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雜譬喻經》卷一(11)〈新嫁女守信感化四人・護持他物感得不失福報〉
《舊雜譬喻經》卷一(11)〈新嫁女守信感化四人・護持他物感得不失福報〉
一位即將出嫁的女子,為了履行取回橘子的承諾,先後得到丈夫、盜賊、食人鬼與童子的成全。一位母親因過去世誠實保管眾人財物,今生感得財物不失的福報。另有一位男子為離越建造簡陋住所,命終後獲得殊勝天宮。三段因緣使我們看見,守信、誠實與布施,都是從日常行為中培養的善根。
(二六) 昔有一女行嫡人。諸女共送。於樓上飲食相娛樂。橘子墮地。諸女共觀。誰敢下取得橘來。當共為作飲食。
過去有一位女子即將出嫁,許多女子一同為她送行。大家在樓上飲食聚會,彼此歡樂。
聚會時,一顆橘子掉落地面。眾女子便相互詢問,誰願意下樓取回橘子,大家就共同為她準備飲食。
誰敢下取得橘來。當共為作飲食。
眾女子以準備飲食作為約定,鼓勵有人下樓取回橘子。事情原本十分簡單,卻因接下來的承諾,成為考驗誠信的重要因緣。
當嫁女便下樓。見一童子已取橘去。女言童子。以橘相與。童子曰。汝臨嫁時先至我許我還橘。不爾不相與。女言諾。童子便與橘。
即將出嫁的女子下樓尋找橘子,卻看見一名童子已經將橘子取走。
女子請童子將橘子交給自己。童子提出條件:女子出嫁時,必須先到他那裡,履行這項約定,他才願意交出橘子。
女子答應了童子的要求,童子便將橘子交給她。
汝臨嫁時先至我許我還橘。不爾不相與。
童子提出的要求,與橘子本身的價值並不相稱。女子卻沒有隨意答應後便忘記,而是將這句承諾放在心上。故事由此顯示,守信的考驗有時並不在重大事情,而在一個看似微不足道的約定。
女得持還。眾人共作飲食。送女至夫所。女言。我有重誓。願先見童子。還為卿婦。夫便放去。
女子取得橘子後返回樓上,眾人依照約定為她準備飲食,之後又送她到丈夫家中。
女子向丈夫說明,自己先前曾經立下重要誓約,希望先去見那名童子,履行承諾之後再回來做他的妻子。
丈夫聽後,允許她前往。
我有重誓。願先見童子。還為卿婦。
女子沒有隱瞞先前的約定,而是坦誠告訴丈夫,並請求他的理解。丈夫也沒有因疑慮而立即阻止,使她有機會履行承諾。
出城逢賊。女向賊求哀。我有重誓當解。賊放去。適前逢噉人鬼。女叩頭願乞解誓。鬼放去。
女子離開城中,途中遇見盜賊。她向盜賊懇求,說明自己尚有重要誓約需要完成,希望對方讓她先去履行承諾。
盜賊聽後,便放她離開。
女子繼續前行,又遇見食人鬼。她向食人鬼叩頭請求,希望能先完成誓約。食人鬼也允許她離去。
我有重誓當解。賊放去。
女子遇到盜賊時,沒有放棄原先的承諾,而是如實說明自己的心願。盜賊雖有傷害他人的可能,卻在聽聞她的請求後,選擇放她離開。
女叩頭願乞解誓。鬼放去。
女子面對食人鬼,仍然懇求先履行誓約。食人鬼最後沒有傷害她,反而讓她繼續前往。
故事藉兩次脫險,顯示女子守信的決心,也呈現原本可能傷害他人的眾生,仍有停止傷害的可能。
到童子門。請前坐。童子不干。為設飲食。以私金一餅送之。
女子終於來到童子家門前,完成先前答應的事情。
童子請她入內就座,沒有對她作出不當要求,反而為她準備飲食,又拿出自己的一塊金餅贈送給她。
童子不干。為設飲食。以私金一餅送之。
童子原先以橘子作為條件,要求女子出嫁時前來見他。等到女子真正履行承諾,他卻沒有利用這項約定占她便宜,而是以飲食款待,並贈送財物。
女子守信,童子也以不侵犯、不強求的方式回應,使原本可能產生糾紛的事情,最後轉成善意相待。
師曰。如是夫賊鬼童子四人皆善。雖爾意有所在。或有言夫勝者。為持婦急。言賊勝者。為持財物急。言鬼勝者。為持飲食急。言童子勝者。為謙謙也
講述者指出,丈夫、盜賊、食人鬼與童子四人,都在這段因緣中表現出值得稱許的行為,但各自的處境與用心有所不同。
