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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11-1)〈識大了別與性識明知〉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11-1)〈識大了別與性識明知〉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從地、水、火、風、空、見六大,層層破除把現前作用執取為獨立常體的見解。最後開示識大,以阿難環顧法會、辨認文殊師利及諸大弟子為例,追問那個能分辨「這是誰、那是誰」的識,究竟從哪裡生起。眼睛看見眾人的形貌,心又能一一叫出名字;見與識相依而顯,卻不能混作完全相同的一件事。

世尊依次檢驗識是否獨從見根生、從所見相生、由虛空生,或無因突然自出。四路都不能成立獨立常體,才進一步顯明七大性真圓融,以及「性識明知,覺明真識」的究竟妙義。這不是否定平常的記憶、思考與辨認,而是令修學者不將生滅分別認作常住的我,也不因分別識本無獨立自性,便忽略現實中的正見、因果與慈悲。

【佛語深釋】

[一、識性無源:分別作用現前,不等於有固定生處]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佛陀先揭示識大的辨析方向:眼對色、耳對聲,乃至意對法,都可能有了別作用現前;但從根塵相對而有的分別中,不能找到一件獨立不變、自己就是主人的識體。「無源」不是識毫無條件,也不是人不需要眼耳等感官便能認識世界,重點在於不能把任何一處執取為識的究竟常住本源。

譬如見到熟人,心很快辨認出對方,這個能力確實可用;然而,認得出名字,不表示腦中有一位永恆不變的「認人主人」。佛陀要阿難進一步查驗:那個清楚的了別,究竟能不能離開現前所依,自成一件常體?

[識大]

[二、眼只遍觀,識能標指:先分清見與了別]

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

佛陀請阿難環顧會中大眾。就眼睛接觸形色而說,眾人身影逐一映現,好比鏡面映出不同影像;單從這個顯現,尚不能等同於已經把每人的姓名、身分與經歷全部分辨清楚。

這個譬喻不是否定視覺本身能辨明暗形色,亦不表示肉眼只會像無情鏡子那樣存在。佛陀刻意將「所見影像顯現」與「心中一一標出人物」分別提出,使阿難不要把見與識混成完全相同的固定實物。

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乾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

阿難不只看見一群人,還能依次認出:這是文殊師利,這是富樓那,這是目犍連,這是須菩提,這是舍利弗。由此便能理解「見」與「了別」的不同側面:眼前有人影現前是一回事,心中知道各人姓名與身分又是一回事。

世間辨認人物常依記憶與學習;同樣看見一位法師,初次見面的人可能不知其名,熟悉的人卻能立即認出。佛陀正從這個差別追問:了別之識究竟固定住在哪裡?

[文殊師利]

[富樓那、目犍連、須菩提、舍利弗]

[三、四路設問:識從見、相、虛空,還是無因而出]

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佛陀把追問分成四條路:第一,識就藏在能見的作用中;第二,識由眼前所見的人物形相生出;第三,識從虛空獨自生出;第四,識不依任何事物,突然自己出現。這四種說法都想替識找一個固定出生處。

佛陀不是讓阿難挑出其中一條當作真理,而是藉每一條路的反證,拆除心中「必定有一個自生識體」的想像。識能辨人,不等於見、相、空或無因中的任何一者,就是識的究竟主人。

[四、識若獨從見生:沒有可見的境界,憑什麼成立辨認]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

先假定識完全從見中獨自生出,不必依所見明暗、色空。佛陀順著這個假設追問:若把明、暗、色、空這些可用來辨明見的境界都排除,連所憑安立的見都無從指出,又要怎麼從那裡單獨生出能辨認人物的識?

例如眼前有人進入房間,心才依所見、記憶等認出來者;不能只因「我會認人」,就說完全不用任何所對情境,見根自己便藏著一件現成、永遠不變的識。佛陀所破的是識從見獨生的實有主張,並非否定失明者能有思想,也不是否定其他感官能帶來認知。

[五、識若獨從相生:不藉能見,形相如何自行認識]

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

再假定識完全從所見的人物形相生出,與能見的作用毫無關係。如此一來,對阿難而言連明暗色空都無從被看見,所說「眼前那個相」也無法依此建立;既無所見之相,又憑什麼證明它自行生出辨認之識?

