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3-3)〈鼻香二處與栴檀香氣〉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3-3)〈鼻香二處與栴檀香氣〉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用樹林泉池辨明眼色二處,又以鐘鼓齊鳴辨明耳聲二處。接著請阿難聞鑪中的栴檀香,從一縷人人可以感知的香氣,進一步追問:香究竟從木頭生出、從鼻子生出,還是從虛空生出?
世尊不是要人否認焚香會有香氣,而是藉這三種假設,破除把香塵想成一件能從某處獨立出生、永遠具有固定自體的東西。更深一層,聞香時也不可暗中立起一個不變的「我在聞」。明白鼻與香二處虛妄,才能於氣味的生滅中辨妄,而不離如來藏妙真如性。
【佛語深釋】
[一、少許栴檀香:由現前聞香引入深義]
阿難汝又嗅此鑪中栴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
佛陀請阿難聞鑪中的栴檀香,又舉少量栴檀燃燒,遠近眾人都能聞到香氣的情境。這裡的「一銖」是很少的分量;「四十里內同時聞氣」則是佛陀設問所用的聞香情境。讀到這裡,先掌握他要辨析的關鍵:香氣為何能被許多人感知?能否因此認定香是由某一處獨自製造、整個搬到鼻中的實物?
香氣可以令人愉悅,卻也容易使心追逐。佛陀從平常聞香下手,正要人明白感受雖然現前,仍不可急著將所聞之香與能聞之我安立為究竟實有。
[栴檀]
[一銖]
[二、香從何處生:不是要選一個實體來源]
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栴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佛陀提出三個方向:第一,香是不是從栴檀木獨自出生?第二,是不是阿難的鼻子自己產生香氣?第三,是不是香原本就在虛空裡?
平常我們說「木頭燃燒,所以聞到香」,是在說世間條件;佛陀追問的卻是更深一層:可以把某一種條件單獨認定為香的固定本體嗎?回答這個問題,不能只憑日常說法,還須依佛陀接下來的反證細察。
[三、破鼻生香:鼻子若向外生香,怎能稱為聞香]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氣。
先假定香氣完全由阿難的鼻子自己產生。既說從鼻生,香就該從鼻中向外出;但鼻子並不是栴檀木,為什麼鼻內會自己產生栴檀的香氣?佛陀不是否認鼻根能辨香,而是指出「鼻子本身就是香的獨立出生處」不能成立。
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
這個反問更容易懂:我們稱作「聞香」,意思是鼻根領受、辨認香氣;假使香本來由鼻中向外發出,便成了「鼻子出香」,與「鼻子聞香」的方向相反。把能聞的鼻根與所聞的香塵混成同一件東西,就不能說明兩者的差別。
此處也可反觀修學中的錯見:一聞到清香,便急著認作自身已生特殊功德,甚至把味道當成心性本體。佛陀正要我們不要把鼻根的感受與所對境相混淆。
[四、破空生香:虛空常在,香為何不常在]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鑪中爇此枯木。
再假定香氣原本由虛空自己產生。虛空並不因鑪火熄滅就隨之消失;照這個假設,香氣也應一直存在,何必等待鑪中燃起栴檀木才有香可聞?
