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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10)〈識隨所緣而生:緣眼色名眼識,乃至緣意法名意識;如火依木、草糞而得其名。〉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10) 〈識隨所緣而生:緣眼色名眼識,乃至緣意法名意識;如火依木、草糞而得其名。〉

於是。世尊問諸比丘。汝等亦如是知我如是說法。今此識。往生不更異耶

[口*荼]帝已在佛前承認,自己認為「今此識,往生不更異」。世尊訶責之後,轉問諸比丘,要由大眾所受持的法直接辨明:佛究竟是不是如此說識。

今此識。往生不更異耶

佛問得很明白:你們是不是也認為,現在這個識到後世仍是同一個、不再變異?

這一問把[口*荼]帝的見解放到佛前核對,不讓「我認為」與「佛所說」混在一起。

時。諸比丘答曰。不也

不也

諸比丘直接回答:不是。

他們並沒有把識理解成一個固定不變、從今生移到後生的實體。

世尊問曰。汝等云何知我說法

世尊接著問:既然不是如此,你們究竟怎樣知道我所說的識?

汝等云何知我說法

佛要諸比丘把所受持的法義說清楚,不只說「[口*荼]帝錯了」,而要說出正確之義。

修學佛法不能只會否定錯見,也要知道正見所依為何。

諸比丘答曰。我等知世尊如是說法。識因緣故起。世尊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我等知世尊如是說法

