為調伏自己的力量。
彼觸染貪著。憍驁受入。不見災患。不見出要。而取用之。
佛接著逐步指出凡夫從接觸五欲到陷入繫縛的情形。
彼觸染貪著。
一接觸境界,便染著、貪著。
不是只知道「這個聲音好聽」「這個滋味很好」,而是心黏上去,希望它繼續存在、希望再次得到、不願失去。
憍驁受入。
得到欲境後,又容易因此生憍慢,並把所受境界納入內心,形成更深執取。
人若以自己擁有什麼、享受什麼作為自我價值,欲境便不只是外物,而開始成為「我」的一部分。
不見災患。
只看見欲的可愛,卻沒有看到後面的變異、爭奪、失落與苦。
欲真正危險的地方,不在於第一眼可愛,而在於只見可愛、不見災患。
不見出要。
也不知道有離欲、出離之路。
若只知道「欲不好」,卻不知道可以從哪裡出去,仍容易在厭與求之間反覆。
而取用之。
就在不見災患、不見出要之中繼續取用五欲。
因此真正形成繫縛的,不只是使用,而是以染著、憍驁、無知的心取用。
當知彼隨弊魔。自作弊魔。墮弊魔手。為魔網纏。魔罥所纏。不脫魔纏。
佛把五欲染著的結果說得非常重。
隨弊魔。
心順著欲走,也就順著魔境而行。
自作弊魔。
不只是外面有魔來害自己,自己的染著本身便成為使自己陷入魔境的因。
墮弊魔手。
當欲能決定自己的喜怒與行動,人就失去自在,落入魔手。
為魔網纏。魔罥所纏。
如同被網、被罥套住,想走卻走不了。
欲境本來只是一次接觸,若不斷染著,就形成習慣、依賴與繫縛。
不脫魔纏。
到最後不是「我在享受欲」,而是「欲已經纏住我」。
佛接著用野鹿落網的譬喻,把這種失去自在說得更清楚。
五比丘。猶如野鹿。為纏所纏。當知彼隨獵師。自作獵師。墮獵師手。為獵師網纏。獵師來已。不能得脫。
猶如野鹿。為纏所纏。
野鹿一旦落入繩網,就不再能自在奔走。
牠原本可以在林野間自由行動,如今卻因被纏而受制。
當知彼隨獵師。
落網之後,鹿的去留已不再由自己決定,而跟著獵師的處置。
自作獵師。
這一句更加深譬喻的意思。
眾生若自己追逐染著,就像自己幫獵師把網套到身上;不是別人強迫自己貪著,而是自己的心反覆迎向五欲,形成繫縛。
墮獵師手。為獵師網纏。
鹿已落到獵師手中,為網所縛。
凡夫染著五欲也如此,表面像在自由選擇,實際心已被欲牽著走。
獵師來已。不能得脫。
等獵師真正到來,野鹿已經無法脫逃。
若平時任欲染越纏越深,等強烈境界現前,要再說「我現在放下」便更加困難。
如是。五比丘。愚癡凡夫而不多聞。不見善友。不知聖法。不御聖法。彼於此五欲功德觸染貪著。憍驁受入。不見災患。不見出要。而取用之。
佛把野鹿之喻再次對回凡夫五欲。
不多聞。不見善友。不知聖法。不御聖法。
前面所說的根本缺失再次完整出現。
不聞法、不近善友、不知聖法,也不能以聖法調御身心,便缺少看破欲染的智慧與力量。
觸染貪著。憍驁受入。
五欲一接觸便染,染後便貪,貪後又把境界深深納入心中。
不見災患。不見出要。
這兩句是整個繫縛的關鍵。
不知道欲有後患,也不知道可以離欲,於是只能一再取用。
而取用之。
不是清醒地用,而是在染著中用。
所以同樣是接觸五欲,凡夫與聖弟子的差別,並不只在外在有沒有境界,而在內心是否被境界纏住。
當知彼隨弊魔。自作弊魔。墮弊魔手。為魔網纏。魔纏所纏。不脫魔纏
墮弊魔手。
欲染一旦牢固,行動便被它支配。
為魔網纏。魔纏所纏。
纏縛不是只有一層,而是欲境、習慣、貪著、恐失彼此相續,使心愈來愈難自由。
不脫魔纏
佛再次明說:這樣的人還沒有從魔纏中解脫。
接下來便說多聞聖弟子面對同樣五欲時,如何不被所纏。
五比丘。多聞聖弟子見善知識。而知聖法。又御聖法。
與凡夫相反,聖弟子的起點先有三件事。
多聞聖弟子見善知識。
親近善知識,使自己有人可學、有人可問,也有人能指出欲的過患與出離之路。
而知聖法。
不只聽過,而知道聖法的義理。
知道欲有何患,也知道離欲為何值得修。
又御聖法。
更能依聖法調御自己。
這是凡夫與聖弟子很重要的差別:不是只會說法,而是真正用法來御心。
彼於此五欲功德。不觸.不染.不貪.不著。亦不憍驁.不受入。見災患。見出要。而取用之。
佛逐項說明聖弟子如何取用五欲。
不觸.不染.不貪.不著。
原文把不觸、不染、不貪、不著連續說出。
重點在於心不順著五欲形成染著與執取。
即使境界現前,也不把它轉成牢不可破的貪愛。
亦不憍驁.不受入。
不因得到欲境而自高,也不讓境界深入成為自我執取。
有而不驕,受而不陷,心仍保持清醒。
見災患。
聖弟子能同時看到欲的可愛與它的後患。
