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13)〈迦旃延開示瞋火自害・娑羅那執怨仍求捨戒〉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13)〈迦旃延開示瞋火自害・娑羅那執怨仍求捨戒〉
娑羅那雖已聽聞觀身無常與忍辱的教導,仍想為所受鞭打報仇。迦旃延以死亡無常、現世與來世的瞋恚苦報,以及手持火焰欲燒他人的譬喻勸止;娑羅那卻仍執著受辱之恨。
時彼和上說是偈已。而語之言。汝於今者宜捨瞋忿惱害之心。設欲惱他當聽我說。一切世間悉皆嬈惱。云何方欲惱害眾生。一切眾生皆屬死王。我及於汝并彼國王不久當死汝今何故欲殺怨家。
迦旃延講完前面的偈頌,又勸弟子捨離瞋忿和惱害。他指出,世間眾生本已受種種苦惱,何必再添傷害?一切眾生終歸死亡,自己、娑羅那及巴樹提王都不能例外,何須急於殺害仇敵。
一切眾生皆屬死王
想到自己與仇敵同樣逃不過死亡,便可鬆動非報復不可的執念。
一切有生皆歸於死。何須汝害。生必有死無有疑難。如似日出必當滅沒。體性是死。何須加害。汝設害彼有何利樂。汝名持戒。欲加毀人於未來世必得重報受苦無量。此報亦爾何須加毀。
尊者接著說,有生必死,如太陽升起終會落下,死亡是有生者不可逃避的事。即使殺害對方又有何利益?娑羅那既是持戒人,若反而傷害別人,未來將受嚴重苦報;眼前已受的傷害,也不應成為再次加害的理由。
汝設害彼有何利樂。
遭遇不義不表示報復就有益;應衡量後果,而非只追求一時痛快。
彼王毀汝。汝起大瞋。瞋恚之法現在大苦。於未來世復獲苦報。先當害瞋。云何傷彼。若於剎那起瞋恚者逼惱身心。
巴樹提王毆傷娑羅那,娑羅那因此大怒。迦旃延指出,瞋恚當下便令身心受苦,未來還會感召苦報,因此應先對治瞋心,而非忙著傷害對方;即使只有剎那的瞋念,也足以逼惱身心。
先當害瞋。云何傷彼。
師長把應對治的對象由仇敵轉向瞋恚,不是要弟子否認傷害,而是避免再被瞋心支配。
我今為汝說如是法。當聽是喻。如指然火欲以燒他。未能害彼自受苦惱。瞋恚亦爾。欲害他人自受楚毒。身如乾薪瞋恚如火。未能燒他。自身燋然。徒起瞋心欲害於彼。或能不能。自害之事決定成就。
迦旃延用火作譬喻:手指拿著燃燒的火想燒別人,還沒傷到對方,自己已先受灼痛。身體如乾柴、瞋恚如火,未能焚燒別人,自身卻先焦灼。想報復能否成功並不一定,但瞋恨損害自身,卻是確定會發生的事。
未能燒他。自身燋然。
火焰譬喻指出瞋恚先反噬懷恨者;這是內心苦因,不是為施暴行為開脫。
爾時娑羅那默然而聽和上所說法要。同梵行者咸生歡喜。各相謂言。彼聽和上所說法要必不罷道。娑羅那心懷不忍。高聲而言。無心之人猶不能忍如斯之事。況我有心而能堪任。娑羅那說偈言 電光流虛空 猶如金馬鞭 虛空無情物 猶出雷音聲 我今是王子 與彼未有異 云何能堪忍 而當不加報
娑羅那默默聽和尚說法,同修們高興地以為他不會捨戒;但他仍忍不下心中怨恨,高聲說連無心之物都難以忍受,何況有心之人。他以閃電、雷鳴作譬喻,說自己本是王子,與對方並無差別,怎能不加報復。
云何能堪忍 而當不加報
同修的歡喜尚未代表弟子真已回心;娑羅那仍把身分與報復聯繫在一起。
說是偈已。白和上言。所說實爾。然我今者心堅如石渧水不入。我見皮破血流在外。便生瞋恚憍慢之心。
娑羅那向和尚承認教導有理,卻形容自己的心堅硬如石,滴水也無法滲入。他一見破皮流血,就生起瞋恚與憍慢,心中的傷痛使正法暫時不能深入。
心堅如石渧水不入。
他已能說出心被瞋慢閉塞,卻仍不願鬆動;知道道理與實際轉心之間還隔著功夫。
我不求請。亦非彼奴。亦非庸作。不是彼民。我不作賊。不中陷人。不鬥亂王。為以何過而見加毀。彼居王位謂己有力。我今窮下人各有相。我自乞食坐空林中。橫加毀害。我當使如己之比不敢毀害。我當報是不使安眠。我是善人橫加毀辱。我今報彼當令受苦。過我今日使凶橫者不敢加惡。作是語已。於和上前長跪白言。為我捨戒。
他說自己不是國王的奴僕、雇工或臣民,也沒有盜竊、誣陷或擾亂國王,何罪遭打?他指責國王倚仗權勢,自己只在空林乞食卻橫遭侵害,因而立誓報復,要使對方不能安眠、受更深痛苦,也使其他強暴者不敢再欺人。最後,他在和尚面前長跪,請求捨戒。
我今報彼當令受苦。
受害的委屈真實存在,但他把伸張公正與使人受苦混為一談,甚至要捨棄自己珍惜的修行。
《今日修行觀照》
遭遇不公時,可以先辨明事實、確保安全,向可信任的人求助;當報復念頭反覆出現,暫緩作決定,觀察它如何加重身心負擔。
先當害瞋。云何傷彼。
先對治會驅使自己傷人的怒意,不代表放棄尋求正當的保護與公道。
《慧照心得》
迦旃延以火勸誡,令我反省:受委屈時,心常想讓對方明白自己的痛,卻未察覺怨恨已先灼傷自己。娑羅那明知師教有理,仍執意捨戒,也使我看見聞法與實際轉心之間,需要長久忍耐與善友扶持。
身如乾薪瞋恚如火。
我願學習先辨認心中的火,不放任它化為惡語或報復;對真正遭受傷害的人,也應提供保護與支持。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