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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01・大莊嚴論經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11)〈迦旃延教觀身體無常・制伏瞋恚憶持佛法〉

學僧 釋慧照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11)〈迦旃延教觀身體無常・制伏瞋恚憶持佛法〉

娑羅那受傷後執意捨戒還國,迦旃延尊者不讓怨恨成為他退失道心的因緣。尊者以身體無常、制御瞋心與憶持佛法開導弟子,使他重新審察出家所求。

時彼和上於修多羅義中善能分別最為第一。辭辯樂說亦為第一。而告之言。汝今不應作如斯事。所以者何。此身不堅會歸盡滅。是故汝今不應為身違遠佛法。應當觀察無常不淨。即說偈言 此身不清淨 九孔恒流污 臭穢甚可惡 乃是眾苦器 是身極鄙陋 癰瘡之所聚 若少棖觸時 生於大苦惱 汝意迷著此 殊非智慧理

迦旃延善於辨明經義,辯才與樂說亦極出色。他勸娑羅那不要因受傷而棄道,因為身體本不堅固,終要敗壞;應觀無常與不淨。偈頌進一步指出,身體有九孔常流不淨,是病苦依止,稍受觸傷便會疼痛;若仍深深執戀,就難以明白出離之理。

此身不堅會歸盡滅。

觀無常不是輕賤生命,而是不讓對身體的執著引生報復。

應捨下劣志 如來所說偈 汝今宜憶持 忿恚瞋惱時 能自禁制者 猶如以[革*必]勒 禁制於惡馬 禁制名善乘 不制名放逸

尊者勸他捨棄狹隘的報怨志向,憶持如來所說之偈。憤怒升起時,能管束自己,就像用轡勒駕馭難馴的馬;懂得制御才是善於駕乘,任由瞋心奔馳便是放逸。

忿恚瞋惱時 能自禁制者

瞋心初起是練習止息的時刻;能先不說惡語、不做傷害,便在實行調伏。

居家名牢繫 出家為解縛 汝既得解脫 返還求枷鎖 牢縛繫閉處 瞋是內怨賊 汝莫隨順瞋 為瞋所禁制 佛以是緣故 讚於多聞者 仙聖中之王 汝當隨彼語 今當憶多聞 莫逐於瞋恚

尊者以居家譬喻牢繫、出家譬喻解縛,反問娑羅那:既已離開繫縛,何必再回頭尋求枷鎖?真正的內在怨賊是瞋恚;若順從它,便被它所制。佛因此讚歎多聞,勸他憶念法義,不要逐隨怒意。

瞋是內怨賊 汝莫隨順瞋 為瞋所禁制

外來傷害必須妥善面對,但若再由瞋恨指揮自己,內心又添一道束縛。

若以鐵鋸解 身體及支節 佛為富那等 所可宣說者 汝宜念多聞 如是等言語 當憶舍利弗 說五不惱法 汝當善觀察 世間之八法

尊者接著提到佛對富那等人的教導:即使遭受鋸割身體與肢節,也應憶持所聞,不令瞋心主宰。又勸他記起舍利弗所說的五不惱法,以及世間八法。這些法義在此被提出作為省察的依據,原典此處沒有逐項展開。

汝宜念多聞

真正的多聞,不只在平靜時能背誦,更在艱困時懂得用所學照看心念。

汝宜深校計 瞋恚之過惡 應當自觀察 出家之標相 心與相相應 為不相應耶 比丘之法者 從他乞自活 云何食信施 而生重瞋恚 他食在腹中 云何生瞋恚 而為於信施 之所消滅耶

尊者要娑羅那仔細衡量瞋恚的過失,省察出家外相與內心是否相應。比丘依他人布施乞食而活,若懷重瞋,如何承受信施?吃著信眾供養的食物,卻讓憤怒支配自己,也違背修道人的責任。

心與相相應 為不相應耶

身著袈裟、領受信施,更須把調伏心念落在日常言行。

汝欲行法者 不應起瞋恚 自言行法人 為眾作法則 而起瞋恚者 是所不應作 瞋忿惱其心 而口出惡言 智人所譏呵 是故不應為

尊者最後指出,想行正法的人不應縱放瞋恚;自稱行法、為大眾作榜樣,更不該起瞋怒。若怒火攪亂其心,乃至出口惡言,便會受智者譏責,因此必須止息。後續尊者還將繼續開示出家行儀。

瞋忿惱其心 而口出惡言

瞋恚容易由念頭流成言語傷害,修行應在惡語出口之前觀照制止。

《今日修行觀照》

若今天因受委屈而生氣,先確認自己身心安全,再停下可能傷人的言行。找可信任的師友傾訴,分清事實、情緒和下一步能做的正當行動。

汝當善觀察 世間之八法

順逆境界都會牽動人心。遇到羞辱時,不必否認痛楚,但可以練習不被報復念頭帶走。

《慧照心得》

娑羅那已出家多年,受辱時仍難免怒火熾盛。迦旃延沒有把出家的身分當作足夠的保障,而是勸他細看內心是否與所學相應。我想到,自己即使天天聞法,遇上不合心意的人事,仍須重新學習止息瞋言、尊重善知識的教導。

瞋是內怨賊 汝莫隨順瞋

外在不公可以循正當方法應對,心中的怨恨卻不能任其長養。真正的出離,要從不被瞋火驅使開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