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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三十七卷(3)〈奉事不看種姓而看有勝無如・親近何人須以自身增上退損為準|真正值得奉事的,不是出生高下,而是親近之後能不能使自己比原來更加增上〉

學僧 釋慧照

《中阿含經》第三十七卷(3) 〈奉事不看種姓而看有勝無如・親近何人須以自身增上退損為準|真正值得奉事的,不是出生高下,而是親近之後能不能使自己比原來更加增上〉

佛前面已經指出:梵志並不真正知道自己有權替四種姓施設四種奉事,卻先把整套奉事次第強加於人,猶如硬把肉給別人,再要求對方付價。接下來佛沒有只停在破除錯誤制度,而是進一步建立一個真正可以實際使用的奉事標準:親近一個人之後,如果自己「有如無勝」,沒有比原來更好,就不應奉事;如果因奉事之故,使自己「有勝無如」,比原來更加增上,就應奉事。更重要的是,這個標準對梵志、剎利、居士、工師完全一致,沒有因出生身份而改變。鬱瘦歌邏也親自承認:不論對方是哪一種姓,只要奉事後沒有增上,便不應奉事;若奉事後確實有所勝進,便應奉事。佛由此把「誰應服事誰」的判準,從世襲身份移到實際修學結果。

世尊問曰。梵志。云何奉事。若有奉事。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為是奉事耶。若有奉事。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為是奉事耶。

佛接著不再追問「誰有權施設」,而直接問更實際的一層:

云何奉事

究竟什麼樣的奉事才值得做?

佛先提出第一種情形:

若有奉事。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為是奉事耶

一個人親近、服事某人之後,自己仍只是和原來一樣,沒有任何勝進,這樣的奉事究竟值不值得?

再問第二種:

若有奉事。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為是奉事耶

如果因為奉事某人,使自己真正有所勝進,不再只是原來的程度,這樣的奉事又是否值得?

「有如無勝」與「有勝無如」正好形成兩個方向。

前者是沒有增長; 後者是真正勝進。

梵志。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為是奉事耶。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為是奉事耶。

佛接著把這個標準放到四種姓上逐一檢驗。

先問梵志:

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為是奉事耶

即使對方是梵志,如果親近之後自己沒有任何勝進,還應不應奉事?

又問:

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為是奉事耶

同樣地,若奉事剎利、居士、工師,結果都只是「有如無勝」,沒有增上,也應接受同樣判斷。

這裡已經很清楚:佛不因梵志身份而放寬標準,也不因工師身份而預先否定。

這與鬱瘦歌邏一開始所說完全不同。

原先是先看種姓,再決定誰應奉事誰; 現在佛是先看奉事結果,再決定是否值得奉事。

梵志。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為是奉事耶。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為是奉事耶

佛再把第二種情形放到四姓上。

先問:

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為是奉事耶

若奉事梵志後,自己真正有所勝進,這樣是否值得奉事?

再問:

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為是奉事耶

若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同樣使自己有所增上,又是否值得?

這一問直接打破「只有上姓才值得被奉事」的固定觀念。

所以佛這一整組問題,其實在建立一個非常清楚的判準:

有無勝進。

不是看姓氏, 不是看階級, 不是看傳統地位, 而是看親近之後的實際結果。

鬱瘦歌邏梵志答曰。瞿曇。若我奉事。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我不應奉事彼。若我奉事。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我應奉事彼。

鬱瘦歌邏自己先給出總原則。

他說:

若我奉事。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我不應奉事彼

如果奉事之後沒有任何勝進,就不應奉事。

相反地:

若我奉事。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我應奉事彼

如果因奉事而有所增上,就應奉事。

這個回答已經不再依四姓階級,而完全接受佛剛才提出的實際判準。

這裡的「勝」也不宜只理解成世間勝過別人。

從後面佛會進一步以信、戒、博聞、庶幾、智慧作具體標準,可以知道這裡的增上,方向在善法與修學。

瞿曇。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我不應奉事彼。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我不應奉事彼。

鬱瘦歌邏接著把這個原則明確套用到四種姓。

首先是梵志:

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我不應奉事彼

即使對方是梵志,只要奉事後沒有增上,也不應奉事。

接著是:

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我不應奉事彼

剎利、居士、工師完全採用同一標準。

這一句非常重要,因為它已經由鬱瘦歌邏自己說出:梵志身份並不能自動成為「應奉事」的理由。

這也使前面「四姓皆奉事梵志」的主張開始從內部鬆動。

原先:梵志因出生便值得所有人奉事; 現在:梵志也必須接受同樣檢驗——親近後是否有勝進。

瞿曇。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我應奉事彼。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我應奉事彼

最後,鬱瘦歌邏把正面標準也完全說出。

若奉事梵志。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我應奉事彼

若奉事梵志後有所增上,就應奉事。

同樣:

奉事剎利.居士.工師。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我應奉事彼

剎利、居士、工師亦然。

只要因奉事而有所勝進,就應奉事。

到這裡,原先的四姓階級判準已被鬱瘦歌邏自己改寫。

不再是:

誰出生在上位,誰就應受奉事;

而是:

誰能令善法增上,誰就值得奉事。

這一層問答還沒有進入具體善法名稱,但道路已經非常清楚。

下一層,佛會把「有勝無如」再具體化:

究竟是哪些法增長,才叫真正有勝?

答案會落到信、戒、博聞、庶幾、智慧。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把佛的問題直接用在自己的親近關係上。

常接近一個人之後,自己是:

更容易守戒,還是更容易放逸?

更願意聞法,還是越來越不想聽法?

更謙下、更清楚,還是更自高、更愛比較?

若長期只是:

有如無勝

甚至還有所退損,就應重新檢視這段親近。

若真正:

有勝無如

善法比以前更增上,便是值得珍惜的因緣。

《慧照心得》

這一篇把「應不應奉事」的標準說得非常乾淨。

佛沒有說:因為對方是梵志,所以應奉事。

也沒有說:因為對方是工師,所以不應奉事。

佛只問一件事:

因奉事故。有如無勝者。為是奉事耶

又問:

因奉事故。有勝無如者。為是奉事耶

鬱瘦歌邏最後自己承認:

有如無勝者。我不應奉事彼

而:

有勝無如者。我應奉事彼

這是很實用的善知識判準。

不要只看身份, 不要只看聲望, 不要只看跟隨的人多不多。

要看親近之後,自己的善法究竟增不增長。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