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5-2)〈耳聲識界與聞識無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5-2)〈耳聲識界與聞識無性〉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辨明眼、色、眼識三者不能各立獨立常體,現在轉向耳根、聲塵與耳識。鐘聲響起,我們聽到音響,也能辨認是鐘聲、鼓聲,或有人正在叫喚。耳根對聲而有聽聞,耳識依此了別音聲;但眾生很容易在這三者之間,暗中立起一個不變的「我在聽、我知道」。
世尊便追問:辨別音聲的耳識,究竟單從耳根生出,還是單從聲塵生出?能不能再把耳與聲混合,造出一個固定的識界?佛陀逐路反證,要破除的不是正常聽覺,而是將耳、聲、識想成各有獨立自性的實體。從日常聞聲辨妄,才有深入明白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的方向。
【佛語深釋】
[一、耳聲為緣:聽到聲音,不等於找到常住聽者]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
佛陀先依阿難熟悉的說法:耳根與聲塵相對,便有耳識的了別。例如聽到一聲鐘響,耳根能聞音聲;進一步辨出這是鐘聲而不是敲門聲,便涉及耳識的分別作用。
日常說「我聽到鐘聲」,原本沒有妨礙;但因此認為耳朵裡必定藏著一位固定不變的知者,便多加了一層執著。佛陀不是要求阿難否定聽聞,而是問他:這個能分辨聲音的識,究竟從哪裡獨立成立?
[耳識]
[二、從耳生或從聲生:先檢驗兩種固定來源]
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佛陀提出兩條路:第一,耳識只從耳根自己生出,因此可在耳根一邊找到它的界限;第二,耳識只從聲塵自己生出,因此可在聲音一邊找到它的界限。
這兩種想法都把識當成可以由某一方單獨造出的東西。佛陀要人檢驗的,正是這個「獨生」的主張。世間耳根、音聲與辨認作用可以相應,卻不能因此認定耳或聲的其中一端,本身就藏有一件獨立常住的耳識。
[三、破耳根獨生識:沒有動靜,還有什麼可辨]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
先假定耳識只從耳根自己產生,完全不須所對的動聲或靜相。佛陀反問:既然動靜兩種境界都不現前,耳根又從哪裡建立對聲境的了別?連可辨的對象都無法安立,便不能憑一個耳根,證明其中自有完整不變的耳識。
這個反證並非否定安靜時仍可有聽覺,也不否定耳根的生理作用。佛陀是在檢驗「耳識不依任何聲境,單由耳根獨立生出」的主張。將世間聽覺的條件與究竟自性分清,才不會誤讀佛意。
知尚無成識何形貌。
能知的關係尚不能獨立成立,又怎能指出識有一個固定的形貌?譬如耳朵長在頭上,並不表示耳中藏著一件可拿出的「認識鐘聲之物」。佛陀由此破除耳根自身就是耳識獨立本源的執著。
[四、耳的聞用與耳的形狀,都不可直接當成識]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
有人可能改口說:「不是耳朵的肉體,是耳根能聽的作用生出耳識。」佛陀便提醒:依剛才的假設,離開動靜所對的境界,連這個聞用都不能獨立安立為一件實體;既如此,又如何拿它證明另有常住的耳識?
耳能聞與識能辨,可以依世間經驗分別說明;但不能把「能聽」三個字變成一個無須聲境、永遠獨自存在的實物,再拿它當作眼前一切分別的主人。
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佛陀再問:如果把耳朵的形體直接當成耳識,便混淆了耳的色身形狀、可觸的物質部分與識的了別作用。耳朵有形有質,不能因它能參與聽覺,便認為那個肉體形貌本身就是一件能辨聲音的獨立識體。
這裡要破除兩種錯認:把聞用凝固成常體,或把肉耳形狀直接說成眼前正在分別的識。兩者都不能使耳識有一個獨立不變的生處。
[耳形雜色觸塵]
[五、破聲塵獨生識:聲若自己成識,誰又在聽]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
再從另一邊檢驗:耳識倘完全由聲音自行生出,便應不須耳根的聽聞;可是連聞的關係都排除,對阿難而言又從哪裡安立被聽見的聲相?
例如一聲鐘響,是所聽之聲;聽見後分辨它是鐘聲,是了別作用。不能因為兩者相應,就把鐘聲本身認成一位有知的主人。佛陀破的是「聲音自己就能獨立生出識」的主張,並非否定聲響在世間能成為聽聞的條件。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
佛陀順著假設再往下問:既然聲相是被聞到的對象,而你又說識完全從聲生出,便等於把識推到聲相那一邊。如此一來,耳根應當也能像聽見鐘聲一樣,聽見那個被說成從聲而生的識;不能如此安立,便難以把識立作聲塵中的固定一界。
這不是叫人練習聽見自己的意識,而是藉問答指出:把聲音與辨聲的識混作同類實物,便會失去能聞、所聞的分際。
[六、識若也成所聞,誰來認識這個識]
聞則同聲。識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佛陀再進一步追問:假使那個識真的像鐘聲一樣被耳朵聽見,它便成了所聞之物;那麼,又由誰來知道自己聽到了這個識?若再立第二個知者,就會不斷向後追尋,始終找不到一個能獨立安住的主人;若完全沒有了別,又如何稱它為識?
