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一(8-1)〈寶手開合與見性無動〉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一(8-1)〈寶手開合與見性無動〉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憍陳那尊者先以旅亭行客、日光飛塵為喻,說明客有來去、塵有搖動,佛陀印可其說。此時如來進一步將譬喻帶入阿難眼前的親見:先在大眾中屈指、張掌,再使寶光現於左右,令阿難轉頭觀看。這兩番示現,一次是所見的佛手正在變動,一次連阿難自己的頭部也隨境轉動。佛陀反覆追問的不是有沒有發生動作,而是:手在開合時,能見之性是否也隨之開合?頭在左右搖動時,見性是否也能當作物件一般被說成搖動?
阿難依次辨出手自開合、頭自搖動,見性卻不應由這些動靜形相直接界定。尤須留意,經中不單說「見不動」,還說「尚無有靜誰為無住」「尚無有止誰為搖動」。因此,不能把見性又想成一件固定靜止、躲在肉身內的實物。佛陀要辨破的是將所見境相與自身動作直接當作能見之性的本體;這並不取消正常的眼根、頭部動作與視覺條件。究竟真性仍須依後續佛語深入,不以聽懂兩個譬喻便自稱證悟。
【佛語深釋】
[一、屈指復開:把客塵的道理帶入現前見聞]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
佛陀在大眾面前屈起五指,又張開手掌;張開之後再度屈合。前面憍陳那已解說行客往來與浮塵搖動,如來現在不讓法義只停留在旅舍、虛空的譬喻,而使阿難親自觀看一個清楚的變化。無論手指收攏或伸展,都能看見動作確實發生,不必先想像玄妙的境界。
修學者可以從這個平凡的觀察練習分清事實與附加判斷:手掌有開合,這是眼前所見;由此立刻推想「我的真心跟著手掌伸縮」,則是尚未檢驗的認定。佛陀的教化先讓阿難承認所見,才深入追問「動」究竟歸於何者。
[五輪指]
[二、阿難如實作答:辨別自己實際看到了什麼]
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
阿難說,自己看見如來莊嚴的寶掌在大眾之中開合。他沒有先說心在何處,也沒有引用另一段法語替見性安立形狀,而是直接回答親眼所見的動作。這一步十分重要:在佛陀引導下,阿難先把手掌作為所見之境清楚認出。
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跳過這一步。看見別人皺眉,便說「他討厭我」;聽見一句短促的回答,便認為「對方故意輕慢」。表情與聲音是實際所緣,對方的心意卻未必已經查明。能分清所見與推想,才不會讓分別立即化作瞋恨。
[百寶輪掌]
[三、究竟手合還是見合:佛陀不容混同境與見]
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
佛陀把兩個可能明白分開:究竟是如來的手掌有開合,還是阿難的見性跟著開合?這不是要否定手掌真的變化,而是要求阿難不把所見境相的動作,未經辨明就移到能見之性上。手展開時能見其展開,手合攏時也能見其合攏;所見形狀不同,不能就說見性自身被拉長或縮短。
譬如眼前車輛經過,方向與距離不斷改變;眼睛也會依需要追視。車輛的移動、眼根的運作與佛陀所辨的見性,各有不同的討論層次。修學者不必否定視覺的實際條件,卻也不能憑景象變化就確定真心有物體般的運動形狀。
[四、見性不隨開合:明白手動,仍不急於自認已悟]
