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上一頁閱讀原典
T0212・出曜經

《出曜經》卷十(3)〈三業止惡修善離漏〉

學僧 釋慧照

《出曜經》卷十(3)〈三業止惡修善離漏〉

[原文與白話]

身棄惡行 及口惡行 意棄惡行 及諸穢惡 身棄惡行者。捨身惡行永滅無餘。是故說曰。棄身惡行也。及口惡行者。口所宣說不陳惡法亦莫布現惡事。是故說曰。及口惡行也。意棄惡行者。意不念諸不善法不生害心於眾生類。是故說曰。意棄惡行也。

身體捨棄惡行,言語也捨棄惡行;心意捨棄惡行,以及一切污穢過惡。身體捨棄惡行,就是捨離身體的惡行,永遠滅除,不留餘分。因此說,捨棄身體惡行。言語也捨惡,就是不說惡法,也不散布惡事。因此說,言語也捨惡。心意捨惡,就是不想不善法,不對眾生生起加害心。因此說,心意捨棄惡行。

及諸穢惡者。諸外不善法與意并者。既不自利又不利人。盡當求滅不令使生。是故說曰。及諸穢惡也 身修善行 口善亦爾 意修善行 無欲盡漏 身修善行者。身不造惡行。身行有三。不殺生。不盜。不婬劮。修此三業正其身行供養佛法及眾僧。掃灑補治故壞塔寺。是故說曰。身修善行也。

至於一切污穢過惡,是外在不善法與內心相應,既不能利益自己,也不能利益別人,都應求其滅除,不使生起。因此說,以及一切污穢過惡。身體修習善行,言語同樣修善;意念修習善行,離欲而盡除諸漏。身體修善,就是不造惡行。身行有三種: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修這三種善業,端正身行,供養佛、法與僧眾,掃灑、修補破損的塔寺。因此說,身體修習善行。

口意亦爾者。口有四過。不妄語不麤言不鬥亂彼此不綺語。讚歎說佛功德歎法及比丘僧。承事父母師友長者。是故說曰。口善亦爾也。意修善行者。意有三過。不生嫉妒恚癡邪見。但生眾善功德不隨倒見墮邪部界。是故說曰。意修善行也。

言語和心意也同樣修善。口有四種過失,應不妄語、不說粗惡話、不挑撥彼此爭鬥、不說綺語;讚歎佛的功德,讚歎法與比丘僧,奉事父母、師友、長者。因此說,言語也修善。意念修善,意有三類過失,應不生嫉妒、瞋恚、愚癡邪見,只生善法功德,不隨顛倒見而墮入邪見的類別與境界。因此說,意念修習善行。

[十善業]

無欲盡漏者。無欲之人無量曠大無限之用。盡漏者諸陰蓋持入不復。興起是故。說曰無欲盡漏也 身修善行 口意亦爾 於今後世 永生善處 身修善行者。問曰。上己身修善行有何不及復更重演。報曰。如來所化受教若干。或有欲廣聞其義。或有欲略說旨要。略旨要者粗舉五陰苦形。

離欲盡漏,就是離欲之人的心廣大無量,作用不受局限;盡漏,是諸陰、蓋、持、入不再興起。因此說,離欲盡漏。身體修習善行,言語、心意也一樣;今生與後世,長久生於善處。問:前面已說身體修善,有什麼不足,又再重說?答:如來所教化的人,所需教導各不相同,有人想詳細聽聞義理,有人想簡要聽聞要義。簡說要義,便概括指出五陰苦身。

[五陰]

欲廣聞其義者。一一斷別身口意行。各隨次第以其事類證而解之。復有欲聞廣說略說。是故如來廣演此偈如所說。身修善行者是謂廣說。口意亦爾者是謂略說。如來觀前眾生意之所樂。便演其義令得受化。亦使受化人所願充滿。凡諸善行饒益眾生多所成就。

想詳細聽聞的人,就逐一分辨身、口、意行,依次引用相應事例證明、解釋;又有人希望廣說與略說都聽。因此如來詳演此偈:說身體修善,是廣說;說口、意也同樣,是略說。如來觀察面前眾生心意所好,便解說相應義理,使其得到教化,也使受教者的願望滿足。各種善行利益眾生,成就很多善事。

是故說曰。身修善行口意亦爾。於今世至後世長夜受樂食福無窮永生善處。受福有二俗福無漏福。是故說曰。永生善處也

因此說,身體修習善行,言語、心意也一樣。從今生到後世,長久受樂,享用福報無盡,長久生於善處。福有兩種:世俗的福與無漏的福。因此說,長久生於善處。

[無漏]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各檢查一項身行、言語、心念:是否傷害、是否欺誑、是否嫉妒。發現一項便停止一項,再做一件護生、誠實或隨喜的善事。

【慧照心得】

意不念諸不善法

善行不能只留在外表,還要照顧內心的動機。

受福有二俗福無漏福

修福使善緣增長,離漏仍須智慧與實修,兩者不可混稱。

學僧

願善護身口意,不隨瞋慢造作傷害;願以聞思修行增長正見,與諸法親同修清淨善行,同趣離苦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