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愚經》卷十一(2)〈師婦誣陷無惱・惡師設計殺千人〉
《賢愚經》卷十一(2)〈師婦誣陷無惱・惡師設計殺千人〉
無惱守住不侵犯師婦的原則,卻因對方不願接受拒絕,遭到誣陷。老師沒有查明真相,反而以生梵天作為誘因,把殺生包裝成修行。無惱從最初明辨殺害不應生天,到後來被咒術與師命動搖,終於犯下重罪。這段因緣警示我們:辨別正邪,不能只憑說話者的身分。
於時師婦。望重違心。慚愧瞋憤。復作密計。候師垂至。挽裂衣裳。[國*爪]破其面。塵土坌身。憔悴臥地。無所言語。時婆羅門師徒俱到。師即入內。見婦色狀。即問其故。何緣乃爾。婦垂泣言。不足問也。時婆羅門。重更問之。汝有何事。當相告語。云何不說。婦啼而言。汝所欽美。阿舋賊奇。自汝去後。常見侵凌。我適不從。抴裂我衣。壞我身首。汝畜弟子。云何乃爾。
師婦遭無惱拒絕,心生羞憤,另起計謀。她趁老師將返家時,扯破衣服、抓傷自己的臉,把塵土撒在身上,憔悴地躺著不說話。老師與弟子歸來,老師見她如此,接連追問原因。她先故作不願回答,繼而哭訴,謊稱無惱趁老師不在侵犯她,並撕裂衣裳、傷害身體。
於時師婦。望重違心。慚愧瞋憤。復作密計。
師婦的欲望遭到拒絕,沒有反觀自己的貪戀,反把羞愧轉為瞋恨,進而設局害人。當心不肯接受事實,便容易藉虛妄言語掩飾過錯。
汝所欽美。阿舋賊奇。自汝去後。常見侵凌。
她利用老師一向器重無惱的情分,使無辜弟子成為被控訴者。誣告之語若只憑情緒採信,既傷害他人,也會使聽者失去判斷。
婆羅門聞。甚懷恚忿。語其婦言。此無惱者。力敵千人。輔相之子。種族強盛。雖欲治之。宜當以漸。詮謀是已。往見無惱。隨宜方便。而慰喻言。我去之後。苦汝營勞。又汝前後。奉事盡忠。常感汝意。思欲相酬。有一秘法。由來未說。若能成辦。直生梵天。無惱長跪。問是何事。答言。若持七日之中。斬千人首。而取一指。凡得千指。以為鬘飾。爾時梵天。便自來下。命終之後。定生梵天。
婆羅門老師聽信妻子的話,怒不可遏,卻想到無惱力敵千人,且出身輔相之家,勢力強盛,不能直接治罪。他便假意慰勞無惱照料家務、長久忠心,聲稱有一項未傳授的祕法,完成便可生於梵天。無惱跪問內容,老師竟要他在七日之內斬殺一千人,每人取一指串成指鬘,並宣稱梵天將親自降臨、死後必生梵天。
雖欲治之。宜當以漸。
老師已決意加害,卻不用公開責罰,而以循序誘導來掩飾報復。他把弟子對自己的信任變成可利用的弱點。
若持七日之中。斬千人首。而取一指。凡得千指。以為鬘飾。
這並非離苦的修行,而是明確要求殺害眾生。老師以梵天的果報誘惑弟子,將惡行偽裝成求取殊勝果位的方法;目的說得再高遠,也不能使殺生變成善業。
無惱聞此情懷猶豫。復白師言。此事不應。殺害眾生。便生梵天。師又告言。汝我弟子。豈不信我至要之言。若汝不信則為義絕。隨爾道徑莫復此住。又更作咒。豎刀在地。說咒已訖惡心轉生。師知其意。即授與刀。
無惱起初猶豫,清楚地告訴老師:殺害眾生不可能因此生於梵天。然而老師轉以師徒名分施壓,聲稱不相信教誨便要斷絕關係、不得再住此處;又立刀持咒,使無惱生起惡念,於是把刀交給他。
