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二(30)〈受陰摩掌與觸受無體重點增釋〉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二(30)〈受陰摩掌與觸受無體重點增釋〉
【增釋導言】
佛陀先以瞪目發勞、晴空妄見狂花,說明色陰不可執取為獨立實體。接著轉入受陰,所取譬喻更貼近身體:一人手足安穩、百骸調適,原無特別違順之感;他無故將雙掌在空中相摩,掌間便顯現澀、滑、冷、熱等觸覺差別。佛循「從空來」與「從掌出」兩種主張詰問,先以觸掌何不觸身破空來,再以若掌自出何必待合、觸若往來應可知蹤跡等反證破掌出,歸結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譬喻要破除的是將一時觸受立成可由虛空或手掌取出的固定實體;並未否定摩擦、體溫、身體感覺與苦樂領納在世間確有條件。應依此辨明受蘊如何成為我執所依,而不以深法輕忽身體及眾生苦受。
[一、手足宴安百骸調適:身心原無特別違順]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
佛設譬喻時,先說一人手足舒適、周身調和,並無正在受苦或特別追逐快感的情況。這是理解雙掌相摩的起點:觸受尚未被一個額外的動作顯著引發,身體處於平穩狀態。「宴安」與「調適」表現譬喻中的安穩,不等於此人已入禪定、遠離生死,更不能當成病苦全無的證悟標誌。受陰的觀察須從有情實際的領納經驗入手;身體感受有舒緩與不適,卻常因條件變換而轉移。佛先安排平穩的身體,後讓阿難看到摩掌帶來的差別,使人明白感受並不是一件早已放在身內、時刻保持同一面貌的固定物件。
[手足宴安]
[百骸調適]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將身體舒適直接當作解脫,容易在不舒服時生起失落與恐懼;一味尋求全無感覺,又可能把昏沉麻木誤認為寂靜。佛以安穩作對照,是為顯示受的變化,不是要求人壓抑知覺。
【自我修學觀照】
安坐片刻,觀察手、足、肩頸與呼吸是否平穩,知道舒適也是可變的感受。需要休息或調整姿勢便妥善照顧,不因片刻安適自認已通達受陰。
[二、忽如忘生性無違順:中性感受也不可執為常住]
忽如忘生性無違順。
世尊進一步描述,這人安穩得彷彿忘卻身體存在,當下沒有顯著的順意或違逆。它不是身體真的消失,也非心識已滅,更不是把全部知覺斷盡的境界。佛以「無違順」顯示感受並不總是強烈的苦與樂;平淡、未被特別注意的領納,同樣屬於修學受陰時不可略過的部分。世間人常因歡喜而貪取,因疼痛而排拒,對沒有明顯刺激的狀態又容易忽視,於是以為只有強烈感受才值得觀照。佛從不苦不樂的平穩狀態立喻,讓弟子接著辨明澀滑冷熱如何因新條件出現;不應將暫時的無違順當作永恆真我或究竟涅槃。
[無違順]
[不苦不樂受]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因暫時沒有苦樂便自認已超越受陰,容易忽略感受仍會因條件轉變;又強求「完全無感」,可能使禪修淪為壓抑身心,而非清明正觀。
【自我修學觀照】
日常沒有特別喜怒時,也留意身體的接觸、溫度與心中安穩。知道平淡並非空白,練習不追逐強刺激,也不把中性感受據為不變的我。
[三、二手掌於空相摩:有動作因緣,不等於有固定觸體]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
譬喻中的人並非先被外物擊觸,而是自己將兩隻手掌在空中互相摩擦。「於空」交代動作發生的所在,兩掌相摩則是眼前可辨的動作與身體條件。這一安排很重要:世間層面確有接觸、壓力、動作與溫度的變化,佛並沒有取消它們;但從這些條件會引出感受,不能立刻推論有一件名為「觸」的獨立物體,原本藏在空中或手掌裡,等待被放出來。阿難將由此看見,受的現起與因緣相關,卻無須再設想一個可以搬運、出入的固定觸體。手掌相摩只是法義譬喻,並非叫人反覆用力搓磨或追求異常感受的修法。
