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愚經》卷十一(6)〈駁足王貪食人肉・臣民圍捕化為羅剎〉
《賢愚經》卷十一(6)〈駁足王貪食人肉・臣民圍捕化為羅剎〉
駁足王因仙人的惡誓而面臨新的因緣。廚監偶然將死去孩童的肉做成食物,國王竟因貪著滋味,命人暗中捕殺孩童。臣民發現後憤怒圍捕,國王雖求寬恕,卻在絕境中發誓化為羅剎,繼續傷害人民。貪欲、濫權、恐懼與報復,在此接連增長。
是後廚監。忘不辦肉。臨時無計。出外求肉。見死小兒肥白在地。念且稱急。即卻頭足。擔至廚中。加諸美藥。作食與王。王得食之。覺美倍常。即問廚監。由來食肉。未有斯美。此是何肉。廚監惶怖。腹拍王前。若王原罪。乃敢實說。王答之言。但實說之。不問汝罪。廚監白王。先日有緣。不及覓肉。得死小兒。以稱時要。不意大王。乃當覺之。
廚監忘記預備肉食,臨時外出尋找,看到一名已死的孩子,便取其肉調味供給國王。國王察覺滋味特別,追問來源。廚監害怕受罰,直到國王答應不追究,才說出孩子原已死亡、自己只是為應急而取肉的經過。
王得食之。覺美倍常。即問廚監。
國王先被特殊滋味吸引,尚未知道肉食的來源。當他開始追問,原是辨明事情真相的機會;可惜接下來的選擇卻使貪欲壓過了對生命的憐憫。
王言。此肉甚美異常。自今已往。如是求索。廚監白王。前者偶值自死小兒。更求叵得。其作食者。畏懼國法。王又語言。汝但密取。設有覺者。斷處由我。廚監受教。密捕得之。日日供王。
國王明知食物來自死去的孩童,仍要求今後繼續供應。廚監說明無法常常找到自然死亡的孩子,又害怕國法,國王卻命他暗中取得,若事發由自己承擔處置。廚監遂受命捕殺孩子,每日供王食用。
汝但密取。設有覺者。斷處由我。
國王原應守護人民,現在反以自身權力掩護罪行。「密取」正顯示他知道此事不可公開,卻仍選擇繼續。
於時城中人民之類。各各行哭云亡小兒。展轉相問。何由乃爾。諸臣聚議。當試微伺。即於街里。處處安人。見王廚監抴他小兒。伺捕得之。縛將詣王。具以前後所亡事白。王聞是語。默然不答。三重白王。今捕得賊。罪釁彰露。事當斷決。云何默然。王乃答言。是我所教。
城中孩童接連失蹤,人民四處哭泣尋問。大臣商議派人暗中觀察,終於發現並捉住廚監帶走孩子,將他押到國王面前,說明失蹤案件。大臣反覆請國王裁斷,國王起初不答,最後承認是自己指使廚監。
是我所教。
國王沒有否認指使,但承認事實時,許多生命已遭傷害。真實承認只是停止掩飾的一步,不能代替止惡、彌補與負責。
諸臣懷恨。各自罷去。於外共議。王便是賊。食我等子。噉人之王云何共治。當共除之去此禍害。一切同心咸共齊謀。城外園中。有好池水。其王日日。至彼洗浴。諸臣儲兵。安伏園中。王出洗浴已到池中。伏兵一時周匝四合。即圍其王。當取殺之。
大臣得知國王親自命人殺害孩童,認為他已成危害人民的人,遂共同商議除去他。他們知道國王每天出城到池中沐浴,便在園中埋伏軍隊。等國王進入池水,伏兵四面合圍,準備殺他。
王便是賊。食我等子。噉人之王云何共治。
國王本應保護人民,現在竟成為人民恐懼的來源。臣民的控訴指向統治者的根本職責:不能拿被託付的權力侵害被保護的人。