佛陀抓住的是兩者不相稱:虛空被假定為常在,香氣卻有出現與止息。不能因香氣充滿周圍空間,便推定虛空本身藏著一份永不消失的香。見香遍聞,不表示空中有一個固定生香的主人。
[爇]
[五、破木獨生香:不可將香氣當成整團煙霧搬運]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
最後檢驗香完全由栴檀木獨自生出的主張。佛陀順著這個假設推問:如果把香質認作木頭燃燒形成、隨煙整體送來的東西,那麼鼻子聞到香時,就應同時接觸到那團煙氣。這是沿著「香是一件固定物,從木頭整個移到鼻中」的想像作反證。
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依佛所設的情境,煙尚未升騰到遠處,遠近的人卻已聞到香。倘香必須是一團看得見的煙,完整走到鼻前才會被聞見,便解釋不了這種情況。佛藉此破除把香塵當成單一、有形、獨立搬運之物的執著。
這不是要人否認栴檀木、燃燒與氣味之間有世間關係,也不宜拿這段問答取代現代對氣味傳播的觀察。木材、焚燒、空氣與鼻根各有條件,不能因此推定其中任一條件獨自具有常住的香體。
[六、嗅與香二處虛妄:不廢聞香,而不立實我]
是故當知香臭與聞俱無處所。即嗅與香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佛陀從鼻、空、木三個方向逐一反證,最後歸結香臭與能聞都無法安立獨立固定的究竟生處。此處「俱無處所」,不是鼻子沒有所在、香木沒有位置,也不是聞不到香;而是不能把能嗅的鼻根與所嗅的香塵,各自立成一件恆常實有的東西。
「香臭」並舉,表明不只清香如此,難聞的臭氣也同樣不可執實。「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是就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究竟義破除實有計度,並不抹除世間香氣顯現所依的條件。知相妄而不墮斷,明性真而不立常我,才符合這段佛語的用意。
[俱無處所]
【破執顯真】
把佛陀的推理連起來,便容易掌握:香若獨從鼻生,便成鼻出香而不是鼻聞香;香若獨從虛空生,虛空常在,香也應常在;香若是木中一團固定實物,必須整團隨煙搬運,便無法說明經中煙未遠及而眾人已聞香的情境。三路反證的目的,不是選出哪一條才是真正的唯一來源,而是破除「一定有一個獨立實有的香體」的錯認。
更進一步,能聞與所聞同樣不可執取為常住自性。香氣現前,可以清楚辨認;香氣散去,也不必追逐。無論香臭,都不在根塵上建立堅固的我與我所,方能由十二處之妄深入領會妙真如性。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聞到檀香或其他芬芳氣味,便急著認定自己得到特殊感應,甚至把香氣濃淡作為修證高下的標準。佛陀借香辨妄,不是教人追求奇異的鼻根境界;以境界判定證量,反而容易增長貪著。
第二種偏差,是讀到香不從木獨生,就以為木材、燃燒、空氣與氣味毫無關聯。佛陀所破的是究竟自性實有,不是否定世間依待而顯的現象。把無自性讀成毫無因果,便偏離中道。
第三種偏差,是只對臭味起排斥,認為自己已懂得不執著香氣。喜香厭臭同樣是對境取捨;只把一端壓住,另一端仍被抓得很緊,尚未看見能嗅與所嗅的根本實執。
【返照自心】
進入佛堂聞到清香,先知道鼻根正辨香氣,再觀察心是否想把香味長久留住。經過不喜歡的氣味時,也先知道臭氣現前,再觀察厭惡是否立即成為責怪與嫌棄。香臭雖不同,心對境界所加的「我要」「我不要」,卻值得細細省察。
聞香時也可以自問:香是否真由鼻子自己生出?虛空一直存在,為何香氣有時有、有時無?一股香氣可以被許多人聞見,是否就證明它是一件可由某處單獨取得的固定實物?藉佛陀的問答檢驗自己的直覺,便不必讓見解只停留在喜惡上。
供香、用香仍可恭敬如法進行,卻不應以香氣的有無判定佛菩薩是否護念;更不因不喜歡的氣味而對他人生惡言。能在平凡聞香中減少貪取、增長謙敬,便是將法義落實於生活。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不刻意嗅聞,也不需要焚香作為必要條件。周圍有氣味,便知道正在聞香或聞臭;沒有特別氣味,也知道當下平常的感受。不刻意追逐芬芳,不以忍受刺激性氣味當成功夫。
接著觀察:香氣現前,心是否生起歡喜與想要保留的念頭?氣味改變或散去,是否跟著失落?遇到臭氣,又是否急於排拒?明白根塵的現前作用,再依佛陀所示簡要思惟:香不能由鼻、空、木其中一端獨立成立,能嗅者也不可被執取為常我。
思惟之後回到自然清明的正念,不在香臭上尋求特殊證量。離座以後,仍能恭敬供養、照顧環境,對人少一分嫌責,多一分柔和,讓辨妄與慈悲相應。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栴檀香遍聞為喻,使我省察:一股香氣本是短暫的感官境界,心卻容易因喜愛而想留住,甚至以為芬芳就是清淨的證明。聞香可以起恭敬心,但不能由氣味立一個常住的香體,更不能將感官上的舒服當成已經破除我執。
佛又逐破香從鼻、空、木獨生,使我明白鼻香二處虛妄,並不是世間全無香臭。修學更應於境界現前時辨明好惡,於香氣消散時不再追逐,於難聞之處也不輕起瞋嫌。願將這份覺察用於恭敬三寶、珍惜供養與善待眾生,使正見真正轉成清淨行持。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