[二手掌於空相摩]
[相摩]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把兩掌摩擦所得的暖意當成特別的禪定成就,容易追求刺激;因聞觸受虛妄便否認摩擦、壓力與體溫的客觀作用,也混淆世俗因緣與究竟法性。
【自我修學觀照】
日常洗手或拿取器物時,覺察接觸、用力與溫度變化即可,不刻意造成疼痛或過度摩擦。分清當下的感覺與心中對它的喜惡評價。
[四、澀滑冷熱諸相:由觸而領納,受陰不只是皮膚知覺]
於二手中妄生澀滑冷熱諸相。
兩掌相摩,澀、滑、冷、熱等差別便彷彿從雙手中出現。這些可感的相,展示同一雙手在動作前後有不同的觸覺經驗:有時摩擦粗澀,有時相對滑順,冷暖之感也可隨接觸情形改變。佛說「妄生」,並不宣稱人沒有真正感到冷熱,更不要求把燙傷、疼痛等危險當作不存在;他所破的是將每一種顯現的觸相看成獨立、永恆、可以由某處搬運而出的實體。受陰在佛法中關乎對苦、樂與不苦不樂的領納,觸覺可以成為受生起的重要條件,但兩者不能完全混成同一名稱。佛以可知可感的觸相帶領阿難觀受,使學人看到感受雖現前,卻不應因此建立一個不變的受者與受物。
[澀滑冷熱]
[觸與受]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把任何身體感受都當作佛性本身,容易執著舒適而厭惡不適;反過來,把受陰虛妄解作痛楚完全沒有意義,可能漠視疾病與他人的苦受。
【自我修學觀照】
留意握杯、洗手或坐椅時的溫度和觸感,知道它們能變化。感到疼痛便作適當照顧,不以「都是幻相」否認身體發出的訊息。
[五、受陰亦復如是:觸相是喻,苦樂領納是修觀重點]
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世尊由摩掌所現的各種觸覺,正式收歸受陰的辨析。五陰依次為色、受、想、行、識;先前已藉晴空狂花說色陰虛妄,現在則以澀滑冷熱的顯現,指出領納苦樂與中性感受也不應執取為獨立自性。「亦復如是」是兩陰同樣不可被實體化,不代表色與受全然相同:色關乎形色身物,受則著重身心對境的領納。阿難若只觀身體形貌無常,卻仍將「我此刻快樂」「我永遠受苦」當成堅固的自我,便漏失受陰的深觀。受可隨條件而起,對受的貪愛與排拒也可被認識、調伏;佛以身體譬喻使觀照落在平日可體驗之處,而非停在抽象空義。
[受陰]
[色陰與受陰]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因受陰虛妄便否定他人身心痛苦,會傷害慈悲;因受陰被列在五蘊中,就認為自己的情緒必定永不改變,也會失去對治煩惱的信心。
【自我修學觀照】
感到歡喜時知道樂受,不舒服時知道苦受,平淡時也知道無明顯苦樂。不急於抓牢或推開感受,先選擇不傷己傷人的適當回應。
[六、幻觸非空來、非掌出:兩端實體來源都待檢驗]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
佛將澀滑冷熱稱為幻觸,並先明示兩種固定來源都不能成立。說「從空來」,便把空曠之處當成藏有某種觸感、能送出冷熱的實體;說「從掌出」,又把雙手當作裝有一件觸物、可將它放出的容器。摩掌確有物理條件,觸覺也確有身體經驗;但是依條件顯現,不等於真的有某個完整觸體從空間或手掌搬到感受者身上。這與色陰空花的「非從空來,非從目出」前後呼應:佛並不是否定緣起,而是藉出入模型的矛盾,遣除把幻相當作物件的妄認。若忘了這個分際,便可能只聽見「非因緣」,卻忽略整個譬喻正在展示手掌相摩的因緣。
[幻觸]
