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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4-2)〈身觸二處與摩頭知覺〉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4-2)〈身觸二處與摩頭知覺〉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以舌嘗酥酪醍醐,辨明舌與味二處無獨立自性;接著轉向阿難每天都熟悉的動作:用手摩觸頭部。手碰到頭,觸感清楚現前,我們很自然便說「我的手摸到頭了」。然而,這個觸覺究竟固定住在手上,還是住在頭上?手與頭各有一個獨立的知者,抑或合成一個實體,才能生出觸覺?

佛陀由這些問答,層層破除將能觸之身與所觸之境執為常住實體的見解。此處不是否定手能摸頭、身體能感冷暖疼痛,而是要人分清世間觸覺的作用,與心中想像的固定「受觸之我」。明白身觸二處虛妄,才能於日常觸受不盲目攀緣,也不以空義輕忽自身與眾生的苦痛。

【佛語深釋】

[一、晨朝摩頭:佛從一個普通動作發問]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

佛陀沒有先談難以想像的境界,而是請阿難回想清晨用手摸頭的情形。手掌觸到頭部,能感到接觸;手放下,接觸便停止。這是極普通的經驗,卻也正是容易被我們直接認作「有一個固定的我正在感覺」的地方。

佛陀選擇這個動作,不是要求大家反覆摩頭求證量,而是讓阿難從親身可知的觸感,檢驗能觸與所觸究竟如何成立。明明可以感知,為何又說二處虛妄?答案不在否定感覺,而在查明感覺是不是一件能獨自存在的實物。

[摩頭]

[二、觸覺究竟在手還是在頭]

於意云何。此摩所知唯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佛陀要阿難想一想:手摩頭時,能覺察接觸的作用究竟在哪裡?是在伸出去的手,還是在被摸的頭?我們平常只知道「摸到了」,不太會追問這件事;佛陀卻要人看看,能否從兩邊挑出一處,把它安立為獨立不變的觸覺本體。

這個提問不是在考察哪一處有神經、哪一處對刺激比較敏銳。世間可以研究手與頭如何傳遞感覺;佛陀此時所破的是更深一層的執著:把能覺的作用認作只住在某一處、完全不待其他條件也能成立的常體。

[能觸與所觸]

[三、說在手也不對:頭若全無關係,觸從何成]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

先假定全部觸覺只在手裡,與頭完全無關。既然頭這一邊被排除,手又憑什麼說自己正在摸頭?如果少了所接觸的一方,便不能再以「手摸到頭」這件事,證明觸覺有一個只屬於手的獨立本體。

這裡並非認為頭部在生理上沒有感覺,而是順著「只有手有觸覺,頭完全不參與」的假設,指出它無法成立。佛陀要阿難明白:在兩者相觸的經驗中,不能把其中一端單獨抓出來,說那就是真正的觸覺主人。

[四、說在頭也不對:手若全無作用,何名摩觸]

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再把假設倒過來:觸覺全部在頭,伸出去的手完全不起作用。手既被排除,為何還要稱作「用手摩頭」?沒有手與頭相接的關係,便不能拿這個摩觸經驗,證明頭裡獨藏一個不變的知覺實體。

兩次反問道理相同:不是要選手或頭其中一邊,而是顯示任取一端作為唯一能觸的常住自體,都不能說明兩者相觸。平常我們認為「我能摸、我能感」,其實還須檢驗這個「我」是否只是由觸覺現前而被安立的執著。

[五、兩邊各自有知:難道阿難成了兩個身體]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阿難也許會想:既然不能只放在手,也不能只放在頭,那便說手、頭各有一個獨立完整的知覺主人。佛陀立刻反問:照這種說法,阿難豈不成了兩個身體、兩個彼此獨立的受觸者?

這不是否定身體不同部位都能感知接觸。問題在於,把每一處的感知都誤當成一位完全獨立的常我,便會生出多個互不相干的主人。佛陀要破的是「各自成我」的想法,而不是正常的身體感覺。

[六、合成一體也不通:沒有兩邊,怎麼成立接觸]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另一種說法,是手與頭在觸覺中完全合成一體,彷彿本來就沒有兩邊。佛陀問:真成為不可區分的一體,還有哪一方去接觸哪一方?沒有能觸與所觸的分別,也無法依這個假設成立兩者相接的觸覺。

例如兩隻手相互握住,我們知道有接觸,正因有彼此相對的情境。不能一面說兩者在究竟上已是完全同一件觸覺實物,一面又依兩者的相對來證明觸覺實有。佛陀藉此破除把觸覺凝固成單一常體的想法。

[七、分成兩體也不通:固定放在哪一邊都落執著]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

若堅持手與頭是兩件各自獨立的觸覺實體,佛陀便追問:觸究竟在哪一邊?放在能觸的一方,就不能同時把它當成所觸的一方;放在所觸的一方,也不能因此說它就是能觸者。

佛陀不是否認兩處身體在世間有差別,而是指出:將觸覺當成一件固定的東西,硬要選定只屬於能或只屬於所,便無法圓滿說明摩頭的接觸經驗。能與所可以依事相分別,卻不可各立成究竟常住的主人。

