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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四十七卷(3)〈獵師食即五欲,獵師即魔王;前三種沙門梵志或放逸、或力衰、或住有無二見〉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四十七卷(3) 〈獵師食即五欲,獵師即魔王;前三種沙門梵志或放逸、或力衰、或住有無二見〉

前面四群鹿的譬喻,佛在這裡親自解明其義。獵師食就是五欲功德,獵師就是惡魔王,獵師眷屬就是魔王眷屬,群鹿則是沙門、梵志。於是前面第一群鹿近食而放逸,第二群鹿遠離後因草水盡而力衰,第三群鹿雖不近食卻仍被長圍罝取得所依住止,都不再只是鹿群的故事,而直接成為三種修行人的寫照。第一種敗在親近欲境與世間信施後憍恣放逸;第二種雖願遠離,卻因身力衰弱而使心解脫、慧解脫衰退;第三種看似已能不近欲、不放逸,卻仍受持有見與無見。佛又明說,第三群鹿的「所依」就是有見,「住止」就是無見。修行若仍有所依於二邊見,雖然已離開粗重欲樂,仍未真正脫離魔王境界。

比丘。我說此喻。欲令解義。我今說此當觀其義。

世尊先把前面的鹿喻轉入真正所要開示的修行義。

我說此喻。欲令解義。

佛說譬喻,不是讓人停在鹿群與獵師的故事,而是藉容易理解的事相,使比丘進一步看清自己在修行上可能落入的危險。

我今說此當觀其義。

從這一句開始,佛親自指出每一個譬喻所對應的法義。

因此後面不能任意另作比附,而要依佛所說逐一理解。

獵師食者。當知五欲功德。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獵師食者。當知是五欲功德也。

佛先解「獵師食」。

獵師食者。當知五欲功德。

獵師以食引鹿,對修行人而言,所對應的就是五欲功德。

佛隨即列出眼所知色、耳所知聲、鼻所知香、舌所知味、身所知觸。

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

五根對五境而生可愛可樂之受,正是五欲最直接的入口。

前面鹿群之所以被獵師食吸引,到了修行人身上,就是眼見可愛色、耳聞可愛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觸可意觸時,心容易隨境而去。

