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愚經》卷第五(15)〈長者愛子墮河遭魚吞・魚腹得兒兩家爭認〉
《賢愚經》卷第五(15)〈長者愛子墮河遭魚吞・魚腹得兒兩家爭認〉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一位富家長者久求子息,終於得子,親族歡聚河邊。不料父母抱兒嬉戲時失手,使孩子墮入河中;嬰兒雖被魚吞,卻依故事所述安然存活,下游另一戶久無子嗣的人家又意外得到他。兩家爭認孩子的因緣將在下一篇繼續展開。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國中。有豪長者。財富無量。唯無子姓。每懷悒遲。禱祠神祇。求索一子。精誠款篤。婦便懷妊。日月滿足。生一男兒。其兒端正。世所希有。父母宗親。值時[飢-几+燕]會。共相合集。詣大江邊。飲酒自娛。
「如是我聞」標示聞法傳述,「一時」說明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地有位豪富長者,雖有許多財寶,卻一直沒有孩子,因而憂愁,虔誠祭祀祈求。後來妻子懷孕,足月生下一個相貌端正、世間少見的男兒。親族正逢聚會,便一同前往江邊飲酒歡樂。
有豪長者。財富無量。唯無子姓。每懷悒遲。禱祠神祇。求索一子。
長者家財豐厚,卻因無子而憂苦;孩子出生,喜悅隨之而來。財富不能使世間所願全都如意,也無法使歡樂永久不變。
父母持兒。詣其會所。父愛此兒。順坐擔舞。父舞已竟。母復擔之。歷坐擎騰。歡娛自樂。臨到河邊。意卒散亂。執之不固。失兒墮水。尋時博撮。竟不能得。于時父母。憐念此兒。愛著傷懷。絕而復甦。
父母帶著幼兒赴會,父親抱著他隨席起舞,舞畢母親接過,也在席間舉抱逗樂。歡喜至河邊時,心念忽然散亂,抱持不穩,孩子落水。眾人立即伸手尋找,始終未能救回;父母因深愛孩子而悲痛欲絕,幾乎昏厥,醒來仍難止息哀傷。
意卒散亂。執之不固。失兒墮水。
歡樂中一念失察,就發生意外。這不是責怪悲傷的父母,而是提醒我們照顧年幼、體弱者時,越靠近危險之處,越要收攝心念。
于時父母。憐念此兒。愛著傷懷。絕而復甦。
父母失去孩子的下落,悲傷幾乎難以承受。慈悲觀照應先體諒其痛苦,不以空泛的道理要求人立刻放下。
其兒福德。竟復不死。至河水中。隨水沈浮。時有一魚。吞此小兒。雖在魚腹。猶復不死。
父母搜救不著,然而孩子隨水沉浮,仍然活著。隨後有一條魚吞下幼兒,故事記述他在魚腹中也未喪命。這是佛典敘事中顯示特殊福緣的情節,不能作為現實落水事故的安全預期。
雖在魚腹。猶復不死。
嬰兒遇到極險之境仍未喪命,為後面的宿世因果留下疑問;修學上當珍重生命,不把奇特遭遇當作可模仿的行為。
時有小村。而在下流。有一富家。亦無子姓。種種求索。困不能得。而彼富家。恒令一奴捕魚販賣。僕輸大家。其奴日日捕魚為業。值時捕得吞小兒魚。剖腹看之。得一小兒。面貌端正。得已歡喜。抱與大家。大家觀看。而自慶言。我家由來禱祠神祇。求索子息。精誠報應。故天與我。即便摩收。乳哺養之。
下游小村另有富戶,長久祈求子息而不得,平常派僕人捕魚販售。一天僕人捕得吞下幼兒的大魚,剖開魚腹,看見相貌端正的孩子,十分歡喜,便抱給家主。家主以為長年祈求終得回應,遂將嬰兒收養、哺育。至此兩家尚未相見,也還沒有開始爭認孩子。
得一小兒。面貌端正。得已歡喜。抱與大家。
僕人意外發現孩子,沒有棄之不顧,而是立即抱給家主;富戶亦將孩子接入家中照料。這使孩子在下游得到新的養育因緣。
我家由來禱祠神祇。求索子息。精誠報應。故天與我。
富戶因多年求子,把嬰兒出現看作祈願所得。然而他尚不知道孩子從何而來;自己的推想與事情的真實經過,仍有待辨明。
《今日修行觀照》
照顧所愛的人時,我是否因一時歡喜、分心或習慣,而忽略眼前可能存在的危險?
今日從一件小事練習不放逸:照顧兒童或長者時先留意環境,在水邊、道路等處把安全放在前面。遇他人失落悲傷,先以溫柔而務實的陪伴回應。
《慧照心得》
長者盼子多年,終於如願,卻在歡聚時發生意外;下游另一家也長年求子,竟從魚腹得到嬰兒。世間的得失轉變如此迅速,使我想起修行所說的不放逸,並非遠離日常,而是心在每個當下都不失照顧。面對突來的苦,更應學習理解與扶持,而不是急著評斷。
愛護眾生,不只發願令其安樂,也在日常細節中守護其安全與尊嚴。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