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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3-2)〈耳聲二處與鐘鼓來往〉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3-2)〈耳聲二處與鐘鼓來往〉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開示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先以眼見樹林、泉池,破除眼生色、色生見的執著;接著請阿難聆聽祇陀園中的鼓聲與鐘聲,進一步辨明耳與聲二處。園中鼓聲響起,大眾聽見便來集合;鐘聲再響,眾人也能同時聽聞。這件平常事,卻能顯出我們對「聲音從哪裡來、聽聞在哪裡發生」的錯誤執取。

佛陀提出兩個假設:是聲音像人搬家一樣,從鼓鐘所在之處來到耳邊?還是耳朵離開身體,前往聲音所在的地方?兩種想法都經不起推究。佛陀要破除的,不是鐘鼓能傳聲、耳根能聽聞的世間作用,而是把聲與聽當成各有固定自體、可以獨自來去的實物。明白聽與聲俱無獨立生處,才有由根塵辨妄而明真如的方向。

【佛語深釋】

[一、擊鼓撞鐘:從人人都能聽見的情境開始]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

佛陀要阿難留意祇陀園中的聲音:齋食準備妥當,便擊鼓、撞鐘召集大眾,鼓聲與鐘聲先後響起。這不是少數人才有的特殊禪境,而是僧眾生活中真實而熟悉的事情。

正因每個人都知道鐘鼓一響可以集合,便很少追問:我們口中的「聲來了」,究竟只是方便的說法,還是真有一件完整不變的聲音,從原處搬到耳朵裡?佛陀就從這個容易忽略的分別下手,引導阿難檢驗能聽與所聽。

[祇陀園]

[二、聲來還是耳往:先看清佛陀真正的問題]

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佛陀問阿難:「你想想看,是聲音來到耳朵旁邊,還是耳朵前往聲音那裡?」這是一道用來破除實有執著的問答,不是要人在兩個答案中選出正確的一個。

平常我們說「鐘聲傳過來」,不妨礙日常溝通;然而一旦認為聲音必是一件單獨不變的東西,像旅人從甲地搬到乙地,便會碰到問題。若又認為耳朵真的離身去找聲音,更與親身經驗不符。佛陀就是藉此使人明白:名稱可以方便使用,不必把名稱背後想像的實體當成究竟真實。

[耳聲二處]

[三、破除聲來耳邊:一聲多人共聞,不能當作一人搬家]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

佛陀先拿自己作比方:假定我現在入室羅筏城乞食,就不會同時仍在祇陀林。這是用一個人從此處走到彼處的情形,檢驗「聲音也是這樣從一處搬往另一處」的想法。

比方的關鍵,是先接受對方所執的「單一實物來去」模式,再指出這個模式用在鐘聲上不能成立;並非將聲音與人的身體當作完全相同的物質。

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照那種搬家式的理解,鐘聲既已整個跑到阿難耳邊,就不應還能同時讓目犍連、迦葉和一千二百五十位比丘共同聽聞。然而大眾確實一聽鐘聲便來集合。可見不能把「聲音來了」執成一件固定聲體只會從一處移到另一處的說法。

這不否定世間聲波的傳播,也不主張聲音在物理上不能抵達耳朵。佛陀所破的是聲塵具有獨立自體、如單一旅人一般搬遷的妄想。聽聞有其條件,卻無須另立一個可以獨自來去的常住聲體。

[目連、迦葉]

[四、破除耳往聲處:耳朵沒有離身奔向鼓鐘]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

再換一個方向想:聲音不動,是阿難的耳朵跑去聲音那裡嗎?佛陀又以自己從城中返回祇陀園為例:人到了園中,便不會仍以同一身體留在城中。倘耳朵真像人遠行一樣離開身體,前往鼓聲之處,那麼耳根就不應還能在原處照常聽聞別的聲響。

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阿難先聽見鼓聲,假使耳朵已經整個跑到擊鼓的地方,鐘聲同時響起便不該再被聽見,更難說明園中象、馬、牛、羊等各種聲響也可被辨認。事實上耳根沒有離開身體,卻能聽見不同音聲,因此「耳朵搬到聲音那裡」同樣不能成立。

佛陀不是在說耳根不需要聲塵,或聲塵不須條件便能被聽見,而是藉多種音響破除將能聽之根視為一件可自行奔走的實體。

[五、兩邊都不成立,還有沒有聽聞]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接著佛陀連第三種想法也一併檢驗:假定沒有聲來、沒有耳往,就應全然不能聽聞;可是阿難與大眾的聽聞分明現前。於是不能堅持「不是一件聲音走過來,就是一隻耳朵走過去;兩者都不走,便不可能有聞」這種僵硬的想法。

