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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一(5-2)〈光明拳徵心與認賊為子〉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一(5-2)〈光明拳徵心與認賊為子〉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為阿難開示生死與菩提兩種根本,指出以攀緣心為自性,便是生死流轉的根本錯認。接著如來不讓阿難停留在「我已聽懂二種根本」的知解之中,而是當眾舉起金色手臂,屈指成光明拳,請他親自回答看見什麼、以什麼看見,以及當拳光現前時究竟以什麼為心。這番問答從現前可知的見色經驗下手,使阿難看清自己仍將推求、尋逐的分別作用認作真心。

阿難回答「即能推者我將為心」,佛陀當即喝破「此非汝心」,並指出這是隨前塵現起的虛妄相想,長久迷惑真性,如同把賊認作親子。佛陀不是要阿難變成無知無覺,也不是否定因緣和合時可以看見、思考與作善;所破的是把依境分別的活動當成究竟不變的自性。倘只記住「妄想非心」而厭惡所有念頭,或另造一個神祕、永恆的旁觀者,仍未真正明白佛陀為何要在此徵心。

【佛語深釋】

[一、為求奢摩他路再問:不讓法義只停在耳聞]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死。

佛陀先承接阿難的本願:你既想明白奢摩他的修行道路,期望出離生死,就必須辨清用來修行的心。前面開示二種根本,是指出方向;接下來親自設問,便要讓阿難檢驗自己究竟如何認心。知見上的同意,不能代替境界現前時的正確認識。

有人聽完法義,覺得「不能以攀緣心為自性」十分有道理,但一遇稱讚便立刻認定自己了不起,遇責備又毫不猶豫地認定對方存心傷害。學理雖然記住了,實際仍奉隨境分別為主。佛陀從見拳入手,正是要把這段距離照得清楚。

[奢摩他路]

[二、金色手臂屈指:以平常見色引入深細徵心]

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

佛陀舉起金色手臂,將五指屈成拳。阿難不需猜想遠方世界,也不需進入特殊禪境,眼前就有一個可以如實回答的所見。佛陀以最直接的行動作教化,讓深細的辨心從親見之事開始,而不是要求弟子先背出艱深的名詞。

學人常以為真心之義必須在異常光相、玄妙感受中才有機會理解,反而忽略平常見聞時自己如何生起分別。見一個手勢,便知道有所見;再添上「我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這個推想者便是真心」,已經由經驗跨進另一個尚未驗明的結論。佛陀要阿難仔細辨明的,正是這一處。

[金色臂、五輪指]

[三、拳光照耀心目:有明顯所見,不等於已認識心性]

為光明拳曜我心目。

阿難形容如來屈指所成的光明拳,照耀自己的心與眼。這是他眼前的見聞經驗,也表明他對佛陀莊嚴形相的清楚感受。可是境界再明亮、感受再鮮明,都不能單憑強烈的印象,就斷定能分別此境的心已被認作究竟自性。

有時聽聞一句佛語,內心突然開朗,便誤以為自己已見真心;有時靜坐中眼前似有亮光,又將光影當成修證的憑據。光影、歡喜與清明都可以被覺察,然而它們是否就是佛陀所指的本明,不能依當時的感覺自行決定。阿難見佛拳光的因緣,正好令我們分清境界殊勝與識心真妄。

[心目]

[四、誰見光明拳:見到景物,尚須辨明能見之執]

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佛陀問阿難究竟以誰來看見拳相,阿難便說自己與大眾同以眼見。這個回答依日常經驗並不奇怪:眼是見色的重要根門,眾人當下確實能看見佛陀所示的拳。但佛陀沒有停在感官功能的說明,而要再問:你以眼見之時,將什麼認定為心?

辨心不能因眼睛有作用,便宣稱眼是獨立常住的見者;也不能因心能分別,便把推想活動立為不變真性。阿難對所見的回答,為下一問建立現前依據。修學者應學習如此依實情受問,先知道自己確實見了什麼,再檢查是否將解釋附加其上。

[五、以何為心:佛陀直指認心的關鍵]

以何為心當我拳耀。

佛陀不再只問阿難看到了什麼,而是直問:如來拳光現前照耀心目時,你究竟以什麼為心?此問接續前面生死根本的開示,要求阿難說出自己實際依憑的認定。若仍把能追逐境界、立即作出判斷的作用稱為真心,二種根本即使聽得熟,也仍會在認心時顛倒。

生活中也有相近的情形。聽到一聲責備,確實聽見了聲音;心裡立刻推想「他一定看不起我」,又把這個判斷當成不可質疑的事實。正念修學不能只停在「我聽到了」,還要辨明之後生起的分別,有多少是自己依記憶與愛憎添上的。

[徵心]

[六、以心推窮尋逐:阿難把正在分別的作用當成心]

