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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五十六卷(3)〈再從鬱陀羅羅摩子證非有想非無想處,仍捨其法;至尼連禪河覺樹下誓不解坐,終得漏盡。〉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五十六卷(3) 〈再從鬱陀羅羅摩子證非有想非無想處,仍捨其法;至尼連禪河覺樹下誓不解坐,終得漏盡。〉

求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已。往詣鬱陀羅羅摩子所。問曰。鬱陀羅。我欲於汝法中學。為可爾不。

離開阿羅羅伽羅摩之法後,佛仍沒有改變最初所求。

求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已。

前一處雖已證得無所有處,又得到與老師同等的地位,佛仍清楚知道:那不是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的究竟安隱。

所以不是因前一種修法已有成就便停止,而是繼續尋找真正能到達涅槃之道。

往詣鬱陀羅羅摩子所。

佛轉往鬱陀羅羅摩子處,再求更高修法。

我欲於汝法中學。為可爾不。

即使已經證過高深定境,仍以學習者的態度請問是否能在其法中修學。

這不是否定過去所修,而是不讓已有成就成為停止求法的理由。

鬱陀羅羅摩子答我曰。賢者。我無不可。汝欲學便學。

汝欲學便學。

鬱陀羅羅摩子允許佛依其法修學。

佛接著仍依前一次求法的方式,不只詢問教義,而直接問到實際證得之處。

我復問曰。鬱陀羅。汝羅摩子。自知自覺自作證何等法耶。

自知自覺自作證何等法耶。

佛要知道的不是此法名聲多大,也不是徒眾多少,而是羅摩究竟親自證得什麼。

「自知、自覺、自作證」一直是佛判斷修法的重要標準:所說之法必須能在自身修證中得到驗證。

鬱陀羅羅摩子答我曰。賢者。度一切無所有處。得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賢者。我父羅摩自知自覺自作證。謂此法也

度一切無所有處。得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

鬱陀羅羅摩子說,其父羅摩超越一切無所有處,證得非有想非無想處。

這比佛先前在阿羅羅處所證的無所有處再進一步。

我父羅摩自知自覺自作證。謂此法也

鬱陀羅所傳的依據,是羅摩親自證得這一境界。

佛知道所證之處後,沒有停在理解,而是再次準備親自實修。

我復作是念。不但羅摩獨有此信。我亦有此信。不但羅摩獨有此精進。我亦有此精進。不但羅摩獨有此慧。我亦有此慧。

不但羅摩獨有此信。我亦有此信。

佛仍從信開始。

既然羅摩能依此法修證,自己也具足能依正法修行的信心。

不但羅摩獨有此精進。我亦有此精進。

不是只羨慕別人的境界,而是確認自己也能以精進實修。

不但羅摩獨有此慧。我亦有此慧。

又確認自己具足能修、能辨、能證的智慧。

信、精進、慧三者再次出現,顯示佛不是因前一處很快證得就生輕心,而是仍以同樣慎重與精勤進入下一種修法。

羅摩自知自覺自作證此法。我何故不得自知自覺自作證此法耶。

我何故不得自知自覺自作證此法耶。

這不是與他人競勝,而是把別人的證得轉成自己的修行力量。

既然此法可證,就應親自證明,而不是只停在相信羅摩曾經證得。

佛一路求道,都不以「聽過」代替「證過」。

我欲證此法故。便獨住遠離.空安靖處。心無放逸。修行精勤。

我欲證此法故。

目標非常明確:不是學得名相,而是證得所學。

便獨住遠離.空安靖處。

佛再次選擇遠離、安靜之處,使身遠離擾動,讓心能專注於所修。

心無放逸。修行精勤。

遠離只是外緣,真正使修行成就的是心不放逸與持續精勤。

若沒有這兩者,再好的住處也不能代替修證。

我獨住遠離.空安靖處。心無放逸。修行精勤已。不久得證彼法。

不久得證彼法。

經過實際修行,佛不久便證得羅摩所證之法。

這再一次表明信、精進、慧不是自我想像,而是經實修得到證明。

證彼法已。復往鬱陀羅羅摩子所。問曰。鬱陀羅。汝父羅摩。是法自知自覺自作證。謂度一切無所有處。得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耶。

證得之後,佛再次回去確認。

謂度一切無所有處。得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耶。

佛所證,是否就是羅摩所證的非有想非無想處?

