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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4-2)〈如來藏非即雙遣與世出世法〉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4-2)〈如來藏非即雙遣與世出世法〉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在背覺合塵、滅塵合覺之後,連說如來藏「非」世出世間諸法,又說「即」世出世間諸法。前者遮除將某一法執取為真性,後者遮除離開萬法另求真性。非與即相互照應,不能各執一邊,尤其不能因此廢棄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及因果戒行。

【佛語深釋】

一、非根塵識,不以相限性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非心非空。非地非水非風非火。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聲香味觸法。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佛陀用「非」遮除執著:如來藏不等於一個可分別的念心,也不等於虛空、四大、六根、六塵或六識。這些世間法有相有用,卻不能以任何單一名相當作本妙圓心。並非否定眼耳鼻舌的功能,更不是主張外境全然不存在。

二、非十二因緣、四諦與六度

非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非苦非集非滅非道。非智非得非檀那非尸羅。非毘梨耶非羼提非禪那。非缽剌若非波羅蜜多。

從無明到老死,以及無明盡至老死盡,涵蓋十二因緣的流轉還滅;苦集滅道四諦、智慧與所得,以及布施、持戒、精進、忍辱、禪定、般若六度,皆不可被執為如來藏的獨立實體。說「非」,是破法執,並非取消這些修行道路。

三、非佛果名德,亦不落名相

如是乃至非怛闥阿竭。非阿羅訶三耶三菩。非大涅槃非常非樂非我非淨。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連如來、應供、正遍知以及大涅槃的常樂我淨,都不可作為可抓取的實物來限定妙心。佛果德號是引導修學的真實教說,但語言中的名德不是能由凡夫分別心占有的境界。

四、即世間法,不在萬法之外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即聲香味觸法。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

佛陀接著以「即」顯不離:心、空、四大、根、塵、識等法,不在真如妙性之外。此處不能倒讀成每個妄念、每次傷害都已清淨圓滿;世間行為仍有善惡業果,修行仍要離執止惡。

五、即出世間修證與佛果

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尸羅。即毘梨耶即羼提即禪那。即缽剌若即波羅蜜多。如是乃至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以是即俱世出世故。

從生死流轉、還滅因緣,到四諦、六度乃至佛果德號,皆不離妙明心元而說。既不離法性,便無須在萬法之外另造一個真如;但因緣、行持與果證自有不同,不得抹平凡聖、迷悟與持戒犯戒的差別。

【破執顯真】

執「非」便可能誤以為一切戒行、佛德都應否定;執「即」便可能認定貪瞋癡也是究竟覺悟。兩邊同樣失其旨趣。佛陀不以名相限定真性,也不將真性隔絕在因緣法之外;世出世間的教法仍須依次第正修。

【知見偏差】

一、聽見「非戒非定」就輕慢戒律。此乃把破法執誤作廢棄修行,容易造業。應於六度中持戒精進,離我慢而非離行持。

二、聽見「即心即空」便說任何念頭都是佛心。如此不辨迷悟、善惡,容易縱容貪瞋。應如實觀察念頭生滅,知其妄執並依正念修正。

三、將「我」德當作身內常住靈魂。這將佛果解脫義誤作凡夫我執。應依無我與涅槃義理分辨,不將五蘊之我奉為實體。

【返照自心】

共修討論「非」時,不以空義否定他人持戒努力;談「即」時,不用圓融之語替自己的瞋語開脫。聽聞名相後,問自己是否少了我慢、多了慈悲;能否守住該做的事,而不執自己功德高過別人。

【靜坐觀修】

端坐安穩,呼吸自然。聲音來去、念頭起滅,都清楚知道;不因相變化便否定它的存在,也不把一念安靜當作究竟真心。思索「非」與「即」時,發現抓住一個答案的衝動,就回到當下覺照,不追逐神祕境界。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我學習以「非」破除執著,明白不能把任何一個可說的法相當作真性;但我不可因此輕忽持戒與六度。

我也學習以「即」破除向外別求,明白實修仍在根塵相觸的生活中;不應借圓融之名縱容習氣,應當老實修學。

【願行回向】

願我與一切眾生,不執名相、不離正行,遠離有無二邊,依四諦六度修學,契入如來藏妙明之義。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