非我見性自開自合。
阿難回答,自己看見的是如來寶手自行開合,不是自己的見性跟著張開或收攏。這一答已比先前把見色與眼根完全混同,更能分辨所見與能見的不同。佛陀使阿難從現前經驗認識:一件事物正在變,不代表見性的本體具有同樣形狀的變化。
但此處也最容易另起微細執著。有人一聽「見性不隨開合」,便想像胸中住著一個不會改變的觀看者,並宣稱那就是真我。如此又把佛陀前面破除的住處之執帶了回來。此番辨析先教人不認境相為見性,並非准許用想像製造一個常住的私人靈魂。
[見性]
[五、誰動誰靜:不可僅以相反名稱另立真心]
佛言誰動誰靜。
佛陀繼續追問:究竟誰在動,誰是靜的?若只回答「手在動、心在靜」,仍可能把兩者當作一對物件:一件不停搖動,另一件僵然不動。然而真實見性不是另一隻手,也不是安放在身內的石塊。佛陀這一問,引導阿難超越把心體量作動靜二相的習慣。
我們常把靜坐時沒有雜音、少有念頭,便稱為真心;走入人群、需要做事,則以為真心已經遠離。這只是以外緣的動靜判斷自己的修證,沒有真正辨明心與境。修學不可單追求靜相,仍須在往來應事中觀察是否因貪瞋而顛倒。
[動靜二相]
[六、尚無有靜:見性不以停住或流動界定]
尚無有靜誰為無住。
阿難知道佛手變化不住,對見性卻不再輕率地以「靜」相對安立:既不能把見性當作一件靜止物品,又怎能說它如客塵般來去不住?這比單純宣稱「心永遠不動」更加細密,因為對物體成立的動與靜,不可原封不動套在所辨的見性上。
這句也防止人以清淨為名,暗中戀著一種沒有波動的感覺。心境寂靜時可以安住,不必排拒;寂靜消失時也不必恐懼自己失去真性。真正要察覺的,是自己是否又抓住「靜」作為成就的身分,並以此評判他人。
[七、右邊寶光現前:境界移轉,先看其因緣]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
佛陀又從輪掌中放出寶光,使光現於阿難右側。前一番考察的是如來的手掌開合,這一番將引出阿難自己的身體反應。寶光出現是所見的變化,阿難隨之注意、觀看,便有下一層身動與見性的問題。佛陀逐步施教,沒有一下子把結論全部交給阿難。
修行者看見顯著的光色或奇特境相,也常急於賦予深義。應明白所見光相是被認識的境界,不足以單憑出現的位置或鮮明程度,就斷定修證已得。應如實觀察境界,再檢查自己加上的希求與推論。
[八、左邊寶光再現:外境變化牽動頭部動作]
又放一光在阿難左。
佛陀又使寶光現於阿難左邊。阿難先向右看,再轉向左邊,眼前景象與頭部姿勢都在改變。這一回比手掌開合更加貼近行者自身:當我們轉頭時,確實會有身體動作與視野變化;問題在於能不能把這些動相直接當成見性本身的搖動。
這裡不可否定人體視覺與頭部方向之間的關係。頭部轉動會影響視線及所見內容,是正常身體作用。佛陀藉此要求阿難辨明層次,而不是主張眼睛不須隨身體活動、或所有視覺經驗皆毫無改變。
[迴首顧盼]
[九、阿難何以搖頭:先知身動,不急於安立真性]
佛告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
佛陀明知阿難因光而轉頭,仍要他自己說出原因。這樣的問答,使阿難從眼見寶光、轉頭觀看的連續活動中,準確辨明哪一件事正在發生:光在左右出現,頭部隨之轉動。阿難不必以玄妙的心性詞語回答一件可觀察的動作。
生活中身體緊繃、疲勞或不安時,也宜先認清身體當下的狀態,而不是急著說「我的本性正在受傷」「我的心性出了問題」。有需要就休息、照護與處理現實因緣;佛法辨見不取消對色身的善護。
[十、頭自搖動:可見的身動不等於全部的我]
故左右觀頭自搖動。
