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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01・大莊嚴論經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9)〈巴樹提王妄生瞋怒・無罪比丘遭受鞭打〉

學僧 釋慧照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二(9)〈巴樹提王妄生瞋怒・無罪比丘遭受鞭打〉

巴樹提王看見宮人圍坐聽法,心中生起瞋忿,接連責問娑羅那的修證。尊者據實回答,卻招來無理鞭打;眾人勸止不成,同修比丘更為這場傷害發出悲歎。

爾時彼王以瞋忿故語比丘言。汝得羅漢耶。答言不得。汝得阿那含耶。答言不得。汝得須陀洹耶。答言不得。汝得初禪二禪乃至四禪耶。答言不得。爾時彼王聞是語已甚大忿怒。語尊者言。汝非離欲人。何緣與此宮人共坐。即敕左右執此比丘。剝脫衣服唯留內衣。以棘刺杖用打比丘。

巴樹提王因瞋恨而質問比丘是否證得阿羅漢、阿那含、須陀洹,又是否成就初禪乃至四禪。娑羅那對每一問都如實回答「不得」。王不因這份坦白而平息怒氣,反責他並非離欲之人,質問為何與宮人同坐,立即命侍從抓住他、脫去外衣,只留下內衣,再以帶刺的杖鞭打。

汝得羅漢耶。答言不得。汝得阿那含耶。答言不得。

尊者沒有自稱已證未證之果,而是一一據實回答;王卻用自己對修證的判斷,為傷害他人尋找理由。

時宮人等涕泣白王。彼尊者無有罪過。云何撾打乃至如是。王聞是語倍增瞋忿撾打過甚。

宮人見國王毆打娑羅那,悲傷流淚,向王申明尊者並無過錯,反問為何要鞭打到如此地步。王不肯接受勸諫,反而更加憤怒,下手愈重。

彼尊者無有罪過。云何撾打乃至如是。

宮人不是旁觀無言,而是明白指出無辜者正在受害;國王卻被瞋心牽引,連勸止之語也聽不進去。

爾時尊者。先是王子。身形柔軟不更苦痛。舉體血流。宮人睹之莫不涕淚。尊者娑羅那受是撾打遺命無幾。悶絕躄地。良久乃穌。身體遍破如狗[口*制]嚙。譬如有人蟒蛇所吸已入於口。實難可免。設還出口取活亦難。娑羅那從難得出亦復如是。張目恐怖又懼更打。舉身血流不能著衣。抱衣而走。四望顧視。猶恐有人復來捉己。

「爾時尊者」承接鞭打後的情況。娑羅那原是王子,身體柔軟,從未承受這般苦痛;他遍體流血,宮人見了無不哭泣。他受傷嚴重,幾乎喪命,昏倒後很久才甦醒。身體傷裂,如被犬咬;又以人被蟒蛇吞入口中、即使脫出也難活命,譬喻尊者僥倖脫險而傷勢危急。他張眼驚懼,怕再遭毆打,血流得無法穿衣,只能抱衣逃走,四處張望,仍恐有人追來抓他。

張目恐怖又懼更打。舉身血流不能著衣。抱衣而走。

受害之後的恐懼並未隨鞭打停止而消失。蟒蛇的譬喻,不只是形容當時難以逃脫,也指出脫險後仍可能危及生命。

同梵行者見是事已。即說偈言 誰無悲愍心 打毀此比丘 云何出家所 而生勇健想 云何都不忍 生此殘害心 無過橫加害 實是非理人 出家捨榮貴 單獨無勢力 衣缽以自隨 不畜盈長物 是何殘害人 毀打乃如是

同修清淨梵行的比丘們目睹此事,便以偈責問:何人如此沒有悲憫心,竟毆傷出家人?為何對出家修道之處逞強,生起殘害之意?娑羅那無過而遭橫加傷害,實在不合道理。他已捨離榮貴、獨自修行,沒有權勢可依,只帶衣缽,不積蓄多餘財物,為何仍遭如此摧殘?

無過橫加害 實是非理人

偈頌所責斥的是無理施暴,而非以尊者的出身要求特殊待遇。捨棄權位、只持衣缽的修道者,本不應因無勢可恃而遭欺凌。

《今日修行觀照》

當發現自己因嫉妒、猜疑而想責難別人時,先停止言語與動作,問問自己究竟看到了什麼、又猜測了什麼。若遇見他人受到暴力或威脅,先確保自身與對方安全,再尋求適當協助。

彼尊者無有罪過。云何撾打乃至如是。

宮人的勸止提醒我們:即使不能立即改變施暴者,也不應把無辜者的痛苦視作理所當然。

《慧照心得》

國王連番追問,娑羅那據實回答,卻仍遭鞭打。由此更感受到,若一念瞋心不受節制,權勢反會成為害人的工具。面對無理傷害,不必把忍辱誤解成默許暴力;護持受苦者,也須盡力使他離開危險。

無過橫加害 實是非理人

願自己遇事先察心,不以偏見定人過失;更要學習宮人的悲憫與同修比丘的是非分明。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