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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五十卷(5)〈貧人守瞎婦、破屋、壞床、缺瓶,仍不能捨;富貴居士能捨無量財產出家,真正堅縛,在心不在物。〉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五十卷(5) 〈貧人守瞎婦、破屋、壞床、缺瓶,仍不能捨;富貴居士能捨無量財產出家,真正堅縛,在心不在物。〉

烏陀夷。若有癡人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亦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不斷此。

世尊再次說到愚癡人。佛已明白告訴他:「汝等斷此。」他卻仍以事情微小為理由,不願真正斷除。

此是小事。何足斷之。

他用「小」來判斷是否需要修,而不是用「有沒有形成結縛」來判斷。

這正是修行很容易忽略的地方。事情可以小,貪著卻不一定小;外物可以微不足道,捨不得它的心卻可能很深。

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不斷此。

不願面對自己的執取,便把佛的教誡解釋成佛自身的問題。最後所有辯解仍歸到同一結果:不斷。

只要不斷,原有的愛著就繼續存在。

彼但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復為彼生不可.忍。烏陀夷。彼癡人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可解脫

因為不願斷,便對佛的教導生起不接受、不堪忍;看到其他比丘善護持戒,也同樣生起排拒。

彼癡人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

佛所看見的,不只是他保留了一個習慣,而是這個「不肯斷」正在使束縛愈來愈牢。

不可斷絕。不可解脫

當心一次又一次替執取辯護,原本也許容易放下的東西,反而漸漸成為難以割捨的依處。

烏陀夷。猶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彼有一婦。其眼復瞎。醜不可愛。

佛再用一個非常鮮明的譬喻說明。

這是一個貧窮人,沒有錢財,也沒有勢力。他所擁有的妻子,眼睛又瞎,形貌醜陋而不可愛。

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

他本來就沒有多少可以依恃的外在條件。

其眼復瞎。醜不可愛。

連他所依戀的妻子,也不是世間人通常認為特別可愛難捨的對象。

佛故意把條件說得如此低微,是為了顯出:真正的繫縛,不必建立在珍貴美好的東西上。

唯有一屋。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

這個人只有一間屋子,而且已經崩壞、穿漏,連烏鳥都棲息其中,破弊到不適合居住。

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

這不是舒適豪宅,而是一間連基本遮蔽都已不足的破屋。

照一般道理來看,這樣的屋舍似乎很容易捨。

但佛接下來正要讓人看見:物雖弊,心若愛著,依然難離。

而有一床。復破折壞。弊不可臥。正有一瓶。缺不可用。

他所有的一張床也已破折,不能安臥;僅有的一個瓶子也已缺損,幾乎不能使用。

復破折壞。弊不可臥。

床已失去本來應有的功用。

正有一瓶。缺不可用。

瓶也殘缺,甚至不能正常使用。

妻、屋、床、瓶,一樣比一樣破敗。從外在價值看,沒有哪一樣值得強烈依戀。

彼見比丘食訖中後。淨洗手足。敷尼師檀。坐一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這位貧人看見比丘吃完飯後,洗淨手足,敷尼師檀,安坐樹下,身心清涼和調,修習增上心。

坐一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比丘所呈現的,不是財物豐富,而是少欲、安穩、清涼與修心之樂。

對照貧人自己的生活,一邊是破屋、壞床、缺瓶與不能放下的牽掛;另一邊則是樹下安坐、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佛讓兩種生活放在眼前,直接照見「擁有」與「自在」並不是同一件事。

彼見已。而作是念。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我惡無德。

貧人看見後,心中明明知道沙門生活安樂,甚至覺得如涅槃一般清涼;反觀自己,卻覺得生活低劣、缺乏福德。

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

他不是不知道出離之樂。

他看得見,也羨慕,也知道那是一種更安穩的生活。

我惡無德。

他甚至知道自己的處境不好。

但知道「這裡苦」,也看見「那裡清涼」,仍不一定能真正跨出去。

所以者何。我有一婦。其眼復瞎。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貧人第一個說自己不能捨的是妻子。