[空來與掌出]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聽到「非從空來、非從掌出」便認定觸覺沒有任何條件,會混淆究竟無自性與世間有緣起;另把觸相當成神祕能量從手掌飛出,則又建立了佛所破的實體想像。
【自我修學觀照】
觀察接觸物品時的感覺及條件,不急於給感覺畫出一個會飛出飛入的形體。心有疑問可依完整佛語聞思,不以奇異想像代替正見。
[七、若空來何不觸身:同一虛空不能任意選擇掌心]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
佛先就「從空來」作反證。觸感真若是虛空送來的一件東西,既然能碰觸兩掌,為何不直接接觸全身其他部位?虛空並非只圍繞兩手掌而不在手臂、肩背四周;若將冷熱澀滑的出現全歸空間本身,就無法解釋何以此時觸受集中在相摩處。這個反問凸顯具體接觸條件的重要,不是主張人全身永不會感到冷熱,也不是設立虛空有能力、只是偶然沒有碰觸全身的學說。佛要阿難親自察知:所緣所在和受相所現的位置,須依實際條件辨明;不能將空曠之處安立成主動發送感覺的實體來源。
[觸掌何不觸身]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把「何不觸身」當成某種特殊感應只會選中手掌的神祕證明,會與佛的反證方向相反。因兩掌有受便斷言虛空本身會產生知覺,也是在不必要地物化空間。
【自我修學觀照】
手握水杯時,分辨掌心接觸杯壁與手臂未直接接觸杯壁的差別。承認觸受依部位與條件而現,不把那份感覺想成虛空有意送來的禮物或懲罰。
[八、虛空不應選擇來觸:破把空間當成有意志之物]
不應虛空選擇來觸。
佛進一步指出,不應認為虛空自行選擇兩手掌前來觸碰。這一句將前面的反證推至根源:主張幻觸從空而來,還暗藏著把虛空當成能挑選對象、能決定觸感出現位置的實體。可是空曠本不具有這種心意,既非能觸者,更不是可以自主差遣的神靈。兩掌相摩後有感覺,是依具體身體動作與觀看、領納的條件而現,不能反過來賦予虛空人格化的意志。佛在此並非要求弟子以現代科學取代法義,而是以最直接的常理辨破妄立主宰。修行者也應警覺,感受一來,便猜想必有看不見的力量專門賜予或責罰自己,往往會增長恐懼與依附。
[虛空選擇]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把忽然生起的冷熱觸感解作外界神祕力量有意選中自己,容易失去對現實條件的辨明;也可能將生活中的不適全歸不可知的支配者,忽略必要的照護。
【自我修學觀照】
心中因某種感受生出不安時,先檢查溫度、姿勢、活動及身體狀況。尚未了解的原因可以求證,不急著想像空間或天地有意針對自己。
[九、掌若自出何須待合:反證觸體不是掌內藏物]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佛轉而檢驗「從掌出」。幻觸若原本就像物品般存於手掌內,想要出現時便不須兩掌相合、摩擦才顯現。可是譬喻恰以雙掌相摩作為觸覺變化的轉折;沒有那個動作,便不能依同樣方式說明新生的澀滑冷熱。這顯示手掌不是裝有固定觸體的袋子,摩擦也不是打開袋口、放出藏物的機關。佛在破除獨立實體的「掌出」之執,並未否定手掌皮膚、溫度、壓力與知覺作用確實相關。修行觀受也是如此:苦樂可以依因緣現起,卻不因此證成內心早有一件完整的苦物或樂物,永遠等待某件事將它釋放出來。
[應非待合]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將摩掌所得暖意當成某種固定物質從手中排出,便可能執著尋求強烈刺激。反過來,誤解佛為否定手掌觸覺及其生理條件,亦未分清法義層次。
【自我修學觀照】
比較兩掌未接觸與接觸物品時的感覺,知道其有不同因緣。無須反覆大力搓手,也不追求某種必須從掌心釋放的神奇體驗。
[十、合則掌知離即觸入:妄立觸體便須承認其往返]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即觸入。
