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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6-3)〈意法識界與了別無性〉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6-3)〈意法識界與了別無性〉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依眼、耳、鼻、舌、身五組根塵識,辨明十八界不可各立獨立常體。最後轉入意根、法塵與意識。眼前的花已不在面前,心中仍能憶起花的樣子;別人的話已說完,心裡還會思量它的意思。這些記憶、觀念與想像,是意所緣的境界;能辨認、判斷它們的作用,便以意識為名。

我們很容易以為,既然自己會思考,心裡必定有一位不變的思想主人。佛陀卻追問:意識究竟能單從意根生出,還是能單從所緣法塵生出?它與思量的意根是同一體,還是完全不同?將記憶、影像與觀念都拿開,所執的識又要憑什麼成立?這些反證不是教人放棄思考,而是破除把能思與所思安立為固定實體的妄見,使人由十八界的辨析,深入如來藏妙真如性。

【佛語深釋】

[一、意法為緣:心能思量,還須辨明意識]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佛陀先依阿難熟悉的說法:意根緣著法塵,便有意識的了別。譬如聽完一段話,心中記住內容,又思惟它是否正確。被思惟的內容是所緣之法,思量與了別的作用可以依意根、意識加以說明。

佛陀接著問:這個意識是意根自己生的,還是法塵自己生的?這不是要阿難任選一個答案,而是讓他看出,無論把識固定藏在能思之心,還是固定放在所思之法,都會遇到無法解釋的問題。世間可以說意法相應而起識,不能因此認定某一方獨自藏有永恆不變的識體。

[意根、法塵、意識]

[二、若意根獨自生識:沒有所思之法,憑什麼了別]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先假定意識完全由意根自己生出,不需要任何所緣之法。佛陀便問:我們說心正在思量,總有被思量的內容,才能顯出這個思量作用。沒有任何所緣之法,又憑什麼指出一個獨立不變、正在辨別的意識?

例如有人正在回想一位朋友。心中有朋友的形貌、說過的話,便能說自己正在憶念;不能因此認為,那個回想的作用原本就是一件不依任何內容而獨自存在的東西。這裡的「前法」不應只限於很久以前的往事,也包含先前已成為思量所依的境界。

佛陀並未斷言安靜時心必定全無作用,更不是以「沒有念頭」直接等同證悟。他要破除的是:明明依所緣而顯的了別,卻被執取為能離一切所緣、獨自生出的常體。

[前法]

[三、識與意根同或異:兩種實有主張都難成立]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佛陀將問題追得更細:能了別的意識,與能思量的意根,究竟完全相同,還是截然不同?這一問很重要,因為人常把「會思考的我」與「知道自己在思考的我」想成兩個實體,或者索性把二者混為一件不變的東西。佛陀要辨明的,正是這種在思量作用上安立常我的習慣。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

假使意識與意根完全同一,說意根另外生出意識便失去意義:既然根本是同一件,還有哪個能生、哪個所生?反過來,假使兩者完全不同,彼此毫無關係,又憑什麼認定這個識能了別意根所緣之法?

佛陀不是否定思量與了別可以從作用上分辨,而是破除把兩者先立成固定實體,再硬說完全同一或完全分離的執著。

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假使意識完全不能了別,便不能說它是由意根生出的了別識;假使它能另行認知意根,又容易將意根變成另一件被識觀看的東西,仍無法證明識與意根是兩個各自獨存的常體。同也難立,異也難立,便找不到一個固定界限,可以把意識安放在意根裡。

這段並非要人停止覺察念頭,而是使人明白:即使能知道自己正在思考,也不能就此推定裡面還住著一位永遠不變、專門觀看思考的主人。

[同異]

[四、若法塵獨自生識:先看法塵與五塵的關係]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

接著佛陀從另一方向反證:假定意識完全由法塵自己生出。佛陀提醒阿難,意中所緣的種種境相,與曾經接觸的色、聲、香、味、觸等經驗有密切關係。眼前不再有花,心裡仍可能留下花的形色;聲音已停止,心裡仍可能記住那句話。

這並非表示每一種深細觀念都只是一件有形物品,而是請阿難追查意中所緣的內容:它是否真能脫離一切所依、自己變成一個會生識的主人?

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色對眼根、聲對耳根、香對鼻根、味對舌根、觸對身根,各有可以分辨的對境。眼見一朵花時,是色境現前;後來心中想起那朵花,則成為意所緣的內容。兩者有關,卻不能因為心裡能回想,就說眼前色境與意中影像完全同一。

佛陀在此先區別五根直接所對的境相,與意根思量的法塵,避免將所有知覺混為一個不變的識體。所緣內容可以被記憶、組合與判斷,並不代表法塵自己具備獨立了別的能力。

[五塵]

[五、法塵究竟有什麼固定形相]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諦觀法法何狀。

佛陀順著「意識一定只從法塵生」的主張,請阿難仔細看看:你所執的法塵,究竟有什麼可以獨立指出、不隨所緣轉變的固定形貌?

