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6-1)〈舌味識界與嘗知無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6-1)〈舌味識界與嘗知無性〉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從眼、色、眼識,耳、聲、耳識,以及鼻、香、鼻識,辨明十八界不能各自成立固定不變的實體。現在轉入舌根、味塵與舌識。我們嘗到甘蔗的甜、烏梅的酸、黃連的苦,便能分辨不同滋味,也很自然地認為:「是我的舌頭知道味道。」然而,能嘗、所嘗與分別滋味的識,究竟能否各自找到獨立常住的本體?
佛陀首先檢驗舌識是否單從舌根生起,再檢驗它是否單從味塵生起,接著以多味與一識的矛盾,破除固定識體的執著;連虛空或舌味和合,也不能另造一個具有自性的識界。佛陀不是要人失去味覺,而是令人在日常受食中辨明:滋味可以被了別,卻不可因此安立一位常住不變的嘗味者。依此辨妄,才能深入領會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佛語深釋】
[一、舌味為緣:還須辨明能分別的舌識]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佛陀先依阿難熟悉的說法發問:舌根與味塵相對,便有分辨滋味的舌識。譬如舌頭接觸甘蔗汁,不只是有所感受,還能辨認「這是甜味」。舌是能嘗的一方,甜味是所嘗的境界,分別甜味的作用便稱為舌識。
但是,舌識究竟是舌頭單獨生出的,還是味道自己生出的?兩種想法表面上都說得通,仔細追究卻各有矛盾。佛陀要破除的是「某一方自己就藏有一件完整不變的識」,並非否定舌與味在世間可以相應。
[舌識]
[二、破舌根獨生識:沒有外味,舌頭能自己定味嗎]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
先假定舌識完全由舌頭自己生出,不必依待食物的滋味。照這個假設,甘蔗、烏梅、黃連、石鹽以及細辛、薑、桂等外境,都不應在辨味中有其作用。於是佛陀要阿難反過來檢驗:離開所對的飲食,單憑一條舌頭,能否自行成立一個固定的知味之識?
甘蔗與黃連給人的味覺經驗不同,正好使這個問題顯明。佛陀並非否認食物在世間有甜酸苦鹹的差別,而是破除「舌根本身就是一切識與滋味的獨立來源」的主張。
[甘蔗、烏梅、黃連、石鹽]
[三、自己嘗自己的舌頭:舌不能同時成為獨立嘗者與所嘗味]
汝自嘗舌為甜為苦。若舌性苦誰來嘗舌。
佛陀接著問得十分直接:「阿難,你自己嘗自己的舌頭,是甜還是苦?」假使舌頭本身固定就是苦味,那麼又由誰來嘗知這個苦?原本被認為能嘗的舌,如今又被當成所嘗的味,能與所便混在一起了。
這不是叫人在生理上反覆試嘗舌頭,也不是否認舌頭可能受到味覺刺激。佛陀是在檢驗:把舌根本身立為知味的固定來源,是否能清楚說明誰在嘗、嘗的是什麼。
舌不自嘗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依照這個假設,舌若不能自己成為被嘗的對象,便無法單憑舌頭成立一個獨立的知味者;反過來,舌若本身不是固定苦味,也不能說一個特定的味從舌的自性裡自行出生。兩頭都無法安立,怎能只依舌根劃定舌識的固定界限?
佛陀要人明白:舌頭可以參與嘗味,卻不能因為它有這個作用,就認定其中藏著一位永遠不變的識體主人。
[四、破味塵獨生識:食物有味,不等於味道自己能知]
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何識知是味非味。
現在將假設倒過來:舌識不從舌頭生,而是完全由味道自己生出。照此說法,識既是從味獨生,便被認作味本身;可是味是被嘗的境界,不能因此變成一位自行品嘗的知者。把所嘗之味當作能知之識,便無法再清楚說明它怎樣辨別有味、無味。
例如吃到酸梅,酸味是被辨認的境相,不表示酸味裡另外住著一個會說「我知道酸」的主人。佛陀不是否定酸梅能作為辨味的條件,而是破除味塵本身獨自生出一件常住識體的想法。
[味塵]
[五、各味各生一識:難道吃不同東西便換一個自己]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佛陀接著指出,世間滋味不是只由一種食物顯現。假使每一種味都能獨自生出一個固定識體,那麼不同滋味便應各有一個互不相干的識。吃甘蔗是一個識,吃黃連又換另一個識,遇到更多食物便有更多獨立的知味主人。
然而我們日常嘗味,並不因為先甜後苦,便認為自己同時變成許多個人。佛陀藉多味反問,不是要推算識的數量,而是破除「每種味各自生出完整常住識體」的見解。
[六、又把識立成一體:多種滋味豈不全混為一味]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相同為一味應無分別。
有人可能改口:「不用為每種味另立一識,只要說一個固定識體從所有味道生出就好了。」佛陀便追問:識若完全依各種味獨生,卻又被執成一個不變的整體,那麼鹹、淡、甘、辛等不同味境便應混成同一味,失去可以辨別的差別。
這個反證並非主張一個人不能分辨多種滋味。正因同一人能知道先甜、後苦,也能知道鹹與淡不同,才不能把「識是一件由味塵製造的固定整體」當作究竟真實。認識的作用可以辨別差異,卻不能被凝固成一塊由味道合成的實物。
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佛陀最後問:假使鹹淡甘辛都失去差別,完全不能了別,還能稱作識嗎?識的名稱本依了別作用安立;把它說成一件不變的味體,最後反而使了別的意義無法成立。
