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二十一卷(3)〈豪貴、端正、才辯若成自貴賤他即非真人;真人只問婬怒癡是否斷、是否依法趣向真諦〉——(八五)真人經第十四
《中阿含經》第二十一卷(3)〈豪貴、端正、才辯若成自貴賤他即非真人;真人只問婬怒癡是否斷、是否依法趣向真諦〉——(八五)真人經第十四
世尊在舍衛國勝林給孤獨園,為諸比丘分別真人法與不真人法。佛先從最容易令人建立優越感的條件說起:豪貴出身、端正可愛、才辯工談。這些條件本身並不是過失,真正的問題在於依此自貴賤他。真人則反過來觀察:自己並不因豪貴、端正、才辯而斷婬、怒、癡;反而有人雖不具這些外在優勢,卻能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真正趣向真諦,因此不自貴、不賤他。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阿難以「我聞如是」標明此法親從佛聞。當時世尊遊於舍衛國,住在勝林給孤獨園。
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就在這裡,佛將「真人法」與「不真人法」作一層一層的分辨。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為汝說真人法及不真人法。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世尊直接告訴諸比丘,要說真人法與不真人法。
我今為汝說真人法及不真人法。
佛不是只講什麼是好人,而是把兩種法放在一起對照,讓修行者看見:同樣一個外在條件,可以成為自慢之因,也可以成為反觀自心的因緣。
接著佛囑咐: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要仔細聽,反覆聽,並善加思惟憶念。
時。諸比丘受教而聽
諸比丘接受佛的教導,專心而聽。
受教而聽
真正聞法的第一步,是願意先把自己的成見放下,讓佛所說進入心中。
佛言。云何不真人法。
世尊先從反面問起。
云何不真人法。
什麼樣的心行,會落入不真人法?
佛後面不是從大惡行開始,而是從幾種常被世間視為優勢的條件開始。
或有一人是豪貴族出家學道。餘者不然。
第一種情況,是有人出身豪貴之家而出家修道,其他人則沒有這樣的出身。
是豪貴族出家學道。餘者不然。
經中先把客觀差別交代清楚:確實有人出身高貴,也有人不是。
問題不在出身本身,而在下一步如何看待這個差別。
彼因是豪貴族故。自貴賤他。是謂不真人法。
不真人法真正出現在這裡。
因是豪貴族故。自貴賤他。
因為自己出身豪貴,就把自己看得高,把別人看得低。
佛直接判定:
是謂不真人法。
豪貴不是問題,依豪貴生慢、賤視他人,才是不真人法。
真人法者作如是觀。我不因此是豪貴族故。斷婬.怒.癡。
真人的觀法完全不同。
我不因此是豪貴族故。斷婬.怒.癡。
他會反過來看:我雖然出身豪貴,但婬、怒、癡並不因此自動斷除。
這一句把修行的尺度拉回根本。世間身分再高,如果貪欲、瞋怒、愚癡仍在,豪貴本身就不能證明道業成熟。
或有一人不是豪貴出家學道。彼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
佛再把另一種人提出來對照。
不是豪貴出家學道。
這個人沒有豪貴出身。
但他卻:
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
依照正法而行,順著法而修,依次第向法前進。
佛在這裡明確把「是否如法而行」放在「是否豪貴」之前。
彼因此故。得供養恭敬。
因為此人依法而行,所以得到供養恭敬。
彼因此故。得供養恭敬。
值得注意的是,他所得的恭敬不是因出身,而是因實際行法。
如是趣向得真諦法者。不自貴.不賤他。是謂真人法
佛以這一句收束第一組對照。
趣向得真諦法者。不自貴.不賤他。
真正趣向真諦法的人,不因自己的條件較好便抬高自己,也不因別人條件較差便輕視別人。
佛明確說:
是謂真人法
真人法的核心不是「沒有任何優勢」,而是即使有優勢,也不拿它來建立我慢。
復次。或有一人端正可愛。餘者不然。
佛再說第二種世間容易產生優越感的條件:外貌端正可愛。
端正可愛。餘者不然。
確實有人外貌端正討喜,也有人沒有這樣的條件。
佛仍然不否定這個差別,而是看心如何使用它。
彼因端正可愛故。自貴賤他。是謂不真人法。
如果因外貌端正而自高輕人,佛直接判定為不真人法。
因端正可愛故。自貴賤他。
外貌原本只是身體條件,一旦轉成「我比別人好」,心便落入比較與賤他。
是謂不真人法。
所以佛所辨的,不是美醜,而是我慢。
真人法者作如是觀。我不因此端正可愛故。斷婬.怒.癡。
真人又如何觀察?