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阿難回答:如來既問心在何處,我便以心不斷推究尋找;那個正在推求的能力,我就認作自己的心。這個回答十分自然,因為一般人一想到「我正在思考」,便認為思考者一定是最真實的自己。阿難把可以自覺的推理活動直接等同心性,正顯示攀緣心如何被誤認成自性。

佛陀不是禁止推理,也不要求人失去判斷是非的能力。思惟佛法、照顧生活與分辨善惡都需要正當心智活動;然而推求有其所緣、條件與變動,不能只憑「我正在推想」,便斷定這就是不生滅的根本。心念可以為修學所用,卻不宜被立為究竟依怙。

[推窮尋逐]

[七、佛陀當面喝破:否定錯認,不是否定一切知覺]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

佛陀以有力的一聲「咄」喝醒阿難:你認作真心的這個能推求者,並不是你應當依止的真實心性。這句話須緊扣前面阿難所答的「即能推者我將為心」理解;佛陀針對的是把分別活動奉為自性的錯認,不是宣布阿難沒有覺知,也不是要他不再理解佛語、辨明善惡。

更不可將佛陀的喝破當成師長可以任意呵斥、羞辱弟子的理由。佛陀知阿難根機,直接指出關鍵執取,其用意在使他覺察迷誤。平日共修遇到不同理解,仍須以慈悲、正語與清楚的理由幫助對方,不可仿效外在聲勢卻失去教化的善意。

[咄]

[八、阿難驚起請問:所依被破,疑惑仍待慈悲開示]

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阿難聽到自己最熟悉的「能推求心」被佛陀否定,驚訝地離座起立,恭敬請問:這若不是我的心,究竟應稱作什麼?他的反應很能說明凡夫的困難:從小到大依賴思考與感受來確認「我」,突然聽到這不能等同真心,自然生出不安與疑惑。

此時不應以「阿難還會發問,所以不懂佛法」輕視他。佛陀正藉這個疑惑引導深入;阿難也願意把不解說出來。修行人若在觀照時覺得一時失去熟悉的自我把握,可以先回到安穩的呼吸、正常作息與日常善行,不必逼自己接受抽象的斷言。疑惑可以依經請教,不需要用恐懼強行維持一個答案。

[九、前塵虛妄相想:境界所引的影像與推想易遮真性]

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

佛陀指出,阿難所認定的推求分別,是隨現前塵境而有的虛妄相想,長久迷惑其真性。「虛妄」不能被簡單理解成日常看到的物件都完全不存在,也不是一切思考毫無作用;真正應破的是對境界生起的相狀、記憶與推測未經辨察,便被當成究竟不變的自我。

聽見他人笑聲,心裡立即浮現「他在嘲笑我」,便是一個容易觀察的例子。聲音確實聽到了,嘲笑自己的判斷卻可能只從舊有記憶、恐懼與好惡中生起。分辨境界與附加的相想,便能減少無端瞋惱。佛陀在此先指出錯認的性質,對真妄更細密的分辨,仍須依後續開示逐步領會。

[前塵]

[虛妄相想]

[十、認賊為子:把擾亂者誤奉為最親近的依怙]

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佛陀以「認賊為子」作極深切的警策。賊本會侵奪家中財物,卻被錯認成至親子女,反而受到信任與保護;眾生把隨境攀緣、能引生貪瞋的分別心當作真實自己,也如同將擾亂身心的習氣奉為主人。受到稱讚便任由慢心增長,受了委屈便讓瞋心決定言語,甚至以「這才是真正的我」替煩惱辯護,正顯示這個譬喻在日常如何成立。

「賊」在此是對錯認與攀取作用的譬喻,不是指每個念頭都應以敵意消滅,更不是把有煩惱的人視作壞人。修行應認清分別妄念不能作究竟依怙,在它現前時保持覺察,不隨之造業。佛陀所說「失汝元常」指迷失對真實根本的認識,不可想成有一個不變靈魂被念頭偷走。由錯認而流轉,便須從辨清錯認、修正身口意開始轉向。

[認賊為子]

[元常]

【破執顯真】

佛陀從現前可見的光明拳入手,使阿難先承認眼見拳相,接著問他以何為心。阿難把當下正在推理、追逐答案的活動稱為自己之心,佛陀便直破此一認定。所破的是「能推求的分別就是我真實自性」,而不是推理、感官與日常了知全無作用。佛陀進一步指明它是前塵虛妄相想,才以認賊為子譬喻長久以妄為真的危險。

這裡的顯真,先在於認清不應依什麼為本。能見境界,不必將對境起念奉為真性;能思惟經義,不必憑分別靈巧自稱證悟;聽到「此非汝心」,也不宜反轉成完全無心。佛陀已指示二種根本,後續仍將深入說明,不能只憑一個「真正的觀察者」概念便結束辨心。離執須從不隨妄念造作、依戒定慧如實修行逐步成就。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以為「此非汝心」表示自己沒有心、沒有情感,於是故意對家人冷漠,或對苦難不再起關懷。佛陀破的是把攀緣分別當作自性,不是要眾生變成木石。能辨善惡、守護他人、承擔生活責任,仍是修道不可缺少的行持。

