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二十四卷(23)樂苦不苦不樂諸覺皆知如真・欲無欲、有食無食、身心諸覺皆立念明達——(九八)念處經第二
世尊前面已把「觀身如身念處」完整說明,從行住坐臥、正知威儀、入出息、喜樂遍身、光明想、不淨觀、六界觀,一直到死屍敗壞,都令修行者於內外身立念,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接著,佛轉入第二念處——「觀覺如覺念處」。覺受生起時,不急著追隨,也不急著排斥,而是先清楚知道:現在是樂覺、苦覺,還是不苦不樂覺;又進一步分辨身、心、有食、無食、有欲、無欲等不同情形,使每一種覺受都能在正念中被如實知道。
云何觀覺如覺念處。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覺不苦不樂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覺。
佛先問:「云何觀覺如覺念處。」接著直接從三種最根本的覺受開始。
「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快樂的感受生起時,清楚知道現在正在經驗樂覺。不是一有快樂就立即追逐,也不是等到樂已經過去才回頭察覺,而是在樂覺現前時當下知道。
「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痛苦的感受出現,也先如實知道「這是苦覺」。平常苦一來,心很容易立刻轉成抗拒、瞋惱、逃避;四念處先在苦與後續反應之間建立明知,使「苦」先只是被看見的苦。
「覺不苦不樂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覺。」既不是明顯快樂,也不是明顯痛苦的中性感受,同樣要知道。
不苦不樂最容易被忽略。因為它沒有強烈吸引,也沒有明顯排斥,心常在其中失去警覺,任由無明與習慣運作。佛把第三種覺受明白列出,就是不讓正念只在強烈苦樂時才出現。
樂時知樂,苦時知苦,不苦不樂時也知不苦不樂;覺受一現前,先被如實知道,而不是立刻被愛憎接管。
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
佛接著把三種覺受再依身與心分開觀察。
「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表示身體層面的覺受也有樂、苦與中性。身體舒適時知道樂身,疼痛不適時知道苦身,沒有明顯苦樂時也知道不苦不樂身。
「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則把觀察帶到心的層面。心中歡喜、安悅時,知道樂心;憂愁、逼迫、不悅時,知道苦心;心處在既不苦也不樂的狀態,同樣清楚知道。
身與心不能混在一起。身苦時,心未必一定跟著苦;身有樂時,心也未必一定貪著。佛把「身」與「心」分別列出,使修行者不把整個經驗籠統說成「我很難受」「我很快樂」,而能更精細地辨明究竟是哪一層覺受現前。
身受與心受要分明觀察;身體有苦,不必立刻變成整個心都苦,能分得清楚,就少一分被覺受完全吞沒。
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
接著佛又把覺受分成「有食」與「無食」兩類。
經文先說「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顯示覺受有依食而有的情形;樂、苦、不苦不樂三種,都可能在「食」的條件中生起。
再說「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則表示沒有這一類食緣時,也仍有相應的三種覺受可被觀察。
這裡不能把「食」只狹義理解成吃飯本身。依經中分類,佛是在進一步細分覺受所依的條件,使修行者不要只知道「有感受」,而要知道感受是在什麼條件下生起。
當覺受的條件也被看清,修行就不再停在情緒表面。樂不是憑空而來,苦也不是無因發生;每一種覺受都有其所依。
不只要知道「現在是樂還是苦」,還要知道它依什麼條件而生;覺受的所依愈清楚,心就愈不容易把它看成固定不變。
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樂無欲.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