我不因此端正可愛故。斷婬.怒.癡。
自己即使端正可愛,婬、怒、癡也不會因此斷除。
外貌再受人喜愛,若內心仍有貪欲、瞋怒、愚癡,修行根本問題仍然存在。
或有一人不端正可愛。彼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
另一個人雖然沒有端正可愛的外貌,卻能依法而行。
彼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
佛再次把真正的價值放在行法、隨法、向法上。
外貌不能決定誰更接近真諦,只有實際修行能夠決定方向。
彼因此故。得供養恭敬。
因為依法而行,所以得到供養與恭敬。
因此故。得供養恭敬。
這裡再次指出,被恭敬的根據不是外貌,而是法行。
如是趣向得真諦法者。不自貴.不賤他.。是謂真人法
佛收束第二組。
如是趣向得真諦法者。不自貴.不賤他.。
真正朝真諦法前進的人,不因自己好看便自貴,也不因別人外貌不同便賤他。
是謂真人法
真人法始終以不自貴、不賤他為重要表現。
復次。或有一人才辯工談。餘者不然。
第三種條件,是才辯與談說能力。
才辯工談。餘者不然。
有人思路敏捷、口才好、善於談說;其他人則沒有同樣能力。
在僧團、說法或論法環境中,這種能力很容易被看重,因此也更容易成為我慢所依。
彼因才辯工談故。自貴賤他。是謂不真人法。
如果因為自己有辯才、善談說,就自高而輕視別人:
因才辯工談故。自貴賤他。
佛判定:
是謂不真人法。
善說本來可以利益人,但若變成「我比別人懂、我比別人會說」,就從法器變成我慢的工具。
真人法者作如是觀。我不因此才辯工談故。斷婬.怒.癡。
真人面對自己的才辯,仍然用同一把尺來衡量。
我不因此才辯工談故。斷婬.怒.癡。
會說、會辯,並不等於貪欲已斷、瞋怒已斷、愚癡已斷。
一個人可以非常會談佛法,但內心煩惱仍重;若忘記這一點,就很容易把「會說」誤認成「已證」。
或有一人無才辯工談。彼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
另一個人雖然沒有才辯與工談能力,卻能真正依法修行。
無才辯工談。彼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
他可能不擅長說,但實際行持卻合於法、順於法、依次趣向法。
這個對照非常有力:能說不一定能行;不能說,也不代表不能證。
彼因此故。得供養恭敬。
因為真正依法而行,他得到供養恭敬。
彼因此故。得供養恭敬。
供養與恭敬再次建立在法行,而不是口才。
如是趣向得真諦法者。不自貴.不賤他。是謂真人法
佛最後收束第三組。
趣向得真諦法者。不自貴.不賤他。
真正趣向真諦的人,就算自己有才辯,也不因此自高;看到別人不善談,也不因此輕視。
是謂真人法
前三組的共同標準已非常清楚:豪貴、端正、才辯,都不能成為真人與否的判準;真正的判準在於是否依法而行,是否斷婬怒癡,是否不自貴、不賤他。
《今日修行觀照》
人很容易把自己比較突出的地方拿來建立身分:背景比別人好、外貌較受歡迎、表達能力比較強。這些條件一旦被拿來比較,就很容易從「我有」變成「我比你高」。
《真人經》給了一個很直接的檢查方法:
這個優勢,有沒有幫助婬、怒、癡減少?若沒有,就沒有資格拿它來自高。
真正值得培養的,不是比較優勢,而是依法而行、不自貴、不賤他。
《慧照心得》
佛一開始選的三件事很值得深思:出身、外貌、口才。
這三種東西直到今天,仍然非常容易成為人與人比較的標準。有人因家世自豪,有人因外貌自信,有人因會說、會寫、懂得多而看輕別人。
但佛只問一件更根本的事:這些有沒有讓婬、怒、癡斷掉?
如果沒有,那它就只是條件,不是解脫。
真正的修行,不是把自己的優點放大,而是讓「我比別人好」這個念頭愈來愈小。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