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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5)〈佛以筏喻說法:渡水須乘筏,既到彼岸便當捨;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五十四卷(5) 〈佛以筏喻說法:渡水須乘筏,既到彼岸便當捨;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故

佛說完善解與不善解取法的差別後,再以「筏」作譬喻,進一步說明佛法究竟應當如何受持。

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

世尊說,長久以來為諸比丘說筏喻之法。

「筏」的作用很清楚:是為渡水,不是為永遠背在身上。

欲令棄捨。不欲令受故

佛法雖然能幫助眾生離苦,卻不是要修行人把法再執取成另一個「我所有」。

該依止時依止,該使用時使用;真正到達彼岸後,連所依之法也不再執著。

這不是否定佛法,而是說明佛法真正的功能在解脫,不在增添新的繫著。

云何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

佛現在要把筏喻完整說明。

欲令棄捨。不欲令受。

這一句再次先把譬喻所要顯示的方向說出:佛說法不是要人永遠抓住,而是要人藉法出離,最後連法也不執取。

接下來便從一個想要渡過深廣急流的人說起。

猶如山水甚深極廣。長流駛疾。多有所漂。其中無舡。亦無橋梁。

山水甚深極廣。

眼前是一片又深又廣的山水。

不是淺水可以直接涉過,也不是幾步就能抵達彼岸。

長流駛疾。多有所漂。

水流又長又急,還漂流著許多東西。

若直接下水,便有被急流沖走的危險。

其中無舡。亦無橋梁。

偏偏沒有船,也沒有橋。

想過去,卻沒有現成可用的渡具。

這個情況說得很清楚:彼岸雖然想去,眼前卻有深廣急流阻隔,必須設法渡過。

或有人來。而於彼岸有事欲度。

於彼岸有事欲度。

有一個人來到水邊,因彼岸有事,所以真正想要渡過去。

他不是站在岸邊觀看,也不是只談論水勢,而是有明確目的:要從此岸到彼岸。

修行亦然。

法不是只供談論,而是要真正用來從苦中渡出。

彼求度時。而作是念。今此山水甚深極廣。長流駛疾。多有所漂。其中無舡亦無橋梁而可度者。

這個人先如實觀察眼前情況。

今此山水甚深極廣。長流駛疾。多有所漂。

他知道水深、水廣、水急,而且漂流之物很多,不可以輕率下水。

其中無舡亦無橋梁而可度者。

又知道沒有船、沒有橋,不能依現成道路過去。

他先知道困難在哪裡,才進一步尋找適合的方法。

我於彼岸有事欲度。當以何方便。令我安隱至彼岸耶。

當以何方便。令我安隱至彼岸耶。

真正重要的問題不是「水為什麼這麼深」,而是「如何安隱到彼岸」。

他開始思惟方法。

「方便」在這裡就是能實際幫助渡水的方法。

佛法也是如此:所說種種法門,目的都在幫助眾生真正離苦,不只增加知識。

復作是念。我今寧可於此岸邊收聚草木。縛作椑筏。乘之而度。

於此岸邊收聚草木。縛作椑筏。

沒有船,也沒有橋,他便利用岸邊可以得到的草木,把它們收集起來,綁成一個筏。

不是空等,也不是因沒有理想工具就放棄。

乘之而度。

筏做好之後,就乘著它渡水。

筏的價值在於「能渡」。

若只是把筏造得很好看,卻不乘它過水,便失去本來功用。

佛法也是如此。

學到的法若只停在文字上,而沒有真正拿來修行、離苦,就像造好了筏卻不下水。

彼便岸邊收聚草木。縛作椑筏。乘之而度。安隱至彼。

收聚草木。縛作椑筏。

這個人不只想,而是真正動手收草木、作筏。

乘之而度。安隱至彼。

他乘著筏,最後安全抵達彼岸。

筏因此完成了它的功能。

原本隔在中間的是深廣急流,現在藉筏已經渡過。

便作是念。今我此筏多有所益。乘此筏已。令我安隱。從彼岸來。度至此岸。

渡過之後,他回想這個筏對自己確實有大恩益。

今我此筏多有所益。

他沒有否認筏的重要。

正因有筏,才能安隱渡過急流。

乘此筏已。令我安隱。

筏確實保護了他,使他能安全渡水。

從彼岸來。度至此岸。

依原文如此說出,重點在於藉筏已完成渡越,抵達所欲之岸。

佛並沒有教人輕視筏,也沒有說「既然最後要捨,開始就不用筏」。

恰恰相反:未渡之前必須善用,渡過之後才談如何處理。

我今寧可以著右肩或頭戴去。

這個人因為感念筏有大益,便起了另一個念頭。

著右肩或頭戴去。

既然這個筏救了我,是否應該把它放在右肩上扛著,或頂在頭上帶走?