容易理解的要點是:鐘聲響起,眾人確實聽見;但聽見了,不等於能把聲音或耳朵安立為一件獨立來去的常體。世間有聽聞的現象,究竟卻找不到可以自存的能聽者與所聽物。

[六、聽與音聲俱無處所:破實有,不是破日常聽聞]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佛陀最後歸結:聽聞與音聲這兩處,都不能安立獨立固定的究竟生處。此處的「無處所」,並非指鐘鼓沒有所在、耳朵沒有位置,也不代表大家根本沒有聽見。真正被破除的,是把耳聲各當成一個不依其他條件、自己就能存在的實體。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須依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究竟義來理解,不可以此否定擊鼓有聲、耳根能聞等世間因緣。聲相雖顯而無自性,聞用雖現而不可執為常我;明白這兩層,才能不落實有,也不墮斷滅。

[俱無處所]

【破執顯真】

佛陀的推理可分三步理解:第一,眾人確實聽見鐘鼓,這是不能忽略的現前事實。第二,把聲音當成從鐘鼓處整個搬到一個人耳邊,就無法解釋大眾共同聞聲;把耳朵當成離身奔向鼓聲之處,也無法解釋其他音響仍可同時被聽見。第三,既不能用實物來去解釋,也不能因此否認聽聞現前。聲與聽的作用雖可隨緣顯現,二處卻沒有獨立自體。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佛陀的譬喻誤解成「聲音不會傳播」,拿來否定世間聽覺與聲音的正常條件。佛陀用人往城中、回到園內的例子,破的是將聲當成固定實物來去的執著,不是在否定正常的聲響傳遞。

第二種偏差,是認為聽與聲既然虛妄,就可以不認真聽法、不理會別人說話,甚至任意惡口傷人。無自性並不等於無作用;言語仍能安慰人,也能使人痛苦。明白耳聲二處虛妄,更應珍惜聽聞正法、善護口業的因緣。

第三種偏差,是以為只要四周寂靜,便已離開聲塵與我執。安靜時喜歡無聲,一有雜音便心生煩躁,仍在動靜中取捨。佛陀此處破的是耳聲自性實有,不能僅憑無聲就自認已證真性。

【返照自心】

聽到有人稱讚,心中很快便生歡喜;聽到一句不中聽的話,聲音早已停止,心裡卻可能反覆想起。先看清兩件事:耳朵聽見的是言語音聲,後來長久牽動自己的,往往還有心中不斷增添的解釋與分別。

下次聽到逆耳語,可以先問自己:對方實際說了什麼?哪些是我依舊有印象而另外猜測的?如果只急著守護「我被冒犯」,便會讓短暫聲塵變成持續的怨結。能分清聽聞與執取,便多一分從容。

再依佛陀的問答反觀:我是否把聲音當成完全固定的東西?是否在耳中想像一位永遠不變的聽者?既然聲與聽不能各自成立實體,面對他人言語,也不必讓一時的聲響決定自己的全部心境。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先聽身邊的環境聲音:遠處車聲、近處人聲,或片刻安靜。有聲時知道有聲,聲音止息知道止息,不刻意追逐,也不急於排斥。

隨後簡要思惟佛陀的兩種設問:鐘聲不是一件完整不變的實物,只會搬到一個人的耳邊;耳朵也沒有離開身體、奔往鼓鐘所在。聽聞可以現前,卻不必把能聽與所聽執取為兩個固定常體。

心對某種聲音生起喜愛或煩躁時,只需明白覺察,不跟隨妄念一再增添故事,也不勉強自己變得什麼都聽不見。思惟過後,回到自然清明的正念;離座與人交談時,練習耐心聆聽、審慎回應,使辨妄之慧轉為柔和的身口意行。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鐘鼓召集大眾為喻,使我省察:平日聽見一句話,往往立刻判定其中的好惡,甚至讓已經消失的聲音在心中反覆生起。修行不能只求環境安靜,更要知道心如何抓住音聲,又如何把片刻聽聞轉成人我計較。

佛陀又從聲來耳邊、耳往聲處兩路反證,使我明白不能在耳根與聲塵之間尋找固定的我,也不能因二處無自性便否定言語的善惡影響。願將聞法所學用在聆聽與說話之間,少一些爭辯,多一些體恤,使正見與慈悲一同增長。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