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佛把「不可愛」與「不能捨離」並列在一起,非常鮮明。

不是因為她多麼可愛,所以捨不得;即使明知並不可愛,仍然不能捨。

這正說明:愛著一旦形成,常與對象本身的好壞沒有直接關係。

唯有一屋。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不能捨離。

第二個不能捨的是破屋。

弊不可居。不能捨離。

明知屋已破弊到不適合居住,仍不能離開。

心的執取甚至可以依著一件已不能提供真正安穩的東西。

而有一床。復破折壞。弊不可臥。不能捨離。

第三個不能捨的是破床。

弊不可臥。不能捨離。

床已不能好好睡,卻還是捨不得。

外物的功用早已衰敗,內心的依戀卻仍然存在。

正有一瓶。缺不可用。不能捨離。

第四個不能捨的是缺瓶。

缺不可用。不能捨離。

連一個已不能使用的破瓶,也能成為心裡放不下的東西。

妻子、破屋、壞床、缺瓶,佛一項一項說明,不能合併略過。因為每多一樣,就更顯出一件事:

**縛人的不是物本身多有價值,而是心把它認成「我的」。**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這位貧人明明愛樂比丘的生活,希望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過無家生活而學道。

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他的方向並沒有錯。

他知道自己想走向哪裡,也知道出家學道清涼安樂。

可是願望與實際捨離之間,仍隔著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些明知破敗的東西,心到底肯不肯放。

所以佛不是只問一個人「想不想修」,而是進一步讓人看見:「為了修,你能不能捨?」

烏陀夷。若人作是說。彼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者。為正說耶

佛問烏陀夷:如果有人因為這個貧人沒有多少財物,就說他的束縛一定不堅、不牢,很容易斷而得解脫,這樣說對嗎?

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

若只從財產多少看,似乎應該如此。

他又不富有,東西又破舊,理應很好放下。

但真正的事實並非如此。

尊者烏陀夷白曰。不也。世尊。

烏陀夷回答:不是。

他已經明白,判斷束縛不能看財物多少,也不能看物品價值。

所以者何。彼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有一瞎婦。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烏陀夷先重說妻子。

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即使不是可愛境,他仍被繫住。

這使人看到,愛著可以超過理性判斷。

唯有一屋。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不能捨離。

破屋不能捨。

而有一床。復破折壞。弊不可臥。不能捨離。

壞床不能捨。

正有一瓶。缺不可用。不能捨離。

缺瓶也不能捨。

佛讓烏陀夷把這些重新說一遍,使「不能捨離」一再落在每一個對象上。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他雖然羨慕、愛樂出家修道,仍舊沒有足夠力量跨過自己的執取。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愛樂修行是一回事,真正肯為修行捨離又是另一回事。

修行若只停在羨慕清淨,而沒有實際處理自己的結縛,仍然不能得到解脫。

世尊。是故彼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烏陀夷因此下了明確判斷。

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

這個人外在擁有得少,內在卻縛得深。

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所以貧窮本身並不等於少欲,更不等於出離。

一個人可以什麼都沒有,卻仍對僅有的一點東西緊抓不放。

如是。烏陀夷。若有癡人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

佛把貧人的譬喻再帶回愚癡人。

此是小事。何足斷之。

破瓶可以很小,執取卻能很大。

正因如此,用「事情小」作為不斷的理由,本身就是錯看了束縛。

亦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不斷此。彼但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復為彼生不可.不忍。

他仍不斷,仍對佛生不忍,也對持戒者生排拒。

這與貧人看見沙門清涼卻不肯捨破舊之物完全相應:知道更好,卻仍守著原有執取。

烏陀夷。是故彼癡人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問題從來不在那件事看起來多小,而在心有沒有被它綁住。

烏陀夷。若族姓子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不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

接著再說族姓子。

他同樣聽到「斷此」,卻不以小事為理由,不以自己的喜好來評斷是否值得斷。

亦不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便斷此。彼不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不為彼生不可.不忍。

彼便斷此。

族姓子的力量仍落在實際捨離。

不怪佛,也不怪持戒的人,只回到自己應斷之處,把它斷掉。

烏陀夷。是故彼族姓子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肯斷,縛就不再加深;縛能斷,才有解脫。

佛接著再用另一個與貧人完全相反的譬喻,讓烏陀夷看得更明白。

烏陀夷。猶如居士.居士子。極大富樂。多有錢財。畜牧產業不可稱計。封戶.食邑.米穀豐饒。及若干種諸生活具.奴婢.象馬。其數無量。

這次不是貧人,而是一位極大富樂的居士或居士子。

極大富樂。多有錢財。

他擁有很多財富。

畜牧產業不可稱計。封戶.食邑.米穀豐饒。

產業、田邑、穀物都非常豐足。

若干種諸生活具.奴婢.象馬。其數無量。

生活資具、奴婢、象馬多到難以計數。

佛故意把他的財富說到極盛,與前面貧人的破屋缺瓶形成鮮明對照。

彼見比丘食訖中後。淨洗手足。敷尼師檀。坐一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這位富有居士也看見比丘食後洗淨手足,敷尼師檀坐在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與貧人所見完全相同。

