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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12・出曜經

《出曜經》卷十一(7)〈死亡刑罰為警策・自作惡業自受報〉

學僧 釋慧照

《出曜經》卷十一(7)〈死亡刑罰為警策・自作惡業自受報〉

[原文與白話]

時閻羅王以此第三天使教誡已。次以第四天使重教誡之。汝頗見第四天使不。對曰不見。王問罪人。云何男子。汝在人間經過城郭郡縣村落。見諸男女有終亡者。或死經一日二日乃至七日。身體[月*逢]脹膿血流出。或為烏鵲虎狼所見噉食。汝見不耶。罪人報曰。唯然見之。

閻羅王以第三位天使教誡後,再用第四位天使重加教誡:你曾見過第四位天使嗎?罪人回答:沒有看見。王問:男子,你在人間經過城郭、郡縣、村落,見過男女死亡,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或七日後,身體腫脹,膿血流出,或被烏鵲、虎狼啄食、吞食嗎?你見過嗎?罪人回答:是的,見過。

[死隨念]

云何男子。汝何不作是念。於現法中其事如此。當自謹慎淨身口意修諸善法。罪人報曰。處在人間放逸自恣愚不識真。本我所造今受其殃。王告罪人。如卿所說。卿本自造今當受報。使放逸人知禁制難犯。汝所作罪。亦非父母兄弟五親沙門婆羅門所造亦非諸天世人教卿使作。

王問:男子,你為何不這樣想,現世的情況如此,應當謹慎,清淨身口意,修習各種善法?罪人回答:我在人間放逸自恣,愚癡而不識真理;本來是我所造,現在承受災殃。王說:如你所說,你自己造作,現在應受果報,使放逸者知道禁制不可輕犯。你所作罪業,不是父母、兄弟、親族、沙門、婆羅門所造,也不是諸天或世人教你去作。

時閻羅王以此第四天使教誡已。次以第五天使重教誡之。汝頗見第五天使不。對曰不見。王問罪人。云何男子。汝在人間經過城郭郡縣村落。見諸男子偷盜作賊為王所縛。或截手截腳或截耳截鼻或生剝其皮或拔頭筋或以鋸鋸頸或以長橛刺臗從口出或融銅灌身或支節解其形或倒懸於樹。

閻羅王以第四位天使教誡後,再用第五位天使重加教誡:你曾見過第五位天使嗎?罪人回答:沒有看見。王問:男子,你在人間經過城郭、郡縣、村落,見過男子偷盜作賊,被國王拘捕嗎?他們或被截手截腳、割耳割鼻、生剝皮膚、拔出頭筋、以鋸鋸頸,或以長木樁從臀部刺入、穿出口中,或被熔銅灌身,或肢節被分解,或倒吊在樹上。

經於七日以箭射殺。或生革絡頭反縛野地上棄之曠野。或開腹抽腸以草充之。汝為見不。對曰。唯然見之。

經過七日,又以箭射殺;或以生皮纏頭,反綁後棄置在野地;或剖開腹部、抽出腸子,再以草填入。你見過嗎?罪人回答:是的,見過。

云何男子。汝何不作是念。於現法中其事如此。當自謹慎淨身口意修諸善法。罪人報曰。處在人間放逸自恣愚不識真。本我所造今受其報。王告罪人。如卿所說。卿本自造今當受報。使放逸人知禁制難犯。汝所作罪。亦非父母兄弟五親沙門婆羅門所造。亦非諸天世人教卿使作。

王問:男子,你為何不這樣想,現世的情況如此,應當謹慎,清淨身口意,修習各種善法?罪人回答:我在人間放逸自恣,愚癡而不識真理;本來是我所造,現在承受果報。王說:如你所說,你自己造作,現在應受果報,使放逸者知道禁制不可輕犯。你所作罪業,不是父母、兄弟、親族、沙門、婆羅門所造,也不是諸天或世人教你去作。

[不害]

時閻羅王以此第五天使教誡已。即以罪人付獄卒。將詣鑊湯所隨罪輕重。使入百三十六鑊湯。經歷劫數受苦難量。是故說曰欲避何益也

閻羅王以第五位天使教誡完畢,便把罪人交給獄卒,帶到滾燙的大鍋處,隨罪業輕重,使他進入一百三十六種鑊湯之中,經歷長劫,所受痛苦難以計量。因此說「欲避何益」。

[懺悔]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選一件尚能補救的過失,完成一項具體修正:歸還不當取得的物品、停止傷人的言語,或向受影響的人說明並補救。睡前提醒自己:修善的時間就在今天。

【慧照心得】

念死亡,要更珍惜活著的因緣。

我願不把死亡只當作別人的事;能道謝、能道歉、能行善時,便及時去做。

止惡的責任,須由自己承擔。

我願不因隨眾而失去分辨,也不以別人的錯誤替自己辯護;有過便改,能護便護。

學僧 願念無常而不放逸,知過即改、止惡行善;願一切眾生遠離傷害,同得安穩。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