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一(8-2)〈客塵動相與認物為己〉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一(8-2)〈客塵動相與認物為己〉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引導阿難辨明兩種現前情形:如來手掌屈伸開合,變的是手相,不能把開合的形狀直接安在見性上;寶光出現在左右,阿難轉頭觀看,搖動的是頭部,亦不能因此把見性說成一件左右搖晃的物品。前面憍陳那尊者又以行客與飛塵為喻,指出客不常住、塵會搖動。如今世尊面向大眾,將這些問答收攝為修行的根本警策:眾生明明能辨別客塵的來去,卻常把生滅變化的身心境相認作真實自我,因而顛倒造作。
「神無所動」「見無舒卷」並非另立一個藏在眼後、永遠不變的私人靈魂;佛陀先前已反覆破除心有固定住處的執著。此處著重辨明能見之性不能直接等同身體與外境的動相。至於「認物為己」,也不單是貪愛財物,還包括認定這副身體、眼前的得失、心裡一念愛憎,就是恆常而不可質疑的我。佛陀指出念念生滅、遺失真性與自取流轉的關係,旨在使行者回到身口意的因緣中辨妄修真,不能憑聽懂一句不動之理便自稱證悟。
【佛語深釋】
[一、普告大眾:客塵之辨不只為阿難而說]
搖動者名之為塵。
佛陀承接憍陳那尊者的譬喻,重申「搖動」正是塵的特徵。陽光穿過窗隙,浮塵在光中飄動;能清楚看見塵在動,便不必把整片虛空也想成與塵同樣飛轉。世尊先前已印可這番辨相,現在更將它指向一切大眾,讓大家從眼前可以理解的變化,反省心中所執的真實性。
遇到一句不順耳的話,心中生起怒意,隨後又有辯解、委屈與懊悔;這些念頭各有因緣,前後並不完全相同。承認它們確實現前,不等於應當讓它們成為主人。修學先認出何者在變、何者是自己加上的判斷,才不會將一念瞋心說成自己永遠如此。
[塵]
[二、以不住名客:來去的境界不宜冒認主人]
不住者名之為客。
旅人投宿,待食宿事畢便整理行裝而去;主人則不因旅人往來就隨之離家。佛陀重提「客」的意義,令修行者辨清隨緣到來、停留、消退的心境,不能因它強烈或熟悉,便奉為真實不變的自己。喜悅不會永遠停在同一程度,煩惱也不一定永久維持原狀。
對人事起愛著時,往往盼望歡喜永不失去;遭受挫折時,又恐懼痛苦將永遠伴隨。認識客相來去,可以少一分緊抓與絕望。但此喻不是要人另造一個住在身內的「主人我」。佛陀先前既已破心在內、外、中間,這裡也須依譬喻的用意辨明客塵,不宜重新建立一個有形的常住心體。
[客]
[三、頭動而神無所動:身體的動作不能直接定義見性]
頭自動搖神無所動。
佛陀請大眾看阿難:寶光在左右出現,他隨之轉頭,所以頭部確實搖動;然而此前阿難已辨明,不能把頭動的形相直接說成見性搖動。經中的「神」應隨此處辨見的問答領會,不宜逕自解為與身體分離、獨立住在某處的靈魂。世尊指出的是身體所呈現的動相,不能直接當作覺性的形相。
身體有呼吸、行走、衰老與疲倦,各有生理因緣;這些變化不因佛陀辨見而被否定。修行者也不應拿「神無所動」要求病者忍受痛苦、不去就醫。可以善護色身,也可以觀察自己是否因一時的不適便認定整個生命失去價值;不執身相為全部的我,與慈悲照護身體並不衝突。
[神無所動]
[四、手有開合而見無舒卷:莫把所見之相當作能見之性]
手自開合見無舒卷。
佛陀再令大眾回顧先前所示的寶手。五指屈合時現出拳相,舒展時拳相便不再呈現;可以如實看見拳與掌的形狀不同,卻不能因此認為見性也像手指般收縮或伸長。「舒卷」形容可見之物的展開與收攏,佛陀正以兩者差別,破除將物相直接安在見性上的錯認。
看到花開花謝、親友往來、環境變遷,容易因境界的改變而心生不安。此時可先辨別:變動的是哪件事?不安是如何生起?自己又添加了什麼結論?不因外境改變便推定真性具有同樣形狀,也不以「見無舒卷」否認世間現象有生滅、需要妥善處理。
[舒卷]
[五、以動為身、以動為境:身與物都可能被錯當作我]
以動為身以動為境。