王見兵集。驚怖問言。汝等何故。而圍逼我。諸臣答言。夫為王者。養民為事。方臨廚子。殺人為食。眾民呼嗟。告情無處。不任苦酷。故欲殺王。王語諸臣。我實無狀。自今已後。更不復為。唯見恕放。當自改厲。
駁足王見兵眾圍住自己,驚問原因。大臣指出為王應養護人民,國王卻命廚監殺人為食,使百姓求告無門、苦不堪言。國王承認自己的不當,表示願意從此改過,不再如此,希望眾人寬恕放行。
自今已後。更不復為。唯見恕放。當自改厲。
國王此時口稱願意改過,卻是在性命受到威脅的情境下提出。能否真正悔改,還要看今後是否停止殺害、承擔所造傷害,而不只是為了脫困而求饒。
諸臣語曰。終不相放。正使今日天雨黑雪。令汝頭上生黑毒蛇。猶不相聽。不須多云。時王駁足聞臣語已。自知必死。得脫無路。即語諸臣。雖當殺我。小緩須臾。聽我小住。諸臣緩置。
大臣堅決不願放過駁足王,即使發生極不可能的異象也不改變決定。國王知道自己難以脫身,便請求暫緩片刻,眾臣答應讓他短暫停留。
雖當殺我。小緩須臾。聽我小住。
駁足王已被逼到絕境。他要求片刻停留,並不表示心已寂靜;後續竟利用這片刻發起新的報復誓願。處境困難時,尤其要看護最先升起的念頭。
王即自誓。我身由來。所修善行。為王正治。供養仙人。合集眾德。迴令今日我得變成飛行羅剎。其語已訖。尋語而成。即飛虛空。告諸臣曰。汝等合力。欲強殺我。賴我大幸。復能自拔。自今已後。汝等好忍。所愛妻兒。我次當食。
駁足王回想自己曾正理治國、供養仙人,便以這些善行為由發誓,希望立即變成能飛行的羅剎。誓願一出,果然變化升空。他向諸臣宣稱自己已脫困,接下來將吃掉他們所愛的妻兒,隨即飛走。
我得變成飛行羅剎。
駁足王沒有把過往善行用來懺悔、救護眾生,反而以其作為報復的憑藉。善行若被瞋恨扭曲為傷人的願望,心便更加遠離解脫。
語訖飛去。止山林間。飛行摶人。擔以為食。人民之類。恐怖藏避。如是之後。殺噉多人。諸羅剎輩。附為翼從。徒眾漸多。所害轉廣。
駁足王飛入山林,捕捉人作食物,百姓恐懼躲藏。他此後殺害、吞食許多人,又有羅剎前來依附,成為他的隨從。隨從日益增多,遭他們殺害的人也更加廣泛。
徒眾漸多。所害轉廣。
國王最初因貪味而殺人,遭圍捕後又發惡願,最後帶領羅剎繼續擴大傷害。若任憑貪欲和瞋恨相互扶持,一人的惡行也可能蔓延到更多人。
《今日修行觀照》
駁足王先是貪著一口滋味,繼而利用權勢要求殺人,等被發現又以憤怒報復。生活中雖不至於遭遇相同情境,仍能觀察欲望如何使人為自己尋找理由,甚至把別人的苦難視為無關緊要。
王便是賊。食我等子。噉人之王云何共治。
在利益、方便與責任相衝突時,應自問:自己的選擇是否讓別人受苦?尤其有權決定他人處境時,能否先守住不傷害的界線?
《慧照心得》
駁足王曾有供養仙人的善行,卻沒有因此守住慈悲。他貪戀肉味而失去護民之責,遭臣民圍捕時,又以報復的誓願把自己推向更深的殺業。這使我省思,修行不能只記得自己做過多少善事,還要反省當前這一念是否仍在傷害眾生。
我身由來。所修善行。為王正治。供養仙人。合集眾德。
他把過往善行用作變成羅剎的憑藉,令人警醒:福德若不以正見引導,仍可能被貪瞋挪作不善之用。修學應當讓慈悲減少傷害,而非讓自己更有力量滿足執著。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