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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02・賢愚經

《賢愚經》卷十三(4)〈梵志施佛少衣得授記・佛說往昔施僧衣緣〉

學僧 釋慧照

《賢愚經》卷十三(4)〈梵志施佛少衣得授記・佛說往昔施僧衣緣〉

佛陀衣服稍有破損,一位婆羅門省出少量白布奉施,因歡喜布施而蒙佛授記。阿難請問佛陀何以常得衣服供養,佛便說出往昔為大臣時,與槃頭王輪流供僧、廣施法衣的因緣。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將侍者阿難。入城分衛。世尊身上所著之衣。有少穿壞。將欲以化應度眾生。乞食周訖。欲還所止。有一婆羅門。來至佛所。為佛作禮。睹佛容顏光相殊特。見佛身衣有少破壞。心存惠施。割省家中。得少白[(畾/且)*毛]。持用施佛。唯願如來。當持此[(畾/且)*毛]以用補衣。佛即受之。

佛與阿難入舍衛城乞食後將返回住處。佛衣稍有破損,藉此因緣度化有緣者。一位婆羅門禮佛,見佛容貌光明、衣服有破處,便從家用中節省少許白布,請佛用來補衣;佛接受了。

心存惠施。割省家中。得少白[(畾/且)*毛]。持用施佛。

布施不是先看財物多少,而是見到需要時,願意從自己所有之中分出一份。

時婆羅門。見佛受已。心情歡喜。倍加踊躍。佛哀此人。即與授決。於當來世二阿僧祇百劫之中。當得作佛。神通相好。十號具足。

婆羅門看見佛受施,內心更加歡喜。佛慈憫他,授記其於未來二阿僧祇百劫中成佛,具有神通、相好及十號。這是佛對其未來成佛的授記,並非說一塊布的市價可以換取佛果。

佛哀此人。即與授決。於當來世二阿僧祇百劫之中。當得作佛。

佛所稱許的是與佛道相應的善心及其長遠因緣,不能把授記當作買賣交換。

佛授記已歡喜而去。國中豪賢長者居士。咸興此心。云何世尊。受彼少施。酬以大報。作是念已。各為如來。破損好[(畾/且)*毛]。作種種衣。持用奉佛。阿難問佛。世尊先昔造何善行。能令一切奉施衣服。願佛為說。令得開解。

婆羅門歡喜離去後,國中豪賢、長者與居士疑惑:佛為何接受少量布施,卻授予這樣大的果報?他們紛紛割破好布製衣奉佛。阿難因此請問,佛過去造了什麼善行,使人人樂於供養衣服。

云何世尊。受彼少施。酬以大報。

眾人看見授記,便仿效布施;然而刻意破損好布,與婆羅門省出家中所有的真心,仍須辨別。

世尊告曰。諦聽著心。當為汝說過去因緣。阿難曰諾。我當善聽。佛告阿難乃往過去無量無數阿僧祇劫。爾時有佛。名毘缽尸。出現於世。與其徒眾九萬人俱。彼時有王。名曰槃頭。有一大臣。請佛及僧。三月供養。佛即許可。既蒙可已。還至其家。辦具所須。時槃頭王。亦欲供養佛及眾僧。往至佛所。而白佛言。貪得如來及比丘僧三月供養。佛告槃頭。吾先已受彼大臣請。大人之法。不宜中違。

佛囑咐阿難專心聽聞,阿難應諾。久遠以前毘缽尸佛出世,與九萬弟子同行。當時槃頭王國中,一位大臣先請佛及僧眾接受三個月供養,佛已允准;後來槃頭王也來請三個月,佛說先受大臣的請,不宜中途違約。

吾先已受彼大臣請。大人之法。不宜中違。

佛守住所許之約,即使國王後來相請,也不因此輕棄先前的應允。

王即還宮。告其臣曰。佛處我國。吾欲供養。云卿已請。今可避我。我供養訖。卿乃請之。

槃頭王返回王宮,希望大臣讓自己先供養,待自己辦完再讓大臣請。王雖有權勢,仍不能單憑身分就奪去大臣已獲允准的供養機會。

今可避我。我供養訖。卿乃請之。

國王求供養的心雖善,若以權勢要求他人退讓,仍須觀察方法是否合宜。

臣答王言。若使大王保我身命。復保如來常住於此。復令國土常安無災。若使能保此諸事者。我乃息意。放王先請。王自念言。斯事叵辦。復更曉曰。卿請一日。我復一日。臣便可之。更互設會。各滿所願。

大臣回答:若國王能保證他的生命、佛陀長住以及國家永遠無災,他才願意退讓。國王明白這些事無法保證,便提議雙方各供養一天,交替舉辦;大臣同意,雙方都能滿願。

卿請一日。我復一日。臣便可之。更互設會。各滿所願。

不必爭誰獨占供養功德,雙方願意調整安排,反而都能親近三寶、培植善因。

爾時大臣。為彼如來。辦具三衣。皆悉豐足。復為九萬諸比丘眾。作七條衣。人與一領。

大臣除了供養飲食,還為毘缽尸佛備齊三衣,又為九萬比丘各製一領七條衣,使僧眾衣服充足。這份布施照顧到出家眾真實的生活所需。

復為九萬諸比丘眾。作七條衣。人與一領。

衣服護身,是修道所需的資具;供養若貼合需要,便能直接護持修行。

阿難當知。爾時大臣。以上衣服。施佛及僧供養之者。豈異人乎。則我身是。我乃世世。殖福無厭。今悉自得。終不唐捐。時阿難等。聞說是已。歡喜懃修。造諸福業。心懷踊躍。頂戴奉行

佛告阿難,昔日供佛及僧衣服的大臣正是自己;他生生世世樂於培植福德,至今善果不失。阿難等人聽了,歡喜勤修,繼續造作福業,恭敬奉行。

我乃世世。殖福無厭。今悉自得。終不唐捐。

過去所行的善並非徒然;但修福應長久堅持,不可只為立即求回報。

《今日修行觀照》

當我們見到有人衣食不足、器物破損,能否不待對方開口,便衡量自身能力給予適切幫助?若有人比自己先承擔護持的工作,是否願意尊重、合作,而非爭奪功德?可以從一次少量而真誠的分享開始,也在每個已許下的承諾上練習守信。

施物可以少,敬心與守信不可輕。

《慧照心得》

婆羅門沒有等待富足才布施,而是從家用中省出一點白布。大臣也沒有因國王請供就放棄自己的心願,最後卻能與國王輪流供僧。兩件事都使人看見,修福不在爭取華美的名相,而在恭敬、體諒與長久護持。佛陀守約不違,也提醒我們:若連已經答應的事都輕易失信,供養再多,心行仍有缺失。

真誠布施之外,更要把守信、和合與照顧他人需要一同修起來。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