佛陀把前面的譬喻收回眾生自身。人看見身體生老病變,便容易把一時的健康、衰弱、容貌或動作認作不可動搖的「我」;又對外境的成敗、財物與人際評價生起攀取,把「我所擁有」「別人如何看我」與自己緊緊連在一起。身與境都有可觀察的變化,問題在於把這些動相奉為自性,隨之顛倒起惑。
此處也不可理解成身體或世界是毫無作用的幻覺。受傷需要照護,失信需要補救,工作與家庭仍有責任。辨明生滅身境不是究竟真我,應使人更願意依因果善待眾生,而不是從此對現實冷漠。能認出「我正在承受一個變化」,不必立刻推成「我永遠只剩這個變化」,便能少一分取著。
[身、境]
[六、念念生滅:熟悉的分別也不會原樣停留]
念念生滅。
佛陀指出眾生從始至終,常隨念念生滅的分別流轉。歡喜生起又消退,瞋恨一時熾盛,過後可能改為懊悔;眼前一切心緒都在因緣中變化。問題不是它們暫時出現便全都錯誤,而是認定這些生滅分別就是唯一真實的自己,使每次欲望與恐懼都能支配造作。
修行也不能因此對念頭生厭,力求心中永遠空白。先知道念頭依境而起,再觀察它有沒有引生貪取與傷害;正當的思考仍可幫助照顧他人、分辨善惡。看見生滅,應使人更審慎地選擇言行,不是讓人否認正在發生的經驗。
[七、遺失真性與顛倒行事:迷失的是認識,不是另有心體被偷走]
佛陀說眾生因追逐身心境界而「遺失真性」,並因此顛倒行事。這並非本具的清淨心性真的像財物一樣被人搬走,更不應用來建立一個神祕靈魂。問題在眾生把來去的客塵認作真實依靠,只顧保護眼前的愛憎與我見,因而不能如實認明修學的根本。
例如有人因別人一次失禮便懷恨多年,反覆想著「我絕不能輸」。最初的境界早已過去,心卻不斷依記憶重造憤怒,甚至說出傷人語。能察覺自己正在保護哪個執著,就有機會停止顛倒造作。辨明真妄不在責怪自己過去迷失,而在此刻願意回到正見,不繼續增長惡因。
[顛倒]
[八、認物為己:不僅貪外物,更是錯認身心分別]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
這是佛陀最後的深切警語。人對財物、地位、親疏關係有所攀取,自然容易把「我所擁有」當成「我」;更深一層,連身體的狀態、受苦受樂的感覺,以及心中對自己與他人的判斷,也可能被緊抓為不可改變的身分。佛陀所破不只愛物的貪心,而是由認境為我、認妄為真而起的根本顛倒。
「認物為己」不表示外境都不真實、別人便沒有感受,也不准許行者對現實責任置之不理。能將一時的成敗、愛憎與身受分清,不把它們定為全部自我,反而更有餘地承認過失、尊重他人。至於真實心性的究竟證悟,不能單由一句「我不是這些」便宣布已經成就。
[認物為己]
[九、自取流轉:由錯認而造作,亦能由正見轉向]
自取流轉
佛陀指出眾生在這樣的顛倒中隨業流轉。心中先認定「我一定要得到」,得不到便生瞋恚;又因「我不能受辱」而傷人,遭到反應後再增怨懟。由錯認、攀取到行為及後果,因緣相續,便可看見流轉如何在日常發生。經中所說輪迴,具有佛教的生死業果義,不能只縮成一次情緒反覆;生活觀照則能幫助我們理解造作的相續關係。
「自取」並非責備所有遭受痛苦的人,也不是主張外在傷害都由當事人自行造成。眾生遭遇各有複雜因緣,別人的不當行為仍須負責,受苦者仍值得幫助。佛陀的警策在於:對自身可辨的貪取與惡業,願意停止添造;見他人受苦,願以慈悲協助。能知其因便願修正,才不將流轉當成不可改變的命運。
[流轉]
【破執顯真】
佛陀將客塵譬喻與現前辨見合為一處:客不住,塵會搖動;阿難轉頭,頭有搖動;如來開掌,手有舒卷。這些變動都可如實知道,卻不可把它們直接安立為真實心性的形狀。世尊隨後指出眾生顛倒之處:一面經驗念念生滅的身心境界,一面執取其為我、為我所,於是追逐、抗拒、造作而流轉。
此處的「神無所動」「見無舒卷」不能簡化成身心以外另有一個永恆私人靈魂;「認物為己」也不能簡化成不應使用財物。佛陀所要破的是把生滅妄相當成究竟自性,所顯的是應當不再依境界確立一個不可動搖的我。對真性尚未親證者,先依經辨妄,實行戒定慧,既不追逐境相,也不以玄談否定身心的因緣作用。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神無所動」想像成身體內有一個永遠不老、不痛、不受影響的靈魂。於是生病不願照顧,或把痛苦者視為修得不夠好。佛陀在此正辨身體動相與見性不可混同,並未取消色身的生理條件。尊重身體所需,也不執取身相為究竟我,兩者可以同時做到。
