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上一頁閱讀原典
T0212・出曜經

《出曜經》卷十七(13)〈無害拒欲遭誣・誤信邪師造殺業〉

學僧 釋慧照

《出曜經》卷十七(13)〈無害拒欲遭誣・誤信邪師造殺業〉

【原文與白話】

人前為過 後止不犯 是照世間 如月雲消

人從前雖有過失,後來止息、不再重犯,便能照亮世間,如同雲散以後月亮顯現。

[改過]

昔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彼時去國界不遠有梵志子。名曰無害。常追逐師友。讀梵志經典。

從前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離國界不遠,有個婆羅門青年,名叫無害,常隨從師長、朋友,讀誦婆羅門的經典。

[梵志]

所事師者耆舊長老。年過八十所納妻婦。年幼少壯顏貌端正。女之禮節威儀備舉。無害梵志子亦復端正丈夫姿顏世無雙比。

他所奉事的老師,是年高資深的長者,已超過八十歲;所娶的妻子年輕,容貌端正,婦女應有的禮節、威儀都具備。無害這位婆羅門青年也相貌端正,男子的容姿在世間少有可比。

時彼女人婬欲熾盛。即捉梵志子無害手。吾敬卿德欲與情交宜可爾不。無害聞之。以手掩耳我寧喪命終不敢聽。

當時那位女子欲念熾盛,便抓住無害的手說:我敬重你的德行,想與你交合,可以嗎?無害聽了,用手掩耳說:我寧可喪命,也終不敢答應。

女答之曰。夫人飢渴給以食飲豈不篤意耶。我今婬火熾盛。須卿婬水滅之。豈不適我情耶。設當由汝喪我命根者。於此經典何用學為。

女子回答:人飢渴時,給他飲食,難道不是厚待他嗎?我如今欲火熾盛,需要你以男女交合來熄滅,難道不是順我的心意嗎?假如因為你而使我喪命,你學這些經典還有甚麼用?

[不邪淫]

無害答曰。我從母意犯梵志法死入地獄。豈不枉乎。時彼無害自抴走出門外。

無害回答:若我順從您的心意,違犯婆羅門的法,死後墮入地獄,豈不冤枉嗎?於是無害抽身離開,跑出門外。

時梵志婦蓬頭亂髮以土自坌。裂壞衣裳坐地號哭。長老梵志行還見之問其婦曰。誰取汝打撲乃爾。婦答梵志是汝親信弟子。

那位婆羅門的妻子於是披頭散髮,用泥土塗身,撕破衣裳,坐在地上大聲哭號。年老的婆羅門外出回來,看見後問妻子:誰打你,竟成這樣?妻子回答:就是你親信的弟子。

梵志聞已內自思惟。吾今不宜彰露此事。彼人備聞害我不疑。當以權宜微以誘進乃獲其身斷其命根。

婆羅門聽後,心裡想:我現在不宜公開這件事;他若完全知道,必會害我。我應暗中設法,漸漸誘導他,才能取得他的性命。

即呼梵志子而告之曰。汝前後已來。所學咒術皆悉備具無有缺漏。然當選擇良日祭祠諸神咒乃得行。

他便叫來無害,告訴他:你前後所學的咒術,都已完整具備,沒有缺漏;但還應選擇吉日,祭祀諸神,咒術才能發揮效用。

[邪師]

左手援楯右手援劍。詣彼要道嶮路值人斬之。數滿千人而取一指。如是成鬘咒乃得行。

你要左手持盾、右手持劍,到交通要道與險路,遇人便殺,從每人取下一指,直到滿千人;這樣串成指鬘,咒術才能生效。

是時弊魔復遣鳩槃荼鬼。衛護其人使得行惡。斷絕人路無復行人。漸漸乃至闍梨違尼園中。人民丘曠舉國被災。又少一指不充其數。

當時惡魔又派遣鳩槃荼鬼,護持他,使他得以作惡。他阻斷道路,使人不敢通行,漸漸來到闍梨違尼園中;人煙凋敝、地方荒涼,全國遭受災害。他所集的手指仍少一根,尚未滿數。

[鳩槃荼]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檢視一項自己因權威、關係或承諾而接受的要求,確認它是否涉及傷害、欺瞞或越界;若不相應,就清楚拒絕,必要時請可信任者協助。

【慧照心得】

守界與辨師都須正見

無害起初知道拒絕越界,後來卻因信師而造殺業,提醒修學不能只守某一個分際,卻放棄對教導本身的辨察。

受誣不能成為報復的理由

師長未查明事實便以怨恨誘人作惡,使許多人受害。處理是非時,若讓怒意作主,傷害便會超出眼前的衝突。

學僧 願遠離我慢邪見,親近正法善友,遇過能改,知惡能止;與諸法親同修慈悲智慧,同護眾生,同趣清淨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