獵師者。當知是惡魔王也。獵師眷屬者。當知是魔王眷屬也。群鹿者。當知是沙門.梵志也。

佛接著把其餘譬喻一一對定。

獵師者。當知是惡魔王也。

獵師不是泛指外在某一個人,而是惡魔王。

前面獵師設食、等待鹿放逸,再加以控制;魔王所行的危險也在於使修行人落入欲、放逸與錯誤依止之中。

獵師眷屬者。當知是魔王眷屬也。

獵師不是單獨行動,魔王也有能助成繫縛的眷屬與因緣。

群鹿者。當知是沙門.梵志也。

四群鹿所比喻的,正是不同修行方式的沙門、梵志。

所以前面每一群鹿的得失,現在都要直接回到修行人的身上來看。

第一沙門.梵志近食魔王食。世間信施食。彼近食已。便憍恣放逸。放逸已。便隨魔王.魔王眷屬。如是第一沙門.梵志不脫魔王境界。

第一種沙門、梵志親近魔王之食,而佛在這裡又說「世間信施食」。

第一沙門.梵志近食魔王食。世間信施食。

修行人受世間信施,本身並不是佛在此直接判為過失;真正的問題在後面「近食已」之後心如何變化。

若因信施而生貪著,把衣食供養當成可享受、可依恃之物,便會走上第一群鹿的路。

彼近食已。便憍恣放逸。

受用之後生憍恣,憍恣之後放逸,才是關鍵因果。

修行人的危險,不一定在匱乏時才出現;順利得到供養、受到尊重、生活安穩時,若因此自恣放逸,反而更容易失去警覺。

放逸已。便隨魔王.魔王眷屬。

一旦放逸,心便不再被正念正法守護,而開始隨魔王境界而轉。

如是第一沙門.梵志不脫魔王境界。

外相雖仍是沙門、梵志,若因世間受用而放逸,實際上仍未脫離魔境。

猶如第一群鹿近食獵師食。彼近食已。便憍恣放逸。放逸已。便隨獵師.獵師眷屬。如是第一群鹿不脫獵師.獵師眷屬境界。當觀彼第一沙門.梵志亦復如是

佛把第一種沙門、梵志重新與第一群鹿相對照。

彼近食已。便憍恣放逸。

鹿是因獵師食而放逸;沙門、梵志則是在受世間信施後生憍恣放逸。

兩者真正相應之處,不只是「都有食物」,而是「受用之後失去不放逸」。

當觀彼第一沙門.梵志亦復如是

佛要比丘從鹿喻反觀修行:若受欲、受供養之後心放逸,就與第一群鹿沒有本質差別。

第二沙門.梵志亦作是念。第一沙門.梵志近食魔王食。世間信施食。彼近食已。便憍恣放逸。放逸已。便隨魔王.魔王眷屬。如是彼第一沙門.梵志不脫魔王.魔王眷屬境界。

第二種沙門、梵志先看見第一種人的失敗。

他們知道親近世間信施而生憍恣放逸,最後仍在魔王境界,因此想採取完全相反的方法。

我今寧可捨世間信施食。離於恐怖。依無事處。食果及根。

第二種沙門、梵志決定捨棄世間信施之食,到無事處去,只食果與根。

捨世間信施食。離於恐怖。

他們已看見世間受用可能帶來的放逸,因此願意遠離。

依無事處。食果及根。

所採取的方法,是依僻靜無事處而住,以果根維生,不再依世間供養。

這與第二群鹿捨獵師食、依無事處食草飲水完全相應。

第二沙門.梵志作是念已。便捨世間信施食。離於恐怖。依無事處。食果及根。

這不是口頭上的決定,而是真正付諸實行。

他們離開世間信施,依遠離處生活,表面看來已避開第一種人的過失。

但佛接著指出,這一方法仍有它的限度。

彼春後月諸果根盡。身體極羸。氣力衰退。衰退已。便心解脫.慧解脫衰退。

到了春後,果根也枯竭,身體極度羸弱,氣力衰退。

身體極羸。氣力衰退。

遠離本身沒有讓他們得到足以長久維持修行的身力。

當身體過度衰弱,修行所需的支持也受到影響。

衰退已。便心解脫.慧解脫衰退。

佛在這裡把結果說得比鹿喻更深。

不只是身體失力,而是連「心解脫、慧解脫」都隨之衰退。

這顯示第二種人的問題,不是遠離錯了,而是所採取的方法不能令修行長久穩定;身心資糧一旦枯竭,已得的解脫也跟著退失。

心解脫.慧解脫衰退已。便隨魔王.魔王眷屬。如是第二沙門.梵志亦不脫魔王.魔王眷屬境界。

心解脫與慧解脫衰退之後,第二種沙門、梵志最後仍隨魔王與魔王眷屬而去。

便隨魔王.魔王眷屬。

他們原本正是為了脫離魔境才遠離世間信施;然而若身心衰敗到不能維持修行,最後仍回到魔所能掌握的範圍。

亦不脫魔王.魔王眷屬境界。

所以佛沒有把「愈苦愈好」「愈遠離供養愈清淨」當成判準。

能不能真正脫離,還要看修行是否因此穩固,心解脫、慧解脫是否能夠保持。

猶如第二群鹿而作是念。第一群鹿近食獵師食。彼近食已。便憍恣放逸。放逸已。便隨獵師.獵師眷屬。如是第一群鹿不脫獵師.獵師眷屬境界。

佛再次把第二種沙門、梵志對回第二群鹿。

第二群鹿正因看見第一群鹿的過失,才決定捨獵師食;第二種沙門、梵志也是因看見第一種人的放逸,才決定捨世間信施。

我今寧可捨獵師食。離於恐怖。依無事處。食草飲水耶。第二群鹿作是念已。便捨獵師食。離於恐怖。依無事處。食草飲水。

第二群鹿採取的正是遠離之法。

這與第二種沙門、梵志依無事處、食果及根,前後完全相應。

彼春後月諸草水盡。身體極羸。氣力衰退。便隨獵師.獵師眷屬。如是第二群鹿亦復不脫獵師.獵師眷屬境界。當觀彼第二沙門.梵志亦復如是

鹿因草水盡而羸弱,沙門、梵志因果根盡而身力衰退;鹿最後隨獵師,沙門、梵志則在心解脫、慧解脫衰退後隨魔王。

當觀彼第二沙門.梵志亦復如是

佛要比丘明白,單憑「遠離世間」還不足以保證解脫。

修行若沒有真正穩固,只是把自己從一個極端推到另一個極端,仍可能在條件改變時退失。

