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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01・大莊嚴論經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12)〈出家當修忍辱柔和・觀身如鼓求涅槃樂〉

學僧 釋慧照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12)〈出家當修忍辱柔和・觀身如鼓求涅槃樂〉

迦旃延尊者繼續勸導受辱而欲退道的娑羅那,從忍辱、持戒、實語與柔和的出家行儀,進一步說到身體受苦的根本。鼓與擊鼓者的譬喻,正要引他由怨人轉向觀身、觀苦。

諸有出家者 應當具三事 調順於比丘 忍辱不起瞋 決定持禁戒 實語不妄說 善修於忍辱 不宜生瞋意 沙門種類者 不應出惡言 應著柔和衣

迦旃延說出家者應具備三事:調順忍辱而不起瞋,堅定守戒,說真實語而不妄言。他再次勸修忍辱,不生怒意、不出惡言,並以「柔和衣」譬喻出家人的言行應柔軟。

忍辱不起瞋 決定持禁戒 實語不妄說

忍辱不是縱容傷害,而是身心受刺激時仍不以瞋心破戒、說謊或報復。

沙門種類者 不應出惡言 應著柔和衣

柔和衣不是衣料名稱,而是用柔和行止襯托沙門身分;口語與心念都要能與出家所求相應。

出家所不應 瞋出麤惡語 猶如仙禪坐 抽劍著抱上 比丘器衣服 一切與俗異 瞋忿同白衣 是所未應作 麤言同俗人 云何名比丘 剃髮除飾好 自卑行乞食 作是卑下相 不斷於憍慢

尊者指出,出家人發怒而說粗惡話,如同禪坐仙人懷中忽然拔劍,與修行形象相違。比丘器具與衣服雖異於世俗,若仍以世俗怒氣相爭,怎稱得上比丘?剃髮、去飾、卑身乞食,本為降伏憍慢;只有外相而不斷慢心,仍偏離出家本意。

出家所不應 瞋出麤惡語

不相應的不是傷心或有憤怒感受,而是放任憤怒化成傷人的粗言。

剃髮除飾好 自卑行乞食 作是卑下相 不斷於憍慢

簡樸外相若未帶來謙遜與自省,便只是形式,不能代替修心。

若欲省憍慢 應棄穢惡心 速求於解脫 身如彼射的 有的箭則中 有身眾苦加 無身則無苦

尊者勸他若真想省察憍慢,就應捨離污穢惡心、速求解脫。他以射箭的靶作譬喻:有靶就有被箭射中的可能;只要有身,就會遭逢種種苦。這不是要否定照顧身體,而是提示身為因緣和合,不能期望永遠免於損傷。

身如彼射的 有的箭則中 有身眾苦加 無身則無苦

射的對應有身,飛箭對應種種苦觸;法義指向觀察有身必遇苦的事實。

如似關邏門 擊鼓著其側 有人從遠來 疲極欲睡眠 至門皆打鼓 未曾有休息 此人不得眠 瞋於擊鼓者 彼共多人爭 後思其根本 此本乃是鼓 都非眾人過 即起斫破鼓 乃得安隱眠

尊者又說,關邏門旁有人擊鼓,遠行疲倦的人想睡,卻不斷被鼓聲驚擾。他先與擊鼓的許多人爭吵,後來想到根源在鼓,便砍破鼓而得安眠。此處透過故事,引人從責怪每一位擊鼓者轉向觀察苦所依的根本。

後思其根本 此本乃是鼓 都非眾人過

鼓是反覆發聲的依處;譬喻著重查究苦因,而不是把眼前造成傷害的人一概認定無責。

比丘身如鼓 為樂故出家 蚊虻蠅毒草 皆能蜇螫人 應常勤精進 遠離於此身 勿得久樂住 應睹其元本 乃是陰界聚 破壞陰界苦 安隱涅槃眠

最後尊者直指比丘身如鼓,蚊、虻、蠅、毒草等皆可蜇螫傷人。既為離苦而出家,就應勤修正法,不貪著此身能久得安樂;進一步觀察身心根本是五陰與諸界的聚合,超越陰界所依的苦,才說得上安隱的涅槃之眠。

應睹其元本 乃是陰界聚 破壞陰界苦 安隱涅槃眠

觀身是陰界因緣聚合,修道則以止息其苦的繫縛為方向;所謂涅槃眠是離苦的譬喻。

《今日修行觀照》

當別人言語刺痛自己時,先離開可能升高衝突的場面,調整呼吸,確認有沒有把怒氣變成惡語。再分別思考:外在的傷害如何正當處理?內心反覆受苦的執著如何鬆開?

忍辱不起瞋 決定持禁戒 實語不妄說

今日練習不說傷人話、不歪曲事實,也不以沉默掩蓋需要求助的問題。

《慧照心得》

娑羅那受鞭打而起的憤怒並非一句勸說就能消失,迦旃延因此帶他看出家形相與內心是否一致。尤其鼓的譬喻使我省思:遇到逆境時,若只想和眼前的人爭高下,往往忘了觀照使自己長久受苦的執著。

應常勤精進 遠離於此身 勿得久樂住

離於身執,不是厭棄生命;正因身命無常,更要善加照顧,用於持戒、聞法與利益有情。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