這樣的確認使修行不落入自我解釋,也不因出現特殊境界便隨意安立名稱。

鬱陀羅羅摩子答我曰。賢者。我父羅摩。是法自知自覺自作證。謂度一切無所有處。得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

鬱陀羅明確確認:佛所證正是羅摩曾經親證的境界。

得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

到這裡,佛已達到此法所能到達的最高處。

因此後面對它是否究竟的判斷,同樣建立在完整親證之後。

鬱陀羅復語我曰。如我父羅摩此法作證。汝亦然。如汝此法作證。我父亦然。

如我父羅摩此法作證。汝亦然。

鬱陀羅承認佛的證量與其父羅摩相同。

如汝此法作證。我父亦然。

兩者在此法上的證得沒有高下差別。

佛又一次走到一種修法的最頂端,而不只是學到其中一部分。

賢者。汝來共領此眾。鬱陀羅羅摩子同師處。我亦如師。最上恭敬.最上供養.最上歡喜

汝來共領此眾。

鬱陀羅請佛共同領導徒眾。

鬱陀羅羅摩子同師處。我亦如師。

佛在這一修法中的地位,再度達到師位。

已不是普通修學者,而被承認與傳承之師同等。

最上恭敬.最上供養.最上歡喜

若佛所求只是高深境界、眾人尊敬與供養,這裡已足以停止。

但佛真正所求仍然是無病、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的無上安隱涅槃。

我復作是念。此法不趣智。不趣覺。不趣涅槃。

此法不趣智。

即使非有想非無想處如此深細,佛仍見到它不能導向究竟智慧。

不趣覺。

也不能成就真正的無上正覺。

不趣涅槃。

更沒有真正止息生死與諸漏。

因此境界深,不等於究竟;定境細,也不等於解脫。

佛用同一標準檢驗阿羅羅與羅摩之法:若不趣智、不趣覺、不趣涅槃,就不能停住。

我今寧可捨此法。更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求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

我今寧可捨此法。

佛再次決定捨離已經親自證得的高深境界。

不是因為證不到而離開,而是因為已證到最高處,仍知道它不是所求的涅槃。

更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

修道的方向再次回到最初所發之心。

求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

只要老死與諸漏仍未止息,佛便不以任何定境作為最後歸宿。

我即捨此法。便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

我即捨此法。

知道不是究竟後,便真正離開。

佛兩次都沒有因為「已投入很多」「已經證得」「已被尊為師」而留下。

便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

捨不是失去方向,而是為了更準確地朝真正所求前進。

求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已。往象頂山南。鬱鞞羅梵志村。名曰斯那於彼中地至可愛樂。山林鬱茂。尼連禪河清流盈岸。