[八、虛空也不能替阿難感覺]

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手不是唯一固定來源,頭也不是,合成一體或分作兩個獨立實體都無法成立;難道還要在虛空中另找一個觸覺的主人嗎?佛陀以簡潔一句話截斷這種尋求:不能說虛空自己跑來替阿難摩頭、替阿難感覺。

所破的是把能觸的常我從身體裡搬到身體外。觸覺現前,不必在手、頭、虛空之中另設一件能獨自存在的知者。能把這層執著辨清,才不會把「身體能感覺」誤認作「身體內一定有固定不變的受觸我」。

[九、身觸二處虛妄:有觸覺作用,無獨立常體]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佛陀最後歸結:身與觸二處都不能安立獨立固定的究竟生處。手摸頭的感覺可以清楚現前,但不能因此證明觸覺只在手、只在頭,或由兩個獨立知者、單一固定實體、虛空主人自行造成。

「俱無處所」不是否定手與頭有位置,也不是疼痛不存在;「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則須從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究竟義理解,不可拿來否定世間接觸、身體條件及必要照護。佛陀要人破的是把身觸二處執為自性實有的見解,不是抹除一切現前作用。

[身觸二處]

【破執顯真】

將佛陀的問答合起來看,次第便十分清楚:手摸頭時確有觸感;但說觸只在手,便排除了頭;說只在頭,又排除了手;說兩邊各有完整知者,便落入兩個獨立受者;說合為一體,無兩方可相觸;堅持分作二體,又找不到一個固定屬於能或所的觸體;移到虛空,更不能替阿難成立摩頭之觸。

佛陀反覆追問,是要人停止替觸覺尋找一個固定主人。身觸相待,世間作用可以現前,究竟卻無法安立不依條件的實體我。由此辨明身與觸二處虛妄,才能不執有、不墮無,進一步領會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佛陀的反證理解成「身體沒有感覺,疼痛不是真事」。佛破的是自性實有,並未說有情的苦受不值得照護。以空義忽略自身病痛,或對他人的痛苦漠不關心,反而失去慈悲。

第二種偏差,是把手或頭某一部位的特殊觸感,當作已找到常住真心的所在。有人在靜坐時感到發熱、發麻、輕重變化,便急於賦予神祕意義;然而觸相現前,不足以證明那裡藏有不變的覺者。

第三種偏差,是以為只要讓身體麻木、沒有任何觸覺,便能斷除我執。佛陀要人辨明能所妄執,並非以失去感覺作為修證標準。身體需要休息、調整或醫療照護,仍應依正當條件妥善處理。

【返照自心】

洗臉時,手與臉相接;穿衣時,衣料碰觸皮膚;久坐時,身體感到壓力。先知道感受正在現前,再觀察心是否立刻說:「我很舒服,不能失去」「我不喜歡,必須馬上排除」。真正值得省察的,不只觸感的變化,還有心在感受上建立的堅固取捨。

可以依佛陀的問答自問:觸覺真的只藏在手嗎?只藏在被摸的地方嗎?手與頭能否各自立成一個完整的感覺主人?思惟這些問題,是為了少一分對能所的執實,不是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摸到東西。

照顧病人時,也可把這份理解轉為慈悲。雖知觸受沒有獨立常體,對方的疼痛仍須認真聆聽、適當協助;不拿「一切皆空」勸人硬忍。能由正見生體恤,才不使法義停留在口頭。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姿勢自然安穩。先覺察身體與坐墊、衣物的接觸:有壓力知道有壓力,溫暖知道溫暖,感受轉變也清楚知道。不刻意摩擦身體求特殊觸感,不以疼痛或麻木衡量修行進步。

然後輕輕觀察:心中是否想留住舒適、急於趕走不適?在正常身體知覺之外,是否又建立一位堅固的「我正在感覺」?不必強行否定感受,只需依佛陀所示,檢驗觸覺能否固定歸在手、頭或虛空任何一處。

思惟之後,回到自然清明的正念。姿勢不合宜便調整,身體不適便如實照顧;離座後仍能體貼他人的冷暖、疲勞與病苦,使辨妄之慧轉成柔和慈悲的行持。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手摩頭這樣平常的動作發問,使我明白,自己每天都在感受冷暖、壓力與接觸,卻很少追問那個「我在感覺」究竟從何成立。感受一現前,心便容易把它當成真實的我,又因舒適與不適生起貪求、排拒。修學要從觸受中察見這份我執,而不是只求身體安穩。

佛又逐一破除觸在手、在頭、各自獨立或合成一體等見解,使我明白身觸二處無自性,並不妨礙善護色身。願自己在不適時少增怨惱,在他人病苦時多生關懷;不以空義輕忽因緣,亦不在觸境上堅守常我。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