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足經》卷二(10)〈兜勒梵志精進持戒・遠離戲論與世間欲利〉
《義足經》卷二(10)〈兜勒梵志精進持戒・遠離戲論與世間欲利〉
化佛繼續教誡修行者,既然已經發心求滅,就應當在學行中保持精勤與莊重,捨離昏昧、忽略與戲論。修行不只是坐禪時攝心,也包括遠離世間欲樂、利益追逐、欺誑言語與兩面之辭,使身口意不再增長染污。
在學行常嚴事 棄晻忽及戲[言*虛] 欲世好悉遠離 捨兵鑿曉解夢 莫觀宿善惡現 莫現慧於胞胎 悉莫鑿可天親
修學時應當常常莊重,不可昏昧懈怠,也不可沉溺戲論與虛妄言說。對世間所喜愛的欲樂,應當逐漸遠離;對於種種擾亂心念的事,也要捨離,不讓心在無益境界中消耗。
不要執著過去宿世的善惡,也不要以未來可能出現的境界炫示智慧。對於天親等種種可愛、可貴、可親近的境界,也不應再加以鑿求與攀緣。
在學行常嚴事 棄晻忽及戲[言*虛] 欲世好悉遠離
「常嚴」是指修行不能只靠一時熱心,而要在日常保持警覺。昏昧使心失去明照,戲論使心離開實修;世間可愛的欲境若不觀察,便會逐漸成為貪著。
莫造作於賣買 莫於彼行欺利 莫作貪止縣國 莫從彼求欲利 莫樂行不誠說 悉莫行兩面辭
修行者不應以貪心從事買賣,也不應在交易中欺騙、謀取不正利益。不要把貪求安立在城邑、國土與世間事業之中,更不要從這些地方追逐欲望與利益。
不應喜歡不真實的言語,也不要在不同人面前說兩種互相矛盾的話。兩面言辭會使人失去信任,也會使自己的心分裂,逐漸習慣以方便欺瞞來維護利益。
莫於彼行欺利 莫從彼求欲利 莫樂行不誠說 悉莫行兩面辭
佛法所說的離欲,不只是內心不想要,也包括不以欺騙與不正當方式取得外在利益。言語若不誠實,心便會不斷為自己辯護;若兩面說話,便難以保持正念與正直。
盡壽求慧所行 具持戒莫輕漏 橫來詰莫起恐 見尊敬莫大語
修行者應當盡形壽追求智慧所行的道路,並完整持守戒律,不可輕忽細小過失。若有人突然質問、責難或挑戰,也不要因此生起恐懼;受到尊敬時,同樣不要因歡喜而說出自大的言語。
求智慧不是只在安穩時修行,而是在被質問、被誤解、被稱讚時仍能守護身口意。戒律的力量也不只表現在重大行為上,更在於不輕視微小的念頭與過失。
盡壽求慧所行 具持戒莫輕漏 橫來詰莫起恐
「盡壽」表示修學不是短期的裝扮,而是一生持續的方向。被人突然詰問時若心中恐懼,可能急於辯解而失去正念;若被人敬重時生起大語,也會讓我慢覆蓋原有的修行。
所貪棄不可嫉 捨兩舌恚悲法 所欲言學貪著 莫出聲麤邪漏
自己所貪著的事物,應當捨離,不可因他人得到而嫉妒。要捨棄兩舌、瞋恚與悲苦之法,不讓分裂人際、傷害他人的心行延續。
對於自己想說的話,也要觀察其中是否含有貪著;若所欲言只是為了滿足自我、炫耀見解或傷害他人,就不應輕易說出。聲音不可粗惡,也不可夾雜邪曲與過失。
所貪棄不可嫉 捨兩舌恚悲法 莫出聲麤邪漏
嫉妒通常顯示心把外在成就看成自我得失;兩舌與瞋恚則把內心不滿傳到人與人之間。修行者要在語言出口之前,先看見自己的貪、瞋與比較。
無羞慚莫從學 所施行莫取怨 聞麤惡不善聲 從同學若凡人 善關閉莫與同 慧反應不過身
對於沒有羞慚、放逸邪行的人,不要跟隨學習。自己所做的布施與行持,不應反過來要求他人回報,也不要因所施行而結怨。
若從同學或凡人那裡聽到粗惡、不善的聲音,應當善加關閉,不要讓自己與這些不善行相應。智慧應當勝過身體與習氣的衝動,不可讓身行追隨耳聞的惡語與內心的瞋動。
無羞慚莫從學 所施行莫取怨 善關閉莫與同 慧反應不過身
遠離惡友不是輕視眾生,而是知道自己的心尚未穩固,若長久親近粗惡與放逸,便容易受其影響。布施與行善也不能成為要求他人服從的條件,否則善行會轉成怨結。
這一段教誡把修行落實在日常生活:遠離昏沉與戲論,不追逐世間利益,不以欺誑求財,不說兩面之辭;終身求智慧,守戒不輕漏,面對詰問不恐懼,面對尊敬不自大,對嫉妒、兩舌、粗惡言語與不善同伴都能善加防護。
《今日修行觀照》
我在利益、稱讚、批評與人際往來中,是否仍能守護真實與正直?
今天處理金錢、工作或人情時,觀察自己是否為了利益而改變說法。受到稱讚時,不急著延續名聲;受到批評時,不急著反擊。若聽到粗惡言語,也不立刻轉傳或回應,先讓心恢復平靜。
《慧照心得》
兜勒梵志所聞的教誡,顯示智慧必須落實於言語、交易、名聲與人際關係。若一面修禪,一面以欺誑求利、以兩面話取悅他人,內心便仍然被世間欲望牽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