第二種偏差,是把「認物為己」只理解成愛錢愛物,卻忽略更隱微的身分執著。有人對財物很淡泊,卻極在意「我已修得清淨」「我懂得最多」。被指出法義有誤,便立刻惱怒。即使沒有執著器物,仍可能把自己的看法、聲望或修行形象緊抓不放;這才是需要切實返照的地方。
第三種偏差,是認為一切念頭會變,便不必承擔自己的承諾、過失與言語。說了傷人的話,又以「都是生滅」推卸責任。佛陀破除以妄為真,並未否定善惡業果。能認出瞋念不是常我,仍須為已造的傷害道歉、補救,並願意減少再犯。
第四種偏差,是追求身心絕對不動,長時間強忍姿勢、屏息或壓念,以為一動就失去見性。經中「見無舒卷」不是僵坐不動的命令。身體疲勞可調整,有病苦應照顧;靜坐須清醒安穩,不靠壓迫身心求證悟。
第五種偏差,是把「自取流轉」用來譴責遭受不幸的人,指責其受苦必定出於自身錯念。業果因緣深廣,不能由旁人一見苦相便妄斷原因。對受害者應先護持安全與尊嚴,對自己的貪瞋與造作則勤加檢點,才不以佛語增添傷害。
第六種偏差,是一聽「遺失真性」便灰心,認定自己多年修學全無希望;或相反地,只要懂得一句「我非身境」,便宣布已經開悟。佛陀指出迷執,是為令眾生辨明修道之因。既不因尚有煩惱而退怯,也不因理解比喻便自封證量;能由正見逐步修正言行,更有真實利益。
【返照自心】
聽到別人的一句批評,可先分清對方確實說了什麼,身體出現什麼反應,自己又添上哪些「他故意輕慢我」的推想。念頭正在變動,不必立刻把它當成不容置疑的自己;先保護口業,再依事實回應。
處理財物與生活事務時,可以照顧好必需之物,卻觀察心中是否因失去一件東西、一次稱讚便失去安定。物品要妥善管理,責任須照實承擔;不必把價值與身分全繫在身外之物,才較能於得失間保持清醒。
共修談到佛法名相,察覺自己想比別人更懂時,先不急著爭論。回看佛陀如何從客塵、手動、頭動一路問到認物為己;能理解對方的疑問,願意承認自己尚未清楚的部分,便可少一分以知見建立的我慢。
年歲增長、身體感受變化時,既不否定無常,也不因此輕忽健康。能照顧就照顧,需要協助就求助;不把某一次疲倦或疾病說成自己全部的生命。如此將見性與身境的辨析,轉成對自己與他人的慈悲。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知道身體與坐處相觸,知道聲音、明暗與念頭各有變化。心中有煩惱,不急著厭惡;一時清靜,也不立刻認為真性已證。身體若有不適,便自然調整,保持清醒與安穩。
憶念行客暫住、浮塵搖動,知道念頭也會依境生起、轉變與消退。輕輕觀察一件近日的得失,發現心中正在抓住什麼:可能是一句讚美、一件物品,也可能是「我不能被人說錯」的形象。能發現攀取,先不隨之擴大,不急著替自己定下一個永遠不變的身分。
再憶念阿難轉頭、佛陀開掌。頭有搖動,手有舒卷,卻不能直接把這些動相當作見性的形狀。此時也不想像有個藏在身內的永久觀看者,更不以壓制身體求靜。對尚未親證之義,恭敬依佛語繼續聞思。
結坐前想起一次曾因愛憎而說錯的話。願自己能在下一次相似境界中,先知道怒念生起,停下傷人之語,必要時真誠補救。將不認物為己的理解帶回生活,以守戒、慈悲與責任減少流轉之因。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從客塵的來去,說到手掌舒卷與阿難轉頭,使我反省自己遇事往往只見境界變化,隨即將那一念喜怒當成最真實的自己。經中直指「認物為己」,令我明白最難放下的未必是身外財物,還有自認正確、希望受人尊重的我見。願我受批評時先聽明白、少一分爭勝,將所學實踐在正語與安忍中。
佛陀又指出眾生念念生滅、遺失真性,警醒我不要因一時清淨便自稱已證,也不因習氣尚在就灰心。身體需要照顧,法親需要關懷,自己犯錯仍須負責。願我不把「見無舒卷」誤作身心僵止,在動靜往來中保持清醒,讓所聞佛語逐漸轉成慈悲與智慧。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