有人認為丈夫最值得稱許,因為他願意放下對妻子的強烈占有;有人認為盜賊值得稱許,因為他放棄取得財物的機會;有人認為食人鬼值得稱許,因為他放棄眼前的食物;也有人認為童子最為殊勝,因為他態度謙和,沒有藉著女子的承諾提出不當要求。
如是夫賊鬼童子四人皆善。雖爾意有所在。
四人都作出不傷害女子的選擇,但各自需要放下的執著不同。丈夫面對的是占有心,盜賊面對的是財物貪欲,食人鬼面對的是飲食欲望,童子則有機會利用約定要求女子,卻選擇謙讓。
言童子勝者。為謙謙也
認為童子最值得稱許的人,看重的是他的謙和與不強求。女子依約而來,他沒有因此認為自己可以支配她,反而以禮相待。
(二七) 昔有婦人。常曰。我無所亡。其子取母指鐶擲去水中已。往問母金鐶所在。母言。我無所亡。
過去有一位婦人,經常說自己不會遺失財物。
她的兒子聽後,故意取走母親的金戒指,將戒指丟進水中,然後回來詢問母親,金戒指現在在哪裡。
母親仍然回答,自己沒有遺失財物。
母言。我無所亡。
母親對財物不失具有堅定信心,兒子卻想以丟棄戒指的方法試驗她的話。這個舉動並不值得模仿,因為故意損害他人財物,本身便可能造成傷害。
故事真正要說明的,是婦人過去世守護他人財物所形成的善業因緣。
母後日請目連阿那律大迦葉飯。時當得魚。遣人於市買魚歸治。於腹中得金鐶。母謂子。我無所亡。
後來有一天,婦人邀請目連、阿那律與大迦葉前來接受飲食供養。
當時準備供養的食物需要用魚,婦人便派人到市場買魚回來處理。
沒想到,處理魚時竟然在魚腹中找到先前被兒子丟進水裡的金戒指。
婦人於是對兒子說,自己果然沒有遺失財物。
於腹中得金鐶。母謂子。我無所亡。
戒指原本被兒子丟入水中,後來卻出現在買回的魚腹裡。故事以這個不可思議的結果,顯示婦人具有財物不失的特殊福報。
然而,修行不能因此認為所有財物都必然不會遺失。這段因緣的重點,在於後面佛陀所說的宿世善行。
子大歡喜往至佛所。問我母何因有此不亡之福。佛言。昔有一仙人居北。陰寒至冬天。人人悉度山南。
兒子看見金戒指重新出現,心中十分歡喜,便前往佛陀所在之處。
他詢問佛陀,母親究竟因為什麼善業,才能獲得財物不失的福報。
佛陀於是說起過去世的因緣:從前有一位仙人居住在北方,當地冬季十分寒冷,每到冬天,人們便遷往山的南方避寒。
問我母何因有此不亡之福。
兒子原先只想試驗母親的話,後來卻因戒指失而復得,生起探究因果的心。他不再只注意眼前奇異的事情,而是向佛陀請問形成福報的原因。
時有老獨母。貧窮不能行。獨止為眾蓋藏器物。春人悉來還。母以物一一悉付還其主。眾人皆歡喜。
當時有一位年老而獨居的母親,因為貧窮、行動不便,無法跟隨眾人遷往山南。
她便獨自留在原地,替大家遮護、收藏留下來的器物。
等到春天來臨,眾人返回原來居住的地方,她便將保管的物品一件一件交還各自的主人。
大家見到自己的財物受到妥善保護,都十分歡喜。
母以物一一悉付還其主。
這位老人雖然貧窮,沒有能力以大量財物布施,卻能以誠實與責任心幫助眾人。她沒有因為主人暫時離開,就將物品據為己有,而是細心保管,等到大家回來時逐一歸還。
佛言。時獨母者是汝母。前世護眾人物故。得是無所亡福耳
佛陀告訴兒子,過去那位獨自留下來、替眾人保管財物的老人,就是他今生的母親。
正因為她前世誠實護持眾人的物品,沒有使他人遭受損失,所以今生感得財物不失的福報。
前世護眾人物故。得是無所亡福耳
婦人今生的福報,與過去世保護他人財物的善行相應。她曾經使別人的東西得到妥善保存,因此今生也得到財物不易失去的果報。
這提醒我們,善業不一定來自宏大的行動。只要在日常生活中誠實負責,不貪取、不侵占,也能培養珍貴的福德。
昔有四姓家子。為離越作小居處則足自容。復作經行處。後壽盡上生忉利天上。得寶舍周匝四千里。
過去有一位富貴人家的男子,為離越建造一間小小的住所,空間僅足以容身。