不是等失去時才知道苦,而是在取用時就知道它無常、會變、會離,不值得執取。
見出要。
更知道有出離之道。
不只是「不要貪」,而是知道心可以離欲、可以不受五欲支配。
而取用之。
這裡仍然說「取用」。
可見重點不是一概否定一切五欲境界的接觸,而是以不染、不貪、不著、見災患、見出要的心取用。
當知彼不隨弊魔。不自作魔。不墮魔手。不為魔網所纏。不為魔纏所纏。便解脫魔纏。
不隨弊魔。
聖弟子不再順著魔境而行。
不自作魔。
也不再由自己的染著替自己製造繫縛。
不墮魔手。
欲境不能再任意支配其行止。
不為魔網所纏。不為魔纏所纏。
有境界而不成為網,有感受而不形成纏。
便解脫魔纏。
這就是從五欲中真正得到自由。
不是逃離一切世間境界,而是不再被染著牽走。
五比丘。猶如野鹿得脫於纏。當知彼不隨獵師。不自在獵師。不墮獵師手。不為獵師網所纏。獵師來已。則能得脫。
佛再次以野鹿作譬喻,但這次是已經脫網的鹿。
猶如野鹿得脫於纏。
野鹿已經從繩網中脫出,恢復自由。
不隨獵師。
不再任獵師牽引。
不自在獵師。
不再落在獵師可以任意處置的情況中。
不墮獵師手。不為獵師網所纏。
既不落入其手,也不被其網套住。
獵師來已。則能得脫。
即使獵師出現,野鹿也有能力逃脫。
這一點尤其重要。
修行的自由,不是永遠沒有欲境,而是欲境來時仍能不被抓住。
若只能在沒有境界時清淨,一遇境便全失,還不能說真正自在。
如是。五比丘。多聞聖弟子見善知識而知聖法。又御聖法。彼於此五欲功德。不觸.不染.不貪.不著。亦不見憍驁.不受入。見災患。見出要。而取用之。
佛再次把脫網野鹿對回多聞聖弟子。
見善知識而知聖法。又御聖法。
親近善知識、知法、御法,三者使聖弟子有能力在境界中保持清楚。
不觸.不染.不貪.不著。
不讓接觸一路變成染、貪、著。
亦不見憍驁.不受入。
不因欲境生憍,也不使其深入成為繫著。
見災患。見出要。
仍然是兩個最重要的眼光:看得到後患,也看得到出口。
有這兩種知見,取用就不再等於陷入。
當知彼不隨弊魔。不自在魔。不墮魔手。不為魔網所纏。不為魔纏所纏。便解脫魔纏
不隨弊魔。
不隨欲染流轉。
不自在魔。不墮魔手。
魔不能任意支配此人,也不能使其落入掌握。
不為魔網所纏。不為魔纏所纏。
五欲境界雖仍可能現前,卻不再成為牢固繫縛。
便解脫魔纏
由不染、不貪、不著,見患、見出要,最終從魔纏中解脫。
前面五比丘曾誤以為只有極端苦行才能離欲;佛現在讓他們明白,真正的離欲不是把身體逼到苦極,而是心面對五欲時不再被染著所縛。
下一步,佛將把這種「解脫魔纏」再說到究竟:比丘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如野鹿完全離開獵師境界,因此自在行、自在住、自在坐、自在臥。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喜歡的色、聲、香、味、觸時,可以觀察心從哪一步開始被牽走。
只是知道可愛?
還是已經想再得到?
得不到時會不會煩躁?
得到了會不會怕失去?
有了會不會因此生憍慢?
若這些已經出現,就不只是「使用」,而開始形成染著。
再問自己兩件事:
有沒有見災患?
有沒有見出要?
若只提醒自己「不可以貪」,心很容易壓抑後再反彈;若真的看見欲境會變、會失,也知道心可以不靠它才能安穩,離欲才會有方向。
《慧照心得》
這一段把「被欲綁住」說得很清楚。
五欲本來就是可愛、可樂、可意所念。
佛沒有說它完全沒有樂。
真正的問題是後面這幾句:
「觸染貪著。」
「不見災患。」
「不見出要。」
人若只看見眼前的甜,就很容易一直靠近。
靠近之後染。
染了之後貪。
貪了之後著。
最後本來以為是自己在選,實際已經沒有多少選擇。
佛用野鹿落網來說,真的很貼切。
鹿還沒有落網以前,跑到哪裡都可以。
一落網,獵師來時就逃不了。
欲也是如此。
開始可能只是喜歡。
後來成為習慣。
再後來變成沒有就不行。
那時才發現網已經套住了。
聖弟子的不同,不是完全看不到、聽不到、吃不到、碰不到。
而是:
「不染.不貪.不著。」
又能:
「見災患。見出要。」
這幾句很值得放在生活中實際觀察。
真正自由,不是世界所有誘惑都消失。
而是誘惑還在,心卻不一定要跟著走。
就像已脫網的野鹿。
獵師還可能來。
但牠能走了。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