例如心中憶起故鄉的道路,有時畫面清楚,有時只剩大概印象;一想到其中的人,情緒與判斷又可能改變。能回想不等於心內放著一條永不改變的道路,更不表示那個影像自己就是能知的意識。佛陀要查明的是「法塵獨立生識」的根據,而不是否認記憶確實會現前。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

離開色與空、動與靜、通與塞、合與離、生與滅等相待境界,便無法再指出那個被安立為固定實體的法塵究竟在哪裡。這些詞代表先前佛陀反覆辨析的根塵差別,如今用來提醒阿難:心中所緣的種種法相,也不能被想成完全不依相關經驗、自行存在的東西。

譬如回憶一段爭執,心裡有聲音、表情、前後情節的影像,卻不能將它們合成一件永遠固定的「爭執實體」,再說它獨自生出一位能知的主人。應知道記憶在現前,也要辨明其中哪些是事實、哪些是後來添上的分別。

[六、所緣法相生滅:不能由此建立不變的識界]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

佛陀指出,法塵的顯現與止息,不能脫離相應境相的生滅而另立固定本源。心中想起一件事,影像與分別便現前;因緣改變,這些影像也可能轉淡、轉變或止息。它們雖能被思量,卻沒有可獨自保存、永不遷變的固定自體。

這裡不必強解成外面一個物體消失,記憶便必須同時完全消失;佛陀所破的是離開相關諸相,還要在心外另設一件自存、能獨生意識的法塵。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假使所主張的獨立法塵已無法安立,又怎能說它單獨生出一件固定的意識?這個識倘無可確定的獨立相狀,又要憑什麼劃出一個永恆不變的識界?

此處的反問,是順著「識只從法生」的假設指出矛盾,並非否認人有思想與觀念,也未否定善惡判斷的作用。佛陀要人停止在所思之法裡尋找一個自生常住的識體。

[七、三處都無:不取思量為我,不廢正見修行]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佛陀最後歸結:意根、法塵與意識界,都不能安立獨立不變的究竟生處。「三處都無」不是心不會思考,也不是記憶、觀念與善惡分別全都不存在;所破的是把能思、所思與了別之識當作三件各自常住的實體。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須依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究竟義理解,不可用來否定世間心念生起所依的條件,更不許藉無自性放任不善行。意識雖無獨立常體,言語與行為仍有後果;越能辨明心念無我,越應在念頭生起時勤修正見、善護意業。

[三處都無]

【破執顯真】

將佛陀的問答合起來,便可分為三層。第一,意識若只從意根獨生,離開所思之法便無從獨立成立了別;第二,意識與意根硬說完全同一,便談不上另有所生,硬說完全分離,又無法說明了別的關係;第三,識若只從法塵獨生,法塵卻找不到離開諸相而固定自存的形貌,自然不能把它立為識的唯一常住來源。

因此,意根能思、法塵可緣、意識能辨,都是可以依現前作用說明的法相;但不能在三者之中尋找一位不變的思想主人。由此辨明十八界虛妄,不是陷入空白與無知,而是從妄立能所中減少我執。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念頭當成真實的我。起了瞋心,便說「我就是這種人,改不了」;生起善念,又立刻認定自己已經清淨。這兩種想法都將變動的意識作用凝固成固定身份,反而看不見習氣仍可依修學調整。

第二種偏差,是在心裡另立一位永遠不變的觀察者,認為「我能看見念頭,所以看念頭的這個我必定就是真心」。佛陀既破意識與意根同異之執,也不許只憑能覺察思量,便把另一層分別當成已證不生滅真性。知道念起,是觀照的起點,不是證悟的保證。

第三種偏差,是誤解「三處都無」為善惡念頭沒有分別,或以無自性為由不必承擔言行。佛陀破的是實有常體,並未取消因果。反覆起惡念、隨念傷人,仍須及時止息;發願利益眾生,也須落實於實際行動。

【返照自心】

聽到一句不中聽的話,先察覺心裡正在重播哪些字句,再看自己是否把猜測加在對方身上。原先聽到的聲音已過,意中所緣卻可能繼續增添委屈與憤怒。此時不要急著相信每一個念頭,更不必因有瞋念就認定自己永遠如此;先辨明所知事實,再決定如何回應。

讀經、思惟佛法時,也可觀察:能背誦名相、能分析義理,是聞思的助緣,卻不等於分別識已成常住真心。真正遇到不同意見,是否仍能耐心傾聽?自己理解有誤,是否願意修正?這些具體行持,正可檢驗我執是否逐漸減輕。

另可選一件小事練習:想要反駁時先確認事實,想要責怪時先察見情緒,想要幫助人時便付諸可行的善行。意識的作用不必被否定,卻不應任它帶著貪瞋自行奔走。能辨妄而善用思惟,才與修學方向相應。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不強求沒有念頭。心中浮現影像、往事或計畫,先知道這是意所緣的境界;接著若生評價、比較與推測,也清楚知道分別正在現前。不必急著把所有念頭趕走,更不應因一時清靜便自認已見真如。

再依佛陀的問答簡要思惟:意識不能離開所緣,只由意根獨自成立;意識與思量也不能硬說是完全同一或完全分離的兩件常體;心中所緣的法相,更不能自己成為獨立生識的主人。思惟過後,回到自然清明的正念,不在能想、所想與觀察作用中另立常我。

離座以後,仍以正見選擇言語與行動。知道瞋念生起便先不隨它傷人,知道善念現前便以實際行動成就利益;如此使觀修與戒行、慈悲相互成就。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意根、法塵與意識三者層層問難,使我省察:自己最容易把心中所想認作真實。尤其遇到人事爭執,別人說過的話早已停止,意中卻不斷加上猜測、比較與不平。若不辨明所緣法塵與分別作用,便會把自己的想法當成全部事實,讓一念煩惱轉成傷人的言語。

佛又從同異兩難與法塵無獨立形相,破除意識的固定來源,使我明白:能觀察念頭,不代表已經找到一位常住真我;明白念頭無自性,也不能因此放棄善惡抉擇。願自己不以多聞自滿,不因妄念自責而失去精進;在每次起心動念之際,依佛法少一分貪瞋,多一分柔和與慈悲。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