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五十卷(5)〈貧人守瞎婦、破屋、壞床、缺瓶,仍不能捨;富貴居士能捨無量財產出家,真正堅縛,在心不在物。〉
《中阿含經》第五十卷(5) 〈貧人守瞎婦、破屋、壞床、缺瓶,仍不能捨;富貴居士能捨無量財產出家,真正堅縛,在心不在物。〉
烏陀夷。若有癡人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亦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不斷此。
世尊再次說到愚癡人。佛已明白告訴他:「汝等斷此。」他卻仍以事情微小為理由,不願真正斷除。
此是小事。何足斷之。
他用「小」來判斷是否需要修,而不是用「有沒有形成結縛」來判斷。
這正是修行很容易忽略的地方。事情可以小,貪著卻不一定小;外物可以微不足道,捨不得它的心卻可能很深。
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不斷此。
不願面對自己的執取,便把佛的教誡解釋成佛自身的問題。最後所有辯解仍歸到同一結果:不斷。
只要不斷,原有的愛著就繼續存在。
彼但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復為彼生不可.忍。烏陀夷。彼癡人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可解脫
因為不願斷,便對佛的教導生起不接受、不堪忍;看到其他比丘善護持戒,也同樣生起排拒。
彼癡人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
佛所看見的,不只是他保留了一個習慣,而是這個「不肯斷」正在使束縛愈來愈牢。
不可斷絕。不可解脫
當心一次又一次替執取辯護,原本也許容易放下的東西,反而漸漸成為難以割捨的依處。
烏陀夷。猶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彼有一婦。其眼復瞎。醜不可愛。
佛再用一個非常鮮明的譬喻說明。
這是一個貧窮人,沒有錢財,也沒有勢力。他所擁有的妻子,眼睛又瞎,形貌醜陋而不可愛。
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
他本來就沒有多少可以依恃的外在條件。
其眼復瞎。醜不可愛。
連他所依戀的妻子,也不是世間人通常認為特別可愛難捨的對象。
佛故意把條件說得如此低微,是為了顯出:真正的繫縛,不必建立在珍貴美好的東西上。
唯有一屋。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
這個人只有一間屋子,而且已經崩壞、穿漏,連烏鳥都棲息其中,破弊到不適合居住。
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
這不是舒適豪宅,而是一間連基本遮蔽都已不足的破屋。
照一般道理來看,這樣的屋舍似乎很容易捨。
但佛接下來正要讓人看見:物雖弊,心若愛著,依然難離。
而有一床。復破折壞。弊不可臥。正有一瓶。缺不可用。
他所有的一張床也已破折,不能安臥;僅有的一個瓶子也已缺損,幾乎不能使用。
復破折壞。弊不可臥。
床已失去本來應有的功用。
正有一瓶。缺不可用。
瓶也殘缺,甚至不能正常使用。
妻、屋、床、瓶,一樣比一樣破敗。從外在價值看,沒有哪一樣值得強烈依戀。
彼見比丘食訖中後。淨洗手足。敷尼師檀。坐一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這位貧人看見比丘吃完飯後,洗淨手足,敷尼師檀,安坐樹下,身心清涼和調,修習增上心。
坐一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比丘所呈現的,不是財物豐富,而是少欲、安穩、清涼與修心之樂。
對照貧人自己的生活,一邊是破屋、壞床、缺瓶與不能放下的牽掛;另一邊則是樹下安坐、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佛讓兩種生活放在眼前,直接照見「擁有」與「自在」並不是同一件事。
彼見已。而作是念。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我惡無德。
貧人看見後,心中明明知道沙門生活安樂,甚至覺得如涅槃一般清涼;反觀自己,卻覺得生活低劣、缺乏福德。
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
他不是不知道出離之樂。
他看得見,也羨慕,也知道那是一種更安穩的生活。
我惡無德。
他甚至知道自己的處境不好。
但知道「這裡苦」,也看見「那裡清涼」,仍不一定能真正跨出去。
所以者何。我有一婦。其眼復瞎。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貧人第一個說自己不能捨的是妻子。
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佛把「不可愛」與「不能捨離」並列在一起,非常鮮明。
不是因為她多麼可愛,所以捨不得;即使明知並不可愛,仍然不能捨。
這正說明:愛著一旦形成,常與對象本身的好壞沒有直接關係。
唯有一屋。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不能捨離。
第二個不能捨的是破屋。
弊不可居。不能捨離。
明知屋已破弊到不適合居住,仍不能離開。
心的執取甚至可以依著一件已不能提供真正安穩的東西。
而有一床。復破折壞。弊不可臥。不能捨離。
第三個不能捨的是破床。
弊不可臥。不能捨離。
床已不能好好睡,卻還是捨不得。
外物的功用早已衰敗,內心的依戀卻仍然存在。
正有一瓶。缺不可用。不能捨離。
第四個不能捨的是缺瓶。
缺不可用。不能捨離。
連一個已不能使用的破瓶,也能成為心裡放不下的東西。
妻子、破屋、壞床、缺瓶,佛一項一項說明,不能合併略過。因為每多一樣,就更顯出一件事:
**縛人的不是物本身多有價值,而是心把它認成「我的」。**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這位貧人明明愛樂比丘的生活,希望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過無家生活而學道。
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他的方向並沒有錯。
他知道自己想走向哪裡,也知道出家學道清涼安樂。
可是願望與實際捨離之間,仍隔著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些明知破敗的東西,心到底肯不肯放。
所以佛不是只問一個人「想不想修」,而是進一步讓人看見:「為了修,你能不能捨?」
烏陀夷。若人作是說。彼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者。為正說耶
佛問烏陀夷:如果有人因為這個貧人沒有多少財物,就說他的束縛一定不堅、不牢,很容易斷而得解脫,這樣說對嗎?
