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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6)〈舌身意識與識界不立〉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6)〈舌身意識與識界不立〉

【原文與白話】

佛陀先破眼識、耳識、鼻識的固定生處,繼而以舌識、身識、意識辨明十八界的虛妄。舌味雖能分別,身觸雖可覺知,意念雖能思量,皆不應執為根塵之外另有一個恒常識體。

阿難 又汝所明。舌味為緣 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 以舌為界。因味所生 以味為界

阿難!你已明白,舌根與滋味相對,便有分辨味道的舌識顯現。佛進一步問:這舌識究竟由舌根生起,以舌根為界限;還是由滋味生起,以味塵為界限?能嘗與所嘗雖然分明,仍須推求識是否真有固定生處。

[舌識界]

阿難 若因舌生。則諸世間 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 都無有味。汝自嘗舌 為甜為苦。若舌性苦 誰來嘗舌。舌不自嘗 孰為知覺。舌性非苦 味自不生 云何立界。

阿難!假使舌識單由舌根生出,那麼甘蔗、烏梅、黃連、石鹽,以及細辛、薑、桂等食物藥材,都應當沒有各自的滋味。你不妨直接嘗自己的舌頭,看它究竟是甜還是苦。假使舌本身就是苦味,還有誰能來嘗這條舌頭?舌頭不能自己嘗自己,又由誰來覺知?舌若本來不是苦味,僅憑舌根也不能自行生出滋味,識界便無從建立。

[甘蔗、烏梅、黃連、石鹽]

若因味生 識自為味。同於舌根 應不自嘗。云何識知 是味非味。又一切味 非一物生。味既多生 識應多體。識體若一 體必味生。鹹淡甘辛 和合俱生。諸變異相 同為一味 應無分別。分別既無 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再推求由味塵生識:舌識假使完全由味道生出,識自身便成了滋味;如同舌不能自己嘗自己,識也無法以自身為味而加以辨別,又怎知此味與非味?況且一切滋味不是從同一物生出,倘使味有多種,識便應跟著變成許多個;認為識只有一個,又完全從味而生,鹹、淡、甘、辛等差別便應混作一味。差別既無,便失去識的分辨作用,怎能再稱為舌味識界?

不應虛空生汝心識。舌味和合 即於是中。元無自性 云何界生。是故當知 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你的心識也不應從虛空無端生出。再說,即使舌根與味塵相合,在這相合之中也找不到一個獨立自存的識體,又怎能立定識界?因此應當了知,舌根與味塵為緣而顯的舌識,根、塵、識三處都無可執取的固定自性。舌、味與舌識三界的真實本性,既非固定因緣所造的實體,也非無因自有的自然之性。

阿難 又汝所明。身觸為緣 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 以身為界。因觸所生 以觸為界

阿難!再觀身識。你已明白,身根與觸塵相對為緣,便有身識顯現。這身識究竟由身根生起,以身根為界限;還是由接觸的境界生起,以觸塵為界限?佛陀藉離與合的覺受,辨明身識並無可以獨立安立的處所。

[身識界]

阿難 若因身生 必無合離。二覺觀緣 身何所識。若因觸生 必無汝身。誰有非身 知合離者。阿難 物不觸知 身知有觸。知身即觸 知觸即身。即觸非身 即身非觸。身觸二相 元無處所。

阿難!假使身識單從身根生出,不待相合與分離兩種覺受,它還能辨知甚麼?假使單由觸塵生出,便可不必有你的身根;然而沒有身體,誰能知道接觸或分離?外物本身不能代你覺知接觸,是身根有知,才有觸的感受。進一步說,倘使認定知身就是觸,知觸就是身,身與觸便互相混同;說它是觸,便不能單獨稱為身,說它是身,又不能直接等同於觸。因此身與觸兩相都找不到固定的生處。

[合離二覺]

合身 即為身自體性。離身 即是虛空等相。內外不成 中云何立。中不復立 內外性空。即汝識生 從誰立界。是故當知 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假使觸與身合為一體,觸便只成為身體自身的性質,無從另立一個所觸之境;假使離開身體尋觸,它又像虛空等境相,不能單獨成立身識。內在的身根與外在的觸境既無固定界限,中間的識界從何而立?中間識界不能成立,內外之界也不可執取。因此應當了知,身根、觸塵與身識三處都沒有獨立自性,其真實本性既非固定因緣之性,也非無因自然之性。