一張畫像可以成為辨認某人的線索,但不能以此認定畫紙與顏色本身會認得畫中人的名字。所見之相與能辨之識可以相應,不應把一方直接立作另一方的獨立常住生處。

[六、識若從虛空生:空不是另一位會辨人的主人]

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辯。自不能知明暗色空。

第三個假設,是識完全由虛空自行生出。佛陀問:這樣的識既不依所見之相,也不依能見,便失去辨明暗、色、空的關係。不能只因找不到識的固定出生處,便把能知者搬到虛空中,讓沒有形相的空間替阿難辨認文殊與舍利弗。

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非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既排除了可見之相,又排除了見聞覺知所依的關係,在這種「既非相、也非見」的前提下,縱使強說另有一個識突然出現,它究竟要分別什麼?虛空不能簡單等同斷滅全無,也不能當作一件有形器物;將識硬安放在這樣的想像中,只會使「識有了別」的意義更加模糊。

這段反證不在討論物理空間是否具有所有自然條件,而在破除一個特定執著:以為不需要根境相對,虛空本身便能生出一位替人辨識的主體。

[七、識若無因突生:怎能不待所對便認得明月]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最後假定識完全不須任何所依,突然自己生出。佛陀便反問:那麼為何不能不待相應所對,就隨意認出並未現前的明月?他要人看清:不能把某次識別的發生,解釋成一個毫無所依、隨時自行冒出的固定識體。

此處不必將「日中」誤讀成白天絕對不能看見月亮;有些白天確實可見月。佛陀的反證在於:當所要辨認的境相並未依此情境現前時,不能憑空斷言已有相應的現前識別。能想起明月的模樣,也不同於肉眼此刻正看見它。

[八、見託眼睛、相對前境:作用可辨,實體不可強立]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睛相椎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

佛陀再請阿難深入觀察:世間可以依眼根談見,依眼前境相說有可見的形貌;但這些方便安立,並沒有回答「一件不依兩者、獨立常住的識究竟從哪裡出來」。他要阿難不要因為能說出眼、相、識三個名稱,就以為已找到三件各自自存的物品。

好比看見法會中一位比丘,眼前有形貌,心中有辨識;二者作用不必否定,但也不能把「識」想成從眼裡倒出或從外相跳出的一件東西。順著世間作用可以學習辨事,尋找固定識體則不可僅憑語言完成。

[九、識動見澄:不可將不同作用硬說成一件常體]

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佛陀以「識動、見澄」提示阿難:分別識可以隨所緣不斷標指、判斷;見的作用則不宜與這些不停改變的分別內容完全混同。不能把二者當成兩塊固定材料,混合後造出一個常住的識;耳聞、嗅知、嘗味及其他覺知,也應依此辨析。

但「非和非合」不是主張識必定完全不依任何條件,轉而另立一個自然自生的主人。佛陀同時遣除和合常體與無因自出兩種偏執,使阿難不再將識的作用實體化。

[識動與見澄]

[十、七大性真圓融:了別之性不應從境界求常體]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

佛陀破除四種固定來源後,並非要阿難落入「既然找不到生處,所以一切覺知都不存在」的斷見。相反地,他引導阿難從執取識體的習慣中回轉,明白見聞覺知的究竟法性,不是某個外境可以獨自製造的實物。

「圓滿湛然」指向如來藏妙真如性,不等於平常分別識的每個想法都永遠正確。念頭可以錯誤,記憶可以模糊,意見也會改變;因此不可把目前的一念認知,直接宣稱為圓滿湛然的究竟智慧。

兼彼虛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在地、水、火、風、空、見六大之外,加上識大,便合稱七大。七大各有方便安立的作用,究竟卻不離如來藏妙真如性,故說性真圓融、本無生滅。這不是將七大混成同一種物質,亦不表示眾生一切起心動念便已究竟證悟。

[七大]

[十一、麤浮不悟:能識別佛弟子,不等於已通達真如]

阿難汝心。麤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

佛陀警策阿難:你能聽聞大量教法,也能辨認會中許多聖者,卻仍可能將了別的作用誤認為獨立真心。分別得細、記得多,不等於已破除執取能知者的習氣。佛陀直指這個障礙,是要阿難不再只依知識作滿足。

修學者讀經時也可能如此:知道許多名相,卻在聽到不同意見時急著反駁;善於辨別他人的過失,卻少於返照自己的貪瞋。若能將多聞轉為謙敬、戒行與觀照,才是承接佛陀教誨的實際方向。

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

佛陀再令阿難返觀六處識心,究竟能否在同異、空有及其兩邊之外,找到可執取的常住本體。這些問題不是為了再建立一套更難懂的語言答案,而是破除分別心對自己的分別作用再起實執。

眼識、耳識乃至意識都有可辨的世間作用;但任何一種作用,若被說成「這就是真實不變的我」,便須依佛陀的問答再次檢驗。

[十二、性識明知、覺明真識:不以妄分別冒認妙明]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寧有方所。

這是識大開示的核心。「性識明知」顯明識之究竟法性不離妙明的覺知;「覺明真識」則令阿難明白,如來藏妙覺不是離開一切了別作用另有一件可抓取的東西。佛陀說「妙覺湛然」,並非認定我們此刻每一個好惡判斷都真實無誤,而是指出法性不可被生滅識念所局限。

