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4-3)〈離即離非與妙指發音〉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4-3)〈離即離非與妙指發音〉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既以「非」遮除萬法實執,又以「即」破除離相別求,最後更說離即離非、是即非即,指出世俗言說與分別知心不足以窮盡佛知見。琴瑟有妙音而須善指,譬喻眾生本具寶覺,仍須勤求無上道,不能以少為足。
【佛語深釋】
一、離即離非,超越言說兩邊
即如來藏妙明心元。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前面的「非」與「即」都是破執的方便:不可以任何一法限定如來藏,也不能把如來藏推到萬法之外。到了此處,連執取「即」與「非」的心也須照破。這不是把語句弄得玄妙難懂,而是指出究竟義不受概念二邊拘束。
二、分別知心,難測無上菩提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三界眾生與聲聞緣覺,不能僅憑平日分別得來的知識,便自認已測盡佛陀無上菩提。語言能指路,卻不能替人走路;聞法是必要的引導,而要從知解轉入親修,才能真正相應佛知見。
三、妙音待指,修行須有實功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
琴、瑟、箜篌、琵琶是能奏出美妙音聲的樂器,然而沒有善巧彈奏的手指,妙音終究不能顯發。佛陀用樂器譬喻本具寶覺,用妙指提示必須相應的正修;只有「我本來具足」的口頭理解,不能代替調伏煩惱。
四、寶覺圓滿,不同修證圓滿
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圓滿。
佛陀肯定富樓那與一切眾生本具圓滿寶覺真心,但不代表大家的習氣都已止息,或實際智慧、慈悲與解脫都與佛果相等。承認本具,正為了不向外追求常我;承認仍須修行,正為了不被妄執所障。
五、海印發光與得少為足
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佛陀按指而顯海印光明,對照弟子一動念便先起塵勞,直言差別在未勤求無上覺道、愛念有限所得而自滿。佛陀並非否定聲聞所證,而是勉勵不以已得的小果為究竟,不被名利與見解牽住。
【破執顯真】
佛陀破除把語言知解視為無上菩提,以及以少分所得自滿的執著;顯出寶覺本具仍須正修才能圓彰其妙用。破知解執不表示輕慢經教,也不表示可以不求善知識。真心本具更不是個人獨立常我的證明。
【知見偏差】
一、以會解說「離即離非」認定自己已開悟。此見將概念當證量,容易生慢。應檢視待人時能否減少貪瞋,並接受善知識指正。
二、以本具圓滿為理由停止持戒、聽法與共修。這把本具與顯證混淆。應按根機持續修習,從少分進步而不自滿。
三、追求海印光明等特殊境界,想藉此證明自己修行高明。這會加重逐境之心。應保持清醒,不以光影、無念或身體感受衡量覺悟。
【返照自心】
遇到能熟誦卻做不到的法義,先不替自己辯解,觀察起心動念與實際行持的距離。共修時不以誰說得深奧分高下,回到禮敬、忍辱與護口;對已有心得心存感恩,也保留繼續請法與改進的空間。
【靜坐觀修】
安坐時身心自然,呼吸無須刻意控制。心想分析佛理,知道正在思考;想追求清淨或光明,知道正在求境。念頭變化時不責備自己,也不把一時空白當究竟。保持柔和、清醒,回到不隨境轉的觀照。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我明白能說幾句深妙佛語,仍不能取代自己的持戒與修行。若在待人時還是爭勝,便須回來對治我慢,而不是增加道理。
我也體會寶覺真心雖不缺失,自己的修證仍需努力。願不以小有所得為滿足,繼續依正法求學,將慈悲落在行動。
【願行回向】
願我與一切眾生,聞法不住言說,知本具而勤實修,遠離得少為足,漸向無上菩提。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