這段反證並非要求聽者變成草木般全無知覺,而是指出「將識當成聲塵裡另一件可被聽到的物品」,終究不能說明識的了別作用。聲是所聞,識是依所聞而有的分別;不能把二者混成同一個常住實體。
[七、不能混成中界:根、塵、識不是三件固定物品]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有人也許會想:「耳不能單獨生識,聲也不能,不如把耳聞與聲塵混在一起,便成為耳識。」佛陀提醒:不能像把兩樣物品攪在一起那樣,混出一個固定的中間識體。真把聲與聞混得沒有分際,所立的中界反而失去可辨位置;中間既不可固定,內根、外塵的界限又如何依此成立?
要緊處不是否定耳根與聲境的相應,而是不把這個相應的了別作用,看成新生出來的一件有固定邊界的東西。世間可分耳、聲、識三方面方便說明,究竟卻不能各自取為常住自體。
[中界]
[八、三處都無:耳聲識界本不離如來藏]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佛陀最後歸結:耳根、聲塵與耳識界,不能各自找到獨立常住的究竟生處。「三處都無」不是耳朵沒有了、聲音不存在,也不是人失去辨認音聲的能力;所破的是將根、塵、識當作三件不依他緣的實有自體。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須依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究竟義理解,不能拿來否定聲響、耳根與了別所需的世間條件,也不可在耳識之外再想像一位神祕的常住聽者。破除實有計度,辨明耳聲識界的妄立,才有進一步明白相妄性真的方向。
[三處都無]
【破執顯真】
把佛陀的問答連起來,便能看清三步:第一,耳識若只由耳根生,離開動靜所緣便無法獨立安立了別;第二,耳識若只從聲塵生,就把能辨的識與被聞的聲混成同類,最後連誰在知都難以成立;第三,想以耳聞和聲塵混合造出固定識界,又失去內外中間的分際。
佛陀不要求阿難否定聽鐘、聞法、辨聲的日常經驗,而是令他在現前聽聞中,不再把耳、聲、識任何一端認作常住主人。根塵識相待而顯,究竟無獨立自性;由此辨妄,才能領會其不離如來藏妙真如性。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聽見聲音與理解內容當作同一回事。聽到一句責備,還沒問清對方的意思,心中便認定自己被羞辱;聲塵只是短暫音響,後續的分別卻可能增添大量猜測與情緒。不能把耳識的一時判斷當成不可改變的事實。
第二種偏差,是聽到耳聲識界虛妄,便認為不用專心聽法,或者以無自性作為惡口傷人的理由。無獨立常體不等於言語沒有影響;話語仍能勸人向善,也可能傷害有情。明白根塵識虛妄,更應恭敬聽法、善護口業。
第三種偏差,是以為靜坐時出現耳內異聲、特別清晰的聽覺,便找到了真心。這些仍屬可被覺察的感官境界;若緊抓特殊感受不放,只是從普通聲塵轉向另一種所緣,未必破除能所我執。
【返照自心】
聽別人說話時,先分清兩件事:耳朵確實聽到哪些字句?心中又把這些字句解釋成什麼意思?聽到同一句話,在心情平穩與煩躁時,可能作出不同判斷。既然分別會受習氣影響,便不宜急著把第一個念頭當成全部真相。
可以從一個簡單場景練習:聽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先知道聲音現前,再知道心已辨認這是叫喚。接著不必在耳朵、聲音或認知之間尋找一個固定的我;只要如實回應,便能體會「有聽聞作用」不等於「有一位常住聽者」。
遇到誤會時,願意請對方再說清楚,避免以猜測替代事實。將佛陀破除耳聲識實執的智慧,用來減少爭辯與急躁,便使聽聞成為慈悲和正念的助緣。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耳朵不刻意追求特殊聲響。近處有人說話,知道有聲;遠處鐘聲響起,知道聲音的變化;聲音停了,也不急著追尋。心中辨認「鐘聲」「人聲」時,明白分別作用已現前,不必再於其中建立一個不變的知者。
接著依佛陀的問答簡要思惟:耳識不能離開動靜所緣,單從耳根獨立成立;聲音也不是一位能自己分辨的主人;把耳聞與聲塵混合,仍找不到一個固定的中間識體。思惟過後回到清楚自然的正念,不刻意消滅聽覺,也不執著一時安靜或特殊聲音。
離座與人交談時,練習讓對方把話說完,必要時先詢問、後判斷。能將正念落在聽法、聽人與慎言之中,才不使辨妄只停留在觀念。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辨明耳識不能單由耳根或聲塵獨生,使我省察:平常聽見一句話,便急著認定其中的意思,甚至將自己的猜測當成對方的本意。真正要修正的,不只是耳朵聽得夠不夠清楚,更是心在聞聲之後如何加上好惡與我見。願意多聽一遍、多問一句,往往就能少生許多誤會。
佛又破除聲與聞雜成固定識界的想法,使我明白耳、聲、識都不能執取為獨立自體,卻不妨礙恭敬聽法、善護言語。願將這份正見用在與法親相處時,不因一句逆耳語便急起瞋心,也不因自己熟知教義便輕慢他人,使聞思逐漸與慈悲行持相應。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