「含吐十虛」與「遍周法界」是顯明究竟法性的廣大圓融,不是宣稱個人一念便能隨意創造世界,也不能把幻想、直覺或特殊感應當成已證無上覺。真正受用這段開示,應當減少認識上的憍慢,並能在分別境界時不隨貪瞋造業。

[性識明知、覺明真識]

[十三、循業發現:不以空義否定識別與因果]

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佛陀最後指出,眾生隨業與所知而有種種識別境界,卻容易把識執取成由某個固定條件製造的實體,或改認為完全無因自生的常體。這些是分別心對究竟自性的計度,不能單憑言說便通達如來藏妙真如性。

然而,破除實有計度並不取消正常的認知與責任。看錯人應查證,聽錯話宜澄清,作出傷人的判斷須反省改正。知道識無獨立常體,更應謹慎善用分別,而不拿深法作為妄語、偏見與放逸的藉口。

[循業發現]

【破執顯真】

佛陀以阿難環顧會中聖眾作例,先分清眼見形相與心中辨認姓名的不同作用,再以四路反證破除識的固定來源:識若獨從見生,離明暗色空便無從安立所憑之見;若獨從相生,不依能見便無從確定所見之相;若從虛空生,排除見相便失去了別的依據;若無因突生,又不能說明識何以須待相應所緣方作辨認。

四路都不能成立獨立常體,並不表示識的了別作用全無。佛陀進而開示七大性真圓融,顯明「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學人須辨明世間分別與究竟妙覺,不可把妄識直接稱作已證真心,也不可因見其無獨立自性,便廢棄正見與善行。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我知道、我認得、我能分析」直接當成真實不變的我。熟悉佛法名相,便認為自己一定比人明白;聽到不同意見,立刻以知識辯勝,卻沒有照見心中的憍慢。佛陀警策阿難多聞而未通達,也正要學人將所知轉成修行,而不是轉成自我標榜。

第二種偏差,是把「識性無源」誤解成思想與分別都沒有條件,於是將每個突然冒出的念頭認作天啟或真心指示。念頭可能來自記憶、習氣、所見所聞等影響,不能因來得迅速便認定它可靠;遇到重要事情仍須查明事實,依正見作判斷。

第三種偏差,是將「性識明知」直接等同平常生滅識念,認為既然識本如來藏,貪瞋、妄語和偏見也都不必調伏。佛陀開示真性,是令學人破除實執、離妄顯真;若拿此義放任習氣,便仍被分別識牽引,未能體會慈悲與戒行的重要。

【返照自心】

遇到一位熟悉的法親,先知道自己看見其形貌,再知道心中辨認出名字。接著觀察:我是否立刻憑過往印象,認定對方一定還是原來的樣子?人物辨識可以方便相處,卻不應使舊有好惡變成不可更改的標籤。

聽聞不同的佛法解釋,也可以練習分辨:對方真正講了什麼?哪些是自己先有的理解?經中原句與個人推論是否相同?不因自己記得很多,就斷定別人必定錯誤。願意逐字核對、虛心討論,便是善用分別而不執分別。

當心中突然冒出「他對我不敬」的念頭,先不要急著回應。可以查明對方的原意,也察看是否由習氣添上猜測。明白識非獨立常我,不等於什麼都不必想;反而要以清楚、負責的辨別,防止一時念頭轉成傷人的言語。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眼前有形色,便知道形色現前;心中生起人名、往事或判斷,也知道分別正在現前。不刻意要求完全沒有識念,更不以忽然浮現的特殊畫面衡量修證高下。

再依佛陀四路反證簡要思惟:識若只從見生,離開可見的境界如何成立辨認?若只從相生,不依見又由誰知道相?把識推給虛空,虛空怎能替自己辨明人物?說識無因突生,又何以須待相應所緣才有現前識別?藉此少一分對固定識體的執取,不必另造一位藏在心後的觀察者。

思惟後回到自然清明的正念。念起則知,不急著相信每一個念頭;念止亦知,不將一時安靜自認為究竟證悟。離座後善用聞思,明辨事實、謙和待人,令觀慧落實於戒行與慈悲。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阿難辨認法會聖眾為例,使我反省:平常認得一個人,便很快依過往印象對他下判斷;熟悉一段佛法,也容易認為自己已經完全明白。佛陀從見、相、虛空與無因四路破除識的固定來源,使我知道分別能幫助生活,卻不能將一時的知解立作常住真我。願在聞法與待人時多作查證,少一分武斷與憍慢。

佛又開示「性識明知,覺明真識」,使我明白究竟妙覺不可與一時生滅分別混同。讀懂經句,不等於習氣已除;真正遇到逆境,仍應檢驗自己是否隨瞋心傷人。願在起念時察見取著,在開口前守護正語,並以慈悲照顧有情,使對七大圓融的信解逐漸成為真實行持。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