佛繼續沿著掌出之論追問。若觸是一件實在由手掌送出的物體,那麼兩掌相合時,應是它出來而被掌所知;兩掌分離時,這件東西又應返回掌中。如此便將「接觸而有觸覺、分離而感受變化」改寫成「某物在手掌裡出入」的模型。可是受相的生起與止息可以依接觸情況說明,並不需要假設另有一個觸體沿身體往返。佛的推理並非否認接觸、分離會使感受不同,也不是要人真的尋找一條觸覺進出的通道;他是借假設的後果,讓阿難看清把幻觸物體化所造成的矛盾。
[合則掌知]
[離即觸入]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把佛假設中的觸之出入看成真有能量循路徑流動,容易把反證語句誤當神祕修法。另一端是因見出入不能成立,就否定實際接觸造成的感覺變化。
【自我修學觀照】
拿起、放下日常器物時,知道接觸與離開會改變感覺,不另外幻想有個完整觸體在掌心來回穿行。將正念放在如實知覺與合宜動作。
[十一、臂腕骨髓應知蹤跡:實體進出必有可說明的途徑]
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跡。
承接「離即觸入」,佛再問:觸若是一件進入手掌的實物,沿途經過臂、腕、骨、髓,理應能指出其進入時的蹤跡,也應有相應的覺知。這是順著對方將觸受當物體的主張推演,不是要求用身體每個部位檢測同一種摩擦感,更不是聲稱骨髓具有與掌心相同的觸覺功能。佛用臂腕骨髓作逐層追問,使阿難看見:被假設成在體內往返的觸體,既沒有可安立的實物形貌,也沒有可說明的進出路徑。真正須辨明的是掌間觸感隨接觸條件改變,不等於有一件額外實體穿越筋骨。此處仍應承認人的身體知覺具有複雜生理條件,不能由佛法反證武斷否定身體作用。
[臂腕骨髓]
[入時蹤跡]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把這段當成可以否定神經、皮膚或疼痛生理機制的證據,會超出佛所作的譬喻。反過來,以為必須在身體裡尋找神祕觸體的通道,也被原先的錯誤前提牽引。
【自我修學觀照】
手腕或手臂不適時,依實際身體狀況休息與求助。研經則分清佛的「觸體往返」反證,與醫學上身體如何傳遞感覺的不同研究問題。
[十二、有覺心知出入,何須另立身中往來之物]
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
佛進一步把假設推至覺知本身:真有觸體在掌中出入,就應有能明確知道它何時出、何時入的覺心;而觸又變成一件另外在身體中往返的物體。如此本來簡單的掌摩經驗,被增添了「出入的東西」與「專門監看出入的心」兩個可執取的實體。佛反證的用意,正是防止把能知與所受各自固定化,再讓兩者在身內相互搬運。普通身心確能覺察觸覺變化,但覺察到溫熱轉冷,不表示有一塊名叫暖的東西從身內離開;感到摩擦停止,也不代表能夠看見某個觸體返回骨髓。由此觀受,可少一分對苦樂的實有取著,不必把每次感受都化成另一個能支配自己的常住物件。
[覺心知出知入]
[身中往來]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因感到熱或冷便設想有特殊觸物在身體穿梭,容易增長對感受的恐懼與迷信。再造一個永遠監控所有感覺的內在主人,亦可能轉入細微的常我執。
【自我修學觀照】
冷暖變化時,知道自己正有感受,不急為它建立移動路線或固定主人。能改善環境就妥善調整,不能立即改變時則溫和安住正念。
[十三、何待合知要名為觸:受陰虛妄非因緣非自然]