離開鬱陀羅羅摩子後,佛繼續求無上安隱涅槃,來到象頂山南的鬱鞞羅梵志村。

於彼中地至可愛樂。

佛見此地非常適合修學。

山林鬱茂。尼連禪河清流盈岸。

山林茂盛,尼連禪河水清且充盈岸邊。

這不是單純欣賞風景,而是在尋找適合長期安住修行的地方。

我見彼已。便作是念。此地至可愛樂。山林鬱茂。尼連禪河清流盈岸。若族姓子欲有學者。可於中學。我亦當學。我今寧可於此中學。

若族姓子欲有學者。可於中學。

佛判斷此地適合真正想修學的人安住。

有山林可遠離喧擾,有清流可供生活所需,外緣適宜修道。

我亦當學。

佛沒有因已經兩次達到師位就說自己已無所學,而是仍稱自己要「學」。

我今寧可於此中學。

於是決定就在這裡繼續修行。

真正的求道者,不以過去的證得作身分,而只看現在還有什麼必須完成。

即便持草往詣覺樹。到已布下敷尼師檀。結跏趺坐。

持草往詣覺樹。

佛持草前往覺樹下。

到已布下敷尼師檀。結跏趺坐。

到達後鋪設坐處,結跏趺坐。

前面是長久尋師、修學、親證、捨離;如今真正來到覺樹下,所有求道力量凝聚到這一坐之中。

要不解坐。至得漏盡。我便不解坐。至得漏盡。

要不解坐。至得漏盡。

佛在此立下決定:若未漏盡,不解此坐。

所要完成的已不是另一個更高定境,而是「漏盡」。

欲漏、有漏、無明漏若未盡,生死之因便未完全止息。

我便不解坐。至得漏盡。

不只是發願,而是依願而住。

前面兩次修行都能證到老師所證最高境界;現在佛把全部精進指向真正的終點——諸漏永盡。

我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便得無病無上安隱涅槃。

我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

從最初離家,到阿羅羅,再到鬱陀羅羅摩子,直到覺樹下,所求始終沒有改變。

便得無病無上安隱涅槃。

如今真正得到所求。

不是再證一個仍會退失的境界,而是到達無病無上安隱涅槃。

求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便得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

便得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無上安隱涅槃。

最初所求的無老、無死、無愁憂慼、無穢污,至此真正成就。

聖求不再只是「應當如此求」,而由佛自己的修道證明:確有此路,確可證得。

生知生見。定道品法。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生知生見。定道品法。

對生起真實知見,道品之法決定成就。

這不是模糊感覺自己已經成功,而是有知、有見,對所證清楚明白。

生已盡。

生死相續的因已盡。

梵行已立。

所應修的清淨梵行已經建立完成。

所作已辦。

應作之事已經成辦,不再有尚未完成的解脫之業。

不更受有。

不再承受後有,生死不再相續。

知如真

這一切皆如實自知。

由最初看見「我自實病法」,到最後「生已盡、不更受有」,佛所說的聖求至此得到完整證明。

《今日修行觀照》

修行中最容易停下來的地方,常常不是苦,而是「已經很好」。

有一點安定,就想停。

有一點境界,就想停。

有人尊重,就更容易停。

這一段可以提醒自己:現在所得,究竟只是中途的善境界,還是真正使貪瞋癡與生死之因減少?

若未到漏盡,就不必急著替自己下結論。

也可以學佛在尼連禪河畔的心:

找到適合修學之處,就安住用功。

不再一直換外境,不再一直尋找新的名相,而把心真正放在應斷之漏上。

《慧照心得》

這一篇最讓人敬佩的,不只是佛能很快證得非有想非無想處。

而是證得之後,還能捨。

前一次在阿羅羅那裡,已經與老師同等。

這一次更進一步,證到非有想非無想處,又被鬱陀羅承認與羅摩同等。

兩次都有人請佛共同領眾。

兩次都有最上恭敬、最上供養、最上歡喜。

可是佛兩次都問同一件事:

能不能趣智?

能不能趣覺?

能不能趣涅槃?

答案若是否定的,就捨。

這個「捨」很不容易。

沒有得到時放下,有時只是因為得不到。

已經得到最高處還能放下,才是真正知道自己要什麼。

後來佛到尼連禪河。

看見山林鬱茂、河水清流盈岸,便知道這裡適合修行。

到了覺樹下,只立一件事:

「要不解坐。至得漏盡。」

到這裡,修行的目標已經沒有任何模糊。

不是再證一種境界。

不是再得一個名稱。

就是漏盡。

而最後佛真的說: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

這才是最初聖求真正完成的地方。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