乍看似乎是在珍惜有恩之物,實際上卻把已完成用途的工具變成新的負擔。

筏本是用來渡水,不是用來扛著行路。

一旦渡過後還執持不捨,原本有用的東西反而成為妨礙。

彼便以筏著右肩上或頭戴去。於意云何。彼作如是竟。能為筏有所益耶

佛讓這個人真正把筏扛在肩上或戴在頭上,再問諸比丘:這樣做,算是正確使用筏嗎?

能為筏有所益耶

問題不是「他愛不愛這個筏」,而是「這樣做合不合筏的用途」。

筏有恩,卻不代表應永遠攜帶。

正因知道它真正的用途,才知道何時用、何時捨。

時。諸比丘答曰。不也

不也

諸比丘回答:不是。

把筏扛走並沒有真正善待筏,也不是對筏最有益的做法。

因為筏的意義已經完成。

世尊告曰。彼人云何為筏所作能有益耶。

佛再問:那麼這個人應該怎樣處理筏,才算真正得其利益?

接下來便說出正確做法。

彼人作是念。今我此筏多有所益。乘此筏已。令我安隱。從彼岸來。度至此岸。

這個人仍然知道筏對自己有大益。

今我此筏多有所益。

感恩沒有消失。

乘此筏已。令我安隱。

也清楚知道,自己確實是藉此筏得以安隱渡越。

所以「捨筏」不是忘恩,也不是說筏無用。

恰恰因為知道筏已完成其用,所以不再錯用。

我今寧可更以此筏還著水中。或著岸邊而捨去耶。

還著水中。或著岸邊而捨去耶。

真正適當的處理,是把筏放回水裡,或放在岸邊,然後離去。

此時已不再需要繼續扛著它。

用時全心使用,捨時也能全心放下。

這才是沒有顛倒筏的功能。

彼人便以此筏還著水中。或著岸邊捨之而去。

或著岸邊捨之而去。

他真的把筏放下,然後離開。

到彼岸之後,腳步可以繼續前行,不必再負擔原本只為渡水而用的筏。

於意云何。彼作如是。為筏所作能有益耶

佛再次問諸比丘:這樣做,才算真正得到筏的利益嗎?

時。諸比丘答曰。益也

益也

諸比丘回答:有益。

善用之後能捨,才真正符合筏的作用。

如果因為筏曾經有用,就永遠背著不放,反而沒有真正理解它。

世尊告曰。如是。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

佛現在把整個筏喻直接對回佛法。

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

佛所說法像筏,是為了幫助修行人渡越,不是要形成新的取著。

當煩惱未斷、苦未渡時,法要依、要修、要用。

若尚在此岸,就說「法也要捨,所以不用修」,正如還沒過河就先丟掉筏,反而失去渡河之具。

而當法的作用已圓滿,便不再執著它為固定自我、固定所有。

若汝等知我長夜說筏喻法者。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

全段最後落在一句非常深的教誡。

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

連正法到了不應再執取之時都要捨,何況非法,更不應抓住不放。

這不是把法與非法說成一樣,而是次第非常清楚:

非法本來就應遠離; 正法則要善依、善修、善用; 依正法完成離苦之後,也不對法生執取。

所以筏喻不是叫人「什麼都不要」,而是教人不把任何所依變成永恆的我所有。

前面阿梨吒之所以顛倒受法,正因把自己的見抓得太緊;這裡佛則把修行推到更深之處:不只錯見要捨,連正確見解最後也不應被執成新的繫著。

《今日修行觀照》

可以觀察自己對「法」有沒有新的執取。

是不是因為懂了一個道理,就一定要別人接受?

是不是因為修了一個方法,就認為所有人都只能如此?

是不是本來用來減少我執的法,最後反而成了「我的見、我的法門、我的理解」?

佛法要幫助放下,不是替「我」增加更精緻的所有物。

但也不能因此誤解成不必修法。

還沒渡河的人,需要筏。

正在渡河的人,要依筏。

已經到岸的人,才不再把筏扛著走。

《慧照心得》

筏喻最容易被理解成一句:

「法也要捨。」

但如果只記這一句,很容易又把佛意說偏。

佛前面先說得很完整。

水很深。

水很廣。

流得很急。

沒有船,也沒有橋。

那個人是真的過不去。

所以他收草木、綁成筏,然後乘筏渡水。

沒有這個筏,他過不了。

這說明法非常重要。

修行人若還在苦流裡,不能因為聽到「法尚應捨」,就先把法丟掉。

那不是超越,是還沒渡就失去工具。

真正要捨,是已經到岸之後。

那時若還因為「這個筏救過我」,就把它背在肩上、頂在頭上,反而變成新的重擔。

所以佛法的珍貴,不在永遠抓住。

而在它真的能把人渡過去。

最後一句最有力量:

「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

連正法都不應成為執取,何況錯見、邪見、欲染與自己固守的意見。

阿梨吒前面最大的問題,就是抓著自己的見不放。

佛在這裡卻教弟子:連正確的法,最後都不要抓成「我所有」。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