阿難 又汝所明。意法為緣 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 以意為界。因法所生 以法為界

阿難!再觀意識。你已明白,意根與法塵相對為緣,便有意識的分別作用。這意識究竟由意根生出,以意根為界限;還是由法塵生出,以法塵為界限?佛陀令阿難細察心念與所緣境界,不再把思量分別認作固定真心。

[意識界]

阿難 若因意生 於汝意中。必有所思 發明汝意。若無前法 意無所生。離緣無形 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 為同為異。同意即意 云何所生。異意不同 應無所識。若無所識 云何意生。若有所識 云何識意。唯同與異 二性無成 界云何立。

阿難!假使意識單從意根生出,意中便須先有所思量的對象,才顯出意根的作用;沒有先前所緣之法,意便無從顯其分別。離開所緣,意識既無形相,又有何作用?再觀意識心、思量與了別之性,究竟相同還是不同?完全相同,意識便只是意根本身,談不上另由意根所生;全然不同,便不應有了別作用,怎能稱為意根所生?假使仍有了別,又怎能與意根完全分離?同與異兩端都不能成立,固定的意識界從何而立?

[同與異]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 不離五塵。汝觀色法 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 相狀分明。以對五根 非意所攝。汝識決定 依於法生。汝今諦觀 法法何狀。

再推求意識是否單由法塵生出。世間色、聲、香、味、觸等境相,各有分明的形貌,分別對應前五根,不能把它們直接當成意根本身的境界。你既認為意識決定從法塵生起,就應仔細觀察:這法塵本身究竟有何形相可以指認?佛陀由此引導阿難,不可只因心中出現想法,便認定法塵具有獨立實體。

[法塵]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 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 作何形相。相狀不有 界云何生。是故當知 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離開色與空、動與靜、通與塞、合與離、生與滅等境相,再去尋找一個獨立的法塵,終究無所得。境相生起,相關的分別也隨之現起;境相消滅,相關分別也隨之變化。既找不到可以獨立成立意識的法塵來源,又如何指出由它所生之識有甚麼固定形相?形相不可得,識界怎能獨自建立?因此應當了知,意根、法塵與意識三處皆無獨立自性;其真實本性既非固定因緣所造,也非無因自然自有。

[非因緣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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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修行觀照】

用齋之時,先以感恩心受食。舌根嘗到甘美,察看貪取是否隨即生起;遇苦澀粗淡,也觀察嫌惡從何而來。食物合乎養身需要便適量受用,不因喜歡而過求,不因不喜歡而輕慢供養。

行住坐臥間,留心身體觸及衣服、地面與座具時的冷暖硬軟。安適時不貪戀,感到不適時先作合宜照顧,再觀苦受的變化。與人接觸亦應謹慎身業,不以粗暴傷害眾生。

靜坐時觀察心中念頭:回憶浮現,知道正在回憶;計較生起,知道正在計較。察覺惡念便停止隨行,善念現前則隨喜培養。離座之後選一件容易引發煩惱的小事練習先覺察、再回應,檢驗自己是否真正減少攀緣。

【慧照心得】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我反觀平日用齋,喜愛的滋味一現前,心便容易起取捨。佛陀追問舌味相合之中,究竟有哪一個獨立的識界,使我看見辨味雖明顯,卻不應認定有一個恒常的嘗味之我。從珍惜每一餐開始,讓知足勝過口腹貪求,才使聞法與行持相應。

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身體有寒熱痛癢,我常不自覺地把一時感受看得十分真切,遇苦便急於排拒,得樂又想長久保有。細觀身與觸互相依待,便明白感受雖需如實照顧,卻不能成為常住的依靠。身體疲勞時善加休息,境界不順時守住柔和,便是把無自性之觀落在生活上。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意識善於思量,我也容易把自己反覆思考的念頭當成確定不移的見解。佛陀破除意根與意識的同異執著,令我省察:能推想、能分別,並不代表已見不生滅真心。當從每一念起滅中辨明執取,勤持戒律,修習定慧,不因懂得空義便忽略因果,也不以明白義理替代真實用功。

願以觀察舌識、身識、意識三界無自性的修學功德,回向十方法界一切眾生。願眾生不隨滋味起貪,不因觸受生瞋,不為妄念所縛;於根塵識現前之際常持正念,明辨善惡,勤修戒定慧,漸契妙明真性。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