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愚經》卷十一(12)〈檀膩羈失牛連遭橫難・途中眾生託問國王〉
《賢愚經》卷十一(12)〈檀膩羈失牛連遭橫難・途中眾生託問國王〉
佛向阿難講述久遠以前檀膩羈蒙救的因緣。這位貧苦的婆羅門,先因歸還借牛時沒有當面交代而陷入爭執,途中又接連發生馬折腳、斲斤落水、幼兒受傷致死及織工喪命等事。多位索償者押他見王,路上的雉、毒蛇和婦人卻也託他代為請問。面對紛至沓來的苦難,更需要分清事實、過失與責任。
佛告阿難。乃往過去阿僧祇劫。有大國王。名阿波羅提目佉。晉言端正治以道化。不[打-丁+王]民物。時王國中。有婆羅門。名檀膩羈。家理空貧。食不充口。少有熟穀。不能治之。從他借牛。將往踐治。踐穀已竟。驅牛還主。驅到他門。忘不囑付。於是還歸。牛主雖見。謂用未竟。復不收攝。二家相棄。遂失其牛。後往從索。言已還汝。共相詆謾。
佛先說久遠劫前,有一位名阿波羅提目佉的國王,以道德教化人民,不侵害民物。國中貧窮的婆羅門檀膩羈,連飲食都難以充足,僅有少量熟穀,便借別人的牛來打穀。用畢後他把牛趕回牛主門前,卻忘了親口交還;牛主看見牛,誤以為還在借用,也沒有收管。雙方都未照顧,牛遂走失。牛主再來索牛,兩人各執己見而爭執。
驅到他門。忘不囑付。於是還歸。
檀膩羈認為已把牛送回,卻少了告知牛主的必要一步。交付他人物品,不能只憑自己認為完成,還須使對方明確知悉。
牛主雖見。謂用未竟。復不收攝。
牛主雖見牛在門前,也未確認是否歸還。兩方的疏忽共同造成損失,不能只用一方的說法斷定全部責任。
爾時牛主。將檀膩羈。詣王債牛。適出到外。值見王家牧馬之人。時馬逸走喚檀膩羈為我遮馬。時檀膩羈。下手得石。持用擲之。值腳即折。馬吏復捉。亦共詣王。
牛主押著檀膩羈去向國王索牛。路上恰遇王家牧馬人,馬匹突然奔跑,馬吏請檀膩羈幫忙攔馬。他順手拾起石頭擲去,卻打中馬腳,造成骨折。馬吏也抓住他,一同前往王宮。
時馬逸走喚檀膩羈為我遮馬。
馬吏面對奔逃的馬,急忙求助檀膩羈;他出手雖是為了攔馬,方法卻欠妥。動機與結果必須分別觀察。
值腳即折。馬吏復捉。亦共詣王。
石頭擊中馬腳,造成實際損害,又多了一位索償者。即使不是有意傷馬,仍要面對行為所生的後果。
次行到水。不知渡處。值一木工。口銜斲斤。褰衣垂越。時檀膩羈。問彼人曰。何處可渡。應聲答處。其口開已。斲斤墮水。求覓不得復來捉之。共將詣王。
一行人走到河邊,檀膩羈不知道渡河的位置,就詢問一位木工。木工當時嘴裡銜著斲斤,正提起衣服過河;他張口回答時,斲斤落入水中,找不到了,於是也抓住檀膩羈,跟著去見國王。
應聲答處。其口開已。斲斤墮水。
木工因答話而失去工具,表面看似由檀膩羈發問所引起,實際還牽涉木工用口銜物的方式。判斷是非必須辨明事情發生的全部原因。
時檀膩羈。為諸債主。所見催逼。加復飢渴便於道次。從沽酒家。乞少白酒。上床飲之。不意被下有小兒臥。壓兒腹潰。爾時兒母。復捉不放。汝之無道。枉殺我兒。並共持著。將詣王宮。
檀膩羈被多位索償者逼迫,加上飢渴,路過賣酒之家便乞求少量白酒。他上床飲酒時,不知道床下有幼兒睡著,竟壓傷孩子腹部,造成死亡。孩子的母親悲痛,指責他害死兒子,也將他抓住,同行往王宮。
不意被下有小兒臥。壓兒腹潰。
床下有人,檀膩羈卻沒有察覺,意外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損害。雖非故意殺人,幼兒的死亡與母親的悲痛仍是真實的。
汝之無道。枉殺我兒。
母親痛失孩子,悲憤責問,將檀膩羈押往王前。她的哀痛需要被看見,事實責任則仍須公正查明。
到一牆邊。內自思惟。我之不幸。眾過橫集。若至王所。儻能殺我。我今逃走。或可得脫。作是念已。自跳躑牆下有織公。墮上即死。時織公兒。復捉得之。便與眾人。共將詣王。
眾人途經牆邊,檀膩羈想到禍事接連發生,擔心到了國王面前可能被處死,便想翻牆逃走。他跳下牆時不知道下方有一位織工,竟落在對方身上,使織工死亡。織工的兒子又將他捉住,與其他人一起押往王宮。
我之不幸。眾過橫集。
他覺得自己接連遭遇橫禍,心中越發恐懼。此時若任憑害怕指揮行動,便更難顧及眼前危險。
自跳躑牆下有織公。墮上即死。
檀膩羈逃避訴訟時,又無意間造成織工死亡。逃離壓力的方法若不審慎,可能使原有苦難增加。
次復前行。見有一雉住在樹上。遙問之曰。汝檀膩羈。今欲那去。即以上緣向雉說之。雉復報言。汝到彼所。為我白王。我在餘樹。鳴聲不快。若在此樹。鳴聲哀好。何緣乃爾。汝若見王。為我問之。
繼續前行時,檀膩羈遇到一隻停在樹上的雉。雉問他要去哪裡,他便說明接連發生的事情。雉反而託付他向國王請問:為什麼自己在別的樹上鳴叫,聲音不悅耳,在這棵樹上鳴叫,卻特別哀婉好聽?