諸比丘把佛所說識法直接提出。

識因緣故起。

識不是離開條件自己存在,而是依因緣生起。

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

有相應因緣時,識現起;相應因緣不具足時,識便不生,已生者也隨緣而滅。

這一句正面說明識的緣起性。

若識本來就是一個永遠相同、不受條件影響的實體,就不應再說「有緣則生,無緣則滅」。

我等知世尊如是說法

諸比丘所受持的不是「識往生不更異」,而是識依緣生滅。

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諸比丘。汝等知我如是說法。

善哉。善哉。

世尊兩度稱善,直接印可諸比丘對識的理解。

汝等知我如是說法。

也就是說,「識因緣故起、有緣則生、無緣則滅」,確實與佛所說相應。

所以者何。我亦如是說。識因緣故起。我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

佛親自重申。

我亦如是說。識因緣故起。

世尊明白確認:我所說的識,就是因緣故起。

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

這不只是諸比丘的理解,而是佛親自說出的原則。

識之所以存在,不能離開使它生起的條件;條件若滅,也不能再說那個識依然保持原樣不變。

識隨所緣生。即彼緣。

佛又進一步說明識如何依緣而得名。

識隨所緣生。

識不是先有一個完整固定的本體,再去接觸不同境界;而是隨著所緣條件不同,相應的識才生起。

即彼緣。

依哪一種緣生,就依那個緣來說明它。

所以識的名稱,也與其生起條件不可分離。

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

緣眼色生識。

眼根與色境和合,依此因緣而有相應之識生起。

生識已說眼識。

因為它是依眼與色而生,所以稱為眼識。

不是先有一個固定「識」跑來變成眼識,而是眼、色因緣具足時,便有眼識現起。

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

佛把其餘諸根一併說出。

如是耳.鼻.舌.身。

耳根對聲、鼻根對香、舌根對味、身根對觸,也都是依相應因緣而有相應識生起。

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

意與法相應,因緣具足而生識,便稱為意識。

眼識不是耳識,耳識也不是意識;各隨其所緣與所依而生、而得名。

這正說明識不是單一常住實體,而是依不同因緣現起不同識。

猶若如火。隨所緣生。即彼緣。

佛接著以火作譬喻。

如火。隨所緣生。

火要依燃料才能燃起。

沒有可燃之緣,就沒有相應的火生起。

即彼緣。

火依什麼燃料生,便依那個燃料來說明。

這個譬喻正要幫助比丘理解「識隨所緣生」的意思。

說緣木生火。說木火也。

緣木生火。

火依木而燃起。

說木火也。

因依木而生,所以稱作木火。

這不表示有一個永遠相同的火先存在,後來只是換了一個名字;而是有木作燃料,火依此條件現起,所以隨緣而稱。

緣草糞聚火。說草糞聚火。

緣草糞聚火。

若以草糞聚作燃料,火便依草糞聚而生。

說草糞聚火。

因此稱為草糞聚火。

木火與草糞聚火,都離不開所依燃料。

若木燃盡,依木而起的火也隨之滅;若另有草糞聚之緣,又依新的條件而有火生。

不能因此說,有一個固定不變的火從木中跑到草糞聚中。

如是識隨所緣生。即彼緣。

佛把火喻直接對回識。

識隨所緣生。

就像火隨燃料而生,識也隨相應因緣而現起。

即彼緣。

依什麼緣生,就依那個緣來說。

這一句把[口*荼]帝所執的「同一識不變往生」完全轉回緣起觀察。

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

佛再次重說眼識。

緣眼色生識。

眼與色是眼識生起的條件。

生識已說眼識。

因依此緣而生,所以稱眼識。

佛重說,不是為了增加名相,而是要使「識隨緣生」真正落到可以觀察之處。

看見色時,眼識依條件現起;條件變動,這一識也隨之變動。

如是耳.鼻.舌.身。緣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

如是耳.鼻.舌.身。

耳、鼻、舌、身的相應識同樣如此。

不是各自有一個永恆識,而是各依根境之緣生起。

緣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

意與法和合生識,稱為意識。

由眼識到意識,佛始終沒有離開因緣。

因此,「識」若要被正確理解,就不能抽離根、境與因緣,再另外想像成一個固定常住的受報主體。

世尊歎曰。善哉。善哉。汝等知我如是說法。

佛再次讚歎諸比丘。

善哉。善哉。汝等知我如是說法。

諸比丘所理解的「識隨所緣而生」,正是佛親自印可的教法。

這也再次把[口*荼]帝的見與正法清楚分開。

然此[口*荼]帝比丘愚癡之人。顛倒受解義及文也。

佛現在指出[口*荼]帝錯誤的根源。

顛倒受解義及文也。

他不是完全沒有聽過因果與識,而是把所聞之義顛倒理解。

聽到造業受報,便想像有一個固定識從一生走到下一生;聽到生命相續,便把「相續」理解成「不變」。

正因受解顛倒,才會把緣起法轉成常住見。

彼因自顛倒受解故。誣謗於我。為自傷害。有犯有罪。諸智梵行者所不喜也。而得大罪。

彼因自顛倒受解故。誣謗於我。

錯誤來自自己的受解,卻又把它說成佛說,便成為誣謗佛意。

為自傷害。有犯有罪。

這種見不是只在理論上偏差,也會傷害自己的修行。

若把識執成常住,就很難進一步如實觀察識依緣生滅,也難以真正理解後面緣起生滅之法。

諸智梵行者所不喜也。而得大罪。

有智慧的梵行者不會喜受這種顛倒見;強執並宣說,又使過失加重。

汝愚癡人。知有此惡不善處耶

知有此惡不善處耶

佛最後要[口*荼]帝正視:是否知道自己的見已落入惡不善處。

問題不是佛不准人提出疑問,而是明明可以問、可以依因緣重新理解,卻把錯解強執成佛說。

下一步,[口*荼]帝受到世尊當面呵責後,會低頭默然。佛便由此進一步向諸比丘說「法究竟」,從清淨見也不可執著,一路說到四食、緣起生滅,以及愛盡解脫。

《今日修行觀照》

可以從六識的現起觀察因緣。

眼見某色,眼識生; 境界離開,相應的識也不再以同樣方式現前。

耳聞聲音也是如此。

意念一個法時,意識依此而起;念頭轉變,相應識別也跟著改變。

每天其實都在看見「有緣則生、無緣則滅」。

若能從現前經驗觀察,就不必急著想像背後還有一個永遠相同的識。

《慧照心得》

這一篇最清楚的地方,是佛用火來說識。

木頭燃起來,叫木火。

草糞聚燃起來,叫草糞聚火。

名稱跟著因緣走。

不是先有一團完全不變的火,在不同燃料之間搬來搬去。

佛說識也是這樣。

眼與色和合,生眼識。

意與法相應,生意識。

「識隨所緣生,即彼緣。」

讀到這裡,就能明白[口*荼]帝錯在哪裡。

他把「因果相續」理解成「同一個識不變地往生」。

佛卻一直把弟子帶回因緣。

有緣則生。

無緣則滅。

依哪個緣生,就依哪個緣而說。

所以佛法所說的相續,不需要先安立一個常住不變的主體。

這對修行也很重要。

如果連識都依緣生,就不能再把當下一個念、一個感受、一個認知抓成「這就是真正永遠的我」。

它仍在因緣中。

能生,也能滅。

能變,也能止息。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