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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6・中阿含經

《中阿含經》第二十四卷(5)若無守則刀杖鬥諍不起・由守返推至家慳著欲分利求愛,逐支明其因習本緣——(九七)大因經第一

學僧 釋慧照

世尊前面已把「愛、求、利、分、染欲、著、慳、家、守」一路推到刀杖、鬥諍、諛諂、欺誑、妄言、兩舌等惡不善法。接著佛反過來逐支檢驗:若守不存在,刀杖鬥諍還會不會生起?若家不存在,守還能不能成立?再一路追到慳、著、欲、分、利、求與愛。每一支都以「若無此,彼還有沒有」來驗證,使人清楚看見世間爭奪與惡行並非無因,而是由前面層層因緣推展而成。

阿難。[[emphasis]]若無守。各各無守者。設使離守。當有刀杖.鬥諍.諛諂.欺誑.妄言.兩舌。起無量惡不善之法耶

答曰。無也[[/emphasis]]

佛先從因緣鏈最末端的「守」開始反問。若完全沒有守,各各都沒有守,假使離開守護、佔守、固守之心,後面的刀杖、鬥諍、諛諂、欺誑、妄言、兩舌,以及無量惡不善法,還會不會依同樣條件生起?阿難回答:「無也。」

這一問直接指出,「守」不是一個與後續惡法毫無關係的中性環節。前面已說守是由家而來,而這裡更看見,當心強烈要保住所屬、所得、所執著之物時,為了不失去,便可能進一步動用對抗、欺瞞與傷害。

刀杖代表身行上的攻擊與強力防衛;鬥諍是彼此對立爭競;諛諂、欺誑、妄言、兩舌則是語言與心術上的不正。若「守」這個條件不成立,這些由守護與爭奪推動的惡行便失去重要依緣。

阿難答「無也」,不是說世間一切惡法只有單一原因,而是在佛當下所說這一條因緣中,明確確認:這些惡不善法依守而生,離守則不能按此因緣成立。

若沒有固守之心,後面的爭奪、欺誑與傷害便失去依據;看見「守」的作用,就是看見惡行形成之前更深的一層因。

阿難。是故當知是刀杖.鬥諍.諛諂.欺誑.妄言.兩舌。起無量惡不善之法。因是習.是本.是緣者。謂此守也。所以者何。緣守故則有刀杖.鬥諍.諛諂.欺誑.妄言.兩舌。起無量惡不善之法。有如此具足純生大苦陰。

由於前面已證明「若無守,後面諸惡法便不能成立」,佛便明確說出:刀杖、鬥諍、諛諂、欺誑、妄言、兩舌以及無量惡不善法,其因、其習、其本、其緣,就是「守」。

「因」指出其所由生起;「習」指出其積集與相續;「本」指出根本所依;「緣」指出使其得以成立的條件。這四個角度最後都落在「守」上,表明後面的惡行不是突然發作,而是早在內心固守、佔有、防衛之時已有因緣累積。

所以佛再次說「緣守故則有」刀杖鬥諍等法。當守的力量強,心便容易把外界視為可能奪取「我的」之威脅;一旦利益受損或所愛被碰觸,就可能由守轉為爭、由爭轉為欺、由欺轉為傷害。

最後又說「有如此具足純生大苦陰」。這些惡行不是只有行為者自己承受後果,也會使彼此關係、家庭、群體乃至更廣大的眾生共同受苦。因緣愈往後推,苦的範圍也愈擴大。

刀杖與鬥諍不是最初起點;當固守之心已成熟,惡行便容易隨之展開。能在「守」尚未轉成傷害之前照見,便是在更早處止息苦因。

阿難。緣家有守者。此說緣家有守。當知所謂緣家有守。阿難。若無家。各各無家者。設使離家。當有守耶

答曰。無也

佛接著從「守」再往前追問。「緣家有守」已經說過,現在要檢驗這個關係是否真實成立。

若沒有家,各各都沒有家,假使離開家,還會不會有守?阿難回答:「無也。」這表示守不是自己憑空出現,而是因為先有一個被認定為「家」、為所屬、為所依、為需要維護的範圍,後面才有守護之心。