我在餘樹。鳴聲不快。若在此樹。鳴聲哀好。
雉察覺同一個聲音,在不同地方竟有不同表現,因此想尋求原因。牠沒有先自行斷定答案,而是託人代問。
次見毒蛇。蛇復問之。汝檀膩羈。今欲何至。即以上事。具向蛇說。蛇復報言。汝到王所。為我白王。我常晨朝。初出穴時。身體柔軟。無有眾痛。暮還入時。身麤強痛。礙孔難前。時檀膩羈。亦受其囑。
檀膩羈又遇到毒蛇,毒蛇也向他問起去處,聽完遭遇後,託他向國王請教:自己早晨從洞穴出來時,身體柔軟,沒有痛苦;傍晚回洞時,身體卻粗硬疼痛,進洞也十分困難。檀膩羈答應代問。
我常晨朝。初出穴時。身體柔軟。無有眾痛。
毒蛇早晨出洞時並不痛苦,到了傍晚卻出現另一番情況。同一身體的變化有待辨明因緣。
暮還入時。身麤強痛。礙孔難前。
傍晚身體粗硬、進洞困難,毒蛇苦於不知原因。牠的疑問留待國王解答,此處不可先用猜測代替後文。
復見母人。而問之言。汝欲何趣。復以上事。盡向說之。母人告曰。汝到王所。為我白王。不知何故。我向夫家。思父母舍。父母舍住。思念夫家。亦受其囑。時諸債主。咸共圍守。將至王前。
最後檀膩羈遇到一位婦人。婦人問他往哪裡去,他將遭遇告訴她;她也請他問國王:自己住在丈夫家就想念父母家,住回父母家又想念丈夫家,不知道為何如此。檀膩羈答應代為詢問。眾位索償者仍緊緊看守著他,一同來到國王面前。
我向夫家。思父母舍。父母舍住。思念夫家。
婦人兩處往返卻都不能安住,自己也不明白心為何搖擺。此處僅提出疑問,答案須待國王後續解釋。
時諸債主。咸共圍守。將至王前。
檀膩羈一路答應代問,卻仍被數位索償者圍守,最終抵達國王面前。接下來才開始審斷,不能提前將過失或罪責判定完畢。
《今日修行觀照》
檀膩羈歸還借牛時少了一句交代,事情便演變成爭執;又因著急攔馬、慌忙逃走,接連招致傷害。生活中遇到物品交接、他人求助或責任糾紛,先弄清楚情況,再採取行動,比事後爭辯更加重要。
我之不幸。眾過橫集。
感到事情都在與自己作對時,正是觀察恐懼與急躁的時候。可先停下來理清每件事的因由,該承擔的承擔,不確定的求證,不以逃避製造新的危險。
《慧照心得》
檀膩羈原已貧困,又因失牛與幾次意外不斷被人追索,似乎走到哪裡都難以安身。我想到修行並不是祈求此後再無困難,而是在困難來時仍能把事情看清楚。不論是自己疏忽,還是雙方誤解,都需要誠懇面對,不能只因害怕就逃開。
亦受其囑。時諸債主。咸共圍守。將至王前。
檀膩羈身陷爭端,仍接下路上眾生的託付。這使我反省,心裡有苦時是否還能聽見他人的疑問。能夠如實傾聽、分清事實與猜測,也是一種修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