阿難明白回答:看見佛陀的寶光來到左右兩旁,自己因轉向觀看,頭便搖動。這句樸實的回答,已清楚呈現身體因緣:有所見的光,便有追視的動作;有追視的動作,便有頭部的轉動。佛陀不需要否定這一連串事實,便能進一步引導阿難辨別身動與見性。
平常遇到人事衝突,手心出汗、胸口緊張、眉頭深鎖,也是真實會發生的反應。身體動了,不代表隨後「我永遠是被輕視的人」的判斷就必然真實。可以先照顧身體,待情緒稍平,再查明事情;如此不因身受強烈便認作固定的自我。
[十一、為頭動還是見動:從外境深入自己身體]
為汝頭動為復見動。
佛陀把問題推到阿難自己的身上:你剛才左右轉頭,究竟是頭在動,還是見性本身也跟著搖動?第一番手掌開合,阿難較容易認為是外物在變;如今動的是自己的頭,更容易把「我身在動」推成「我真性在動」。佛陀正借這個緊要之處辨破錯認。
修學者不可因見性之說,便輕忽視覺、神經與肌肉活動的正常因緣。佛陀不是在以抽象法義診斷生理狀態,而是要求阿難不要把所觀察到的身體姿勢,直接拿來替真實心性定形。尊重身體變化與不執身相為我,可以同時實踐。
[十二、尚無有止:不以不動物件想像見性]
尚無有止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阿難最後回答,自己頭部確有動作,但見性並不能先被當作一件「停在原處」的物體,再拿來說它是否隨頭搖動。既非可用止相加以界定,便不能把搖動形相直接安在見性上。佛陀再次印可,表示阿難已依當前問答分清身動與見性的不同層次。
這個印可不是宣告阿難已成佛果,也不意味著往後不必再辨真妄。尤其不可從「見性不隨頭動」再推想身中住著一位不動的觀看者;那只會把前面破除的住處之執重新立起。到此兩番現前辨見已告一段落,佛陀接著普告大眾、歸結客塵與「認物為己」的開示,留待下一篇依經深入。
【破執顯真】
佛陀先使阿難看見如來手掌屈伸開合,問他動的究竟是手,還是見性。阿難答得明白:手自開合,不是見性開合。佛陀又追問誰動誰靜,使阿難進一步知道,見性不能只用與動相對的靜來安立。接著佛放寶光於左右,阿難轉頭觀看;這一次連自身也動了,佛陀便要他辨明頭動與見動。阿難答頭自搖動,而見性不能依止相、動相決定,佛陀再次印可。
兩番徵問共同破除一種極親近的顛倒:人見外境變,便把境變視為自己的真實變化;身體有動作,又把身相誤作全部能見之性。所顯的正見,不是消滅身境的動作,也不是建立一塊恆常靜止的心靈石頭,而是不要用物體的舒卷與動靜安立見性。佛陀下一段將由此普告大眾、揭出認物為己的根本錯認,此篇則止於兩次「佛言如是」所印可的辨見之義。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見性不動」理解成自己有個永不改變的私人靈魂,藏在眼後、胸中或頭頂。這只是把佛陀早先破除的固定住處,換上另一個清淨名稱。阿難答「尚無有靜」「尚無有止」,正要防止把見性安立成靜止物體;尚未親證,不宜靠想像補上一個真我。
第二種偏差,是把寂靜當成唯一修證尺度。靜坐時感覺安穩,便以為見性已顯;起身工作、與人交談,心念增多,又恐怕真心已被境界帶走。動與靜都是可觀察的相,佛陀要阿難辨的是見性與動靜不可混同。坐中宜清醒而不貪靜,離座仍應守戒行善,不以空白冒充證悟。
第三種偏差,是看見寶光左右飛現,便刻意追求光影、凝視亮點或快速轉頭,希望親身重現佛陀法會。這不但誤將特殊境界當成證量,也可能造成眼部或身體不適。這裡的寶光是佛陀當時的示教因緣,修學不須模仿身體動作的強度,更不可因沒有見光便自認善根不足。