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
若只從財產多少看,似乎應該如此。
他又不富有,東西又破舊,理應很好放下。
但真正的事實並非如此。
尊者烏陀夷白曰。不也。世尊。
烏陀夷回答:不是。
他已經明白,判斷束縛不能看財物多少,也不能看物品價值。
所以者何。彼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有一瞎婦。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烏陀夷先重說妻子。
醜不可愛。不能捨離。
即使不是可愛境,他仍被繫住。
這使人看到,愛著可以超過理性判斷。
唯有一屋。崩壞穿漏。烏鳥所栖。弊不可居。不能捨離。
破屋不能捨。
而有一床。復破折壞。弊不可臥。不能捨離。
壞床不能捨。
正有一瓶。缺不可用。不能捨離。
缺瓶也不能捨。
佛讓烏陀夷把這些重新說一遍,使「不能捨離」一再落在每一個對象上。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他雖然羨慕、愛樂出家修道,仍舊沒有足夠力量跨過自己的執取。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愛樂修行是一回事,真正肯為修行捨離又是另一回事。
修行若只停在羨慕清淨,而沒有實際處理自己的結縛,仍然不能得到解脫。
世尊。是故彼貧窮人無有錢財。亦無勢力。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烏陀夷因此下了明確判斷。
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
這個人外在擁有得少,內在卻縛得深。
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所以貧窮本身並不等於少欲,更不等於出離。
一個人可以什麼都沒有,卻仍對僅有的一點東西緊抓不放。
如是。烏陀夷。若有癡人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
佛把貧人的譬喻再帶回愚癡人。
此是小事。何足斷之。
破瓶可以很小,執取卻能很大。
正因如此,用「事情小」作為不斷的理由,本身就是錯看了束縛。
亦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不斷此。彼但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復為彼生不可.不忍。
他仍不斷,仍對佛生不忍,也對持戒者生排拒。
這與貧人看見沙門清涼卻不肯捨破舊之物完全相應:知道更好,卻仍守著原有執取。
烏陀夷。是故彼癡人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
問題從來不在那件事看起來多小,而在心有沒有被它綁住。
烏陀夷。若族姓子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不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
接著再說族姓子。
他同樣聽到「斷此」,卻不以小事為理由,不以自己的喜好來評斷是否值得斷。
亦不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便斷此。彼不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不為彼生不可.不忍。
彼便斷此。
族姓子的力量仍落在實際捨離。
不怪佛,也不怪持戒的人,只回到自己應斷之處,把它斷掉。
烏陀夷。是故彼族姓子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肯斷,縛就不再加深;縛能斷,才有解脫。
佛接著再用另一個與貧人完全相反的譬喻,讓烏陀夷看得更明白。
烏陀夷。猶如居士.居士子。極大富樂。多有錢財。畜牧產業不可稱計。封戶.食邑.米穀豐饒。及若干種諸生活具.奴婢.象馬。其數無量。
這次不是貧人,而是一位極大富樂的居士或居士子。
極大富樂。多有錢財。
他擁有很多財富。
畜牧產業不可稱計。封戶.食邑.米穀豐饒。
產業、田邑、穀物都非常豐足。
若干種諸生活具.奴婢.象馬。其數無量。
生活資具、奴婢、象馬多到難以計數。
佛故意把他的財富說到極盛,與前面貧人的破屋缺瓶形成鮮明對照。
彼見比丘食訖中後。淨洗手足。敷尼師檀。坐一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這位富有居士也看見比丘食後洗淨手足,敷尼師檀坐在樹下,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清涼和調。修增上心。
與貧人所見完全相同。
同樣的沙門清涼,落在兩個不同的心上,卻生出完全不同的結果。
彼見已。而作是念。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
富人也看見沙門之樂,也認為這樣的生活如涅槃般清涼。
沙門為快樂。沙門如涅槃。
貧人與富人都看見同一件事:出離有樂。
真正差別,要看這份看見能不能變成捨離的行動。
我寧可捨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富人作出的決定與貧人完全不同。
我寧可捨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他所要捨的,不是一個缺瓶,而是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外在看來,這些比貧人的東西珍貴太多,也理應更難放下。
但他願意捨。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他不只羨慕清涼,也願意以實際行動進入學道生活。
這使佛的法義非常清楚:
**物多,不一定縛重;物少,也不一定縛輕。**
真正決定縛重縛輕的,是愛著有多深、捨離有多強。
烏陀夷。若人作是說。彼居士.居士子所縛極堅極牢。轉增轉急。不可斷絕。不得解脫。者。為正說耶
佛問烏陀夷:若有人因這個居士擁有無量財產,便說他一定被牢牢繫縛、不能斷絕、不能解脫,這樣說對嗎?
