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10-2)〈六根互用與聖者例證〉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10-2)〈六根互用與聖者例證〉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說「六根互相為用」,隨即舉阿那律陀、跋難陀龍、殑伽神女、驕梵缽提、舜若多神及摩訶迦葉為例,顯示離妄的妙用不應被六根的通常形體與作用限制。這些是經中特殊聖者與神眾的例證,不可未經修證便當作自身能力,也不應轉成要求他人證明神通的標準。
【佛語深釋】
一、不依前塵,明知不局限於根相
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佛陀先指出圓明不再按平常根塵分別的界限顯現,雖可寄根發用,卻不受各根相狀所局。聽聞這個道理,不宜想像自己可立即不用眼睛看見或不用耳朵聽見。佛陀下面所舉的實例,是要說修證的深妙,不是教人模仿異能。
二、阿那律陀與跋難陀龍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聽。
佛陀說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聽。經用這兩個例證顯示,圓明妙用不能被眼與耳的平常形貌完全界定。原文沒有在這裡細說各自修證方法,因此不宜另編修行經歷、神通程度或儀式步驟。
三、殑伽神女與驕梵缽提
殑伽神女非鼻聞香。驕梵缽提異舌知味。
殑伽神女不以通常鼻根而聞香,驕梵缽提不循平常舌根而知味。佛陀連舉香與味的不同根門,說明法性妙用不受常規根相的限制。修行人應由此放下根相的固定執取,不應追逐香氣、味覺的奇異體驗,以此證明自己修行高明。
四、舜若多神無身而有觸
舜若多神無身有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舜若多神在經中被說為沒有一般固定色身而仍有觸知,在如來光中暫時顯現,本為風質而無通常形體。這不是教人否定身體的必要,也不能據此忽視修行者的寒熱病痛。佛陀藉這一例讓學人不把觸知的妙用限死在身形之中。
五、摩訶迦葉與滅盡定
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佛陀再以修得滅盡定的寂靜聲聞為例,指出摩訶迦葉離平常意根的攀緣分別,仍有圓明了知,不依通常心念。不能把睡眠、昏沉、沒有念頭的片刻當作滅盡定,也不能把意識暫停與佛果證量混作一事。
【破執顯真】
佛陀破除的是將覺明永遠局限在眼耳鼻舌身意平常作用上的固執,顯出深層修證可以超越根門妄限。這不等於一切感官功能的差別都已取消,也不等於身有疾病或感官障礙便與佛果有特殊的固定關係;更不可拿經中神異例證取代慈悲照護。
【知見偏差】
一、把聖者例證解成人人應追求的感官異能。這易生貪境與自慢,反而離正觀更遠。應以戒行、慈悲與煩惱漸少作修行反省。 二、以「無目而見」為由輕忽視聽障礙者的實際需要。這將佛教例證錯用於生活,可能造成傷害。應給予合宜照護與尊重。 三、把安靜無念當成滅盡定,甚至自行宣稱證果。這混淆昏沉與深定。應依法求教,不以無念或光影妄論證量。
【返照自心】
讀到特殊聖者例證時,觀察自己是否心生羨慕,急著尋找能展示能力的方法。遇到他人的身體或感官限制,應起慈悲,不用神通故事評判對方。共修時把注意力放在善護口業、清淨生活與恭敬聞法,莫令好奇心牽引道心。
【靜坐觀修】
安穩端坐,呼吸自然,聲來知聲、念起知念,不刻意追求耳聞遠方、眼見異相或身無觸感。若有光影、特別聲音或一時寂靜,只如實知道其出現與變化,不為它安立神通之名。保持清醒,歸於正念與慈悲。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我讀到六根互用的例證,領會佛陀要破除對根相的執著,而不是叫我追逐別人難以驗證的能力。自己的修行仍應檢查貪瞋與我慢是否減少。 我也提醒自己,尊重聖者的修證,不等於忽視現前身心的條件。對有需要的眾生先行照護,以謙敬的心聞法,不以神異話題代替真實用功。
【願行回向】
願我與一切眾生,不住六根妄限,不貪求異能,依戒定慧修學,尊重身心因緣,慈悲護生,漸契圓明妙用。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