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集百緣經》卷一(12)〈二梵志爭論師德・王集大眾驗神力〉
《撰集百緣經》卷一(12)〈二梵志爭論師德・王集大眾驗神力〉
兩位梵志各稱所奉之師最為尊勝,爭論不休。波斯匿王聽取雙方說法,約定第七天聚眾驗證。信奉富蘭那者先發誓散花灑水,香花與淨水卻未前往老師處,隨即墜地。
(八)二梵志各諍勝如來緣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彼城中。有二梵志。一者。深信佛法。常說如來所有功德。三界中尊最為第一。其第二者深著邪見。言諸外道六師之徒亦最第一無與等者。如是紛紜。遂共諍競。無有休息。 佛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城中有兩位梵志,就是修習宗教之道的人。一位深信佛法,常稱說如來的功德,尊佛為三界之中最尊勝者;三界指欲界、色界、無色界。另一位深著邪見,認為佛教以外六師一派的老師也最尊勝,無人能與之相比。「深著」是牢固執取,不易放下。兩人各持主張,言語紛雜,終至互相爭論,沒有停止。
深信佛法。常說如來所有功德。三界中尊最為第一。 這位梵志所敬信的是佛法,所稱揚的是如來功德;「三界中尊」表明他尊佛的立場。
如是紛紜。遂共諍競。無有休息。 「紛紜」寫出言論紛雜,「遂」承接前面的各執己見,「諍競」則是相互爭辯較量。此處明寫兩人都捲入不停的爭論。
乃至上聞。波斯匿王召二梵志。問其所由。有此諍競信外道者言。我所奉事富蘭那等。實有神力。殊勝於彼瞿曇沙門。王復問彼信佛者曰。汝今所事瞿曇沙門。有何神力。梵志答曰。我所奉事瞿曇沙門絕有神力。無有及者。 兩人爭論的事傳到國王耳中。「乃至上聞」是說事情進而上達王處。波斯匿王召來兩位梵志,問他們爭論的緣由。信奉外道的一位說,自己奉事的富蘭那等老師確有神力,勝過瞿曇沙門;「瞿曇沙門」在這裡指佛。國王再問信佛的一位,他所奉事的瞿曇沙門有何神力。這位梵志答說,佛有極為殊勝的神力,無人能及。「絕有神力」在此是極其具有神力之意,須連同「無有及者」理解。
波斯匿王召二梵志。問其所由。 國王先召見雙方,詢問爭論由來;接下來分別聽取兩人的回答。
我所奉事瞿曇沙門絕有神力。無有及者。 這是信佛梵志對國王的回答,表達他對佛的尊崇;此時仍在雙方陳述各自立場的階段。
時波斯匿王聞其二大梵志語已。而告之曰。卿等今者。各自稱譽。所奉天神最為第一我今為汝到七日頭。於平博處。聚集人民百千萬眾。試彼神驗。卿等二人。各自燒香。散花灑水。請汝師等來此會中當共供養。 波斯匿王聽完兩位梵志的話,指出他們各自稱讚所奉者最為第一。原文由國王以「所奉天神」統稱雙方所奉之師,是國王此時的說法。國王於是約定,到第七天,在平坦寬廣的地方,聚集百千萬眾,試驗兩人所說的神力。「七日頭」指第七天,「平博處」指平坦開闊之處,「百千萬眾」表示所集群眾甚多。驗證的方法是:兩人各自燒香、散花、灑水,請各自的老師來到會中,由大眾共同供養。
卿等今者。各自稱譽。所奉天神最為第一 「卿等」是國王對兩人的稱呼。這一句點明兩方都在稱揚自己所奉者,因而引出後面的公開驗證。
各自燒香。散花灑水。請汝師等來此會中當共供養。 國王所定的次序是先以香、花、水作召請,再請老師赴會,最後共同供養;赴會是此處驗證的具體內容。
時二梵志聞王語已。各相然可。至七日頭。王敕民眾。聚集已訖。時二梵志在大眾前。各發誓願信富蘭那者。尋取香花并及淨水在大眾前發大誓願。若我所奉富蘭那等。有神力者。令此香花并及淨水。於虛空中至我師所令知我心來赴此會若無神力。使此香花及以淨水住而不去。作是誓已。尋散香花并及淨水。皆住不去即便墮地。 兩位梵志聽了國王的安排,都表示同意。「各相然可」即雙方認可。到了第七天,國王命令民眾集合,眾人已聚集完畢,兩位梵志便在大眾前各發誓願。這裡先寫信奉富蘭那者:他立即取香花與淨水,公開立誓,若所奉的富蘭那等有神力,願香花、淨水從空中到老師所在之處,使老師知道自己的心意,前來赴會;若無神力,就讓香花與淨水停留不去。立誓後,他隨即散出香花與淨水,結果全都沒有前往,即刻落在地上。「尋」是隨即,「并及」是以及,「訖」是完畢。
時二梵志聞王語已。各相然可。至七日頭。王敕民眾。聚集已訖。 雙方先同意安排,國王再依約召集民眾;誓願是在已聚集的大眾面前發出的。
令此香花并及淨水。於虛空中至我師所令知我心來赴此會 這是他誓願中的條件與所求結果:香花、淨水到達老師處,傳達召請之意,使老師赴會。此時所寫的是願望。
皆住不去即便墮地。 香花與淨水沒有依所願飛往老師處,而是立即墜地;經中所記的結果,正與他誓願中「住而不去」的條件相應。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與人談論不同見解時,留意自己是否從說明理由轉為爭勝。先讓對方說完,再分清自己親見的事、聽來的話,以及心中的期待。遇到結果不合預期,也練習如實承認,回看所說是否有根據。
先聽清楚,再如實說明。 短釋:聽清由來,辨明事實,讓言語有依據,也讓心少一分急著勝過他人的執取。
《慧照心得》 兩位梵志各有所信,卻共同陷入無休止的爭論。王的詢問使各方說法得以呈現,公開驗證又使願望與結果有了可辨之處。修學佛法,當將敬信落在如實與護口之中;若只忙著爭勝,便容易失去檢照自身的機會。
敬信之中,常存如實與自省。 短釋:尊重所信,也檢視自己的言說與行為,遇見不合預期的事仍守住誠實。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