何待合知要名為觸。是故當知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世尊最後反問:觸若原本就是可在身中出入的一件實物,又有覺心隨時知道其出入,何必非待兩掌相合才把它稱作觸?這使整套「掌內藏觸、摩掌放出、分離返入」的說法失去根據。佛據此開示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此結語必須依前面完整反證理解:不是宣稱觸覺不受摩擦、壓力與身體條件影響,而在於究竟真如不能被定為某個因緣所造的獨立觸體,也不能被說成原已自存於掌心或虛空的常物。受陰因觸而有苦樂捨的領納,依世俗條件確可顯現,卻不值得被抓作固定的我與我所。佛由色陰空花進入受陰幻觸,使學人看見「感覺正在發生」與「感覺必有獨立自性」的差別;接下來對想陰的醋梅、懸崖設喻,將由感受轉入思想取相的辨析。
[何待合知]
[受陰虛妄]
[非因緣非自然性]
【誤解此義的修學障礙】
將「受陰虛妄」當成身體疼痛不存在、他人受苦不須照顧,會傷害慈悲;因「非因緣」便否認摩掌的條件,也是忽略佛自設的譬喻。以聽懂一句深法自稱已斷盡苦樂我執,仍須防止我慢。
【自我修學觀照】
苦受現前時如實認識並妥善照護,樂受現前時珍惜而不求永久佔有,不苦不樂時亦不失正念。從感受所帶出的貪取與排拒觀察習氣,將理解落實於持戒、忍辱與助人。
【修學觀照】
可由三種感受練習。先觀手掌接觸器物、皮膚感覺冷暖與身體承受壓力,辨明觸受依條件而現,不將澀滑冷熱當作能從身內進出的實物。其次觀樂受,遇到讚美、舒暢與美好境界,知道歡喜可以生起,卻不必立即抓住,希望它永遠保持;再觀苦受,遇到疼痛、疲倦或不如意時,先做合宜照護與改善,避免以瞋心延長苦惱。平淡時也維持正念,不將無感或麻木當成證悟。最後觀照對受的反應:苦樂雖有世間作用,卻不應令自己傷害他人。能善護身口意、尊重受苦者、少一分佔有與排斥,便是將受陰之辨化為修行。
【靜坐思惟】
端身安坐,呼吸自然,使手掌安放舒適,不必反覆相摩求取特殊感覺。知道衣服與身體接觸,知道座位的承托,感到冷暖或輕重,也只如實覺察。舒適現前,不急於延長;不適現前,先分辨是否需要換姿勢、休息或照顧身體,不以強行忍受證明修行。感受稍轉,觀察心中是否立刻生出「這個快樂必須留住」「這個苦永遠屬於我」的判斷;知道那是隨受而起的分別,不必追隨。憶佛破幻觸空來、掌出,提醒自己不將每一個觸受想成身內往返的實體,也不否定其世間條件。身心平穩時不妄稱證果,離座仍應善待眾生,對他人的疼痛與困難保有真切悲心。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 [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 [不增不減]
【慧照心得】
佛以雙掌相摩而有澀滑冷熱的平常動作,令我看見自己對身體感覺的執取何等深重。舒適時總希望它不要改變,稍有不適又急於將它視為全部的苦,於是受相才現前,心中已有更多貪取與排斥。佛問觸若從空而來何不觸身、從掌而出何須待合,使我明白感受可以有條件,卻不必把它當成一件永遠屬於自己的實物。願我在受相現前時多一分清明,該照顧身體便妥善照顧,不在樂受中放逸,也不因苦受而生惡語。
更使我反省的是,佛連觸體在身內往返的蹤跡都逐項追問,不容弟子只憑一個似乎合理的名稱便停止思惟。我讀經時有時也以為自己知道「受陰虛妄」,實際遇到別人的病苦,卻未必立即生起願意陪伴的慈悲。若把無自性誤解成無須理會有情的感受,便已背離佛說法的救苦之心。願我對苦者先有真誠關懷,對身心問題仍求適當照護;對於受陰的深義,則繼續依教觀照,不以一時知解假作圓滿證量。
願我與一切有情,蒙佛慈悲開示,於澀滑冷熱及苦樂諸受不妄執取為不變之我,於現前身體因緣不生輕慢;願知受而不隨受造惡,見苦而能以慈悲扶助,於平淡之境仍守清明正念。願依如來藏妙真如性之教,勤修戒定慧,轉化貪瞋與我執,使身口意日益清淨,續修想、行、識三陰正觀,同趣無上菩提。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