這裡的「家」不應只狹義理解為房舍。依前後次第,它與慳惜所形成的所有範圍相連。凡是被心認定為「我的」「屬於我的」「不能失去的」,都可能形成需要固守的領域。

若沒有這一層所屬與所佔,守也無從依附。正因先有「家」,心才進一步生起防護、保守與排拒之心。

守之所以成立,是因先有一個被執取為「我的」之範圍;若離開這個所屬之處,固守便失去所依。

阿難。是故當知是守因.守習.守本.守緣者。謂此家也。所以者何。緣家故則有守。

佛因此作出結論:守的因、守的習、守的本、守的緣,就是「家」。

「緣家故則有守」把關係說得很明白:因為先建立了所屬與所有,才有後面的守護。若心把某些人、事、物、資具、名位牢牢劃入「我的」範圍,就容易在受到威脅時生起固守。

這並不是說生活中所有照顧與保護都應被否定,而是指出當「家」建立在前面的慳惜與執著上,守便帶有強烈佔有性。這種守若繼續加深,便可能推到前面所說的鬥諍與惡不善法。

家若由執取而立,守便隨之而生;修行不是放棄責任,而是不讓「所屬」變成必須以爭奪來保全的執著。

阿難。緣慳有家者。此說緣慳有家。當知所謂緣慳有家。阿難。若無慳。各各無慳者。設使離慳。當有家耶

答曰。無也

再往前追,「家」又依什麼而成立?佛指出「緣慳有家」。若沒有慳,各各都沒有慳,離開慳惜,還會不會有這種家?阿難回答「無也」。

「慳」是把所得緊緊守住,不願放捨、不願分與,心對所有產生封閉與保留。當慳惜生起,便逐漸形成一個清楚的「這是我的、應由我掌握、不可失去」的範圍,於是「家」得以成立。

如果沒有慳惜,心就不會那麼強烈地把境界劃成自己的領域。從這裡可以看出,外在的所屬感往往先由內在的慳惜建立;不是先有牢固的「家」才慳,而是因慳惜不捨,所屬與佔有愈來愈明確。

慳惜使心把所得圈成「我的」;當不願放捨、不願分享,所屬的界線便愈來愈堅固。

阿難。是故當知是家因.家習.家本.家緣者。謂此慳也。所以者何。緣慳故則有家。

佛進一步說明:家的因、家的習、家的本、家的緣,就是「慳」。因為慳惜,所以形成家。

這裡的重點不只是外在居所有沒有,而是指出眾生如何在心中建立佔有範圍。慳讓心不願失去已得之物,也不願讓所愛、所得離開自己控制,久而久之便形成需要牢牢把持的所屬。

若能看見家背後的慳,修行的著力點就不必等到與人發生守護與衝突時才處理,而能在更早的「不願放捨」之處觀察自己的心。

家之所以成為執取的領域,根本之一在慳;若能減少慳惜,所屬與佔有的界線便不必愈築愈牢。

阿難。緣著有慳者。此說緣著有慳。當知所謂緣著有慳。阿難。若無著。各各無著者。設使離著。當有慳耶

答曰。無也

慳又不是最初原因。佛繼續追問「緣著有慳」。若完全沒有著,各各都沒有著,假使離開執著,還會有慳嗎?阿難回答:「無也。」

這顯示慳惜是從「著」發展而來。心先對某物黏著、不願放下,才會進一步生起不願失去、不願分享的慳。

「著」比單純喜歡更深。喜歡可以來去,著則是心已經抓住,認定這個境界與自己不可分。當著形成,失去就變得難以接受,別人分享或接近也容易被視為損害,因此慳便自然生起。

慳惜之前已有執著;心若沒有牢牢抓住,便不必為了不失去而封閉、保留與防衛。

阿難。是故當知是慳因.慳習.慳本.慳緣者。謂此著也。所以者何。緣著故則有慳。

因此佛明說:慳的因、慳的習、慳的本、慳的緣,就是「著」。因著而慳。

從修行上看,這是一個很容易在日常中觀察的次第。當某個人、某件事、某種看法、某項利益被心抓得愈緊,就愈難接受別人觸碰、分享或改變它。慳不是突然變得小氣,而是執著深化後自然表現出的保留。