第二種偏差,是把每個念頭當作敵人,稍有思慮就厭惡自己,甚至用力屏息、壓制思考,期望把妄念完全消滅。念頭依境現起,可以清楚覺察;應檢驗它是否引生貪瞋及錯認,而不是用憎恨對治憎恨。身心緊張時可以自然調整,勿將逼迫自身當成修定。

第三種偏差,是聽到分別妄心非真,就另立一個永遠不變的旁觀者,認為只要自稱「我就是看著念頭的那個」,便已見性。此時依然可能在建立微細的我。佛陀在這段先破阿難的推求分別,對本明更深的開示仍有次第,不宜拿自己想像的答案提前封住求法之門。

第四種偏差,是將佛陀喝聲當作教化他人的許可。對法親的疑問缺乏耐心,便以聲量、責備或羞辱彰顯權威。阿難與佛陀的問答具有特定因緣,平常指導仍須以正語、慈悲及明白解釋為本,不能只取外在激烈的姿態。

第五種偏差,是以能推理、能辯論為自身修證的證明。談起佛理時反應迅速,遇到反對意見便急於勝過對方,卻不肯檢驗自己是否在保護面子。聰明可以幫助聞思,也能成為我慢的助緣;真正應看的是遇境能否少一分衝動、多一分直心與忍辱。

第六種偏差,是把「認賊為子」解成他人的思想或信念都是賊,自己便可輕視對方。這個譬喻首先是讓修行者觀察自身如何把煩惱奉為主人,不是替人貼上有罪的標籤。對不同見解可依經辨析,對具體傷害應建立界限,同時不失慈悲與尊重。

【返照自心】

當他人傳來一句訊息,先分清文字確實寫了什麼,再看心中迅速添上的語氣與動機。自己覺得被冷落時,不立即把「他有意輕視我」當成定論;可以稍候再回覆,必要時溫和詢問。如此便在現前境界中辨認推求尋逐,而不讓推測作主。

讀經時,遇到自己能解釋的佛學名相,不急著用熟練的講法證明自己懂得最多。再問一遍:佛陀為何舉拳?阿難究竟把什麼認作心?佛陀所破是哪一個錯認?能忠實說明問答的次第,比只記得一句震撼的「此非汝心」更接近正確聞思。

心中有怒氣時,可以先察覺身體緊張、想反駁的衝動與反覆辯解的念頭。感受可以真實存在,不代表其推論都正確。先保護口業與行為,之後再查明事實、處理應有責任。這便是不將煩惱認作主人,又不逃避生活。

觀察自己是否依賴某種禪坐感受來肯定證量。眼前見光、內心開朗或思緒忽然清楚,可以知道而不追逐;失去這些感受,也無須恐懼。離座後是否更能柔和待人、認錯改過,才是較切實的修學檢點。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知道身體與坐處相觸,知道聲音或明暗現前。不刻意尋找一個藏在胸中、眉間或身外的真心,也不期望立即出現與佛陀光明拳相似的境界。見聞如實知道,身心保持安適。

輕輕憶念阿難見佛舉拳,隨即以推窮尋逐的能力作為心。此刻若浮現「我一定懂了」,便知道有一念自信;浮現「我完全不懂」,也知道另一念判斷生起。念頭可以用來思惟佛法,卻不急著把其中一念認定為真正不變的我。

再觀想一件使自己起瞋的往事。先知道所記得的話語與表情,再辨別自己加上的推測。看到心中仍想爭勝,便不急著責備自己,只願意不隨衝動造作。能對眼前念頭保持清楚,對應當修正的言語負責,才不讓攀緣習氣繼續主導。

結坐前發願:聞法不以能說為證,靜坐不以無念為功。對尚未究竟明白的真性保持恭敬,依佛陀後續開示繼續辨心;在每一次逆境中練習正念與慈悲。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阿難將「能推求者」當成自己的心,使我想到讀經時往往一遇難題便急著尋找能夠解釋的答案,甚至把思路靈活當作修行已有所得。佛陀以光明拳現前徵問,讓我明白能思考是聞思所需,卻不能因此將分別念頭當成常住真性。我願在理解經義之外,更留意自己遇到毀譽時是否仍被我慢牽引。

佛陀以「認賊為子」警醒眾生,使我深感許多煩惱不是不知道它會傷人,而是在生氣時仍認定「我這樣想一定對」,把當下的執取當成自己。願我察覺瞋念時先不出口傷人,對己見受質疑時願意求證,既不以妄心作主,也不因尚有妄念而灰心。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