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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4-1)〈背覺合塵與滅塵合覺〉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4-1)〈背覺合塵與滅塵合覺〉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先說眾生背覺合塵,色空相傾而有塵勞;再以如來妙明圓照,顯示滅塵合覺的自在。兩者不是各有一個不同本性,而在迷悟與修證的差別。寶覺本具,卻不能把佛果無礙的妙用想成凡夫當下已成的能力。

【佛語深釋】

一、以色空相傾,妄執如來藏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而如來藏隨為色空周遍法界。

佛陀對富樓那說,眾生在色與空中建立排斥、爭奪的知見,以這種分別心觀察如來藏,便隨妄執而有色空遍滿之相。不是如來藏真的被切分成兩個互相爭奪的實體,而是認知已落在對待與取捨中。

二、背覺合塵,塵勞相起

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眾生迷失本有覺明,隨聲色境界起愛憎、計較與攀緣,於是塵勞煩惱紛起。背覺不是本性永遠遺失;合塵也不只是接觸外境,而是接觸之際又執著取捨。聽見一句不合意的話,立刻認作對方輕視自己,便可看見塵勞如何滋長。

三、不生滅妙明與圓照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佛陀從自身所證開示:妙明契合如來藏,不為生滅塵相所拘,因此能圓照法界。這不是重新造出一個光明的我,也不是對世間變化一無所知;正因不為妄執所縛,才顯清淨妙用。

四、毛端現剎,妙用無礙

不動道場遍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虛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不離道場而遍十方,毛端顯現莊嚴佛剎,微塵中轉大法輪,彰顯佛果圓融無礙,不受凡夫大小、遠近的執相所限。這些是深妙佛境的表述,不應拿來追逐神通,更不宜用它否定日常位置、時間與因果。

五、滅塵合覺,真如顯發

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滅塵」不是毀滅物質世界,而是不再被塵境所牽;「合覺」不是把兩個物體併合,而是離妄契真。佛陀以此對照先前的背覺合塵,指出同有寶覺真心,迷者受限於攀緣,覺者不為妄染所障。

【破執顯真】

所破是把色空對立當成究竟真實,以及把塵境當成真正能奪走覺性的力量;所顯是本覺不因妄念而實際壞滅。不能以此說凡夫已與佛陀證量相同,也不可將如來藏想成身心背後的常住私我。

【知見偏差】

一、把「背覺」理解成不能看、不能聽。錯在以斷絕感官代替止息攀緣,容易壓抑心念或逃避責任。應於見聞之際觀察取捨,仍依戒行應對現實。

二、把「圓照法界」當作禪坐中出現光芒。這將生滅相誤判為佛果,可能增長貪境與我慢。見光影僅知其變化,不認作證悟。

三、以「真心各各具足」認定無須精進。這混淆本具與實證,容易放任習氣。應以貪瞋癡有無減少,檢查聞法是否落實。

【返照自心】

聽到法親不同意自己的解說時,先分辨事實與心中被冒犯的感覺;發現急於反駁,就先止惡口,再澄清問題。做事遇到稱讚不生高慢,遇到批評不立刻怨恨;從根塵相觸處觀察是否正在背覺合塵。

【靜坐觀修】

安坐時呼吸自然,清楚知道聲響、觸感與念頭的來去。聽到外聲,不要求耳朵失去聽力;覺察心想追逐或排斥時,知道這份攀緣,不再加添一層分別。無念、明亮、輕安都不當作佛果,安穩而清醒地觀照。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我反省,自己常因一句言語而起得失心,真正障礙修學的不是聲音本身,而是隨聲起執的心。

我也領會佛陀圓照無礙是究竟修證,不能以少分知解自滿。應在持戒、共修與慈悲行中逐步轉化習氣。

【願行回向】

願我與一切眾生,觸境不逐塵勞,依正念與淨戒返照身心,勤求正覺,漸契真如妙明。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