若只要求自己「不要慳」,而沒有看見前面的著,往往仍只是壓住表面行為。佛把因緣往前指出,是要從根源理解:先有著,才有慳;若著能轉離,慳便失去根本。

要真正轉離慳,不只處理不願分享的表面,更要照見心對境界是否已經執著不捨。

阿難。緣欲有著者。此說緣欲有著。當知所謂緣欲有著。阿難。若無欲。各各無欲者。設使離欲。當有著耶

答曰。無也

佛再往前指出:「著」依「欲」而有。若沒有欲,各各都沒有欲,離開欲之後,還會不會有著?阿難回答「無也」。

欲使心朝向某個境界、追求某個境界、希望得到某個境界;當欲持續被滋養,便容易由想要發展成抓住不放的著。

這一層很關鍵,因為「著」往往已經顯得強烈,但「欲」可能更早、更細微。最初只是想要、喜歡、希望,若未如實觀察,便可能一步步變成非得如此不可,最後成為執著。

著不是突然形成;欲若反覆增長,心便由「想要」走向「抓住不放」。在欲初起時照見,比等執著牢固後再處理更為切近。

阿難。是故當知是著因.著習.著本.著緣者。謂此欲也。所以者何。緣欲故則有著。

所以佛總結:著的因、著的習、著的本、著的緣,就是欲。緣欲故有著。

這再次顯示緣起觀察的細密:後面的固守、爭鬥看起來與內心「欲」相距很遠,但逐支追看,就會發現它們其實彼此相連。欲若持續發展成著,著再生慳,慳再形成家與守,最後便可能成為外在衝突。