佛再把覺受帶到「欲」與「無欲」的分別。
「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表示與欲相應時,同樣會有樂、苦與不苦不樂三種覺受。
有欲時得到所欲,可能生樂;欲求不得,可能生苦;有時欲仍在,覺受卻不明顯落在苦樂兩端,也可能是不苦不樂。
接著佛說「樂無欲.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也就是在無欲的狀態中,仍可能有樂、苦、不苦不樂的覺受。
經文最後特別說:「不苦不樂無欲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這再次把修行落回當下明知:不論覺受屬哪一類,重要的是現前時能夠知道它如其所是。
這一層非常細。修行者容易把「樂」一概看成貪欲,把「苦」一概看成不善;佛卻分出欲與無欲,使人知道覺受本身與心是否染欲,必須分別觀察,不能混為一談。
樂不必然就是欲,苦也不必然就是離欲;要同時看見覺受的苦樂性質與心是否有欲,觀察才真正細密。
如是比丘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立念在覺。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覺如覺。
佛把前面所有覺受分類收攝到「觀覺如覺」。
「觀內覺如覺」,就是對自己現前的樂、苦、不苦不樂,以及身、心、有食、無食、有欲、無欲等覺受,如實觀察。
「觀外覺如覺」,則知道外在眾生同樣有種種覺受生起,也都依條件而有,不必把自己的感受看成全世界唯一的中心。
「立念在覺」尤其重要。前面觀身時是立念在身,現在所緣已轉到覺受,就要讓念清楚安住在覺受的生起與狀態上。
「有知有見,有明有達」表示覺受不再只是模糊地推動行為。心可以知道它、看見它、明白它,甚至逐漸通達它如何依緣生起、如何變化。
這就使覺受從「驅使我」轉成「被我如實觀察的法」。樂不必立刻成貪,苦不必立刻成瞋,中性感受也不必落入昏昧。
立念在覺,就是讓覺受成為被觀照的法,而不是讓自己成為覺受的奴隸。
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覺如覺念處
佛最後說,若比丘、比丘尼能「如是少少觀覺如覺」,就是觀覺如覺念處。
「少少」很值得留意。不是一定要等到能把所有覺受一次觀得完全,才算開始修;即使一點一點、一回一回地學著知道,也是在建立覺念處。
今天先能知道一個苦覺,明天再能多看見一個樂覺;某次先分清身苦與心苦,另一次又能看出樂中有欲還是無欲。如此反覆練習,正念便逐漸細密。
第二念處至此正式收束。觀覺不是壓抑覺受,也不是追逐舒服、拒絕痛苦,而是讓每一種覺受都在明知之中呈現其本來面貌。
覺念處不要求一開始就觀得完美;能在一個覺受現前時真正知道它,就是從被感受牽引,走向如實觀照的開始。
今天可以把最常說的一句「我現在感覺不好」拆開來看:是身體疼痛,還是心裡苦?是明顯苦覺,還是不苦不樂?其中有沒有欲求、有沒有期待、有沒有因得不到而加重痛苦?不急著改變,只先分清楚。
若有快樂,也同樣觀察:這是身樂還是心樂?有沒有欲染跟著進來?若能這樣看,感受就不再只是模糊的一團。
覺受愈能被分明知道,就愈不容易把「有一個苦覺」擴大成「我整個人都在苦」;明知本身,就是心從覺受中取得空間。
佛說觀覺如覺,非常細緻。不是只分樂、苦、不苦不樂三種就結束,而是再分身、心,有食、無食,有欲、無欲。這種分別不是讓人增加理論負擔,而是幫助修行者不要把複雜的身心經驗全部混成一個「我」。
很多煩惱之所以很重,是因為感受一來,心立刻認領:「我受不了」「我一定要得到」「我不能失去」。若能先知道只是苦覺、只是樂覺,再看它在身還是在心、有欲還是無欲,執取已經被拆開了一層。
最重要的仍是「立念在覺」。佛沒有要求把樂變沒、把苦趕走,而是要求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感受可以來,正念也同時在;感受可以變,心仍知道它正在變。
修覺念處,不是追求永遠只有樂受,而是讓樂、苦、不苦不樂都不能再蒙蔽明知;每一種覺受都能被如實看見,心就少一分被它推著走的力量。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