外在看來,好像理由充分:財物如此之多,怎麼可能放得下?
但佛仍要從實際能否捨離來判斷。
尊者烏陀夷白曰。不也。世尊。
烏陀夷回答:不是。
所以者何。彼居士.居士子。彼能捨離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彼能捨離極大富樂金寶.財穀.象馬。奴婢。
關鍵在「能捨離」。
財產再多,只要心能捨,便不能說它已成不可斷的牢縛。
這與前面貧人的「不能捨離」正好相反。
貧人每一樣東西都很差,卻每一樣都不能捨;富人每一樣都很珍貴,卻可以全部捨。
愛樂比丘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
富人願意真正走向出離,剃髮著衣,至信捨家而學道。
他不是因貧困無可依靠才出家,而是在擁有很多時仍能看見沙門清涼,主動選擇捨離。
世尊。是故彼居士.居士子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烏陀夷因此判斷:這位富有居士的束縛並不堅牢,因為他真正能斷。
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
不是因他沒有財物,而是因財物不能支配他的選擇。
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能捨,所以能斷;能斷,所以有解脫。
如是。烏陀夷。若族姓子我為其說。汝等斷此。彼不作是說。此是小事。何足斷之。而世尊今教我斷此。善逝令我絕此。
佛最後再次把富人的譬喻帶回族姓子。
族姓子不因事情看似微小而保留,也不先替自己的欲著辯護。
亦不如是說。此大沙門不能消食。彼便斷此。彼不於我生不可.不忍。及餘比丘善護持戒者。亦不為彼生不可.不忍。
彼便斷此。
無論要斷的是小習氣,還是如富人捨大財一樣的大執取,族姓子的方向始終一致:應斷便斷。
烏陀夷。是故彼族姓子所縛不堅不牢。不轉增急。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佛以同樣的話收住這一番教導。
貧人少有卻不能捨,所以縛重;富人多有卻能捨,所以縛輕。
因此真正應觀的,從來不是自己擁有多少,而是心被多少東西抓住。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看一件自己其實早已知道不再需要,卻一直留著、抓著、想著的東西。
它可能是一件物品,也可能是一段習慣、一種身分、一個人的評價,甚至是一句多年以前的話。
先不要問它值多少。
只問:
「若現在要放下,心肯不肯?」
若一件東西已如破屋、壞床、缺瓶,仍讓自己日日牽掛,就值得看見其中的執取。
反過來,即使擁有很多,只要需要捨時能真正捨,也不必因擁有而自認一定被縛。
《慧照心得》
貧人與富人放在一起讀,很能照見「縛」到底在哪裡。
貧人只有一個瞎婦、一間破屋、一張壞床、一個缺瓶。
樣樣都不好。
樣樣都捨不得。
富人有金寶、財穀、象馬、奴婢,極大富樂。
樣樣都珍貴。
卻能捨。
所以真正困住人的,從來不是東西本身。
是那一念「不能捨」。
這也讓人重新理解少欲。
少欲不是單純擁有很少。
一個人可以什麼都沒有,內心仍充滿抓取。
真正的少欲,是有也可以不貪,失也不至於崩潰,需要放下時,心真的能放。
佛一再說:「而可斷絕。則得解脫。」
解脫原來離日常生活並不遠。
就在每一次「本來捨不得,現在願意捨」的地方開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