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三十七卷(12)〈百種人皆能洗浴去垢・不同木皆能生火火焰色熱光作用無別|清淨與善法不由出生壟斷,只要正因具足,人人都能成就真實作用〉
《中阿含經》第三十七卷(12) 〈百種人皆能洗浴去垢・不同木皆能生火火焰色熱光作用無別|清淨與善法不由出生壟斷,只要正因具足,人人都能成就真實作用〉
阿攝和前面已三次承認:剎利、居士、工師若正趣,也能善解、自知如法;在虛空中與梵志同樣不著不縛;修慈心時也同樣能無結、無怨、無恚、無諍。佛接著再以兩大譬喻,把「清淨是否由種姓決定」說得更具體。第一是洗浴譬喻:百種人不論出生,只要拿澡豆入水洗浴,都能去垢清淨。第二是鑽火譬喻:不同種姓、不同木材,只要條件具足,都能鑽火長養;火真正生起後,都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也都能作火事。佛不是只說人人有修行資格,而是進一步指出:善法真正生起時,其作用不因出生而有本質高下。
世尊問曰。摩納。於意云何。若百種人來。或有一人而語彼曰。汝等共來。若生剎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
佛先設想有百種不同的人聚集而來。
有人卻宣稱:
若生剎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
也就是說,只有出生於剎利、梵志的人,才有能力持澡豆入水,把身上的污垢洗淨。
這個說法故意把「能否清淨」與「出生身份」綁在一起。
摩納。於意云何。為剎利族.梵志族者。彼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耶。為居士族.工師族者。彼不能持澡豆洗浴。去垢極淨耶。為一切百種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耶
佛把三種可能逐一問清。
第一:
為剎利族.梵志族者。彼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耶
剎利與梵志能不能洗淨?當然能。
第二:
為居士族.工師族者。彼不能持澡豆洗浴。去垢極淨耶
難道居士與工師拿同樣澡豆、入同樣水中,反而不能把污垢洗去?
第三才是現實:
為一切百種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耶
是否一切人都能依同樣方法去垢清淨?
這個譬喻可分三層理解。
第一層是字面: 有垢,就洗;依法洗,就能清淨。
第二層是法義: 眾生都有可能有染污,也都有依正法去除染污的可能。
第三層是修行: 不要把「我懂佛法」「我有某種身份」當成已經清淨;真正重要的是有沒有實際把染污洗去。
阿攝和邏延多那摩納答曰。瞿曇。彼一切百種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
阿攝和只能依事實回答:
彼一切百種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
不是只有剎利、梵志能洗淨,而是一切百種人皆能。
這一句直接否定「清淨能力只屬某一種姓」的想法。
如是。摩納。梵志若正趣者。彼得善解。自知如法。剎利.居士.工師若正趣者。亦得善解。自知如法
佛再一次把譬喻收回核心:
梵志若正趣者。彼得善解。自知如法
而:
剎利.居士.工師若正趣者。亦得善解。自知如法
決定清淨方向的,不是出生,而是「正趣」。
阿攝和邏延多那摩納白曰。瞿曇。甚奇。甚特。快說此喻。但諸梵志作如是說。梵志種勝。餘者不如。梵志種白。餘者皆黑。梵志得清淨。非梵志不得清淨。梵志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
阿攝和又一次讚歎:
甚奇。甚特。快說此喻
但也又一次把原來的種姓主張完整帶回。
這顯示舊見仍然很深。
世尊問曰。摩納。於意云何。若百種人來。或有一人而語彼曰。汝等共來。若生剎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以極燥娑羅及栴檀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
佛接著提出鑽火譬喻。
有人宣稱:
若生剎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以極燥娑羅及栴檀木用作火母
把較佳木料與較高種姓綁在一起。
然後:
以鑽鑽之。生火長養
透過鑽摩生火。
這裡真正要檢驗的仍不是木材貴賤,而是「能不能生火」是否真的由種姓決定。
摩納。於意云何。為剎利族.梵志族者。彼能以極燥娑羅及栴檀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耶。
佛先承認第一種情形:
彼能以極燥娑羅及栴檀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
剎利、梵志當然可以用這些木材生火。
但「他們能」不等於「只有他們能」。
為居士族.工師族者。彼當以燥豬狗槽及伊蘭檀木及餘弊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耶。為一切百種人皆能以若干種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耶
佛接著列出居士、工師可能使用的材料:
燥豬狗槽及伊蘭檀木及餘弊木用作火母
名稱上看似卑劣,但真正問題仍是:能不能生火?