第三沙門.梵志亦作是念。第一.第二沙門.梵志一切不脫魔王.魔王眷屬境界。

第三種沙門、梵志又看到前兩種人的失敗。

第一種敗於受用後放逸,第二種敗於遠離後身心衰退。

第三種因此想選擇另一條路。

我今寧可離魔王.魔王眷屬。依住不遠。住不遠已。不近食世間信施食。不近食已。便不憍恣放逸。不放逸已。便不隨魔王.魔王眷屬。

第三種沙門、梵志決定離開魔王與魔眷屬,但依住不遠;同時又不親近世間信施,避免因此憍恣放逸。

依住不遠。

這與第三群鹿「依住不遠」相應。

他們既不陷入第一種人的世間受用,也避免第二種人因完全遠離而身心衰敗。

不近食世間信施食。不近食已。便不憍恣放逸。

第三種人的自持已比前兩種更完整。

他們知道不近食,便可避免因受用而憍恣;不放逸,就不會直接隨魔王而去。

第三沙門.梵志作是念已。便離魔王.魔王眷屬。依住不遠。住不遠已。便不近食世間信施食。不近食已。便不憍恣放逸。不放逸已。便不隨魔王.魔王眷屬。

他們也確實依此修行。

離開魔王境界,依住不遠,不近食、不憍恣、不放逸,因此也不直接隨魔王眷屬。

若只看到這裡,幾乎已像是找到穩當的方法。

但佛接著指出一個比欲食、苦行都更細的繫縛。

然受持二見。有見及無見。彼受此二見故。便隨魔王.魔王眷屬。如是第三沙門.梵志亦不脫魔王.魔王眷屬境界

第三種沙門、梵志雖然不近世間信施,也不憍恣放逸,卻仍受持兩種見:有見與無見。

然受持二見。有見及無見。

問題已不再是粗重欲樂,而是知見上的執取。

執著「有」,成為有見;執著「無」,成為無見。看似兩邊相反,其實同樣都是心有所住、有所執。

彼受此二見故。便隨魔王.魔王眷屬。

佛沒有說只有五欲才能令人落入魔境。

即使生活上能節制、能遠離、能不放逸,只要見地仍執著於有、無二邊,仍舊在魔王能夠掌握的範圍中。

如是第三沙門.梵志亦不脫魔王.魔王眷屬境界

第三種人因此仍未脫離。

這使「脫魔」的要求比單純離欲更深:不只身行要離,知見也不能有所繫著。

猶如第三群鹿亦作是念。第一.第二群鹿一切不脫獵師.獵師眷屬境界。我今寧可離獵師.獵師眷屬。依住不遠。住不遠已。不近食獵師食。

佛再把第三種沙門、梵志對回第三群鹿。

第三群鹿同樣因看見前兩群失敗,選擇離而不遠,又不近食獵師食。

不近食已。便不憍恣放逸。不放逸已。便不隨獵師.獵師眷屬。第三群鹿作是念已。便離獵師.獵師眷屬。依住不遠。

鹿不近食,便不憍恣放逸;沙門、梵志不近世間信施,也不因受用而放逸。

前後譬喻完全相應。

住不遠已。不近食獵師食。不近食已。便不憍恣放逸。不放逸已。便不隨獵師.獵師眷屬。

第三群鹿確實能暫時做到不被食物引去。

問題直到獵師尋找它們的「所依住止」才真正顯露。

彼獵師.獵師眷屬便作是念。第三群鹿甚奇諂黠。極諂黠。所以者何。食我食已。而不可得。

獵師知道第三群鹿已不像第一群那樣容易用食物控制,所以改用別的方法。

我今寧可作長圍罝。作長圍罝已。便得第三群鹿所依住止。獵師.獵師眷屬作是念已。便作長圍罝。作長圍罝已。便得第三群鹿所依住止。

獵師以長圍罝找到第三群鹿的所依住止。

這正與第三種沙門、梵志受持二見相對應。

如是第三群鹿亦復不脫獵師.獵師眷屬境界。所依者當知有見也。住止者當知無見也。當觀彼第三沙門.梵志亦復如是

到了這裡,佛直接解明第三群鹿最重要的兩個譬喻。

所依者當知有見也。

第三群鹿的「所依」,佛明說就是有見。

有見成為心所依止之處,雖然不像五欲那樣粗重,卻仍是一個可以被魔王追尋的落腳處。

住止者當知無見也。

「住止」則是無見。

心若落在有見、無見兩邊,表面上可能已不追逐欲樂,實際上仍被見執所拘。

當觀彼第三沙門.梵志亦復如是

第三種修行人真正的問題,就在這裡被佛完全揭開。

他不是敗在放逸,也不是敗在身體羸弱,而是敗在知見仍有所依止。

前三種沙門、梵志至此已與前三群鹿一一相應。

第一種親近欲與世間信施,因憍恣放逸而不脫魔境;第二種完全遠離信施,卻因資糧不足、身力衰退,連心解脫、慧解脫也隨之衰退;第三種已能避開前兩種過失,卻仍受持有見、無見,於微細見執上留下魔王可以追尋的所依住止。

佛接下來將說第四種沙門、梵志,以及真正「魔王.魔王眷屬所不至處」究竟是什麼。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可以觀察三種容易忽略的退處。

得到供養、順境、稱讚時,是否因此心生憍恣?遠離外境後,是否把自己逼到身心無力,反而使正念與智慧衰退?更細一層,是否雖然生活能節制,心裡卻死守某種「一定如此」的見解,不肯放下?

欲樂會綁人,苦行若不得宜也會令人退失,見執則可能在最像修行的時候仍暗中成為依止。

《慧照心得》

佛自己把「所依」說成有見,把「住止」說成無見,讀到這裡,前面第三群鹿的譬喻一下就深了。

原來修行人即使已經不貪世間信施、不隨五欲放逸,還是可能在見地上留一個住處。

執有,是住;執無,也是住。只要心還抓著一邊,魔王便仍找得到地方。

這也提醒,真正的遠離不是外表離得多遠,而是心裡還有沒有可被貪、瞋、癡與見取抓住的依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