同樣的沙門清涼,落在兩個不同的心上,卻生出完全不同的結果。

彼見已。而作是念。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

富人也看見沙門之樂,也認為這樣的生活如涅槃般清涼。

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

貧人與富人都看見同一件事:出離有樂。

真正差別,要看這份看見能不能變成捨離的行動。

我寧可捨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富人作出的決定與貧人完全不同。

我寧可捨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他所要捨的,不是一個缺瓶,而是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外在看來,這些比貧人的東西珍貴太多,也理應更難放下。

但他願意捨。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他不只羨慕清涼,也願意以實際行動進入學道生活。

這使佛的法義非常清楚:

**物多,不一定縛重;物少,也不一定縛輕。**

真正決定縛重縛輕的,是愛著有多深、捨離有多強。

烏陀夷。若人作是說。彼居士.居士子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者。為正說耶

佛問烏陀夷:若有人因這個居士擁有無量財產,便說他一定被牢牢繫縛、不能斷絕、不能解脫,這樣說對嗎?

外在看來,好像理由充分:財物如此之多,怎麼可能放得下?

但佛仍要從實際能否捨離來判斷。

尊者烏陀夷白曰。不也。世尊。

烏陀夷回答:不是。

所以者何。彼居士.居士子。彼能捨離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彼能捨離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關鍵在「能捨離」。

財產再多,只要心能捨,便不能說它已成不可斷的牢縛。

這與前面貧人的「不能捨離」正好相反。

貧人每一樣東西都很差,卻每一樣都不能捨;富人每一樣都很珍貴,卻可以全部捨。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富人願意真正走向出離,剃髮著衣,至信捨家而學道。

他不是因貧困無可依靠才出家,而是在擁有很多時仍能看見沙門清涼,主動選擇捨離。

世尊。是故彼居士.居士子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烏陀夷因此判斷:這位富有居士的束縛並不堅牢,因為他真正能斷。

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

不是因他沒有財物,而是因財物不能支配他的選擇。

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能捨,所以能斷;能斷,所以有解脫。

如是。烏陀夷。若族姓子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不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

佛最後再次把富人的譬喻帶回族姓子。

族姓子不因事情看似微小而保留,也不先替自己的欲著辯護。

亦不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便斷此。彼不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不為彼生不可.不忍。

彼便斷此。

無論要斷的是小習氣,還是如富人捨大財一樣的大執取,族姓子的方向始終一致:應斷便斷。

烏陀夷。是故彼族姓子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佛以同樣的話收住這一番教導。

貧人少有卻不能捨,所以縛重;富人多有卻能捨,所以縛輕。

因此真正應觀的,從來不是自己擁有多少,而是心被多少東西抓住。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看一件自己其實早已知道不再需要,卻一直留著、抓著、想著的東西。

它可能是一件物品,也可能是一段習慣、一種身分、一個人的評價,甚至是一句多年以前的話。

先不要問它值多少。

只問:

「若現在要放下,心肯不肯?」

若一件東西已如破屋、壞床、缺瓶,仍讓自己日日牽掛,就值得看見其中的執取。

反過來,即使擁有很多,只要需要捨時能真正捨,也不必因擁有而自認一定被縛。

《慧照心得》

貧人與富人放在一起讀,很能照見「縛」到底在哪裡。

貧人只有一個瞎婦、一間破屋、一張壞床、一個缺瓶。

樣樣都不好。

樣樣都捨不得。

富人有金寶、財穀、象馬、奴婢,極大富樂。

樣樣都珍貴。

卻能捨。

所以真正困住人的,從來不是東西本身。

是那一念「不能捨」。

這也讓人重新理解少欲。

少欲不是單純擁有很少。

一個人可以什麼都沒有,內心仍充滿抓取。

真正的少欲,是有也可以不貪,失也不至於崩潰,需要放下時,心真的能放。

佛一再說:「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解脫原來離日常生活並不遠。

就在每一次「本來捨不得,現在願意捨」的地方開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