最後佛問:
為一切百種人皆能以若干種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耶
是不是所有人只要因緣具足,都能用不同木材生火?
阿攝和邏延多那摩納答曰。瞿曇。彼一切百種人皆能以若干種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
阿攝和再次依事實承認:
彼一切百種人皆能以若干種木用作火母
而且都能:
以鑽鑽之。生火長養
也就是說,生火能力並沒有被某一種姓壟斷。
如是。摩納。梵志若正趣者。彼得善解。自知如法。剎利.居士.工師若正趣者。亦得善解。自知如法
佛再次回到核心:
若正趣者。亦得善解。自知如法
不同木材能生火,正如不同出生的人若正趣,都能修法得益。
阿攝和邏延多那摩納白曰。瞿曇。甚奇。甚特。快說此喻。但諸梵志作如是說。梵志種勝。餘者不如。梵志種白。餘者皆黑。梵志得清淨。非梵志不得清淨。梵志梵天子。從彼口生。梵梵所化
阿攝和再一次讚歎佛的譬喻,卻仍帶回舊說。
佛因此繼續問得更深:
不是只問「能不能生火」,而是要問「火生起之後,其火性是否因種姓而不同」。
世尊問曰。摩納。於意云何。若彼百種人皆以若干種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皆能作火事。
佛先把共同性說定:
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
所有真正生起之火,都有火焰、色相、熱力與光明。
並且:
皆能作火事
都能發揮火所應有的作用。
為彼火獨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能作火事耶。為彼火獨無[火*僉].無色.無熱.無光。不能作火事耶。為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皆能作火事耶
佛把三種可能一一提出。
是不是只有某一種火:
獨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能作火事
而另一種火卻:
獨無[火*僉].無色.無熱.無光。不能作火事
還是實際上:
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皆能作火事
答案已經非常清楚。
阿攝和邏延多那摩納白曰。瞿曇。若彼百種人皆以若干種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者。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皆能作火事。
阿攝和先明確承認:
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
並且:
皆能作火事
不同木材所生之火,在火的真實作用上沒有種姓高下。
若彼火獨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能為火事者。終無是處。若彼火獨無[火*僉].無色.無熱.無光。不能為火事者。亦無是處。瞿曇。但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皆能作火事
阿攝和更進一步否定兩種高下說:
終無是處
沒有一類火因高貴來源就獨具火性。
又說:
亦無是處
也沒有另一類火因低微來源就失去火性。
最後直接判定:
但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皆能作火事
這是由阿攝和自己說出的結論。
如是。摩納。梵志若正趣者。彼得善解。自知如法。剎利.居士.工師若正趣者。亦得善解。自知如法
佛再一次以同一句收攝:
梵志若正趣者。彼得善解。自知如法
而:
剎利.居士.工師若正趣者。亦得善解。自知如法
到此,洗浴與鑽火兩個譬喻都回到「正趣」。
這兩個譬喻放在一起,次第很完整。
洗浴喻說明「染污可以去除」; 火喻說明「善法可以生起」; 火性相同又進一步說明「善法真正成就後,其作用不因出生而降低」。
下一步,佛還會從火喻轉到「此身隨所生者,即彼之數」,再以異姓男女所生之子與馬驢生騾進一步檢驗血統分類本身,讓阿攝和原先的種姓主張接受更直接的考察。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用兩個譬喻觀察自己。
一是洗浴:
有心垢時,有沒有真的用法去洗?
二是鑽火:
有善法種子時,有沒有真正用功讓它生起?
佛讓阿攝和承認:
彼一切百種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極淨
也承認:
彼一切百種人皆能以若干種木用作火母。以鑽鑽之。生火長養
《慧照心得》
這一篇兩個譬喻非常清楚。
洗浴告訴修行者:
有垢,就要洗。
鑽火告訴修行者:
有木,也要鑽。
只有澡豆而不下水,垢不會自己掉; 只有木材而不鑽摩,火也不會自己生。
所以佛法不是身份。
真正重要的是:
若正趣者。亦得善解。自知如法
而且火一旦真正生起:
彼一切火皆有[火*僉].有色.有熱.有光。皆能作火事
這一句提醒得很深。
真正有修行,必定有作用。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