世間許多強烈執著,前面都曾只是欲;能在欲尚未深化時如實知見,便是在較早之處截斷後續因緣。

阿難。緣分有染欲者。此說緣分有染欲。當知所謂緣分有染欲。阿難。若無分。各各無分者。設使離分。當有染欲耶

答曰。無也

佛又往前追到「分」。前面說「緣分有染欲」,現在問:若沒有分,各各都沒有分,離開分之後,還會有染欲嗎?阿難回答「無也」。

「分」是利益之後的分別、分配與歸屬。當境界被分成這是我的、那是你的;這部分歸我、那部分不歸我,心便容易對自己所分得的產生進一步染著。

沒有這一層分別與歸屬,染欲便少了一個明確所依。正因先有「分」,所愛與所求才更具體地變成自己所認取的對象。

染欲之前已有分別與歸屬;當心把所得劃成「我的一分」,染著便更容易在其中生長。

阿難。是故當知是染欲因.染欲習.染欲本.染欲緣者。謂此分也。所以者何。緣分故則有染欲。

佛因此說:染欲的因、染欲的習、染欲的本、染欲的緣,就是「分」。因分而有染欲。

當利益有了明確分配,心若不能保持清明,便容易在歸屬上生出染著。原本只是得到某物,後來變成「這是我的」,再進一步變成「我想一直擁有」,因而使欲染加深。

分別一旦與佔有相應,就可能成為染欲的根;能在「我的一分」形成時觀照,便能減少後續執取。

阿難。緣利有分者此說緣利有分。當知所謂緣利有分。阿難。若無利。各各無利者。設使離利。當有分耶

答曰。無也

分又依「利」而有。若沒有利,各各都沒有利,離開利益所得,還會有分嗎?阿難答「無也」。

有了所得,才有後面如何分配、如何歸屬的問題。若根本沒有所得之利,就沒有什麼需要劃分為彼此所有。

因此佛把看似複雜的人際分配問題,再往前指出其依緣就在「利」。有所得,才有分;分一成立,便可能再引出染欲。

分配之所以生起,是因先有所得;利若不存在,後面的歸屬與分別也無從安立。

阿難。是故當知是分因.分習.分本.分緣者。謂此利也。所以者何。緣利故則有分。

所以佛說:分的因、分的習、分的本、分的緣,就是「利」。因為緣利,才有分。

所得一旦出現,心就容易進一步計較如何分、歸誰、多少、得失是否公平。若正念智慧不足,這一層很快就可能成為染欲與執著的起點。

利益本身一旦進入分別與歸屬,便可能成為後續染著的條件;看見「利」如何引出「分」,就能更早覺察心的變化。

阿難。緣求有利者。此說緣求有利。當知所謂緣求有利。阿難。若無求。各各無求者。設使離求。當有利耶

答曰。無也

再往前,佛指出「利」依「求」而有。若沒有求,各各都沒有求,離開求取,還會有利嗎?阿難答「無也」。

人之所以得到某種利益,前面往往已有追求。先想得到,才會採取行動去取得;沒有求,後面的利就無從按這條因緣成立。

這裡讓人看見外在所得之前,早已有內在追逐。許多爭奪看似從利益開始,其實更早從「求」已經開始。

利之前已有求;外在所得的形成,往往早由內在追逐推動。能看見求心,就是看見利益因緣的前端。

阿難。是故當知是利因.利習.利本.利緣者。謂此求也。所以者何。緣求故別有利。

佛因此指出:利的因、利的習、利的本、利的緣,就是求。正因有求,所以另外有利。

「緣求故別有利」把所得與追求之間的關係明確連起來。若修行只看自己已得到什麼、失去什麼,還不夠深入;更要看前面是否已有追逐與希求,使自己不斷向外攀緣。

所得不是孤立結果;前面已有求在推動。若求心不止,利得便會繼續成為後面分別與染著的條件。

阿難。緣愛有求者。此說緣愛有求。當知所謂緣愛有求。阿難。若無愛。各各無愛者。設使離愛。當有求耶

答曰。無也

最後,佛把這整條世間爭競的因緣追到「愛」。前面的一切求取,都不是最初起點;更早之前,是心先愛著某個境界。

佛問:若沒有愛,各各都沒有愛,假使離開愛,還會不會有求?阿難答「無也」。這一句使前面所有層次都有了根本所歸。

沒有愛著,便沒有必須追求的力量;沒有追求,就沒有後續所得;沒有所得,就沒有分;沒有分,就沒有染欲;沒有染欲,就沒有著;沒有著,就沒有慳;沒有慳,就沒有家;沒有家,就沒有守;沒有守,刀杖鬥諍等惡法也失去其依緣。

從最後的外在衝突一路追到最初的內在愛著,正顯出佛所說緣起的深細。世間看來龐大的爭執,往往在心中一個「我想要」「我喜歡」「我不能失去」之處已悄然開始。

若離愛,求便無從生起;一條看似漫長的爭奪因緣,最終仍可追到心中最初的愛著。

阿難。是故當知是求因.求習.求本.求緣者。謂此愛也。所以者何。緣愛故則有求。

佛最後作出結論:求的因、求的習、求的本、求的緣,就是愛。因為有愛,便有求。

至此,整條因緣由末端反推完成:刀杖鬥諍等惡法依守,守依家,家依慳,慳依著,著依欲,染欲依分,分依利,利依求,求依愛。每一支都以「若無此,彼是否還能成立」來驗證,再以「因.習.本.緣」明確說定。

這種說法不只讓人知道因果次第,更教人如何觀察自己的心。當衝突已經發生時,可以回看守;當守很強時,可以回看所屬與慳惜;當慳惜很強時,可以回看著;再一路追到欲與愛。愈能往前照見,就愈能在惡法尚未成熟之前轉離其因緣。

從刀杖鬥諍一路追到愛,佛把世間苦的形成還原成一支支可觀察的因緣;能在愛初起時如實照見,便是在最前端守護身口意不向惡法發展。

今日若遇到一件想爭、想守、想證明「這是我的」的事,可以沿著這條因緣往前看:守之前有沒有慳?慳之前有沒有著?著之前是不是早已有欲與愛?若能看見前面的心念,便不必等到語言傷人、彼此對立之後才後悔。

愈早看見因,愈有機會不讓果成熟;能在愛、欲、著初起時保持正念,就是對後面鬥諍與惡行最直接的防護。

佛沒有只勸人「不要爭、不要說妄語」,而是把爭鬥真正的根一路追到愛。這種教法很深,也很實際。外面的衝突往往已經是後端,若只在後端壓制,前面的愛、求、著、慳仍在,因緣仍可能再次成熟。

真正的修行,是願意回頭看見自己在什麼地方開始起愛,在什麼地方開始求,在什麼地方把所得劃成「我的」,又在什麼地方因為不願失去而生起守護與對立。能在這些細微處照見並轉離,後面的惡法便不必一再重演。

止息世間的爭,不只是放下最後的刀杖,而是從最初的愛著、求取與執持處開始轉離;因若不續,果就失去繼續成熟的條件。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