第四種偏差,是把「見性非頭動」誤作身體疼痛、視力障礙、眩暈或疲勞都不值得照顧。佛陀辨見的問答不取消人體實際條件;有不適應休息,必要時接受適當檢查與照護。不能以心性之語否定自己或他人的病苦,更不宜拿身體狀況判斷他人證悟高低。
第五種偏差,是將阿難兩次回答的印可誤當自己已獲同等證果。能背誦「非我見性自開自合」,仍可能在受到責備時立刻動怒,或為了勝負不肯認錯。佛陀印可對法義的一層辨別,並非替後學的貪瞋已斷作保證。聞法之後,仍應從每一次不隨瞋言造業來檢驗修學。
第六種偏差,是只見外在手掌的變化,不願反觀自身反應。認得花開花謝、天氣冷暖,卻把自己一時焦躁或恐懼認定成永遠的性格,進而為傷人言語辯護。佛陀特地由手開合轉到阿難自己的頭搖動,提醒修行須從境界延伸到身心,不可停留在觀察他人與外物。
【返照自心】
平常看見門開門關、行人往來,可以先認出哪一件物正在變,不急著由所見推想自己全部的心性。日常手掌自然張合時,也能知道動作前後不同;不需故意反覆試驗,更不因能分辨手動便自認已見性。
有人批評自己,先聽清楚對方實際說了什麼,再知道身體有緊繃、內心有委屈。將所聞、身受與「他故意羞辱我」的判斷分開,必要時查明情況,延後情緒激烈時的回話。這樣便在最平凡的境界中練習不讓動相與妄念立即成為真我。
照顧身體時,感到頭暈、眼睛疲累、頸部緊繃,便自然停止勉強,適當休息或尋求專業照護。學習見性不動,並非要求忽略肉身因緣;能清楚知道身體所需,仍不把短暫的不適當作整個生命的定義,才較能讓法義與慈悲相應。
共修討論時,聽到法親提出不同理解,不急於以「我早已明白見性」壓過對方。先一同核對手動、頭動與佛陀兩次反問的次第;自己不懂得說明的地方,可以再讀原句。正見的增長應令人更柔和、肯受問,而不是只在名詞上爭勝。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姿勢自然舒適,呼吸不加強迫。知道身體與坐處接觸,知道眼前明暗與耳邊聲音現前。眼睛有疲累可自然調整,頸部不適也不必勉強固定。修學不以追求特殊光影、身體僵止或沒有念頭作為證量。
輕輕憶念如來手掌開合,知道手有伸屈;再憶念阿難隨寶光轉頭,知道頭部有動作。想起自己平常看見境物變化時,常在心裡加上一句「我的一切都因此變了」。能辨認這句推想,只知道它正在生起,不急著認作真實不變的自我。
再細想「尚無有靜誰為無住」「尚無有止誰為搖動」的問答。寧靜時不抓住安靜為成就,心念來時也不急著斷言真心消失。對見性尚未究竟通達,便安住謙卑,依佛所教繼續聞思,不用想像一個靜止的旁觀者填補疑問。
結坐前回憶一件容易生氣的事。願自己在感到胸口緊、想要反擊時,先如實知道身受與念頭,再選擇不傷人的回應。以護口、認錯與慈悲幫助他人,實踐所聞,而非僅在坐中追求不動之名。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寶手開合引導阿難辨明所見與能見,使我反省自己平常見到事情有變,便容易隨著境界起好惡,再把當下判斷當成真實不變的自己。阿難知道手自開合、見性不隨開合,令我明白學佛不能只從外境求答案;遇到不順遂時,更要看清自己添上的推想,先護住言語,不使瞋心指揮行動。
佛陀再以左右寶光引出阿難轉頭,從外物之動深入自身之動,使我警醒身體確會疲勞、老病與變化,應當慈悲照護,卻不因此把所有身受奉為真實自性。尤其阿難說見性「尚無有止」,使我不敢將一種安靜感受當成不動真心。願我繼續依經求證,在動靜之中保持正念,不因懂得一句話便自許已悟。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