這裡所破的不是善用舌識分辨食物,而是把辨味作用誤認為固定、獨立、能從味塵自出的常我。
[鹹淡甘辛]
[七、也不能推給虛空:和合不是製造常體的方法]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
舌不能獨生識,味也不能獨生識,便不該再把來源推向虛空,想像有一個無形的地方會替阿難製造辨味的心識。虛空不是一位能自己嘗甜、辨苦的知者;不能因找不到固定來源,就另立一個神祕的識體。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也許有人再想:「舌與味各自不能生識,兩者合起來總可以生出一件固定的識吧?」佛陀指出,舌與味本無可以獨立執取的自性;兩個無固定自性的方面相應,不能因此憑空得到一件具有獨立自性的常住識體。
這不否定舌根接觸食物會有世間味覺,也不否定舌味相應可作舌識的條件。佛陀要破的是:把依待顯現的了別作用,當成經由和合製造出來、可以永久獨立存在的新實物。
[和合]
[八、三處都無:有辨味之用,無常住嘗者]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佛陀由舌生、味生、多味生一識,以及虛空與和合等方向逐層反證,最後歸結舌根、味塵與舌識界三處都不能安立獨立不變的究竟自體。這不是舌頭不存在、食物沒有滋味,也不是叫人失去知味能力;真正不能成立的,是在根、塵、識之中尋找一位常住不變的嘗味主人。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應依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究竟義理解,不可用來否定世間飲食、身體與味覺所需的條件。能辨滋味而不執味為實,能起了別而不認識為常我,才有由十八界辨妄、深入明真之路。
[三處都無]
【破執顯真】
將佛陀的問答合起來,便有清楚的次第:舌識若只從舌頭生,離開所嘗之味便難以獨立成立知味;舌識若只從味道生,味塵就被錯當成能知者。進一步說每種味各生一識,便落入識有多體;又把多味合成唯一固定識體,便失去鹹淡甘辛可辨的差別。推給虛空,或說舌味和合便生出常體,也無法安立一件自性實有的識。
佛陀反覆問難,不是教人懷疑自己是否真能分辨甜苦,而是令人在最平常的嘗味中,察覺自己如何將能嘗、所嘗與分別的作用,誤認為固定不變的我與我所。三處無自性而作用不廢,才是辨妄而不落斷見的正見。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三處都無」理解成吃什麼都沒有差別,於是不顧身體需要,也不珍惜供養。佛陀破的是執取實有,不是叫人忽略食物的合宜、衛生與身體反應。飲食須依身體狀況如實照顧,並以知足心受用。
第二種偏差,是把清淡、苦味或刻意忍受難吃的食物,直接當作修證高下的標準。減少貪著有其修學價值,但不能僅憑吃得清苦,便認定已斷我執;心裡倘以此自高、輕視他人,仍被分別識牽引。
第三種偏差,是把「本非因緣」誤解為行為不受條件與因果影響,或覺得凡有知味都是妄,便急著壓抑正常感官。佛陀不要求人麻木無知,而是要我們在感受現前之際,不再憑滋味建立常住真我,更不隨貪求傷害自己或他人。
【返照自心】
用齋時可以練習先分清三個層次:舌頭接觸食物,滋味成為所嘗的境界,心又辨認出甜、鹹、苦、淡。接著再看一看,分別之後是否立即生起「這個一定要多吃」「那個絕對不能接受」的念頭。知味不等於貪味,辨別也不必立刻轉成取捨。
遇到喜愛的滋味,記得感恩提供飲食的人,份量合宜便知足;遇到不合口味的食物,先分辨是否真的不適合身體,還是只是習慣挑剔。需要調整飲食便妥善調整,不以壓抑感受當成證悟,也不以個人偏好責備他人。
再依佛陀的設問返觀:舌頭若固定生識,為何須分辨不同食物?食物若自己成知者,又與我的舌識有何關係?知道各種滋味時,是否真有許多個不變的我?這些問題不必急於得到玄妙答案,只要幫助自己在日常受食中少一分我執,便是實際用功。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口中有餘味,便清楚知道;味道逐漸淡去,也如實知道。不特意尋找甜苦感受,更不需要為觀修而反覆嘗食。心中浮現喜愛的飲食,知道那是憶想,不必順著念頭繼續追逐。
接著簡要思惟:舌識不能只由舌根獨自生起,也不能從某一味塵自行生出;多種滋味不代表許多常住知者,味道相應也不能製造出一件固定識體。如此觀察,不否定眼前的感受,也不在感受中安立常住的嘗者。
思惟過後回到自然清明的正念。離座受食時,感恩供養、珍惜飲食,善護言語與貪念;身體需要適當照顧便如實照顧。讓飲食成為知足與慈悲的修行助緣,而不是較量苦樂、證量的場所。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甘蔗、烏梅、黃連等不同滋味追問舌識,使我省察:平時嘗到可口之味,心很快便生歡喜,甚至在滋味尚未消失時,就已想著下一口。舌根能嘗、舌識能辨,原本都是現前作用;真正需要照見的,是心如何在其中建立「我喜歡、我要更多」的堅固取著。學佛不只是減少口腹欲望,更要在分別生起之際辨明能所無常體。
佛又從多味與一識、虛空與和合層層反證,使我明白舌味識界雖能依世間作用說明,究竟卻不可各立獨立自性。這份理解不應使人輕忽飲食與他人的辛勞,反而更須珍惜因緣,適量受用,照顧有病苦或飲食需要的法親;以此將辨妄之慧轉為柔和慈悲的行持。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