他又另外設置一處經行的地方,使離越能夠往返步行、修習道業。
這位男子後來壽命終了,往生忉利天,得到一座珍寶莊嚴的宮舍,周圍廣達四千里。
為離越作小居處則足自容。復作經行處。
男子供養離越的住所並不寬廣,只是足以容身的小屋,卻另外用心設置經行場所,使修行人能夠安住與用功。
供養的價值不只在建築大小,更在於是否真正幫助修行者安心修道。
後壽盡上生忉利天上。得寶舍周匝四千里。
男子在人間供養的是一間簡陋的小屋,命終後卻得到廣大的天上寶舍。故事以小因感大果,顯示清淨供養所能形成的長遠福德。
然而,修行不應只為追求天界享樂,更應藉由布施減少慳貪,培養恭敬與出離的善根。
所欲自樂。歡喜持天華。散離越屋上。天言。我作小泥屋耳。乃得好殿舍。念恩故來散華耳
這位男子在天上享有安樂,心中十分歡喜。
他想到過去為離越建造小屋的善行,便手持天上的花朵,來到離越的住所上方散花供養。
他說,自己當初只是建造一間小小的泥屋,沒想到如今竟然得到如此莊嚴的宮殿。因為感念這份福德因緣,所以特地前來散花致謝。
我作小泥屋耳。乃得好殿舍。
男子並沒有因為過去供養的住所簡陋,就認為善行微不足道。當他得到殊勝福報,反而更加明白當初供養的珍貴。
這使我們看見,善行的價值不能只用眼前付出的財物衡量,也要看發心是否真誠,以及是否真正利益修行。
念恩故來散華耳
男子得到天上福報後,沒有忘記離越接受供養的因緣,反而帶著天花前來表達感恩。
布施者固然付出財物,接受供養的修行人也使布施者有機會培養福德。若能彼此尊重、心懷感恩,供養便不只是財物往來,而是共同護持善法。
《今日修行觀照》
即將出嫁的女子,為了一個取橘子的約定,願意坦誠向丈夫說明,並努力履行承諾。過去世的貧窮老人,雖然無法隨眾遷居,卻能誠實保管大家留下的財物。供養離越的男子,也只是建造一間小屋,便種下殊勝福因。
這些事情都不需要等待自己擁有大量財富或特殊能力才能做到。
與人約定的事情,是否認真履行?受人託付的物品,是否細心保管?看見修行人需要幫助時,是否願意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支持?
母以物一一悉付還其主。
年老婦人將物品逐一交還主人,沒有因自己貧窮而生起占有心。這份誠實值得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無論是借來的物品、受託保管的財物,或答應別人的事情,都應盡力守護,不因無人監督就有所懈怠。
《慧照心得》
新嫁女子為了一顆橘子,竟然願意經過重重困難去履行承諾。她的行動使我想到,誠信並不因事情微小而失去價值。若一個人只在重大事情上講求信用,平日卻隨意答應、隨意失信,久而久之,也會損害自己的德行。
婦人前世貧窮,卻替眾人保管財物,一件一件歸還原主。她沒有因為自己生活困難,就將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這使我體會到,真正的富有,不只在擁有多少財物,更在於內心是否誠實、知足、不貪。
前世護眾人物故。得是無所亡福耳
護持他人的財物,使他人免於損失,也是在培養自己的善根。若能從不貪取、不欺瞞、不失信做起,便是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戒行。
供養離越的小屋雖然簡陋,卻能讓修行人安住用功。這也提醒我,供養不應只重視外在莊嚴,更應看見修行人真正需要的是什麼。
願自己珍惜每一次承諾,不輕易失信;受人託付時誠實負責,見他人需要時量力幫助。願所修福德不只帶來世間安樂,更能增長正見與出離之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