此事不應。殺害眾生。便生梵天。
無惱一開始並非完全不辨善惡。他曾察覺殺生與生天的說法互相矛盾,卻沒有堅守這個正確判斷。知道不應當做,與真正能在壓力下拒絕,是兩回事。
若汝不信則為義絕。隨爾道徑莫復此住。
老師利用斷絕師徒關係的威脅,迫使無惱在依附與良知之間選擇。師徒之情應成為增長智慧的助緣,不能取代對因果、戒行的獨立辨別。
受刀走外。得人便殺。取指為鬘。人見便號鴦仇魔羅。晉言指鬘周行斬害到七日。頭方得九百九十九指。唯少一指。殘殺一人。指數便滿。人皆藏竄。無敢行者。遍行求覓。更不能得。
無惱拿刀走出,見人便殺,取手指串成鬘飾。人們因而稱他為鴦仇魔羅,漢語意為指鬘。到了第七日,他已取得九百九十九指,只差一指便滿千數。民眾紛紛躲藏,無人敢行於路上;他四處搜尋,也找不到最後一人。
受刀走外。得人便殺。取指為鬘。
從懷疑惡命到拿刀傷人,無惱的轉變非常急遽。錯誤的信念一旦變成行動,承受苦難的是一個個活生生的眾生,而不是抽象的數目。
七日之中。不得飲食。其母憐愍。遣人為致。悉各懷懼。無敢往者。其母持食。躬自致往。兒遙見母。走趣欲殺。母時語言。咄不孝物。云何懷逆。欲危害我。兒便語言。我受師教。要七日中。滿得千指。便當得願生於梵天。日數已滿。更不能得。事不獲已。當殺於母。母又語言。事苟當爾。但取我指。莫見傷殺。
七日間無惱不得飲食,母親憐憫兒子,原想遣人送食,卻人人害怕,不敢前往,只得親自帶食物尋他。無惱遠遠看見母親,竟奔向她想要殺害。母親責備他忤逆不孝,問為何要傷害自己。他回答自己奉師命,要在七日內取得千指才能生梵天,如今期限已到,仍差一指,無計可施,竟想殺母湊數。母親哀求他,即使非要取得手指,也只取她的指,不要殺她。
其母持食。躬自致往。兒遙見母。走趣欲殺。
母親懷著照顧兒子的心送來食物,兒子卻因執著錯誤的目標,連至親也想傷害。母子的行動形成強烈對照:慈愛仍在護念,邪念卻已遮蔽人倫。
事苟當爾。但取我指。莫見傷殺。
母親即使面對生命危險,仍求兒子不要殺她。這不是認同取指的行為,而是在危急中苦求保全性命;也顯出無惱已走到幾乎無法分辨親情與暴行的地步。
《今日修行觀照》
面對敬重的人提出要求,心中若已感到不安,卻仍因害怕失去關係而勉強服從,便容易一步步遠離自己的原則。無惱最初已察覺殺生不可能生天,後來卻在老師的威脅與誘惑中失去判斷。
此事不應。殺害眾生。便生梵天。
省察生活裡的決定:是否曾為了服從某個人、取得某種利益,而忽略傷害他人的可能?對明知不妥之事,練習在尚未行動前清楚拒絕,也可尋求正當可靠的協助。
《慧照心得》
無惱原本知道殺人不應得到生天的果報,卻因信賴老師、畏懼斷絕師徒情分,終於拿起刀來。我反省自己的修學:對人恭敬是德行,若缺少辨別是非的智慧,恭敬也可能被錯誤利用。修行不能只求有人指示,更要時時檢驗所行是否遠離貪瞋與傷害。
無惱聞此情懷猶豫。復白師言。此事不應。殺害眾生。便生梵天。
當心裡出現這份警覺時,應當珍惜,不因外在壓力而輕易捨棄。母親持食而來,兒子卻要殺母,也使我深切體會到,邪見若不止息,連最親近的慈愛也可能被遮蔽。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